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文物守望者--活跃在杭州的文物执法志愿者队伍

发布时间:2010-08-11文章出处:中国文物信息网作者:郑李潭

    编者按:在当前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的社会背景下,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紧迫的形势,如何利用现有力量保护好文化遗产已经成为文物部门思考的重要问题。业余文物保护员、文物保护志愿者等制度的设立已成为引导公众参与,推动文物保护的有效模式。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文物执法工作要求,2009年5月,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创造性地提出建立一支以社会群众为主的文物执法志愿工作者队伍——文物守望者。这些守望者就像一颗颗火种,活跃在杭州市的各个角落,将文物执法的力量辐射到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杭州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00多处,文物保护点200多处。1996年9月,杭州市成立园林文物监察大队,1997年升为园林文物监察支队,现有编制10人。近些年,政府对文物重视程度大大增强,不少从前未被发现的古迹均被列为保护对象,但另一方面社会大力发展经济建设,基本建设项目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多,与文物有关的违法行为不断增加,仅靠现有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力量远远不够,引导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和执法工作被提上议事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条规定:“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明确文物的保护离不开公众的参与,文物作为民族文明的实物载体是属于全社会的,文物保护不仅是政府的职责,更需要公众的参与。

    经过调查分析,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发现,目前公众在文物保护上的参与度仍旧偏低,只有当文物保护意识被公众普遍认同和接受,从而内化为公众的价值观,使得公众能够自觉地参与文物保护时,文物保护的全民参与才能最终得以实现。正如任继愈先生所说:“个人思想其实意义不大,只有化为群体的愿望,才会有惊人的力量,因而群体的觉悟极其重要。”公众主动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提供相关信息并监督遗产管理工作,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文物系统内行政资源不足的缺憾。

    基于以上认识,2009年5月,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发起成立了杭州地区的文物执法志愿者队伍,取名为“文物守望者”。

    文物守望者不同于传统的文物保护志愿者,是由文物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成立的志愿者队伍。守望者除了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外,更重要的是突出“守望”二字,每位“守望者”要对自己联系的文物保护单位经常性地守护,经常性地看望,也就是定期对自己联系的文保单位的保护状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立即向文物执法部门反映,并协助执法队员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同时对文物业务和执法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文物守望者的成立从某种意义上填补了杭州市没有文物执法志愿者的空白。文物守望者除了履行日常文物保护检查工作外,还承担着参与执法办案,监督执法工作等“特殊”职能。因此,守望者切实有效的工作不仅能协助业务和执法部门管理保护好文物,还能拉近社会公众与执法工作的距离,使群众全面客观地接触和认识执法工作,从而赢得广泛的社会支持。

    截至2009年底,杭州地区已有8个县(市、区)成立了文物守望者队伍,招募志愿者328名,巡查文物保护单位466人次,112处文物保护单位,在办理的105起文物违法案件中,32起由守望者发现提供。在守望者参与的文物执法行动中,不乏这样的事例:当建设工地发现出土文物时,住在工地附近的守望者得知后,一面及时反映给当地文物执法部门,一面主动找到工地负责人宣传有关法律,有效遏制了不法分子哄抢文物的局面;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时遇到当事人躲避法律惩戒,对执法人员避而不见的情况,守望者以见证人的身份协助执法人员办案,最终将当事人绳之以法。这些文物守望者,大多是生活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社区的退休老人或在校学生,他们既对身边的文物有着深厚的感情,也有充裕的时间对文物点进行日常的巡查,他们的守望行动既扩大了文物保护的半径,又提升了文物执法的社会影响力。在古村镇、城郊农村地区的文物建筑和野外边远文物的日常化保护工作中,文物守望者更是发挥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在开展文物守望者工作之前,杭州地区各县(市、区)对招募的志愿者队伍进行了集中的业务培训,就相关的志愿者工作特点、工作职责、法律法规进行系统介绍。对现有的文物守望者,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已建立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支队印发了《文物守望者工作记录册》,每位守望者必须按时填写上报;支队对守望者进行年度考核,对有奖举报给予适当奖励。如今,文物守望者已经成为活跃在杭州地区的一支文物执法志愿者队伍,他们不仅协助参与文物执法,还积极参与所在地区的文物保护法律宣传,成为执法者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虽然“文物守望者”成立时间不长,队伍也不算庞大,但我们相信,每位守望者对文物保护的坚持与执著,一定会感召一个村、一个乡、甚至一个地区的群众,真正形成文物保护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原文发表在《中国文物报》2010年8月06日第3版)
 

 

(责任编辑:孙丹)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考古网
分享到:
考古随笔

文物守望者--活跃在杭州的文物执法志愿者队伍

发布时间:2010-08-11

    编者按:在当前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的社会背景下,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紧迫的形势,如何利用现有力量保护好文化遗产已经成为文物部门思考的重要问题。业余文物保护员、文物保护志愿者等制度的设立已成为引导公众参与,推动文物保护的有效模式。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文物执法工作要求,2009年5月,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创造性地提出建立一支以社会群众为主的文物执法志愿工作者队伍——文物守望者。这些守望者就像一颗颗火种,活跃在杭州市的各个角落,将文物执法的力量辐射到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杭州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00多处,文物保护点200多处。1996年9月,杭州市成立园林文物监察大队,1997年升为园林文物监察支队,现有编制10人。近些年,政府对文物重视程度大大增强,不少从前未被发现的古迹均被列为保护对象,但另一方面社会大力发展经济建设,基本建设项目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多,与文物有关的违法行为不断增加,仅靠现有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力量远远不够,引导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和执法工作被提上议事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条规定:“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明确文物的保护离不开公众的参与,文物作为民族文明的实物载体是属于全社会的,文物保护不仅是政府的职责,更需要公众的参与。

    经过调查分析,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发现,目前公众在文物保护上的参与度仍旧偏低,只有当文物保护意识被公众普遍认同和接受,从而内化为公众的价值观,使得公众能够自觉地参与文物保护时,文物保护的全民参与才能最终得以实现。正如任继愈先生所说:“个人思想其实意义不大,只有化为群体的愿望,才会有惊人的力量,因而群体的觉悟极其重要。”公众主动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提供相关信息并监督遗产管理工作,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文物系统内行政资源不足的缺憾。

    基于以上认识,2009年5月,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发起成立了杭州地区的文物执法志愿者队伍,取名为“文物守望者”。

    文物守望者不同于传统的文物保护志愿者,是由文物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成立的志愿者队伍。守望者除了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外,更重要的是突出“守望”二字,每位“守望者”要对自己联系的文物保护单位经常性地守护,经常性地看望,也就是定期对自己联系的文保单位的保护状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立即向文物执法部门反映,并协助执法队员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同时对文物业务和执法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文物守望者的成立从某种意义上填补了杭州市没有文物执法志愿者的空白。文物守望者除了履行日常文物保护检查工作外,还承担着参与执法办案,监督执法工作等“特殊”职能。因此,守望者切实有效的工作不仅能协助业务和执法部门管理保护好文物,还能拉近社会公众与执法工作的距离,使群众全面客观地接触和认识执法工作,从而赢得广泛的社会支持。

    截至2009年底,杭州地区已有8个县(市、区)成立了文物守望者队伍,招募志愿者328名,巡查文物保护单位466人次,112处文物保护单位,在办理的105起文物违法案件中,32起由守望者发现提供。在守望者参与的文物执法行动中,不乏这样的事例:当建设工地发现出土文物时,住在工地附近的守望者得知后,一面及时反映给当地文物执法部门,一面主动找到工地负责人宣传有关法律,有效遏制了不法分子哄抢文物的局面;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时遇到当事人躲避法律惩戒,对执法人员避而不见的情况,守望者以见证人的身份协助执法人员办案,最终将当事人绳之以法。这些文物守望者,大多是生活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社区的退休老人或在校学生,他们既对身边的文物有着深厚的感情,也有充裕的时间对文物点进行日常的巡查,他们的守望行动既扩大了文物保护的半径,又提升了文物执法的社会影响力。在古村镇、城郊农村地区的文物建筑和野外边远文物的日常化保护工作中,文物守望者更是发挥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在开展文物守望者工作之前,杭州地区各县(市、区)对招募的志愿者队伍进行了集中的业务培训,就相关的志愿者工作特点、工作职责、法律法规进行系统介绍。对现有的文物守望者,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已建立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支队印发了《文物守望者工作记录册》,每位守望者必须按时填写上报;支队对守望者进行年度考核,对有奖举报给予适当奖励。如今,文物守望者已经成为活跃在杭州地区的一支文物执法志愿者队伍,他们不仅协助参与文物执法,还积极参与所在地区的文物保护法律宣传,成为执法者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虽然“文物守望者”成立时间不长,队伍也不算庞大,但我们相信,每位守望者对文物保护的坚持与执著,一定会感召一个村、一个乡、甚至一个地区的群众,真正形成文物保护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原文发表在《中国文物报》2010年8月06日第3版)
 

 

(责任编辑:孙丹)

作者:郑李潭

文章出处:中国文物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