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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想: 考古学 • “文化”• 社会

发布时间:2009-07-23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作者:许宏博客

    责任编辑说读者大概想知道书中一些基本概念的究竟,如“考古学文化”啦、“分期”啦等等,最好有平易些的解说,加个名词解释或小贴士什么的。

    大窘。

    谁都知道一个学科最尖端、最终极的问题,就是关于基本概念的定义问题。学界一直在争论,而莫衷一是。再加上还要深入浅出,显然其难度超出“杜撰”一篇正规的学术论文!

    这就像回答小孩子的问题,告诉他什么是水桶容易,告诉他什么是水,对成人来说还真是个问题。

    于是试着写了下面的话:

 

考古学上的“文化”

    考古学家口中的这个词,简单地说指的就是过去的一群人留下的一套东西及其蕴涵的信息。这套东西区别于生活在不同时空的另一群人的另一套东西,它包括“不动产”如房子、墓葬、垃圾坑等,也包括祭祀生产饮食日用等一应物品。考古学家藉此解析古代社会。

    它一般都是以最初发现地或较重要的遗址所在地的小地名来命名的。

    考古学家最想做的就是“透物见人”,看看是什么样的一群人在什么样的时空环境下做了什么,为什么又是怎样留下了这些东西,甚至想探究他们是怎么想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考古学上的“文化”又并不限于“物”的层面。

 

    还没说清楚,字数就超限了,居然200多!自己想删的肯定是读者要看的,估计编辑想删的又正是一个学者想说的。想想这也只是此时的笔者关于学科追求的一点心绪而已。

 

    写完意犹未尽,又有些断想。

    诸君也许已注意到,说到学科追求,在“透物见人”的各项中,对于作为研究对象的古人身份,笔者只是用了“什么样的一群人”,而不是“什么人”。

    跟事故现场的侦探一样,我们可以大致搞清他们的年龄性别等生物学特征,而在没有文字证据的情况,是无法确知其姓张姓李,民族国籍的。某一“文化”(使用同样或相似的一套东西的人)姓夏姓商,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用同样或相似的东西,就一定姓一个姓属于一个族?这种常识性的问题在学科内讨论了几十年,而且一度(可能现在仍)是主流意见。

    想说的是,这已牵出了学科局限性的问题。

    任何学科都有其局限性,而这些局限性能够被圈内的人充分地“自觉”到,窃以为,这应是该学科发展的有力表征。从二十多年前入门时对考古学的“迷信”,到一个考古老兵现在的“冷思考”,或可一叶知秋。“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段话被咀嚼了两千多年,仍觉余味无穷。

    今天,当学科的主要着眼点逐渐从建构分期与谱系框架的所谓文化史的研究移向以社会考古为主的研究,曾立下汗马功劳、作为考古学基础作业的“考古学文化”当然仍将扮演重要角色。我们需要做的是,加深对它的深度与广度的认知和把握。

    大家知道,考古学上的“文化”是一种为便于聚类分析所做的人为设定,并非纯客观的一个存在。文化的时空边缘既不清晰可断,文化的内部也非铁板一块。人的思想和行为极为复杂,加之又移动交流,这就决定了历史发展的高度复杂性。

    再加上作为人的研究者在学术背景、所处时代及地域决定的立场角度甚至个人学术风格等方面的复杂性,对考古学文化的设定解读甚至定名也就高度地多样化。譬如,大家都自觉不自觉地强调自己所在地域(遗址)的重要性,而将“文化”冠以当地小地名、现代省名,或自己发掘的遗址名,鲜见相反者。这样出笼的五彩斑斓的“文化”当然不是捋出个条条块块就可以全面解读的。

    早期人类群团的活动及其遗存——聚落的空间分布,大抵是呈“点”状而非“面”状的,而其开拓扩散的常态则是沿水路山麓的“点”组成的“线”。较集中的点和线会形成一定的、相对的“面”。同时,文化上的孤岛和飞地现象并不少见。这些都是大而统之,略显粗糙的“考古学文化”所无法涵盖的。

    因聚落的层级不同,它们对外交往的深度和广度(或曰“纯净度”)肯定不同。正像今天的北京并不很“中国”而像个“大拼盘”一样,二里头都邑也并非二里头文化的典型代表。

    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文化的中心聚落,在这个文化的汪洋大海中,也像一座孤岛,一座文化多元化的孤岛;次级中心的“纯净度”则介于它和普通聚落之间。“文化”内部的复杂性由此可见一斑。

    在这种情况下,“文化因素分析”必须贯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尽管人们对人文社科界日益严重的研究“碎片化”的倾向感到忧虑,但在社会考古学的视角下,研究的细化仍势在必行。“文化”之下有“类型”,以往学科主要在这两个层面上做文章;再下则为聚落,这是人类早期史的基本生产生活单元,也是社会考古的最佳切入点。

    单个聚落的微观研究和区域聚落群乃至更大范围内聚落形态的宏观研究,将展现出社会考古的丰富图景和无穷的研究潜力。对于传统意义上的“考古学文化”来说,这必将是一个超越和升华。

    随着学科的发展,一种可称为“聚落本位”的社会考古学研究方法,也许呼之欲出。

    同时,整体史意识和历史感的拥有,有助于消解“碎片化”倾向的负面影响,应是值得呼吁和提倡的。

 

 

 

(责任编辑: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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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随笔

断想: 考古学 • “文化”• 社会

发布时间:2009-07-23

    责任编辑说读者大概想知道书中一些基本概念的究竟,如“考古学文化”啦、“分期”啦等等,最好有平易些的解说,加个名词解释或小贴士什么的。

    大窘。

    谁都知道一个学科最尖端、最终极的问题,就是关于基本概念的定义问题。学界一直在争论,而莫衷一是。再加上还要深入浅出,显然其难度超出“杜撰”一篇正规的学术论文!

    这就像回答小孩子的问题,告诉他什么是水桶容易,告诉他什么是水,对成人来说还真是个问题。

    于是试着写了下面的话:

 

考古学上的“文化”

    考古学家口中的这个词,简单地说指的就是过去的一群人留下的一套东西及其蕴涵的信息。这套东西区别于生活在不同时空的另一群人的另一套东西,它包括“不动产”如房子、墓葬、垃圾坑等,也包括祭祀生产饮食日用等一应物品。考古学家藉此解析古代社会。

    它一般都是以最初发现地或较重要的遗址所在地的小地名来命名的。

    考古学家最想做的就是“透物见人”,看看是什么样的一群人在什么样的时空环境下做了什么,为什么又是怎样留下了这些东西,甚至想探究他们是怎么想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考古学上的“文化”又并不限于“物”的层面。

 

    还没说清楚,字数就超限了,居然200多!自己想删的肯定是读者要看的,估计编辑想删的又正是一个学者想说的。想想这也只是此时的笔者关于学科追求的一点心绪而已。

 

    写完意犹未尽,又有些断想。

    诸君也许已注意到,说到学科追求,在“透物见人”的各项中,对于作为研究对象的古人身份,笔者只是用了“什么样的一群人”,而不是“什么人”。

    跟事故现场的侦探一样,我们可以大致搞清他们的年龄性别等生物学特征,而在没有文字证据的情况,是无法确知其姓张姓李,民族国籍的。某一“文化”(使用同样或相似的一套东西的人)姓夏姓商,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用同样或相似的东西,就一定姓一个姓属于一个族?这种常识性的问题在学科内讨论了几十年,而且一度(可能现在仍)是主流意见。

    想说的是,这已牵出了学科局限性的问题。

    任何学科都有其局限性,而这些局限性能够被圈内的人充分地“自觉”到,窃以为,这应是该学科发展的有力表征。从二十多年前入门时对考古学的“迷信”,到一个考古老兵现在的“冷思考”,或可一叶知秋。“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段话被咀嚼了两千多年,仍觉余味无穷。

    今天,当学科的主要着眼点逐渐从建构分期与谱系框架的所谓文化史的研究移向以社会考古为主的研究,曾立下汗马功劳、作为考古学基础作业的“考古学文化”当然仍将扮演重要角色。我们需要做的是,加深对它的深度与广度的认知和把握。

    大家知道,考古学上的“文化”是一种为便于聚类分析所做的人为设定,并非纯客观的一个存在。文化的时空边缘既不清晰可断,文化的内部也非铁板一块。人的思想和行为极为复杂,加之又移动交流,这就决定了历史发展的高度复杂性。

    再加上作为人的研究者在学术背景、所处时代及地域决定的立场角度甚至个人学术风格等方面的复杂性,对考古学文化的设定解读甚至定名也就高度地多样化。譬如,大家都自觉不自觉地强调自己所在地域(遗址)的重要性,而将“文化”冠以当地小地名、现代省名,或自己发掘的遗址名,鲜见相反者。这样出笼的五彩斑斓的“文化”当然不是捋出个条条块块就可以全面解读的。

    早期人类群团的活动及其遗存——聚落的空间分布,大抵是呈“点”状而非“面”状的,而其开拓扩散的常态则是沿水路山麓的“点”组成的“线”。较集中的点和线会形成一定的、相对的“面”。同时,文化上的孤岛和飞地现象并不少见。这些都是大而统之,略显粗糙的“考古学文化”所无法涵盖的。

    因聚落的层级不同,它们对外交往的深度和广度(或曰“纯净度”)肯定不同。正像今天的北京并不很“中国”而像个“大拼盘”一样,二里头都邑也并非二里头文化的典型代表。

    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文化的中心聚落,在这个文化的汪洋大海中,也像一座孤岛,一座文化多元化的孤岛;次级中心的“纯净度”则介于它和普通聚落之间。“文化”内部的复杂性由此可见一斑。

    在这种情况下,“文化因素分析”必须贯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尽管人们对人文社科界日益严重的研究“碎片化”的倾向感到忧虑,但在社会考古学的视角下,研究的细化仍势在必行。“文化”之下有“类型”,以往学科主要在这两个层面上做文章;再下则为聚落,这是人类早期史的基本生产生活单元,也是社会考古的最佳切入点。

    单个聚落的微观研究和区域聚落群乃至更大范围内聚落形态的宏观研究,将展现出社会考古的丰富图景和无穷的研究潜力。对于传统意义上的“考古学文化”来说,这必将是一个超越和升华。

    随着学科的发展,一种可称为“聚落本位”的社会考古学研究方法,也许呼之欲出。

    同时,整体史意识和历史感的拥有,有助于消解“碎片化”倾向的负面影响,应是值得呼吁和提倡的。

 

 

 

(责任编辑:孙丹)

作者:许宏博客

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