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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师如烛炬:纪念张长寿、陈公柔先生的学术贡献

发布时间:2020-12-10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作者:李峰

  引言

  张长寿先生1929年出生于上海,是中国著名的考古学家,也是商周考古的奠基人之一。张长寿先生1952年毕业于燕京大学历史系,1956年7月调入当时的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之后在该所从事研究工作50余年,2020年1月30日逝世。张长寿先生学识渊博,学风以严谨著称,广受所内外同代学者尊重,更受到后辈学者的崇敬。张先生长期担任考古研究所商周研究室主任(后任考古研究所副所长),并兼任丰镐考古队队长,对该所商周考古特别是西周考古发挥了重要的组织和领导作用。在研究上张先生始终坚持立足田野考古,以研究田野发掘所得考古现象为主,并广及青铜器、玉器的精深研究和古代历史的探索,有许多重要建树。他一生劳作不断,笔耕不休,著述丰富,以60多岁的年龄仍在中、美合作项目的商丘考古工地主持发掘;并以88岁的高龄,字斟句酌,完成了《豫东考古报告》的编辑工作, 更是让人敬佩。

张长寿先生

  陈公柔先生1919年出生于辽宁沈阳。陈公柔先生早年曾随于省吾先生学习古文字和古文献, 1951年8月自燕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直接进入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工作。陈先生在50年代到60年代初曾参加考古研究所在长沙、安阳、洛阳多地区的田野考古发掘,参与编写《长沙发掘报告》《洛阳发掘报告》等专著, 是一位有丰富田野工作经验的古文字学家和青铜器研究专家。1979年,经多年搁置之后考古所《殷周金文集成》编辑组正式成立, 陈先生即与王世民等先生一起从事这个项目的领导和实际工作。二十余年辛勤耕耘,陈先生为这部划时代的巨著做出了重大的贡献。陈公柔先生古文字、古文献功底深厚,为考古所同仁们所倚重,更是大家的良师益友,被同事们亲切地称为“陈公”。1980年代初以后,陈先生受邀为考古所(也就是研究生院考古系)的历届研究生讲授先秦古文献课,对年轻一代的学术传承起到了很大作用。2004年,陈公柔先生突然逝世于北京。

陈公柔先生

  笔者1983年西北大学毕业后考入考古研究所为硕士研究生,到1990年5月离开,在考古所学习、工作将近七个年头。那时的考古所田野工作高手如云,就商周这一段讲主持了偃师商城、沣西井叔墓地、琉璃河燕国墓地等重要发掘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发现。而考古所位于王府井北端的地利之便也使考古所成为全国各地考古学者进京交流,乃至各高校研究生进京查阅资料的聚首之所,可以说是当时中国考古学的一个资讯中心。因此,它是年轻人求取专业训练和增长学科见识的好地方。作为我的导师,张长寿先生是很严格的。他常常强调做学问要扎扎实实,不能浮光掠影。记得当年他带我到沣西实习,走前即告诉我这次是去实习,我不能用实习所发掘的资料。其实这样也好,督促我学会怎样用别人发表的资料来做自己的文章,这反倒拓展了自己的研究能力。后来我做硕士毕业论文就是按照这个思路,在张先生的指导之下完成的。在沣西实习期间他安排我和卢连成先生一个小组,发掘张家坡墓地,但他会随时过来进行督导,看看我有无出错。在他和卢连成先生的指导下、我很快掌握了西周墓地发掘的要领。当然张先生也是主张学生要拓宽视野,并对学生的一点成绩及时鼓励。记得那时张光直先生在北大做考古学六讲,就是张长寿先生鼓励我去听讲,开阔眼界。我的学期论文做了陕西出土商代铜器研究,他鼓励我拿去《考古与文物》发表,遂成了我考古学的处女作。

  跟陈公柔先生上课则是另一种气氛,这主要因为我们在他干面胡同的家里上古文字课,只有傅宪国和我两人,我们是同一年进入考古所的研究生。陈先生讲课之外也和我们聊天,但聊天中同样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跟陈先生上课,除了学生对老师的崇敬,我们还能时时感觉到一位忠厚长者对晚生后辈的关爱。后来陈先生为考古系研究生讲先秦古文献课, 那时我已经毕业并在沣西下工地,但回到北京赶上时我也会去蹭课。在我请求下,陈先生曾单独给我开了个书单,列举了个各种书最应该读的注本,如陈奂的《诗毛氏传疏》和孙星衍的《尚书今古文注疏》就在其中;这份书单就成了我后来一些年读古籍的指导,帮我打下了先秦文献方面的一些基础。出于感谢,1990年我离开考古所赴日本留学之前为陈先生刻了几方印,包括一方“翠南精舍”, 陈先生则送了我一本傅大卣的印集,要我在路上“舟车浏览”。十年以后的2001年我(那时我在美国南方的阿肯色州立大学任教)见到来纽约探亲的陈先生,我们在哥大旁边的餐馆用餐,陈先生依然健谈,说起他正在作《尚书》的研究。后来夏含夷先生邀请他去芝加哥大学讲学,我遥祝他一路顺利,但再未能见面。

  关于两位先生的学术贡献,施劲松先生已经发表文章进行了很好的总结。 本文是不足以概括他们一生的学术成果的;除了表达对两位老师的怀念之情,这里的重点是探讨他们在商周考古领域的研究方法论方面的创见和实践,即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来分析他们两人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这种方法论的创见对一个学科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也是后代学者在读他们的著作时要首先汲取的学术经验。试述如下:

  一、不一样的类型学实践

  如施劲松已经指出,张长寿先生在沣西工作30多年,可以说丰镐考古一直是张长寿先生学术研究的中心。 沣西的考古五十年代由王伯洪先生主持;王伯洪早逝,由胡谦盈短期担任队长。1963年以后一直由张长寿先生任队长,直到1988年。由于丰、镐两京在西周国家的中心位置,可以说在八十年代及以前我们对西周文化的年代、内涵的认识很大一部分来自丰镐地区。1957年在张家坡发掘到早晚两期西周遗址,并在张家坡和客省庄两地发掘到182座西周墓葬(之前苏秉琦先生在斗鸡台发掘到的56座墓中,折足鬲墓中的一部分按邹衡先生意见属于西周时期;郭宝钧先生在浚县辛村发掘到80余座西周墓)。对这前所未有的一大批資料的研究,奠定了西周考古的基础。但是由于这些墓葬极少打破关系,采用类型学的方法进行分期和年代的研究即是正确的选择。

  由于蒙德留斯(Oscar Montelius)的著作的汉译和出版,类型学的方法已经在1930年代即引入中国。经过吴金鼎、裴文中、苏秉琦等学者的实践和推广,在民国时期的考古学中类型学已经取得了优势地位,其原理广为人知。 如林沄先生最近很正确地指出,类型学的主要目的是在没有地层证明的情况下通过建立所谓“联类”(即发展序列)来确定遗物的相对年代。 但是,在一处遗址或墓地中具体怎么样应用类型学的方法建立其分期,进而来阐述其文化发展历史,每个人做法都不一样,可以说一直到1970年代中国学术界对此仍处在探索阶段。张长寿先生长期研究丰镐遗址的考古资料,对类型学有自己的理解,随即形成了富有自己特点的研究方法。

  《沣西发掘报告》中的做法是在127座有随葬陶器的墓葬中,首先选择60座有成组陶器的墓葬,“根据随葬陶器的组合及其在形式上的差别”,排出一个群的序列,并将其分为五期。在分期图(图八六)中,每期选择一座墓葬,绘出它的完整陶器群。这个分期图所表现的是“群”的一个序列,而不是某一类或几类陶器的“演变序列”图。相应地,报告遗物分类上采用了简略的只分式而不分型的方法。而在器物描述中的式的排列主要是为了叙述的便利,其排在相邻位置的式之间抑或有发展演变关系,抑或没有,关键是不提前想定他们构成了一个渐变的发展序列。譬如I式的直口袋足,口沿下有双耳的鬲和II式的高斜领袋足鬲或有发展关系,而II式鬲和III式的瘪裆鬲之间则没有关系。 总之,这个方法的整体论证逻辑是以发掘所得的包含了多方面特征(如多种器物的变化方向,组合关系的变化,相对数量的变化等)的器群为着眼点,从而排出一个遗址或墓地的陶器“群”的发展序列;至于某类或几类器物的具体的形式演变,在研究的早期阶段并不是关注的重点。这即是张长寿先生说的“在文化分期中应以整个器物群的演变为标准,而不宜局限于个别器物的细部变化。” 器型的演变是在最后总结出来,并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不断完善的知识。

  在张长寿先生自己执笔的《1967年长安张家坡西周墓葬的发掘》中,上述方法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对于1967年发掘的124座墓葬有两件以上陶器的66座墓葬,张先生首先抓住了作为陶器群特征之一的“组合”关系进行分析,认为组合随时代而变化,可以作为分期的重要依据。“组合”关系的本质是器类的生灭现象,即一个特定时期有一些特定的器类出现在墓中,过了这个时期有的器类消失了,又有新的器类产生。因此,由“组合”的概念又衍生出了次一级的概念,即“共存关系”,即哪些器类常常共出在一座墓中。进而,张先生将“共存”的概念从器类推广到“式”之间的共存,这就使得它有了更大的实践意义。通过检索1)组合和式之间的关系(如鬲、罐组合和I式鬲共存;VII式鬲和盂、罐、豆组合共出),2)式和类、式之间的共存关系(如III-IV式鬲和簋共存;V-VI式鬲和陶盂共存;III-IV式鬲和I-VII式罐共存,而V-VI式鬲和IV-X式罐共存),从而可以排出陶器群的发展序列,以此作为划分期别的基础; 请注意,这里排出的是陶器群的序列,具体讲就是类和式的更替关系,而不是某类陶器的器型演变序列。这个结果,和《洛阳中州路》中由林寿晋先生所排定的,并由苏秉琦先生进行总结的东周时期陶器墓的分期类型变化序列是异曲同工的。 其实,这种以“组合”为分析起点的研究方法在五、六十年代考古所所主持的项目中很常见。如1954年由陈公柔先生执笔的《河南禹县白沙的战国墓葬》中更是采用了“关键器型+功能器类”的组合分析方法,也是独具慧眼。

  但是,这个思路与苏秉琦先生在《斗鸡台沟东区墓葬》中以陶鬲形态的演变序列来划分瓦鬲墓中折足瓦鬲早期、中期、晚期的分期的做法是明显不同的。 邹衡先生在《殷墟文化分期》中虽然也从出土单位的介绍开始,其分析过程也是先把一类或几类陶器抽出来,首先进行单独的和系统的分析。 在《论先周文化》中他则将来自广大地理空间内不同遗址出土的,自己认为在陶鬲的演变上有标杆意义的“典型标本”从它们原单位(或没有单位)中抽出来,汇集在一起加以综合分析。通过这个分析将形态接近的靠在一起,最终形成一个长的锁链,这个锁链是代表一种陶器的发展顺序的。分期则是以这个序列为基准对“典型标本”所处的墓葬和单位的归纳。 这是在中国考古界广泛采用的另一种方法。但是,器物在古代真正的“演变过程”是我们现代人所看不到的;而且究竟什么是“典型标本”,这在选择上其实有很大的主观性。因此,虽然这种排序有一定的合理性(取决于研究者对器物演变的理解深度),考古学家所建立的这种器物演变序列从根本上讲是一种符合演变逻辑的“假说”。同时它在大多情况下将古代器物演变的复杂过程变成了一个整齐划一的单线条进化模式。而在实际的器物更替过程中,一种新的形式发明以后,旧的一种或数种式仍在使用,或者由于不同遗址乃至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外来的形式也可能混入,于是形成多种形式同时共存的局面,这是我们在实际发掘中常常看到的。而以“群”为单位的研究方法则可以避免这种问题,因为它的着眼点是“群”的整体的发展变化过程,而不是单一类器物的演变的逻辑过程;后者是要在群的系列建立之后通过总结而获得的。

  我们这样说的目的并不是要比较两种方法的优劣;实践证明两种方法都可以得到相对可靠的分期结果。正如邹衡先生所示范的那样,按照单器类逻辑演变关系所建立起来的具体分组还要进行合并才能建立分期,原因是这样可以克服在演变逻辑上有先后关系的“式”在实际上可能同时并存的问题。 同时,不同器类的演变序列之间的关系(同步性或异步性)也要通过对发掘单位中的不同器类形式的“共存关系”的检索来确立。但是在没有共存关系,并且缺乏可靠的年代依据的情况下,单纯按类型学的方法编制出器物演变序列,这是一项很冒险的作业。 另一方面,按“群”所建立分期体系的方法也要依靠对陶器演变大致趋势的一个基本认识,才不会将器群演变的大方向搞错;在丰镐地区张家坡早、晚两期居住遗址的发掘提供这个保证。并且,两种方法对分期的年代的估定都要靠陶器和青铜器的共存关系。因此,这两种方法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而可以说是异途同归的。重要的是,我们要了解在中国商周考古的分期实践中确实有两种不同思路的研究方法;而在研究中我们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研究对象的方法,才可以得出更可靠的结论。张长寿先生通过丰镐考古的实践在这方面所作出的贡献是很值得我们纪念的。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1999年出版的《张家坡西周墓地》中,张长寿先生对类型学采取了更有信心的做法。之所以能够这样,是因为在两个报告的基础上,又有了二十年考古资料的积累(包括有大量的有打破关系的墓葬的发现),这使得我们对丰镐地区陶器的演变规律有了充分的了解。这本新报告包括了1983-1986年在张家坡发掘的390座墓葬的資料。它首先继承了以前两个报告所建立的西周墓葬的五期分期系统,然后重点分析了25组有打破关系的墓葬所反映的陶器群的早晚关系,这为确定陶器的演变序列提供了更加可靠的地层学证据。在陶器的分类方面,他采用“型”和“式”的两级区分,并主要是依靠外在的证据,包括墓葬的打破关系和与铜器的共存关系来确定典型“式”的流行年代(绝对年代)。以这样的实证式的分析为根据,他构建了张家坡墓葬陶器的发展序列,并在最后总结出了鬲、簋、罐、豆这四类主要随葬陶器中每一“型”的发展演变规律。要之,陶器的演变序列是基于分期研究最后所得出来的结果,而不是分期研究开始时逻辑演绎的“假说”。

  二、以考古学为基础的青铜器研究

  1980年代考古所曾有传言,说夏鼐先生曾说,研究青铜器就要像张长寿那样来做。笔者自然没有资格亲自向夏先生求证此说,但是张长寿先生以考古学的方法研究商周青铜器,在事实上是很多人都很推崇的。简单地说,他是用在丰镐考古中积累起来的研究陶器的办法来研究青铜器。考古研究所青铜器学者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陈梦家先生的影响。对这一点,张长寿先生自有说明。 与郭沫若相比,陈梦家先生在青铜器的研究方法上最大的进步就是注意到了青铜器“群”的联系,这当然与1950年代已经出现的宜侯夨簋等成组銅器有关,与他在以田野考古为主的考古所的工作环境也深有关系。作为以田野工作为主的考古学家,这种“群”的概念不光贯彻于张长寿先生丰镐考古的实践中,在他的青铜器研究中也起了关键作用。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他于1979年发表的《殷商时期的青铜器容器》一文。 这篇文章之所以称“容器”,是避免在对青铜器的功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仓促定性,更是把青铜器还原到它们原始的考古环境中去,以考古学上的容器、兵器、车马器等简单的分类方法来称呼它们。这篇文章初稿完成于1965年,后因有妇好墓等新发现,于1977年进行修改后发表。回顾六十年代,青铜器研究领域是陈梦家和唐兰先生主导的时代。两人虽然在青铜器断代上很多观点截然相反,但都是主要依据铭文和传世铜器进行研究的。张长寿先生则是主张完全用考古发掘出来的成组铜器进行研究,这是很有创见的方法。这一方面是因为商代铜器除殷墟晚期外多没有铭文,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自五十年代以来他在陶器研究上所建立的信心。张先生认为青铜器可以和考古发掘的其他实物一样进行分期断代的研究,其关键是地层证据和共存关系;而“组合形式”具有仅次于地层关系的重要性。这样,他选择了安阳出土的近20组典型的,完整的青铜器群进行排比,将它们分为三期,然后在分期的基础之上探讨器形和花纹的演变。这个研究的过程与他对丰镐地区陶器的分期研究完全是一致的,是典型的用考古学方法来研究青铜器。到了这个时候,殷墟文化四期的分法已经确立, 而张长寿先生则将殷墟青铜器分为三期,这一方面反映了殷墟时期青铜器独特的阶段性发展演变,另一方面也说明青铜器的研究是一门独立的学问;虽在研究方法上可以借鉴陶器群的研究,但在研究结论上则不必受陶器研究的限制。张长寿先生所展示的这种以考古发掘出土之器群为基础的青铜器研究方法后来广为学者们所采用,而笔者后来对西周时期随葬青铜器群的分期研究也是在这个方法论的指导之下完成的。

  另外张先生这篇文章还有两个方法论的要点:一是以二里头出土的铜器为基准来判定传世铜器中一些器物的真伪和年代;二是以中原地区商、周文化青铜器的发展演变过程为基准来判断周边,特别是南方地区青铜器群的年代。关于第一点,在张长寿先生于1977年发表的关于“亚醜”铜器的研究中已经有充分表现。在那篇署名为殷之彝的文章中,张先生以益都苏阜屯发掘出土的“亚醜”铭铜器为基点,系统搜集了传世铜器中56件“亚醜”器物。在此基础之上他探讨了“亚醜”铜器的组合、器型和纹饰特点,并进而探索了“亚醜”族的文化面貌和历史问题。 这篇文章展现了一个很好的研究范式,它也证明了以考古为基础,以铭文中的族徽为线索的系统研究是卓有成效的。

  边远地区青铜器和青铜文化是张长寿先生研究中一直关注的另一个重点,这包括他较早地在1980年发表的研究宝鸡茹家庄出土青铜器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讨论了宝鸡茹家庄两座墓葬出土铜器群的组合和器形特点,并进而探讨它们和周围地区的文化联系,认为茹家庄两墓实际上是接受了西周文化的另一种文化的遗存,其统治贵族可能来自于宝鸡西南山区中分布的寺洼-安国式文化部族。 后来,张长寿先生又发表了《论屯溪出土的青铜器》和用英文发表了《新干出鼎形器的比较研究》一文。 这两篇文章异曲同工,以中原地区商和西周文化的青铜器知识为依据探讨了江淮地区青铜器的器类、器型和花纹特点,并且确认了以此方法判断南方青铜器的年代有效性,因为中原来的影响是很明显的。

  在这方面,陈公柔先生1997年发表的《徐国青铜器的花纹、形制及其他》是另一个研究的典型范例。和张先生的出发点不同,陈先生从铭文入手,首先找到了18件确定无疑属于徐国的青铜器,年代大都在春秋中、晚期。陈先生又详细地考察了每一件器物的来源和流传历史,并将它们放在一起总结出了徐国青铜器的形制花纹特点。文章进一步将青铜器放在江淮地区的文化大格局中来考察,说明徐器虽然不少出于江南,但他们没有江南吴越铜器的装饰特点,而总体上更接近许国、蔡国铜器,和江淮间春秋时期所谓群舒文化关系密切。他最后总结道:“东南诸国的青铜器,大体上讲,徐盛于前,吴越兴于后,而楚国青铜器终于集其大成而覆盖于大江南北的广大地区。”

  三、田野考古和名物制度之学

  陈公柔先生有一篇很有名的文章,题为《士丧礼、既夕礼中所记载的丧葬制度》,发表于1956年。 这是一篇每读一遍都会让人有新的收获的杰作。即使单从文献学讲,陈先生此文是对礼书,主要是《仪礼》中有关丧葬礼仪的繁缛记载的一次最简洁且系统的整理和现代诠释。这本身就很值得研究古代礼制的人们参考。但更重要的是他将《士丧礼》和《既夕礼》中所讲的丧葬礼仪和器用制度与考古发掘所得现象一一进行对照。大的方面如椁的建置和棺的束衽,中等规模的如丧礼不同阶段器物的种类和摆放位置及最后的送埋,小的方面到死者头部所用的掩、瑱和瞑目等,他均分疏条理,征引文献和考古两方面資料进行讨论。这一方面使得礼书中的器用制度有了实物的证明,另一方面也使考古所见现象能超出发掘所见的静态状况,和墓葬埋葬之前的整个丧礼过程联系起来,得到深度的解释。这里更包括了一个对明器性质的经典解释,而陈先生基于文献对“奠器”和“明器”的对照诠释能够很好解释墓葬中实用器和非实用器并存的现象。更有趣者,陈先生竟然能够从《士丧礼》和《既夕礼》两篇中所讲的陈奠器物中概括出《仪礼》体系所反映的礼器群的“组合”特征,并进而将它和洛阳、白沙、辉县、长沙等地战国墓葬的铜礼器组合进行综合比较,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总之,这是一篇所有对先秦埋葬制度有兴趣的人都必读的力作。

  但是,陈公柔先生这篇文章的重要性还要远远超过这些,它回答了我们在古代历史研究上的一个大问题。过去学者往往喜欢用儒家礼书的记载来说明西周的制度,但是由于这些礼书的成书年代并不能确定,这在研究方法论上有很大的问题。特别是在现代“疑古学派”兴起以来,这成了中国学术上的一个公案。《仪礼》这部书在西汉即立于官学,是《五经》之一。它对古代礼制有着详细的记载,其年代比之《礼记》等书更难以判断。但是,陈公柔先生以丰富的考古资料作为坚实的证据,将这部礼书的成书年代扎实地确定在了战国初期至中期,即公元前5-4世纪。 而陈先生的研究所展示的结合古代文献和考古材料来研究古代器用制度的方法更是有启发性。沿着陈先生所指出的研究路径,结合过去半个多世纪战国墓葬,特别是楚地墓葬的发现,这是一项值得一做再做的研究。

  这种以田野考古为基础来研究古代的名物制度的方法,在张长寿先生的一系列文章中也得到很好的体现。尽管张先生关心的是以车马器和玉器为中心的一些更具体的问题,两位先生在研究方法论上的取向是完全一致的。1980年,张先生发表了《说伏兔和画》一文。 这篇文章首先梳理了文献中对车器伏兔的种种记载,然后根据洛阳、宝鸡等地车马坑的发掘探讨了它和发掘所见青铜器车轴饰的关系,认为伏兔就是一端伸入车轴饰,另一端压在车舆之下的木楔。而车轴饰就是金文中记载的周王常常赏赐臣下的所谓“画”。他根据考古发现纠正了过去学者或将车轴饰安放在车辕上,或虽将它安在轴上,却安反了方向的错误。在另一篇文章《说銮和金甬》中,他考证金甬就是考古发掘中所常见的车軎。 1994年张长寿先生又根据沣西考古新发现的資料,特别是井叔墓地的新发现,对西周时期车轮的规制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并尝试对西周的车子进行了复原。 而他于1986年发表的《殷周车制略说》基本上反映了根据考古发掘我们现在所能知道的商周时期车制的一个基本状态。 进而,张先生用同样的方法研究玉器,如他为纪念夏鼐先生写的《记张家坡出土的西周玉璇玑》。 而他于1993年发表的《西周的葬玉》更是系统的研究了当时考古可见西周时期的葬玉使用制度。这里包含对西周时期的玉琀、玉握,成组缀玉幎目的详细考订。 这些都是很重要的研究,其研究的结论也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四、以小见大:张长寿、陈公柔先生的青铜器花纹研究

  笔者曾听到有学者感叹,没想到张先生、陈先生两人会做这样细微的研究。这里说的是两位先生联名发表的《殷周青铜容器上鸟纹的断代研究》和《殷周青铜容器上兽面纹的断代研究》的堪称姊妹篇的两篇名作。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两人过去一直以器群的研究而闻名,到了八十年代中期突然学风一转,进入这么一个微观研究的领域。在第二篇文章中,两位先生说道:“我们选择的是‘比较容易’的方法, 纵然如此, 结论是否正确, 我们也未敢必。但是, 我们也不敢轻信‘饕餮纹的由来可以上溯到河姆渡文化的太阳纹与鸟纹的组合图案’等诸如此类的富于想像力的推论。”陈公柔先生曾告诉我,这句话是针对林巳奈夫说的,他们显然不认同林先生关于对青铜器花纹意义的研究要比对其年代的研究更为重要的说法。

  为了这两篇文章,两位先生曾汇集了大量的資料,并曾亲自描图;大家看看文后统计表中详细的描述和著录信息就知道他们用功之深了。他们之所以下大气力来做这种基础性的研究其实有其方法论上的必然。青铜器断代的研究自从郭沫若在三十年代创造了“标准器”法以后,以铭文为证据的研究遂成了青铜器研究的主流。到五十年代陈梦家先生将“器组”的概念引入青铜器研究,并更多的参考器形的变化,从而使青铜器的研究向前迈进了一步。到了六十年代,唐兰先生以他的“康宫”理论校正了一大批青铜器的年代,使青铜器的研究在方法论上又有了新的基点。但是六十年代以后,也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在青铜器研究的方法论上进步很小。虽然张长寿先生在利用科学发掘出土的随葬青铜器的研究上取得了成绩,但对大量的传世的单件青铜器的研究,亟待探寻新的路径。而两位先生对青铜器上鸟纹和兽面纹的系统研究就是这样的尝试。

  这项研究所用的基本方法是考古学上常用的类型学,但是两位先生在資料上尽量选择可以明确断代的标本;如果不能从铭文上断定时代,也至少有同出器组可以帮助估定大致年代。这使得他们可以避免类型学的一些缺陷。但是更重要的是他们研究的基础是大量的例证,如鸟纹研究有233器,兽面纹有133器。这使他们有机会正确地排列出,并充分验证各类花纹的发展序列。总之,他们将鸟纹分为小鸟纹(I)、大鸟纹(II)和长尾鸟纹(III)三型共25式。式和式之间并不一定是发展演变关系,而每一式都有它自己的延续使用时间。他们发表的图谱共排入70个单体图样,这使得我们在青铜器所看到的几乎所有鸟纹图形都可以在他们的图谱上找到相对应的位置。兽面纹则被分为四型40式,共78个图样。这样的研究使得青铜器的年代学在铭文、器形以外又有了新的标准。因此,两篇文章自发表以来广为学者们所参考和引用。

  五、较早的国际视野

  张长寿先生从小就读于教会学校,后又进上海圣约翰中学、大学学习;进入燕京大学后起初修的又是西洋史学。因此,虽在中国,在这一连串的西方教育之下他的英文是相当过关的。笔者早就发现,可能由于长期书写英文(不似现在的打字)的缘故,张先生的中文书体其实蛮有英文的风格。也正是在张长寿先生给我上的商周考古专业课上(那时的上课,其实就是每周一次张先生在他考古所七楼的办公室里和我谈话),我第一次听到了Max Loehr (罗越)和梅原末治(うめはら すえじ)(日本人也并非都能正确地读出梅原先生的名字;后来我在日本东京大学跟松丸道雄先生学习时,请来作甲骨文拓片的日本师傅就读成了“まつじ”)。Loehr认为青铜器纹饰早期的演变是从简到繁的进化,而梅原认为是从繁到简的退化。张先生说,后来二里岗的发现证明,像梅原这样的青铜器研究大家也会犯错误的。而陈公柔先生则是从小学习日文,他对日文掌握之娴熟在考古界是有名的。陈先生曾亲自对我说过,日本学者中真正了解中华文明之精神的是青木正儿,可见他对日本明治以来的学术史是很了解的,而且读书的范围是远超出历史、考古两行的。我那时正在研究生院修日语,又非常喜欢日本文学,所以有时课后会聊到这方面的话题。总而言之,陈梦家之后,考古研究所或者广而言之,中国的青铜器研究在中外隔绝的三十年间尚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国际视野,这主要和张长寿、陈公柔两位先生的语言能力和努力是分不开的。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梁山七器”的研究。以太保簋为首的梁山七器于清道光年间出土于山东寿张。后由当地士绅钟养田卖与官绅李山农,并大致由李山农携带至京师而不知去向。1975年位于华盛顿的弗里尔美术馆的馆长ThomasLawton突然著文报道太保簋,说是由纽约上州的Meyer夫人捐赠入馆。 张长寿先生和陈公柔先生读到此文后,立即感到这是一个重要的发现。他们随即著文加以介绍,以“陈寿”的名字发表在1980年创刊的《考古与文物》杂志上。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以此为契机系统整理了这组铜器的資料,讨论它们发现和早期流传的过程,并由对它们的年代讨论进一步延申到对太保诸器的系统整理。 “梁山七器”之一的小臣艅犧尊现藏于旧金山的亚洲艺术博物馆,属于所谓的布伦戴奇(Avery Brundage)藏品。于是,两位先生又开始了对Brundage藏品的追踪,并写成《记布伦戴奇收藏的中国青铜器》,两年后同样以“陈寿”的名字发表于《考古与文物》杂志上。 从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中国学者极少有人出国,而能读到并读懂英文研究的也少有人在。因此,这些文章对引起国内学者关注海外收藏中国青铜器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

  两位先生对日本学者的研究也很熟悉。我还记得陈公柔先生对我讲到董作宾的一个笑话。董作宾先生1955年曾自台湾去日本访问,并非常想和岛邦男先生见面。但是不懂日文的董先生总以为日本人的姓都是两个字组成,随即从始到终一直口称“岛邦先生”,周围没人能懂,两人遂错过了这个一生一次的面晤机会,酿成了笑话。后来我在日本时偶然和松丸先生说到此事,他很惊讶,问我怎么知道?原来出典正是松丸先生在《甲骨学》这本日文刊物中的发表的一篇编后记。 多年来松丸道雄先生积极在日本搜求私人收藏甲骨,并在这本刊物中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当然在中国可能也只有在考古研究所才能看到这样的出版物。对于林巳奈夫、伊藤道治等日本学者的著作他同样是很熟悉的。陈公柔先生曾对林巳奈夫的名作《殷周时代青铜器の研究》(殷周青铜器综览一)写过一篇很深入的书评。 陈先生肯定它是在青铜器综合研究方面为今后研究之垫脚石的重要著作,但也指出譬如书中过于强调器物的“侧视形”而对一些器物年代误判或误录,而在礼制和器物功用的研究上作者过分拘泥于礼书,以致有“治丝愈棼”之感。这些都是很中肯的评语。这部书的原版在当时的中国可能只有考古所这一部,并且一直放在六楼金文组的办公室。笔者是在1986年研究生毕业,正式在考古所工作以后由张亚初先生引导才得见珍贵的一面。 张长寿先生也曾经亲自翻译过伊藤道治的《裘卫诸器考》一文,这是伊藤道治先生研究西周历史的代表之作。 两位先生的努力可以说为国内学者,特别是年轻学者了解国际上中国青铜器的研究起到了很大作用,有着不可磨灭的先导之功。

  结语

  张长寿、陈公柔两位先生学问之渊博,我们作为学生是很难窥其全豹的,而能学为己有的则可能是其中更少的一部分。作为一名资深的考古学家,张长寿先生对商周考古的一系列问题,如周原遗址和青铜器窖藏的性质问题,先周文化的问题,陶寺和中国早期文明的起源等都有自己的研究。而陈公柔先生的研究范围则广及秦汉时代的简牍文书和典章制度,这是一般研究商周时期的人所无力涉及的。但是作为学生,我们从他们那里学到的研究方法则可以使我们受益终身的。在深切怀念两位老师的同时,我们有责任将自己感受较深的一些方面写出来,以牢记两位先生所留在身后的这一份学术遗产。这一方面是对他们的尊重,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更多学者,特别是将来的学者从中受惠。

  本文为《张长寿、陈公柔先生纪念论文集》(暂定名)所写。今决定先在网上发表,以期抛砖引玉,能够推动对两位先生学术思想和贡献的深入研究。笔者2020年8月24日于纽约森林小丘家中。

注释: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美国哈佛大学皮保德博物馆:《豫东考古报告—“中国商丘地区早商文明探索”野外勘探与发掘》(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年)。

[2]陈公柔:《怀念于省吾先生》,《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4期,第194-96页。

[3]陈公柔先生1955年在《考古通讯》发表了《对于编写报告的一些体会》一文,讨论了编写考古报告的程序和原则;其中譬如对于编写者和摄影师的配合,及客观记录和研究之间的平衡关系等建言对于我们现在的考古实践仍十分有益。见《考古通讯》1955年4期,第89-95页。

[4]夏鼐:《<殷周金文集成> 前言》,《考古》1984年4期,第357-60,380页。

[5]关于这门课的情况,见施劲松:《精神长存——怀念陈公柔先生》,《南方文物》2014年3期,第163-66页。

[6]“翠南精舍”指的是考古所食堂后面陈先生以前住过的小屋,后来张亚初先生一直住在那里。因为后面是翠花胡同,故称“翠南”;“精舍”则取自《平家物语》开篇的“祇园精舍”。

[7]施劲松:《科学家传:张长寿先生》,载王巍主编:《20世纪中国知名科学家学术成就概览》,第54-61页。见施劲松:《精神长存——怀念陈公柔先生》,163-66页。

[8]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张长寿先生把自己的自选论文集称为《丰邑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

[9]关于类型学在中国的早期实践,见汤惠生:《类型学的类型 —— 考古类型学方法论的回顾与检讨》,载《东亚古物》B卷(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43页。段天璟:《导读---<先史考古学方法论>与类型学中国道路的开端》,在载蒙德留斯著:《先史考古学方法论》(滕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年),第1-17页。

[10]林沄:《为类型学正名》(代序),载蒙德留斯著:《先史考古学方法论》(滕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年),参考第2-8页。

[11]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报告:1955-1957年陕西长安县沣西乡考古发掘資料》(北京:文物出版社,1962年),第129-131页。

[12]张长寿:《丰邑行》,“自述”,第2页。

[1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队:《1967年长安张家坡西周墓葬的发掘》,《考古学报》1980年4期,第481-85页。

[14]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中州路(西工段)》(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年)。林寿晋的东周陶器墓分析和分期见第78-86页(据报告《第一章:序言》第2页这部分是林寿晋所写),苏秉琦写的分期总结见《第五章:结语》第五节,第140-45页。

[15]陈公柔:《河南禹县白沙的战国墓葬》,《考古学报》第7册(1954年),第87-101页。

[16]苏秉琦: 《斗鸡台沟东区墓葬》(北平:国立北平研究院,1948年),第266-68页。尽管每一期中也包含了如墓葬形制、绿松石珠乃至玛瑙珠的形式,分期的判断只是根据陶鬲的演变序列Ca-Cb-Cc来决定的,每种形态Ca、Cb、Cc各相当一期。

[17]邹衡:《试论殷墟文化分期》,载《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第30-65 页。

[18]邹衡:《论先周文化》,载《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第 229-312页。

[19]邹衡:《论先周文化》,载《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第309-312页。

[20]见苏秉琦:《瓦鬲的研究》,《斗鸡台沟东区墓葬》附录,第1-18页。

[21]张长寿:《丰邑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3页。

[22]张长寿:《殷商时期的青铜器容器》,《考古学报》1979年3期,第271-300页。

[23]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的四期分法发表于1964年,见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1962年安阳大司空村发掘筒报》,《考古》1964年8期,第380-84页。邹衡先生的殷墟文化四期分法也发表于1964年,见邹衡:《试论殷墟文化分期》,《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64年4期,第37-58页;5期,第63-90页。

[24]李峰:《黃河流域西周墓葬出土青銅禮器的分期与年代》,《考古學報》1988年4期,第383-419頁。这篇论文是在笔者的硕士学位论文《北方地区西周墓葬出土青铜礼器的分期与年代》(考古研究所,1986年;指导老师:张长寿先生)的基础上修改完成的。

[25]殷之彝:《山东益都苏阜屯墓地和“亚醜”铜器》,《考古学报》1977年2期,第23-34页。

[26]张长寿:《论宝鸡茹家庄发现的西周铜器》,《考古》1980年6期,第526-29页。

[27]张长寿:《论屯溪出土的青铜器》,载《吴越地区青铜研究论文集》(香港:两木出版社,1997年),第91-100页。Zhang Changshou,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Ding BronzeVessels from Xin’gan,” Journal of EastAsian Archaeology, 2: 1/2 (2000): 251-272.

[28]陈公柔:《徐国青铜器的花纹、形制及其他》载《吴越地区青铜研究论文集》(香港:两木出版社,1997年),第263-74页。

[29]陈公柔:《士丧礼、既夕礼中所记载的丧葬制度》,《考古学报》1956年4期,第67-84页。

[30]陈公柔:《士丧礼、既夕礼中所记载的丧葬制度》,第84页。

[31]张长寿:《说伏兔和画 》,《考古》1980年7期,第361-64页。

[32]王平:《说銮和金甬》,《考古》1962年7期,第375-76页。

[33]张长寿:《井叔墓地所见西周轮舆》,《考古学报》1994年2期,第155-72页。

[34]张长寿、张孝光:《殷周车制略说》,载《中国考古学研究——夏鼐先生考古五十年纪念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6年。第139-162页。

[35]张长寿:《记张家坡出土的西周玉“璇玑”——怀念夏鼐先生》,《文物天地》1994年第2期,第17-18页。

[36]张长寿:《西周的葬玉——1983~1986年沣西发掘资料之八》,《考古》1993年9期,第55-59页。

[37]陈公柔、张长寿:《殷周青铜容器上鸟纹的断代研究》,《考古学报》1984年3期,第265-86页。陈公柔、张长寿:《殷周青铜容器上兽面纹的断代研究》,《考古学报》1990年2期,第137-68页。

[38] Thomas Lawton, “AGroup of Early Western Chou Period Bronze Vessels,” Ars Orientalis 10 (1975): 111-121.

[39]陈寿:《太保簋的复出和太保诸器》,《考古与文物》1980年4期,第23-30页

[40]陈寿:《记布伦戴奇收藏的中国青铜器》,《考古与文物》1982年2期,第14-18页。

[41]松丸道雄:《编辑后记》,《甲骨学》第12号(1980年),第246页。

[42]陈公柔:《评介林巳奈夫《殷周时代青铜器之研究》(殷周青铜器综览(一)),《考古》1986年3期,第286-288页。

[43]关于林先生这部大著在日本的创作和出版原为,松丸道雄先生近年有介绍,见松丸道雄:《殷周青铜器综览---殷周时代青铜器的研究》中、日文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1-6页。

[44]伊藤道治:《裘卫诸器考——关于西周土地所有制形态的我见》,张长寿译,《考古学参考资料》第5辑(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22-44页。

作者:李峰,现就职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言文化系

审稿:施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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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风采

良师如烛炬:纪念张长寿、陈公柔先生的学术贡献

发布时间:2020-12-10

  引言

  张长寿先生1929年出生于上海,是中国著名的考古学家,也是商周考古的奠基人之一。张长寿先生1952年毕业于燕京大学历史系,1956年7月调入当时的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之后在该所从事研究工作50余年,2020年1月30日逝世。张长寿先生学识渊博,学风以严谨著称,广受所内外同代学者尊重,更受到后辈学者的崇敬。张先生长期担任考古研究所商周研究室主任(后任考古研究所副所长),并兼任丰镐考古队队长,对该所商周考古特别是西周考古发挥了重要的组织和领导作用。在研究上张先生始终坚持立足田野考古,以研究田野发掘所得考古现象为主,并广及青铜器、玉器的精深研究和古代历史的探索,有许多重要建树。他一生劳作不断,笔耕不休,著述丰富,以60多岁的年龄仍在中、美合作项目的商丘考古工地主持发掘;并以88岁的高龄,字斟句酌,完成了《豫东考古报告》的编辑工作, 更是让人敬佩。

张长寿先生

  陈公柔先生1919年出生于辽宁沈阳。陈公柔先生早年曾随于省吾先生学习古文字和古文献, 1951年8月自燕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直接进入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工作。陈先生在50年代到60年代初曾参加考古研究所在长沙、安阳、洛阳多地区的田野考古发掘,参与编写《长沙发掘报告》《洛阳发掘报告》等专著, 是一位有丰富田野工作经验的古文字学家和青铜器研究专家。1979年,经多年搁置之后考古所《殷周金文集成》编辑组正式成立, 陈先生即与王世民等先生一起从事这个项目的领导和实际工作。二十余年辛勤耕耘,陈先生为这部划时代的巨著做出了重大的贡献。陈公柔先生古文字、古文献功底深厚,为考古所同仁们所倚重,更是大家的良师益友,被同事们亲切地称为“陈公”。1980年代初以后,陈先生受邀为考古所(也就是研究生院考古系)的历届研究生讲授先秦古文献课,对年轻一代的学术传承起到了很大作用。2004年,陈公柔先生突然逝世于北京。

陈公柔先生

  笔者1983年西北大学毕业后考入考古研究所为硕士研究生,到1990年5月离开,在考古所学习、工作将近七个年头。那时的考古所田野工作高手如云,就商周这一段讲主持了偃师商城、沣西井叔墓地、琉璃河燕国墓地等重要发掘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发现。而考古所位于王府井北端的地利之便也使考古所成为全国各地考古学者进京交流,乃至各高校研究生进京查阅资料的聚首之所,可以说是当时中国考古学的一个资讯中心。因此,它是年轻人求取专业训练和增长学科见识的好地方。作为我的导师,张长寿先生是很严格的。他常常强调做学问要扎扎实实,不能浮光掠影。记得当年他带我到沣西实习,走前即告诉我这次是去实习,我不能用实习所发掘的资料。其实这样也好,督促我学会怎样用别人发表的资料来做自己的文章,这反倒拓展了自己的研究能力。后来我做硕士毕业论文就是按照这个思路,在张先生的指导之下完成的。在沣西实习期间他安排我和卢连成先生一个小组,发掘张家坡墓地,但他会随时过来进行督导,看看我有无出错。在他和卢连成先生的指导下、我很快掌握了西周墓地发掘的要领。当然张先生也是主张学生要拓宽视野,并对学生的一点成绩及时鼓励。记得那时张光直先生在北大做考古学六讲,就是张长寿先生鼓励我去听讲,开阔眼界。我的学期论文做了陕西出土商代铜器研究,他鼓励我拿去《考古与文物》发表,遂成了我考古学的处女作。

  跟陈公柔先生上课则是另一种气氛,这主要因为我们在他干面胡同的家里上古文字课,只有傅宪国和我两人,我们是同一年进入考古所的研究生。陈先生讲课之外也和我们聊天,但聊天中同样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跟陈先生上课,除了学生对老师的崇敬,我们还能时时感觉到一位忠厚长者对晚生后辈的关爱。后来陈先生为考古系研究生讲先秦古文献课, 那时我已经毕业并在沣西下工地,但回到北京赶上时我也会去蹭课。在我请求下,陈先生曾单独给我开了个书单,列举了个各种书最应该读的注本,如陈奂的《诗毛氏传疏》和孙星衍的《尚书今古文注疏》就在其中;这份书单就成了我后来一些年读古籍的指导,帮我打下了先秦文献方面的一些基础。出于感谢,1990年我离开考古所赴日本留学之前为陈先生刻了几方印,包括一方“翠南精舍”, 陈先生则送了我一本傅大卣的印集,要我在路上“舟车浏览”。十年以后的2001年我(那时我在美国南方的阿肯色州立大学任教)见到来纽约探亲的陈先生,我们在哥大旁边的餐馆用餐,陈先生依然健谈,说起他正在作《尚书》的研究。后来夏含夷先生邀请他去芝加哥大学讲学,我遥祝他一路顺利,但再未能见面。

  关于两位先生的学术贡献,施劲松先生已经发表文章进行了很好的总结。 本文是不足以概括他们一生的学术成果的;除了表达对两位老师的怀念之情,这里的重点是探讨他们在商周考古领域的研究方法论方面的创见和实践,即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来分析他们两人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这种方法论的创见对一个学科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也是后代学者在读他们的著作时要首先汲取的学术经验。试述如下:

  一、不一样的类型学实践

  如施劲松已经指出,张长寿先生在沣西工作30多年,可以说丰镐考古一直是张长寿先生学术研究的中心。 沣西的考古五十年代由王伯洪先生主持;王伯洪早逝,由胡谦盈短期担任队长。1963年以后一直由张长寿先生任队长,直到1988年。由于丰、镐两京在西周国家的中心位置,可以说在八十年代及以前我们对西周文化的年代、内涵的认识很大一部分来自丰镐地区。1957年在张家坡发掘到早晚两期西周遗址,并在张家坡和客省庄两地发掘到182座西周墓葬(之前苏秉琦先生在斗鸡台发掘到的56座墓中,折足鬲墓中的一部分按邹衡先生意见属于西周时期;郭宝钧先生在浚县辛村发掘到80余座西周墓)。对这前所未有的一大批資料的研究,奠定了西周考古的基础。但是由于这些墓葬极少打破关系,采用类型学的方法进行分期和年代的研究即是正确的选择。

  由于蒙德留斯(Oscar Montelius)的著作的汉译和出版,类型学的方法已经在1930年代即引入中国。经过吴金鼎、裴文中、苏秉琦等学者的实践和推广,在民国时期的考古学中类型学已经取得了优势地位,其原理广为人知。 如林沄先生最近很正确地指出,类型学的主要目的是在没有地层证明的情况下通过建立所谓“联类”(即发展序列)来确定遗物的相对年代。 但是,在一处遗址或墓地中具体怎么样应用类型学的方法建立其分期,进而来阐述其文化发展历史,每个人做法都不一样,可以说一直到1970年代中国学术界对此仍处在探索阶段。张长寿先生长期研究丰镐遗址的考古资料,对类型学有自己的理解,随即形成了富有自己特点的研究方法。

  《沣西发掘报告》中的做法是在127座有随葬陶器的墓葬中,首先选择60座有成组陶器的墓葬,“根据随葬陶器的组合及其在形式上的差别”,排出一个群的序列,并将其分为五期。在分期图(图八六)中,每期选择一座墓葬,绘出它的完整陶器群。这个分期图所表现的是“群”的一个序列,而不是某一类或几类陶器的“演变序列”图。相应地,报告遗物分类上采用了简略的只分式而不分型的方法。而在器物描述中的式的排列主要是为了叙述的便利,其排在相邻位置的式之间抑或有发展演变关系,抑或没有,关键是不提前想定他们构成了一个渐变的发展序列。譬如I式的直口袋足,口沿下有双耳的鬲和II式的高斜领袋足鬲或有发展关系,而II式鬲和III式的瘪裆鬲之间则没有关系。 总之,这个方法的整体论证逻辑是以发掘所得的包含了多方面特征(如多种器物的变化方向,组合关系的变化,相对数量的变化等)的器群为着眼点,从而排出一个遗址或墓地的陶器“群”的发展序列;至于某类或几类器物的具体的形式演变,在研究的早期阶段并不是关注的重点。这即是张长寿先生说的“在文化分期中应以整个器物群的演变为标准,而不宜局限于个别器物的细部变化。” 器型的演变是在最后总结出来,并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不断完善的知识。

  在张长寿先生自己执笔的《1967年长安张家坡西周墓葬的发掘》中,上述方法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对于1967年发掘的124座墓葬有两件以上陶器的66座墓葬,张先生首先抓住了作为陶器群特征之一的“组合”关系进行分析,认为组合随时代而变化,可以作为分期的重要依据。“组合”关系的本质是器类的生灭现象,即一个特定时期有一些特定的器类出现在墓中,过了这个时期有的器类消失了,又有新的器类产生。因此,由“组合”的概念又衍生出了次一级的概念,即“共存关系”,即哪些器类常常共出在一座墓中。进而,张先生将“共存”的概念从器类推广到“式”之间的共存,这就使得它有了更大的实践意义。通过检索1)组合和式之间的关系(如鬲、罐组合和I式鬲共存;VII式鬲和盂、罐、豆组合共出),2)式和类、式之间的共存关系(如III-IV式鬲和簋共存;V-VI式鬲和陶盂共存;III-IV式鬲和I-VII式罐共存,而V-VI式鬲和IV-X式罐共存),从而可以排出陶器群的发展序列,以此作为划分期别的基础; 请注意,这里排出的是陶器群的序列,具体讲就是类和式的更替关系,而不是某类陶器的器型演变序列。这个结果,和《洛阳中州路》中由林寿晋先生所排定的,并由苏秉琦先生进行总结的东周时期陶器墓的分期类型变化序列是异曲同工的。 其实,这种以“组合”为分析起点的研究方法在五、六十年代考古所所主持的项目中很常见。如1954年由陈公柔先生执笔的《河南禹县白沙的战国墓葬》中更是采用了“关键器型+功能器类”的组合分析方法,也是独具慧眼。

  但是,这个思路与苏秉琦先生在《斗鸡台沟东区墓葬》中以陶鬲形态的演变序列来划分瓦鬲墓中折足瓦鬲早期、中期、晚期的分期的做法是明显不同的。 邹衡先生在《殷墟文化分期》中虽然也从出土单位的介绍开始,其分析过程也是先把一类或几类陶器抽出来,首先进行单独的和系统的分析。 在《论先周文化》中他则将来自广大地理空间内不同遗址出土的,自己认为在陶鬲的演变上有标杆意义的“典型标本”从它们原单位(或没有单位)中抽出来,汇集在一起加以综合分析。通过这个分析将形态接近的靠在一起,最终形成一个长的锁链,这个锁链是代表一种陶器的发展顺序的。分期则是以这个序列为基准对“典型标本”所处的墓葬和单位的归纳。 这是在中国考古界广泛采用的另一种方法。但是,器物在古代真正的“演变过程”是我们现代人所看不到的;而且究竟什么是“典型标本”,这在选择上其实有很大的主观性。因此,虽然这种排序有一定的合理性(取决于研究者对器物演变的理解深度),考古学家所建立的这种器物演变序列从根本上讲是一种符合演变逻辑的“假说”。同时它在大多情况下将古代器物演变的复杂过程变成了一个整齐划一的单线条进化模式。而在实际的器物更替过程中,一种新的形式发明以后,旧的一种或数种式仍在使用,或者由于不同遗址乃至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外来的形式也可能混入,于是形成多种形式同时共存的局面,这是我们在实际发掘中常常看到的。而以“群”为单位的研究方法则可以避免这种问题,因为它的着眼点是“群”的整体的发展变化过程,而不是单一类器物的演变的逻辑过程;后者是要在群的系列建立之后通过总结而获得的。

  我们这样说的目的并不是要比较两种方法的优劣;实践证明两种方法都可以得到相对可靠的分期结果。正如邹衡先生所示范的那样,按照单器类逻辑演变关系所建立起来的具体分组还要进行合并才能建立分期,原因是这样可以克服在演变逻辑上有先后关系的“式”在实际上可能同时并存的问题。 同时,不同器类的演变序列之间的关系(同步性或异步性)也要通过对发掘单位中的不同器类形式的“共存关系”的检索来确立。但是在没有共存关系,并且缺乏可靠的年代依据的情况下,单纯按类型学的方法编制出器物演变序列,这是一项很冒险的作业。 另一方面,按“群”所建立分期体系的方法也要依靠对陶器演变大致趋势的一个基本认识,才不会将器群演变的大方向搞错;在丰镐地区张家坡早、晚两期居住遗址的发掘提供这个保证。并且,两种方法对分期的年代的估定都要靠陶器和青铜器的共存关系。因此,这两种方法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而可以说是异途同归的。重要的是,我们要了解在中国商周考古的分期实践中确实有两种不同思路的研究方法;而在研究中我们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研究对象的方法,才可以得出更可靠的结论。张长寿先生通过丰镐考古的实践在这方面所作出的贡献是很值得我们纪念的。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1999年出版的《张家坡西周墓地》中,张长寿先生对类型学采取了更有信心的做法。之所以能够这样,是因为在两个报告的基础上,又有了二十年考古资料的积累(包括有大量的有打破关系的墓葬的发现),这使得我们对丰镐地区陶器的演变规律有了充分的了解。这本新报告包括了1983-1986年在张家坡发掘的390座墓葬的資料。它首先继承了以前两个报告所建立的西周墓葬的五期分期系统,然后重点分析了25组有打破关系的墓葬所反映的陶器群的早晚关系,这为确定陶器的演变序列提供了更加可靠的地层学证据。在陶器的分类方面,他采用“型”和“式”的两级区分,并主要是依靠外在的证据,包括墓葬的打破关系和与铜器的共存关系来确定典型“式”的流行年代(绝对年代)。以这样的实证式的分析为根据,他构建了张家坡墓葬陶器的发展序列,并在最后总结出了鬲、簋、罐、豆这四类主要随葬陶器中每一“型”的发展演变规律。要之,陶器的演变序列是基于分期研究最后所得出来的结果,而不是分期研究开始时逻辑演绎的“假说”。

  二、以考古学为基础的青铜器研究

  1980年代考古所曾有传言,说夏鼐先生曾说,研究青铜器就要像张长寿那样来做。笔者自然没有资格亲自向夏先生求证此说,但是张长寿先生以考古学的方法研究商周青铜器,在事实上是很多人都很推崇的。简单地说,他是用在丰镐考古中积累起来的研究陶器的办法来研究青铜器。考古研究所青铜器学者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陈梦家先生的影响。对这一点,张长寿先生自有说明。 与郭沫若相比,陈梦家先生在青铜器的研究方法上最大的进步就是注意到了青铜器“群”的联系,这当然与1950年代已经出现的宜侯夨簋等成组銅器有关,与他在以田野考古为主的考古所的工作环境也深有关系。作为以田野工作为主的考古学家,这种“群”的概念不光贯彻于张长寿先生丰镐考古的实践中,在他的青铜器研究中也起了关键作用。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他于1979年发表的《殷商时期的青铜器容器》一文。 这篇文章之所以称“容器”,是避免在对青铜器的功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仓促定性,更是把青铜器还原到它们原始的考古环境中去,以考古学上的容器、兵器、车马器等简单的分类方法来称呼它们。这篇文章初稿完成于1965年,后因有妇好墓等新发现,于1977年进行修改后发表。回顾六十年代,青铜器研究领域是陈梦家和唐兰先生主导的时代。两人虽然在青铜器断代上很多观点截然相反,但都是主要依据铭文和传世铜器进行研究的。张长寿先生则是主张完全用考古发掘出来的成组铜器进行研究,这是很有创见的方法。这一方面是因为商代铜器除殷墟晚期外多没有铭文,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自五十年代以来他在陶器研究上所建立的信心。张先生认为青铜器可以和考古发掘的其他实物一样进行分期断代的研究,其关键是地层证据和共存关系;而“组合形式”具有仅次于地层关系的重要性。这样,他选择了安阳出土的近20组典型的,完整的青铜器群进行排比,将它们分为三期,然后在分期的基础之上探讨器形和花纹的演变。这个研究的过程与他对丰镐地区陶器的分期研究完全是一致的,是典型的用考古学方法来研究青铜器。到了这个时候,殷墟文化四期的分法已经确立, 而张长寿先生则将殷墟青铜器分为三期,这一方面反映了殷墟时期青铜器独特的阶段性发展演变,另一方面也说明青铜器的研究是一门独立的学问;虽在研究方法上可以借鉴陶器群的研究,但在研究结论上则不必受陶器研究的限制。张长寿先生所展示的这种以考古发掘出土之器群为基础的青铜器研究方法后来广为学者们所采用,而笔者后来对西周时期随葬青铜器群的分期研究也是在这个方法论的指导之下完成的。

  另外张先生这篇文章还有两个方法论的要点:一是以二里头出土的铜器为基准来判定传世铜器中一些器物的真伪和年代;二是以中原地区商、周文化青铜器的发展演变过程为基准来判断周边,特别是南方地区青铜器群的年代。关于第一点,在张长寿先生于1977年发表的关于“亚醜”铜器的研究中已经有充分表现。在那篇署名为殷之彝的文章中,张先生以益都苏阜屯发掘出土的“亚醜”铭铜器为基点,系统搜集了传世铜器中56件“亚醜”器物。在此基础之上他探讨了“亚醜”铜器的组合、器型和纹饰特点,并进而探索了“亚醜”族的文化面貌和历史问题。 这篇文章展现了一个很好的研究范式,它也证明了以考古为基础,以铭文中的族徽为线索的系统研究是卓有成效的。

  边远地区青铜器和青铜文化是张长寿先生研究中一直关注的另一个重点,这包括他较早地在1980年发表的研究宝鸡茹家庄出土青铜器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讨论了宝鸡茹家庄两座墓葬出土铜器群的组合和器形特点,并进而探讨它们和周围地区的文化联系,认为茹家庄两墓实际上是接受了西周文化的另一种文化的遗存,其统治贵族可能来自于宝鸡西南山区中分布的寺洼-安国式文化部族。 后来,张长寿先生又发表了《论屯溪出土的青铜器》和用英文发表了《新干出鼎形器的比较研究》一文。 这两篇文章异曲同工,以中原地区商和西周文化的青铜器知识为依据探讨了江淮地区青铜器的器类、器型和花纹特点,并且确认了以此方法判断南方青铜器的年代有效性,因为中原来的影响是很明显的。

  在这方面,陈公柔先生1997年发表的《徐国青铜器的花纹、形制及其他》是另一个研究的典型范例。和张先生的出发点不同,陈先生从铭文入手,首先找到了18件确定无疑属于徐国的青铜器,年代大都在春秋中、晚期。陈先生又详细地考察了每一件器物的来源和流传历史,并将它们放在一起总结出了徐国青铜器的形制花纹特点。文章进一步将青铜器放在江淮地区的文化大格局中来考察,说明徐器虽然不少出于江南,但他们没有江南吴越铜器的装饰特点,而总体上更接近许国、蔡国铜器,和江淮间春秋时期所谓群舒文化关系密切。他最后总结道:“东南诸国的青铜器,大体上讲,徐盛于前,吴越兴于后,而楚国青铜器终于集其大成而覆盖于大江南北的广大地区。”

  三、田野考古和名物制度之学

  陈公柔先生有一篇很有名的文章,题为《士丧礼、既夕礼中所记载的丧葬制度》,发表于1956年。 这是一篇每读一遍都会让人有新的收获的杰作。即使单从文献学讲,陈先生此文是对礼书,主要是《仪礼》中有关丧葬礼仪的繁缛记载的一次最简洁且系统的整理和现代诠释。这本身就很值得研究古代礼制的人们参考。但更重要的是他将《士丧礼》和《既夕礼》中所讲的丧葬礼仪和器用制度与考古发掘所得现象一一进行对照。大的方面如椁的建置和棺的束衽,中等规模的如丧礼不同阶段器物的种类和摆放位置及最后的送埋,小的方面到死者头部所用的掩、瑱和瞑目等,他均分疏条理,征引文献和考古两方面資料进行讨论。这一方面使得礼书中的器用制度有了实物的证明,另一方面也使考古所见现象能超出发掘所见的静态状况,和墓葬埋葬之前的整个丧礼过程联系起来,得到深度的解释。这里更包括了一个对明器性质的经典解释,而陈先生基于文献对“奠器”和“明器”的对照诠释能够很好解释墓葬中实用器和非实用器并存的现象。更有趣者,陈先生竟然能够从《士丧礼》和《既夕礼》两篇中所讲的陈奠器物中概括出《仪礼》体系所反映的礼器群的“组合”特征,并进而将它和洛阳、白沙、辉县、长沙等地战国墓葬的铜礼器组合进行综合比较,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总之,这是一篇所有对先秦埋葬制度有兴趣的人都必读的力作。

  但是,陈公柔先生这篇文章的重要性还要远远超过这些,它回答了我们在古代历史研究上的一个大问题。过去学者往往喜欢用儒家礼书的记载来说明西周的制度,但是由于这些礼书的成书年代并不能确定,这在研究方法论上有很大的问题。特别是在现代“疑古学派”兴起以来,这成了中国学术上的一个公案。《仪礼》这部书在西汉即立于官学,是《五经》之一。它对古代礼制有着详细的记载,其年代比之《礼记》等书更难以判断。但是,陈公柔先生以丰富的考古资料作为坚实的证据,将这部礼书的成书年代扎实地确定在了战国初期至中期,即公元前5-4世纪。 而陈先生的研究所展示的结合古代文献和考古材料来研究古代器用制度的方法更是有启发性。沿着陈先生所指出的研究路径,结合过去半个多世纪战国墓葬,特别是楚地墓葬的发现,这是一项值得一做再做的研究。

  这种以田野考古为基础来研究古代的名物制度的方法,在张长寿先生的一系列文章中也得到很好的体现。尽管张先生关心的是以车马器和玉器为中心的一些更具体的问题,两位先生在研究方法论上的取向是完全一致的。1980年,张先生发表了《说伏兔和画》一文。 这篇文章首先梳理了文献中对车器伏兔的种种记载,然后根据洛阳、宝鸡等地车马坑的发掘探讨了它和发掘所见青铜器车轴饰的关系,认为伏兔就是一端伸入车轴饰,另一端压在车舆之下的木楔。而车轴饰就是金文中记载的周王常常赏赐臣下的所谓“画”。他根据考古发现纠正了过去学者或将车轴饰安放在车辕上,或虽将它安在轴上,却安反了方向的错误。在另一篇文章《说銮和金甬》中,他考证金甬就是考古发掘中所常见的车軎。 1994年张长寿先生又根据沣西考古新发现的資料,特别是井叔墓地的新发现,对西周时期车轮的规制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并尝试对西周的车子进行了复原。 而他于1986年发表的《殷周车制略说》基本上反映了根据考古发掘我们现在所能知道的商周时期车制的一个基本状态。 进而,张先生用同样的方法研究玉器,如他为纪念夏鼐先生写的《记张家坡出土的西周玉璇玑》。 而他于1993年发表的《西周的葬玉》更是系统的研究了当时考古可见西周时期的葬玉使用制度。这里包含对西周时期的玉琀、玉握,成组缀玉幎目的详细考订。 这些都是很重要的研究,其研究的结论也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四、以小见大:张长寿、陈公柔先生的青铜器花纹研究

  笔者曾听到有学者感叹,没想到张先生、陈先生两人会做这样细微的研究。这里说的是两位先生联名发表的《殷周青铜容器上鸟纹的断代研究》和《殷周青铜容器上兽面纹的断代研究》的堪称姊妹篇的两篇名作。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两人过去一直以器群的研究而闻名,到了八十年代中期突然学风一转,进入这么一个微观研究的领域。在第二篇文章中,两位先生说道:“我们选择的是‘比较容易’的方法, 纵然如此, 结论是否正确, 我们也未敢必。但是, 我们也不敢轻信‘饕餮纹的由来可以上溯到河姆渡文化的太阳纹与鸟纹的组合图案’等诸如此类的富于想像力的推论。”陈公柔先生曾告诉我,这句话是针对林巳奈夫说的,他们显然不认同林先生关于对青铜器花纹意义的研究要比对其年代的研究更为重要的说法。

  为了这两篇文章,两位先生曾汇集了大量的資料,并曾亲自描图;大家看看文后统计表中详细的描述和著录信息就知道他们用功之深了。他们之所以下大气力来做这种基础性的研究其实有其方法论上的必然。青铜器断代的研究自从郭沫若在三十年代创造了“标准器”法以后,以铭文为证据的研究遂成了青铜器研究的主流。到五十年代陈梦家先生将“器组”的概念引入青铜器研究,并更多的参考器形的变化,从而使青铜器的研究向前迈进了一步。到了六十年代,唐兰先生以他的“康宫”理论校正了一大批青铜器的年代,使青铜器的研究在方法论上又有了新的基点。但是六十年代以后,也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在青铜器研究的方法论上进步很小。虽然张长寿先生在利用科学发掘出土的随葬青铜器的研究上取得了成绩,但对大量的传世的单件青铜器的研究,亟待探寻新的路径。而两位先生对青铜器上鸟纹和兽面纹的系统研究就是这样的尝试。

  这项研究所用的基本方法是考古学上常用的类型学,但是两位先生在資料上尽量选择可以明确断代的标本;如果不能从铭文上断定时代,也至少有同出器组可以帮助估定大致年代。这使得他们可以避免类型学的一些缺陷。但是更重要的是他们研究的基础是大量的例证,如鸟纹研究有233器,兽面纹有133器。这使他们有机会正确地排列出,并充分验证各类花纹的发展序列。总之,他们将鸟纹分为小鸟纹(I)、大鸟纹(II)和长尾鸟纹(III)三型共25式。式和式之间并不一定是发展演变关系,而每一式都有它自己的延续使用时间。他们发表的图谱共排入70个单体图样,这使得我们在青铜器所看到的几乎所有鸟纹图形都可以在他们的图谱上找到相对应的位置。兽面纹则被分为四型40式,共78个图样。这样的研究使得青铜器的年代学在铭文、器形以外又有了新的标准。因此,两篇文章自发表以来广为学者们所参考和引用。

  五、较早的国际视野

  张长寿先生从小就读于教会学校,后又进上海圣约翰中学、大学学习;进入燕京大学后起初修的又是西洋史学。因此,虽在中国,在这一连串的西方教育之下他的英文是相当过关的。笔者早就发现,可能由于长期书写英文(不似现在的打字)的缘故,张先生的中文书体其实蛮有英文的风格。也正是在张长寿先生给我上的商周考古专业课上(那时的上课,其实就是每周一次张先生在他考古所七楼的办公室里和我谈话),我第一次听到了Max Loehr (罗越)和梅原末治(うめはら すえじ)(日本人也并非都能正确地读出梅原先生的名字;后来我在日本东京大学跟松丸道雄先生学习时,请来作甲骨文拓片的日本师傅就读成了“まつじ”)。Loehr认为青铜器纹饰早期的演变是从简到繁的进化,而梅原认为是从繁到简的退化。张先生说,后来二里岗的发现证明,像梅原这样的青铜器研究大家也会犯错误的。而陈公柔先生则是从小学习日文,他对日文掌握之娴熟在考古界是有名的。陈先生曾亲自对我说过,日本学者中真正了解中华文明之精神的是青木正儿,可见他对日本明治以来的学术史是很了解的,而且读书的范围是远超出历史、考古两行的。我那时正在研究生院修日语,又非常喜欢日本文学,所以有时课后会聊到这方面的话题。总而言之,陈梦家之后,考古研究所或者广而言之,中国的青铜器研究在中外隔绝的三十年间尚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国际视野,这主要和张长寿、陈公柔两位先生的语言能力和努力是分不开的。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梁山七器”的研究。以太保簋为首的梁山七器于清道光年间出土于山东寿张。后由当地士绅钟养田卖与官绅李山农,并大致由李山农携带至京师而不知去向。1975年位于华盛顿的弗里尔美术馆的馆长ThomasLawton突然著文报道太保簋,说是由纽约上州的Meyer夫人捐赠入馆。 张长寿先生和陈公柔先生读到此文后,立即感到这是一个重要的发现。他们随即著文加以介绍,以“陈寿”的名字发表在1980年创刊的《考古与文物》杂志上。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以此为契机系统整理了这组铜器的資料,讨论它们发现和早期流传的过程,并由对它们的年代讨论进一步延申到对太保诸器的系统整理。 “梁山七器”之一的小臣艅犧尊现藏于旧金山的亚洲艺术博物馆,属于所谓的布伦戴奇(Avery Brundage)藏品。于是,两位先生又开始了对Brundage藏品的追踪,并写成《记布伦戴奇收藏的中国青铜器》,两年后同样以“陈寿”的名字发表于《考古与文物》杂志上。 从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中国学者极少有人出国,而能读到并读懂英文研究的也少有人在。因此,这些文章对引起国内学者关注海外收藏中国青铜器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

  两位先生对日本学者的研究也很熟悉。我还记得陈公柔先生对我讲到董作宾的一个笑话。董作宾先生1955年曾自台湾去日本访问,并非常想和岛邦男先生见面。但是不懂日文的董先生总以为日本人的姓都是两个字组成,随即从始到终一直口称“岛邦先生”,周围没人能懂,两人遂错过了这个一生一次的面晤机会,酿成了笑话。后来我在日本时偶然和松丸先生说到此事,他很惊讶,问我怎么知道?原来出典正是松丸先生在《甲骨学》这本日文刊物中的发表的一篇编后记。 多年来松丸道雄先生积极在日本搜求私人收藏甲骨,并在这本刊物中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当然在中国可能也只有在考古研究所才能看到这样的出版物。对于林巳奈夫、伊藤道治等日本学者的著作他同样是很熟悉的。陈公柔先生曾对林巳奈夫的名作《殷周时代青铜器の研究》(殷周青铜器综览一)写过一篇很深入的书评。 陈先生肯定它是在青铜器综合研究方面为今后研究之垫脚石的重要著作,但也指出譬如书中过于强调器物的“侧视形”而对一些器物年代误判或误录,而在礼制和器物功用的研究上作者过分拘泥于礼书,以致有“治丝愈棼”之感。这些都是很中肯的评语。这部书的原版在当时的中国可能只有考古所这一部,并且一直放在六楼金文组的办公室。笔者是在1986年研究生毕业,正式在考古所工作以后由张亚初先生引导才得见珍贵的一面。 张长寿先生也曾经亲自翻译过伊藤道治的《裘卫诸器考》一文,这是伊藤道治先生研究西周历史的代表之作。 两位先生的努力可以说为国内学者,特别是年轻学者了解国际上中国青铜器的研究起到了很大作用,有着不可磨灭的先导之功。

  结语

  张长寿、陈公柔两位先生学问之渊博,我们作为学生是很难窥其全豹的,而能学为己有的则可能是其中更少的一部分。作为一名资深的考古学家,张长寿先生对商周考古的一系列问题,如周原遗址和青铜器窖藏的性质问题,先周文化的问题,陶寺和中国早期文明的起源等都有自己的研究。而陈公柔先生的研究范围则广及秦汉时代的简牍文书和典章制度,这是一般研究商周时期的人所无力涉及的。但是作为学生,我们从他们那里学到的研究方法则可以使我们受益终身的。在深切怀念两位老师的同时,我们有责任将自己感受较深的一些方面写出来,以牢记两位先生所留在身后的这一份学术遗产。这一方面是对他们的尊重,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更多学者,特别是将来的学者从中受惠。

  本文为《张长寿、陈公柔先生纪念论文集》(暂定名)所写。今决定先在网上发表,以期抛砖引玉,能够推动对两位先生学术思想和贡献的深入研究。笔者2020年8月24日于纽约森林小丘家中。

注释: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美国哈佛大学皮保德博物馆:《豫东考古报告—“中国商丘地区早商文明探索”野外勘探与发掘》(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年)。

[2]陈公柔:《怀念于省吾先生》,《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4期,第194-96页。

[3]陈公柔先生1955年在《考古通讯》发表了《对于编写报告的一些体会》一文,讨论了编写考古报告的程序和原则;其中譬如对于编写者和摄影师的配合,及客观记录和研究之间的平衡关系等建言对于我们现在的考古实践仍十分有益。见《考古通讯》1955年4期,第89-95页。

[4]夏鼐:《<殷周金文集成> 前言》,《考古》1984年4期,第357-60,380页。

[5]关于这门课的情况,见施劲松:《精神长存——怀念陈公柔先生》,《南方文物》2014年3期,第163-66页。

[6]“翠南精舍”指的是考古所食堂后面陈先生以前住过的小屋,后来张亚初先生一直住在那里。因为后面是翠花胡同,故称“翠南”;“精舍”则取自《平家物语》开篇的“祇园精舍”。

[7]施劲松:《科学家传:张长寿先生》,载王巍主编:《20世纪中国知名科学家学术成就概览》,第54-61页。见施劲松:《精神长存——怀念陈公柔先生》,163-66页。

[8]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张长寿先生把自己的自选论文集称为《丰邑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

[9]关于类型学在中国的早期实践,见汤惠生:《类型学的类型 —— 考古类型学方法论的回顾与检讨》,载《东亚古物》B卷(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43页。段天璟:《导读---<先史考古学方法论>与类型学中国道路的开端》,在载蒙德留斯著:《先史考古学方法论》(滕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年),第1-17页。

[10]林沄:《为类型学正名》(代序),载蒙德留斯著:《先史考古学方法论》(滕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年),参考第2-8页。

[11]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报告:1955-1957年陕西长安县沣西乡考古发掘資料》(北京:文物出版社,1962年),第129-131页。

[12]张长寿:《丰邑行》,“自述”,第2页。

[1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队:《1967年长安张家坡西周墓葬的发掘》,《考古学报》1980年4期,第481-85页。

[14]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中州路(西工段)》(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年)。林寿晋的东周陶器墓分析和分期见第78-86页(据报告《第一章:序言》第2页这部分是林寿晋所写),苏秉琦写的分期总结见《第五章:结语》第五节,第140-45页。

[15]陈公柔:《河南禹县白沙的战国墓葬》,《考古学报》第7册(1954年),第87-101页。

[16]苏秉琦: 《斗鸡台沟东区墓葬》(北平:国立北平研究院,1948年),第266-68页。尽管每一期中也包含了如墓葬形制、绿松石珠乃至玛瑙珠的形式,分期的判断只是根据陶鬲的演变序列Ca-Cb-Cc来决定的,每种形态Ca、Cb、Cc各相当一期。

[17]邹衡:《试论殷墟文化分期》,载《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第30-65 页。

[18]邹衡:《论先周文化》,载《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第 229-312页。

[19]邹衡:《论先周文化》,载《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第309-312页。

[20]见苏秉琦:《瓦鬲的研究》,《斗鸡台沟东区墓葬》附录,第1-18页。

[21]张长寿:《丰邑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3页。

[22]张长寿:《殷商时期的青铜器容器》,《考古学报》1979年3期,第271-300页。

[23]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的四期分法发表于1964年,见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1962年安阳大司空村发掘筒报》,《考古》1964年8期,第380-84页。邹衡先生的殷墟文化四期分法也发表于1964年,见邹衡:《试论殷墟文化分期》,《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64年4期,第37-58页;5期,第63-90页。

[24]李峰:《黃河流域西周墓葬出土青銅禮器的分期与年代》,《考古學報》1988年4期,第383-419頁。这篇论文是在笔者的硕士学位论文《北方地区西周墓葬出土青铜礼器的分期与年代》(考古研究所,1986年;指导老师:张长寿先生)的基础上修改完成的。

[25]殷之彝:《山东益都苏阜屯墓地和“亚醜”铜器》,《考古学报》1977年2期,第23-34页。

[26]张长寿:《论宝鸡茹家庄发现的西周铜器》,《考古》1980年6期,第526-29页。

[27]张长寿:《论屯溪出土的青铜器》,载《吴越地区青铜研究论文集》(香港:两木出版社,1997年),第91-100页。Zhang Changshou,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Ding BronzeVessels from Xin’gan,” Journal of EastAsian Archaeology, 2: 1/2 (2000): 251-272.

[28]陈公柔:《徐国青铜器的花纹、形制及其他》载《吴越地区青铜研究论文集》(香港:两木出版社,1997年),第263-74页。

[29]陈公柔:《士丧礼、既夕礼中所记载的丧葬制度》,《考古学报》1956年4期,第67-84页。

[30]陈公柔:《士丧礼、既夕礼中所记载的丧葬制度》,第84页。

[31]张长寿:《说伏兔和画 》,《考古》1980年7期,第361-64页。

[32]王平:《说銮和金甬》,《考古》1962年7期,第375-76页。

[33]张长寿:《井叔墓地所见西周轮舆》,《考古学报》1994年2期,第155-72页。

[34]张长寿、张孝光:《殷周车制略说》,载《中国考古学研究——夏鼐先生考古五十年纪念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6年。第139-162页。

[35]张长寿:《记张家坡出土的西周玉“璇玑”——怀念夏鼐先生》,《文物天地》1994年第2期,第17-18页。

[36]张长寿:《西周的葬玉——1983~1986年沣西发掘资料之八》,《考古》1993年9期,第55-59页。

[37]陈公柔、张长寿:《殷周青铜容器上鸟纹的断代研究》,《考古学报》1984年3期,第265-86页。陈公柔、张长寿:《殷周青铜容器上兽面纹的断代研究》,《考古学报》1990年2期,第137-68页。

[38] Thomas Lawton, “AGroup of Early Western Chou Period Bronze Vessels,” Ars Orientalis 10 (1975): 111-121.

[39]陈寿:《太保簋的复出和太保诸器》,《考古与文物》1980年4期,第23-30页

[40]陈寿:《记布伦戴奇收藏的中国青铜器》,《考古与文物》1982年2期,第14-18页。

[41]松丸道雄:《编辑后记》,《甲骨学》第12号(1980年),第246页。

[42]陈公柔:《评介林巳奈夫《殷周时代青铜器之研究》(殷周青铜器综览(一)),《考古》1986年3期,第286-288页。

[43]关于林先生这部大著在日本的创作和出版原为,松丸道雄先生近年有介绍,见松丸道雄:《殷周青铜器综览---殷周时代青铜器的研究》中、日文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1-6页。

[44]伊藤道治:《裘卫诸器考——关于西周土地所有制形态的我见》,张长寿译,《考古学参考资料》第5辑(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22-44页。

作者:李峰,现就职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言文化系

审稿:施劲松

作者:李峰

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