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度量衡量器的首次重大发现及其意义
前些时候笔者有幸首次发现了一件自元末明初以来一直未曾问世过的重要国宝——侧面铭文:“至元八年尚书省户部造”的元代标准度量衡量器铁方升。它设计巧妙,数据精确,体现了当时科学发展的最高水平;它造型独特实用,铸艺精良,是中国元代铸铁技术高度发达的具体体现;它历经沧桑,器物上有着太多的历史积淀......而此前就连所有的相关史料中都未曾见过有元代标准量器实物的著录。根据至元八年正好是元朝(1271年—1368年)元年1271年,可见这件铁方升属元朝元年造。器身上铭文,标志在全国范围内颁布标准度量衡器的史实。说明自元朝初始,就统一了度量衡制。据史料记载,元代度量衡器由官制,一般掌握在路一级,中央只向各路颁发标准器。元初几次明令禁止私造。承袭宋时器上刻年号,改元重刻的作法,多数并刻有编号。对度量衡有问题者,处罚较严。在度量衡中注重了便利民族之间、中外之间的经济交往,有的度量衡器上专门铸有各少数民族文字和波斯文等。
度量衡源于我国。中国古代计量的发生,可以追溯到四、五千年以前的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和社会组织形式的进步,开始提出对时间、长度、容量、重量等计量的需要。古书记载,黄帝创立了度、量、衡、里、数五个量,命大挠作甲子以记日。尧命令羲、和两人参照日月、星辰制定历法。舜东巡时协调各部落氏族的日月和四时季节,统一音律和度量衡。并颁布诏文:黄帝初祖,德匝于虞,虞帝始祖,德匝于新;岁在大梁,龙集戊辰,戊辰直定,天命有民;据土德受,正号即真,改正建丑,长寿龙崇;同律度量衡,稽当前人,龙在己巳,岁次实沉;初班天下,万国永遵,子子孙孙,亨传亿年。诏文大意是:黄帝是我的初祖,他的美德汇集到虞帝,虞帝是我的先祖,他的美德又辗转汇集到了新朝。戊辰年(西汉初始元年,公元8年)岁星(木星)运行到了大梁之次,北斗星的斗柄正指向苍龙星系,天下安定,上天命我继承汉代的天下,拥有所有的臣民,于是建立国号,即真天子位,以建丑之月作为岁首,社稷长寿兴隆。制定统一的度量衡标准,考察精细且合乎前人的制度,在岁星运行到实沉之次的己巳年 (新朝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把新朝的度量衡制诏告天下,令各郡国遵照执行,让子孙后世,享有天下,而传之于亿年万代。
商鞅在秦国变法,提出“平斗桶权衡丈尺”。统一了秦国度量衡,并在单位制的确立、度量衡科学技术的研究及器具的制造等方面均有很大贡献,为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打下了基础。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制造标准的度量衡器,要求全国统一施行。统一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第三、有利于消除割据势力的影响;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秦二十六年(前221),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实行“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等一系列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以皇帝最高权威,颁布统一度量衡的诏令,命令丞相隗状、王绾和李斯等“法度量,则不壹,歉(嫌)疑者,皆明壹之”,立下法令,把度量衡单位制统一起来。诏令40个字,用统一的官方格式和小篆体铸刻在度量衡器物上,规定凡“舟舆所载,日月所照”都要遵照执行。同时监制了成套的权衡和容量标准器颁发到全国各地,把商鞅在战国秦实施一百多年的度量衡单位制推行到全国。传世至今的著名商鞅方升(上海博物馆藏)、秦始皇方升(上海博物馆藏)就是当时标准的度量衡——量器。
秦代形成的统一的度量衡制度,得到了西汉继承和发展。迨至西汉末年,王莽把持政权,为了邀买名誉,为其篡夺汉室政权做舆论准备,他以复古改制为名,征集当时通晓钟律的学者一百多人,举行了一场大规模的考订音律和度量衡标准的活动。这场活动的具体领导者是著名经学家、律历学家刘歆。通过这场活动,刘歆形成了自己系统的关于钟律和度量衡的理论。刘歆的理论被班固收入《汉书•律历志》中而流传至今。在刘歆等人工作的基础上,王莽出于改革秦、西汉的度量衡制,恢复古制的目的,颁发了建立新朝度量衡制的诏书,主持制作了一批度量衡标准器。他在此基础上完成的著作《审度•嘉量•权衡》被录入《汉书•律历志》,成为我国最早的度量衡专著,标志着我国度量衡技术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这些标准器至今仍有传世,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新莽嘉量。王莽建立度量衡制的81字诏书便铸刻在新莽铜嘉量等器物上,王莽在诏书中宣扬“君权天授”的思想,他希望通过颁布新朝的度量衡制度,体现他从“上天”那里得来的皇权,实现他及其子孙对国家的长久统治。据《汉书•律历志》记载,汉代大司农是掌管各郡国钱谷金帛的官吏,故官方使用的度量衡器往往由大司农颁发,今所见到的有大司农铜斛、铜斗、铜合等。籥、合、升、斗、斛五量之制大约建于秦,新莽时刘歆加以整理,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并监制了一批度量衡标准器。量器单位量值,每升亦在200毫升左右。
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家、思想家都把度量衡看作权力和社会公正的象征。《礼记•明堂位》记:“周公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管子•七法》: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谓之法”。把颁行度量衡制作为治国方略,用度量衡的准确一致来比喻法律的公正性。《礼记》、《周礼》和《吕氏春秋》都记载有先秦时期管理度量衡制度,规定仲春、仲秋之日,日夜同长,同度量,正权概,校斗桶。还记有主管度量衡的官职。以后的宋元明清各代都依唐律,都把度量衡制列为本朝法典,颁发标准器和定期检定。
汉代以后直至元朝,留存下来的量器极为罕见。只能参照文献记录作些概略的推算。魏晋时期容量单位量值似乎变化不大,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南人适北,视升为斗”的现象,说明北朝量值激增。据《隋书•律历志》所记:梁陈依古,齐以古一斗五升为一斗。《左传•定公八年》孔颖达疏:“魏、齐斗称,于古二为一,周、隋斗称,古三为一”。这些都说明当时量值的混乱。度量衡经过南北朝的动乱变迁,到隋朝得到统一。此后,唐宋延用。由于均无实物可考,只能暂定为每升600毫升。
元代,衡制尚有实物可稽考,唯量制和尺度均无实物可稽考,根据《元史》中有“世祖取江南,命输米者止用宋斗斛,以宋一石当今元七斗。可知元代实际容量比宋有所增长。明朝仅存有一件成化兵子铜斗,实测容9600毫升。朱载堉《律学新说》中记有一件成化十五年铁斗,据书中所记尺寸,计算容积为10023.5立方厘米,与成化兵子铜斗接近。《清会典》载:“户部量铸铁为式,形方,升积三十一寸六百分,面底方四寸,深一寸九分七厘五毫”。今得实测仅存的清代户部铁方升,可知清朝官定的标准量器计算容积为1035立方厘米。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度量衡是与古今计量、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数学、物理、天文、律学、建筑、冶炼等科学技术的发展都起着相互促进的作用。是考证、研究的珍贵实物资料,可惜珍贵的历代标准量器实物存世寥寥无几,特别是汉以后至元朝,留存下来的量器更为罕见,此前仅有一件唐代大业三年隋大府寺合。而三国魏 、南朝齐、南朝陈、梁、北魏、北齐、北朝、北周、隋、宋、直到元朝均无量器的实物问世。而作为当时世界上疆域总面积(2238万平方千米)最大,综合国力最强盛的国家,也是自古以来中国疆域总面积最大朝代——元朝;遗憾的是在此之前不要说有国家颁发,就连路一级的度量衡量器一件都没有,而且就连相关史料中都未曾见过有标准量器实物的著录。万幸的是现在终于发现了带有“至元八年尚书省户部造”款,并且由元朝国家颁发的标准量器铁方升的问世。因而它也填补了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元代无度量衡量器实物的国内空白;真可谓一项重大历史发现。尤其是对于研究元代一系列诸多重要学术领域之谜,实属惟一一件实物佐证。况且,与元代朝廷或皇帝相关的文物本身就十分罕见,可以说,像这样一件国之瑰宝,对于它的历史价值,怎么评价都不会过分。而作为酷爱文物研究二十余年的我虽不能拥有,但能够作为首次发现这件非同寻常珍贵国宝的人,也已深感非常满足!
时代 每斗折今毫升 备注
战国齐 2000
战国秦及秦 2000 商鞅方升(上海博物馆藏)(202.15)
秦始皇方升(上海博物馆藏)(199.5)
西汉 2000 汉上林供府升(天津巿艺术博物馆藏)(196)
新莽 2000 新莽嘉量(升,台湾故宫博物院藏)(200.63)
东汉 2000 建武十一年大司农斛(中国历史博物馆)(19600)
三国魏 2000
南朝齐 3000
南朝陈、梁 2000
北魏、北齐 4000
北朝 5350
北周 6000
隋 6000(大)
2000(小)
唐 6000(大)
2000(小) 大业三年隋大府寺合(日本藏)(19.91)
宋 6700
元 9570
明 9635 明成化铜方升(故宫博物院藏)(963.5)
清 10430 清康熙铁方升(故宫博物院藏)(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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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古代中国,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 十斗为一斛。南宋末改五斗为一斛,二斛为一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