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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础研究 回归学术探讨——曹操高陵考古发现专家座谈会发言摘要(1)

发布时间:2010-10-09文章出处:中国文物信息网作者:

    时间:2010年9月18日晚   地点:河南内黄


    白云翔(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朋友们,大家晚上好。受主办单位委托,我来主持这个座谈会。在座谈会开始前,我先简单介绍一下情况。此次在内黄召开的“汉代城市与聚落与汉文化学术研讨会”会议议程,原本只有4个分议题,即:汉代的城市与聚落,汉代考古发现与研究,汉代历史文化和汉代的中外文化交流。今天晚上临时召开这个座谈会主要有两个考虑:一是会议开幕以后,很多代表提出或建议就大家所高度关注的曹操墓的发现问题进行一个专题研讨;二是就历史纪年来说,曹操的问题和曹操墓问题的研究属于汉代考古的范畴。部分与会者提交的论文也涉及到曹操墓。比如说曹休墓与曹操墓的比较问题、曹操墓出土的刻铭石牌问题等。所以说今天召开这个座谈会,虽然在计划之外,但在情理之中。

    今天会议邀请了一批学者代表发言,这些代表既有高校的,又有文博考古机构的,还有国外的专家。他们对东汉的墓葬、东汉的历史文化确实有深入的研究。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今天的座谈会是个开放性的座谈会,欢迎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参加会议,但限于时间比较紧张,会议不再设置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将发言时间掌握在3~5分钟。下面,首先请张志清先生简要介绍一下曹操高陵的发掘情况。

 

    张志清(河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文物保护办公室主任、研究员)

    曹操高陵开始发掘时叫做安阳西高穴2号墓,由于多次被盗,保护已经十分困难,经国家文物局批准,2008年12月,我们对这座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在正式发掘之前,由安阳县文化局组织进行勘探,并制订考古发掘方案,2009年4月7日和6月23日先后2次组织有关专家到考古现场指导发掘工作,对考古发掘方案进行论证,考古队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考古方案进行了修改,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尽管这座墓葬多次被盗,但在发掘过程中,考古队的工作仍是十分认真的,在墓葬清理、资料记录等方面是严格按照考古操作规程进行。2009年9月2日,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织国内的专家对2号墓的发掘现场和发掘资料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为发掘现场的遗迹判断准确,清理基本到位;资料记录清楚完整。文字、图纸、照相、录像等各种记录手段齐全。在发掘过程中,还同时对出土文物进行了保护。在发掘后期,由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中心对出土的易碎文物如漆木器等进行了加固提取;对墓道两侧的护墙进行了物理支护;并对出土的铁器进行了保护,整个发掘过程是十分认真的。为了确保发掘工作的科学性,2009年11月19日和12月13日,先后邀请考古学家、古文字专家、历史学家、体质人类学家等相关领域专家到现场进行了论证指导。经过论证,最后认定西高穴2号墓就是曹操墓。

    综合以上我介绍的情况可以看到,曹操墓的发掘和认证过程都是科学、认真的,整个工作过程严格执行了田野考古操作规程,对于判定西高穴2号墓是曹操墓的结论也是科学慎重的。

 

    郝本性(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

    我主要从两个方面谈谈曹操高陵出土刻字石牌的时代性。

    第一个方面是从石牌的字体看其时代性。出土“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等石牌上的“虎”字写法与熹平石经及魏三体石经相同、魏上尊号碑“虎”字写法为当时正体,字体规范,结构拘谨,不太美观。而慰项石因为石面宽松,则书家有发挥余地,笔意舒展。六角形石牌因急就所写隶书,略显粗疏。但以上均为东汉晚期成熟的“八分”体,呈扁方形。而从几通汉碑均可见“武”字从“止”从“山”为形近相混,魏晋南北朝时期“止”与“山”混用实为当时常见现象。

    第二个方面从两类石牌的内容对照来看其时代性。墓中出土六角形石牌上刻“白縑画卤簿,遊观食厨各一具”,卤簿是舆车行辛,羽仪导从。自秦汉以来,始有其名。卤簿是天子使用的仪仗,《封氏见闻记》说“甲楯有先后部伍之次,皆著之簿籍,天子出入时按次导从,故谓之卤簿。”“卤,盾也”(《汉书·陈胜项籍传》云“流血漂卤”,颜师古注)。曹操身为魏王,享有天子规格等级的仪卫。古代皇帝出行与居住有卤簿,除车骑外,还必备手持戟楯者护卫。典韦曾手持双戟护卫曹操便是一例。圭形石牌所记“大戟”、“大刀”等兵器为卤簿法驾送葬时所用,当时兵器绝不仅是这些,入葬时选用的应是曹操生前喜用常用的几件为代表。而记载“白縑画卤簿,遊观食厨各一具”等六角形石牌为随葬品入葬时使用,两者可以互证。卤簿的规模较大,不能全部入葬,仅用白绢画出,也是曹操薄葬主张的又一体现。

    六角形有孔石牌,其性质为随葬品清单,与战国竹简中遣策的性质相近,而汉代用木用竹简或者其它材料所写的衣物名称及数量也称为“物疏”,赵超同志称“楬”。60个石牌乃是在墓室底部被发现,可能有损失不全,但却能反映该墓随葬品的基本面貌。

    这些石牌的内容,绝大多数还是记实的。如石牌刻铭“珪(圭)一”,而随葬品确有石圭一件,长28.9厘米,宽7.4厘米。《考工记·玉人》记载“玉人之事,镇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东汉古尺一尺长约合今23.3厘米,这个石圭按东汉尺正是一尺二寸,合乎天子所执圭的长度。魏王在邺城建有宗庙为祭天地之用,圭壁是天子祭祀天地的礼器,用石圭壁是仿玉圭壁制作的明器,正是曹操遗令不葬金玉的又一体现。

    综上所述,结合文献记载看来,出土石牌上所记“卤簿”“大戟”“长犀盾”“斗帐”“香囊”等文字内容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同时,从随葬品与文献与石牌铭刻文字对照,可谓三重证据。总之,该墓为曹操高陵可以确认无疑。


    刘瑞(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

    因为出土的这些石牌是曹操墓公布之后非常重要的证据,讨论的东西很多,比如王子今先生讨论了“常所用”的语气。“常所用”也是大家一直争论的,王子今先生认为“常所用”是当时的一个习语,也是薄葬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

    除了出土石牌所见“常所用”之外,文献中还有很多这种“常所”格式的文字。单就说“常所”的东西,王子今先生在《光明日报》上写了文章,我在文献中找到了很多和“常所用”格式相同的“常所某某”的记载,有“常所御”,如《后汉书·光武十王传》中“建武三年,帝飨卫士于南宫,因从皇太后周行掖庭池阁,乃阅阴太后旧时器服,怆然动容,乃命留五时衣各一袭,及常所御衣各五十箧,余悉分布诸王主及子孙在京师者各有差。”就是他把太后穿过的衣服留下经常穿的衣服五十箧及五时衣各一件外,其余的分给其他人,而“御”的含义之一就是把衣服加于身。除了“常所御”,还有“常所亲信”“常所服药”“常所驻”“常所诵”“常所执”“常所骑”“常所送”“常所乘”“常所坐”等等这类词汇是非常多的。这些词汇从东汉到三国,甚至往下一直到隋唐都一直在使用。

    也就是说,包括“常所用”在内的“常所”格式的词汇,确实是当时经常使用的。此外,文献中有明确的记载,帝王要求把自己“常所用”的东西随葬使用,如《南齐书·武帝纪》记载,他死了之后,“我识灭之后,身上着夏衣画天衣,纯乌犀导,应诸器服悉不得用宝物及织成等,唯装复夹衣各一通,常所服身刀长短二口铁环者,随我入梓宫”,意思就是衣服不用太好,原来他常用的两口铁环刀要随葬入墓。因此,曹操墓中的这些“常所用”器物,正如王子今先生所说,不仅符合时代语气,而且也是曹操薄葬的一个要求。

    还有一个情况,就是我刚才所读的《后汉书》中出现的“常所御”,就是把阴太后的东西送给其他人。这种行为第一是后人送的;第二,文献表明,这些东西原为阴太后使用。而更多情况是,“常所××”为本人使用,因此我们不必因为有它们被送出去的情况而否定更多的本人使用。据我所知,凡是送出去的“常所××”之物让别人再使用的,记载是让他使用,活人使用,而至今我还没有见到让埋葬到墓中的情况。因此我们不能因有馈赠之举就认为墓中出土的“常所用”就是馈赠之物,这是一个逻辑上的问题。而且《南齐书·武帝纪》上明确记载死后随葬有“常所服”之物,这还正是要求薄葬的表现。因此说,根据《南齐书·武帝纪》的记载,高陵中埋葬的“魏武王常所用”之物应正是曹操要求薄葬而随葬的器物。那种认为“常所用”是馈赠之物,并进而认为是墓主是其他人的的观点是没有确切证据的。


    王子今(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

    我对曹操墓的发掘也是很关注的,在《文博》《南都学刊》《中国文物报》和《光明日报》上相继发表了一些文章表明了自己的意见。有些意见现在可以重复一遍。对该墓性质的判断,我赞同河南省考古界的意见,这座墓是曹操高陵应当没有问题。

    现在社会上提出了一些疑问和质疑,我认为还不足以推翻这个结论,不足以动摇这个结论。大家关注这个问题我们是非常欢迎的,但是应当尊重考古学界的意见,特别是应当尊重一线考古学者的意见,这是我的基本观点。公众应当认识到这一点,在强调这一点上媒体有更多的责任。

    我还有3点意见:首先,有人对这座墓的发掘提出了一些造假的问题和作伪的指责,我觉得这是对考古学界行业信誉度的损害,也是对考古学科的科学品质的怀疑,这是不可以接受的。我个人认为,考古学是整个人文学科中最讲究科学手段的一个学科,是最注重科学方式的学科。提出批评意见的人有些是出于无知,有些是在论辩中间持不严肃的态度,也有一部分人不排除是在炒作自己,在动机中有恶意的成分。这是第一个意见。

    第二个意见就是我们考古现场对发掘对象性质的推定是不是必须要有100%的确证,我个人认为,还是应该有一点宽容度。确定一座墓的墓主是不是必须要有一枚印章,或者有墓志铭,如果要这样做的话,那么很多以往确定的东西,包括很多帝陵,也要受到质疑。比如秦始皇陵是根据很多其他信息,包括传统文献记载、历史地理研究收获等,我们就可以基本判断它就是秦始皇陵,但是要找到一个确定墓主身份的文字东西,现在似乎还没有。如果因此说这座墓不能叫“秦始皇陵”,只能称“疑似秦始皇陵”,也许并不合适。

    第三个意见就是我们可不可以容许在考古工作中有可能出现一些判断上的失误、工作上的疏忽,由于当时的知识所限而出现的问题。比如武威的雷台汉墓,它的年代也是有争论的。争论是可以的,但不可以把争论的对方斥为造假、作伪,这是学术讨论平等的一个基本品德。毕沅对陕西汉代帝陵确定了一个位次和主属,从现在看来很多观点都是错误的,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说毕沅在造假、在作伪。


    焦南峰(陕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原院长、研究员)

    加上今天的现场考察,我已先后来过3次西高穴了。截至今天,我还是坚持我1月13日的《中国文物报》上文章中的观点:西高穴东汉墓地是曹操高陵。

    刚才王子今教授讲了一些,有些我是深有同感。关于墓葬性质,考古学界一般是这样确定的。我在20世纪80年代参加过著名的秦都雍城秦公1号大墓的发掘,这个墓发掘以后,出土一件石磬,石磬上写着“共桓是嗣高阳有灵”,当时考古队的先生、也是我的老师们就根据这个推断这座墓是春秋时期秦景公的墓,截至今天考古学界没有疑问。我们拿当时确定秦公1号大墓的证据同现在确定高陵的证据相比,当年的那个证据要薄弱得多,而当年没有人质疑,而现在却有很多质疑,想不通。我要说的是,一座墓葬性质的推测并不是非要根据一枚印章或墓志或者哀册才能确定。现在我们做的西汉帝陵,11座帝陵中,除了长陵和阳陵出土有文字证据,其他的9座陵都没有文字,秦始皇陵到现在也没有出土秦始皇的印章或玉玺。但是他们为什么能确认呢,如刚才郝先生所讲,考古学研究不是单纯的一重证据,它是多重证据论证的结果。

    就像我们判断西高穴2号墓是曹操高陵,首先我们确认这座墓是东汉晚期的墓葬,其次我们从墓葬的规模、形制、地望以及文字等等方面,将其一步一步指向曹操高陵,而不单是通过某一枚印章或某一段文字。如果这座墓的规模很小,出土了一把“常所用”的大刀,我想考古界是没有人把它判断为曹操墓的。所以这个认识要搞清楚。

    另外,最近我也很关注网上和报纸上的消息,至今还没有发现能够说服我、让我改变观点的意见。还有一些人提出的观点,根本是不成立的,有一些是对我们这些一线的考古工作者的不信任。

    考古学注重材料,我们是通过考古材料来推出最后的观点,而不是盲目的提出某个观点。还有一个问题,有些人提出因为某某人几年前说过这里是曹操高陵,几年后果然在此发掘出来,他们认为这是作假。实际上这是考古学家潜心研究的结果,我随便就可以举几个例子。比如秦都雍城,老一代的考古学家根据文献资料以及有关工作推断秦都雍城在陕西凤翔县的附近,然后经过考古队几十年的工作,秦雍城发现了,秦公陵园找出来了,秦公大墓挖出来了,现在成为考古学的公认结果。你不能说在很多年前我们推断此处为秦都雍城,然后过了几年我们就找着了,这就说我们作假。这种情况很多,我就不再举例子了。

    总体来说,我半年前所提出的观点,即西高穴墓地是曹操高陵,到今天仍未改变。

 

    王占奎(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原副院长、研究员)

    首先声明一点,我是内行中的外行,我做考古多年了,但是我不是做汉代考古的。我是看了网上一些关于挺曹和反曹的争论,才知道自称拿“常识”来质疑曹操墓是很危险的。比如陕西的胡觉照先生在苏州会议之后,气势汹汹地说“已经不是专业问题了,而是常识问题”,难道考古的人就不懂常识吗?他们为什么要拿常识来抬杠呢?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掌握专业的知识。

    那些参加所谓的“苏州高峰论坛”专家提出一些非常“强硬有力”的常识来进行问题判断,经过专业知识证实以后,他们的常识是错误的。举个例子,关于鲁潜墓志的问题,陕西师范大学一位教古汉语的学者说,里面的干支对不上,里面的癸酉在9月排不出来,根据这点就说墓志是假的。上海的一个研究生写文章,说的这个癸酉对的是11月,十一月丁卯朔之后,第七位就是癸酉,而他错读为9月,自然就对不上了。我一读觉得很有道理,原来是这么回事,再结合字体等判断,墓志不可能是假的。不能因为你不认识,读不通,就认为它是假的,这是很可笑的。
    秦汉考古我是外行,但是就考古来说,我是一个内行。我就说说我的感觉,如焦南峰先生所说,到目前为止,所有反曹派提出来的证据没有一条靠得住的。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说这个墓有可能是同时代的另外一个人的墓,但根据现有的材料判断,这个可能性非常小。


    韩国河(郑州大学历史学院院长、教授)

    关于曹操高陵我参加过两次会议,包括方案论证以及最后的考古论证。我的意见很明确,仍然认为西高穴2号墓就是曹操高陵。我也写过两篇文章,分别在《中国文物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上发表,也阐述了我的基本观点。

    今天我就谈3点看法:一个是关于西高穴2号墓的规格问题,实际上我跟在座的严辉先生一直合作开展对东汉帝陵的研究,做了好几年了。看了西高穴2号墓以后首先与东汉时期帝陵有个比较,从基本的数据判断,比如说墓道,东汉帝陵经过钻探发现墓道都是宽约10米,西高穴2号墓是9.8米,规格上够了。另外作为王陵还可以跟文献记载汉献帝山阳公以天子礼仪埋葬,他的陵寝尺寸相比。文献记载汉献帝山阳公的墓室深5丈,前堂方1丈8尺,后堂方1丈5尺,前堂折合5.14米,后室3.45米。今天看到的西高穴2号墓前堂3.85米×3.87米,后室3.82米×3.85米,规格上也够了。再一个跟曹休墓的规格相比,这个差别可以问今天在座的严辉先生。

    第二点是讲曹操高陵的证据链的问题,我们讲了很多理由,还有一条关键的理由。今天大家参观已经看到经过考古队修复的瓦鼎。我问过潘伟斌先生,现在修复的陶鼎一共有11件,按照《后汉书·礼仪志》里的记载,天子随葬“瓦鼎十二”,现在已经11件了,还有碎片对不上,如果还能修复应该有12件鼎。从规格上看这非常重要,证明是用了天子礼仪。当然,也有人说东汉墓里仿铜陶礼器已经衰落了,但是我认为这正是曹操强调汉统、用天子之礼的体现,用瓦鼎12件,规格上足够了。这一点很重要,可以根据文献记载再仔细查对下,进一步说明其随葬的意义。

    第三点,我把以前自己关于曹操薄葬的观点再扼要总结下,一个就是短丧,死后不到1个月下葬。另一个就是不封不树,这个大家都知道,考古发掘没有发现大的封土,但是“不封不树”并不意味着这是个洼地或者是个平地,整个地势还是比较高亢的,因为汉代人讲究高地高葬。再者就是整个陵园的简制化,目前探的陵园的面积较小大约100×70米的规模。再一个就是刚才郝先生讲的敛以时服,还有随葬的明器化以及明器的虚拟化,虚拟化指的是如石牌上有“億巳钱五萬”,实际上并没有随葬,仅用文字记载示意而已。这些就是我强调的高陵薄葬特点。

    关于这个墓的争议问题,有些意见比较尖刻,超出了学术讨论的范围。有人问我,你研究秦汉考古,为什么你的学生没有参与论战?我认为如果是学术问题,我们一定正式发表意见回应;如果是超出学术之外的争论,我觉得没有必要参与,如果参与,那是在浪费时间。


  (原文发表在《中国文物报》2010年10月1日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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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随笔

加强基础研究 回归学术探讨——曹操高陵考古发现专家座谈会发言摘要(1)

发布时间:2010-10-09

    时间:2010年9月18日晚   地点:河南内黄


    白云翔(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朋友们,大家晚上好。受主办单位委托,我来主持这个座谈会。在座谈会开始前,我先简单介绍一下情况。此次在内黄召开的“汉代城市与聚落与汉文化学术研讨会”会议议程,原本只有4个分议题,即:汉代的城市与聚落,汉代考古发现与研究,汉代历史文化和汉代的中外文化交流。今天晚上临时召开这个座谈会主要有两个考虑:一是会议开幕以后,很多代表提出或建议就大家所高度关注的曹操墓的发现问题进行一个专题研讨;二是就历史纪年来说,曹操的问题和曹操墓问题的研究属于汉代考古的范畴。部分与会者提交的论文也涉及到曹操墓。比如说曹休墓与曹操墓的比较问题、曹操墓出土的刻铭石牌问题等。所以说今天召开这个座谈会,虽然在计划之外,但在情理之中。

    今天会议邀请了一批学者代表发言,这些代表既有高校的,又有文博考古机构的,还有国外的专家。他们对东汉的墓葬、东汉的历史文化确实有深入的研究。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今天的座谈会是个开放性的座谈会,欢迎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参加会议,但限于时间比较紧张,会议不再设置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将发言时间掌握在3~5分钟。下面,首先请张志清先生简要介绍一下曹操高陵的发掘情况。

 

    张志清(河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文物保护办公室主任、研究员)

    曹操高陵开始发掘时叫做安阳西高穴2号墓,由于多次被盗,保护已经十分困难,经国家文物局批准,2008年12月,我们对这座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在正式发掘之前,由安阳县文化局组织进行勘探,并制订考古发掘方案,2009年4月7日和6月23日先后2次组织有关专家到考古现场指导发掘工作,对考古发掘方案进行论证,考古队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考古方案进行了修改,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尽管这座墓葬多次被盗,但在发掘过程中,考古队的工作仍是十分认真的,在墓葬清理、资料记录等方面是严格按照考古操作规程进行。2009年9月2日,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织国内的专家对2号墓的发掘现场和发掘资料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为发掘现场的遗迹判断准确,清理基本到位;资料记录清楚完整。文字、图纸、照相、录像等各种记录手段齐全。在发掘过程中,还同时对出土文物进行了保护。在发掘后期,由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中心对出土的易碎文物如漆木器等进行了加固提取;对墓道两侧的护墙进行了物理支护;并对出土的铁器进行了保护,整个发掘过程是十分认真的。为了确保发掘工作的科学性,2009年11月19日和12月13日,先后邀请考古学家、古文字专家、历史学家、体质人类学家等相关领域专家到现场进行了论证指导。经过论证,最后认定西高穴2号墓就是曹操墓。

    综合以上我介绍的情况可以看到,曹操墓的发掘和认证过程都是科学、认真的,整个工作过程严格执行了田野考古操作规程,对于判定西高穴2号墓是曹操墓的结论也是科学慎重的。

 

    郝本性(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

    我主要从两个方面谈谈曹操高陵出土刻字石牌的时代性。

    第一个方面是从石牌的字体看其时代性。出土“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等石牌上的“虎”字写法与熹平石经及魏三体石经相同、魏上尊号碑“虎”字写法为当时正体,字体规范,结构拘谨,不太美观。而慰项石因为石面宽松,则书家有发挥余地,笔意舒展。六角形石牌因急就所写隶书,略显粗疏。但以上均为东汉晚期成熟的“八分”体,呈扁方形。而从几通汉碑均可见“武”字从“止”从“山”为形近相混,魏晋南北朝时期“止”与“山”混用实为当时常见现象。

    第二个方面从两类石牌的内容对照来看其时代性。墓中出土六角形石牌上刻“白縑画卤簿,遊观食厨各一具”,卤簿是舆车行辛,羽仪导从。自秦汉以来,始有其名。卤簿是天子使用的仪仗,《封氏见闻记》说“甲楯有先后部伍之次,皆著之簿籍,天子出入时按次导从,故谓之卤簿。”“卤,盾也”(《汉书·陈胜项籍传》云“流血漂卤”,颜师古注)。曹操身为魏王,享有天子规格等级的仪卫。古代皇帝出行与居住有卤簿,除车骑外,还必备手持戟楯者护卫。典韦曾手持双戟护卫曹操便是一例。圭形石牌所记“大戟”、“大刀”等兵器为卤簿法驾送葬时所用,当时兵器绝不仅是这些,入葬时选用的应是曹操生前喜用常用的几件为代表。而记载“白縑画卤簿,遊观食厨各一具”等六角形石牌为随葬品入葬时使用,两者可以互证。卤簿的规模较大,不能全部入葬,仅用白绢画出,也是曹操薄葬主张的又一体现。

    六角形有孔石牌,其性质为随葬品清单,与战国竹简中遣策的性质相近,而汉代用木用竹简或者其它材料所写的衣物名称及数量也称为“物疏”,赵超同志称“楬”。60个石牌乃是在墓室底部被发现,可能有损失不全,但却能反映该墓随葬品的基本面貌。

    这些石牌的内容,绝大多数还是记实的。如石牌刻铭“珪(圭)一”,而随葬品确有石圭一件,长28.9厘米,宽7.4厘米。《考工记·玉人》记载“玉人之事,镇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东汉古尺一尺长约合今23.3厘米,这个石圭按东汉尺正是一尺二寸,合乎天子所执圭的长度。魏王在邺城建有宗庙为祭天地之用,圭壁是天子祭祀天地的礼器,用石圭壁是仿玉圭壁制作的明器,正是曹操遗令不葬金玉的又一体现。

    综上所述,结合文献记载看来,出土石牌上所记“卤簿”“大戟”“长犀盾”“斗帐”“香囊”等文字内容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同时,从随葬品与文献与石牌铭刻文字对照,可谓三重证据。总之,该墓为曹操高陵可以确认无疑。


    刘瑞(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

    因为出土的这些石牌是曹操墓公布之后非常重要的证据,讨论的东西很多,比如王子今先生讨论了“常所用”的语气。“常所用”也是大家一直争论的,王子今先生认为“常所用”是当时的一个习语,也是薄葬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

    除了出土石牌所见“常所用”之外,文献中还有很多这种“常所”格式的文字。单就说“常所”的东西,王子今先生在《光明日报》上写了文章,我在文献中找到了很多和“常所用”格式相同的“常所某某”的记载,有“常所御”,如《后汉书·光武十王传》中“建武三年,帝飨卫士于南宫,因从皇太后周行掖庭池阁,乃阅阴太后旧时器服,怆然动容,乃命留五时衣各一袭,及常所御衣各五十箧,余悉分布诸王主及子孙在京师者各有差。”就是他把太后穿过的衣服留下经常穿的衣服五十箧及五时衣各一件外,其余的分给其他人,而“御”的含义之一就是把衣服加于身。除了“常所御”,还有“常所亲信”“常所服药”“常所驻”“常所诵”“常所执”“常所骑”“常所送”“常所乘”“常所坐”等等这类词汇是非常多的。这些词汇从东汉到三国,甚至往下一直到隋唐都一直在使用。

    也就是说,包括“常所用”在内的“常所”格式的词汇,确实是当时经常使用的。此外,文献中有明确的记载,帝王要求把自己“常所用”的东西随葬使用,如《南齐书·武帝纪》记载,他死了之后,“我识灭之后,身上着夏衣画天衣,纯乌犀导,应诸器服悉不得用宝物及织成等,唯装复夹衣各一通,常所服身刀长短二口铁环者,随我入梓宫”,意思就是衣服不用太好,原来他常用的两口铁环刀要随葬入墓。因此,曹操墓中的这些“常所用”器物,正如王子今先生所说,不仅符合时代语气,而且也是曹操薄葬的一个要求。

    还有一个情况,就是我刚才所读的《后汉书》中出现的“常所御”,就是把阴太后的东西送给其他人。这种行为第一是后人送的;第二,文献表明,这些东西原为阴太后使用。而更多情况是,“常所××”为本人使用,因此我们不必因为有它们被送出去的情况而否定更多的本人使用。据我所知,凡是送出去的“常所××”之物让别人再使用的,记载是让他使用,活人使用,而至今我还没有见到让埋葬到墓中的情况。因此我们不能因有馈赠之举就认为墓中出土的“常所用”就是馈赠之物,这是一个逻辑上的问题。而且《南齐书·武帝纪》上明确记载死后随葬有“常所服”之物,这还正是要求薄葬的表现。因此说,根据《南齐书·武帝纪》的记载,高陵中埋葬的“魏武王常所用”之物应正是曹操要求薄葬而随葬的器物。那种认为“常所用”是馈赠之物,并进而认为是墓主是其他人的的观点是没有确切证据的。


    王子今(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

    我对曹操墓的发掘也是很关注的,在《文博》《南都学刊》《中国文物报》和《光明日报》上相继发表了一些文章表明了自己的意见。有些意见现在可以重复一遍。对该墓性质的判断,我赞同河南省考古界的意见,这座墓是曹操高陵应当没有问题。

    现在社会上提出了一些疑问和质疑,我认为还不足以推翻这个结论,不足以动摇这个结论。大家关注这个问题我们是非常欢迎的,但是应当尊重考古学界的意见,特别是应当尊重一线考古学者的意见,这是我的基本观点。公众应当认识到这一点,在强调这一点上媒体有更多的责任。

    我还有3点意见:首先,有人对这座墓的发掘提出了一些造假的问题和作伪的指责,我觉得这是对考古学界行业信誉度的损害,也是对考古学科的科学品质的怀疑,这是不可以接受的。我个人认为,考古学是整个人文学科中最讲究科学手段的一个学科,是最注重科学方式的学科。提出批评意见的人有些是出于无知,有些是在论辩中间持不严肃的态度,也有一部分人不排除是在炒作自己,在动机中有恶意的成分。这是第一个意见。

    第二个意见就是我们考古现场对发掘对象性质的推定是不是必须要有100%的确证,我个人认为,还是应该有一点宽容度。确定一座墓的墓主是不是必须要有一枚印章,或者有墓志铭,如果要这样做的话,那么很多以往确定的东西,包括很多帝陵,也要受到质疑。比如秦始皇陵是根据很多其他信息,包括传统文献记载、历史地理研究收获等,我们就可以基本判断它就是秦始皇陵,但是要找到一个确定墓主身份的文字东西,现在似乎还没有。如果因此说这座墓不能叫“秦始皇陵”,只能称“疑似秦始皇陵”,也许并不合适。

    第三个意见就是我们可不可以容许在考古工作中有可能出现一些判断上的失误、工作上的疏忽,由于当时的知识所限而出现的问题。比如武威的雷台汉墓,它的年代也是有争论的。争论是可以的,但不可以把争论的对方斥为造假、作伪,这是学术讨论平等的一个基本品德。毕沅对陕西汉代帝陵确定了一个位次和主属,从现在看来很多观点都是错误的,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说毕沅在造假、在作伪。


    焦南峰(陕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原院长、研究员)

    加上今天的现场考察,我已先后来过3次西高穴了。截至今天,我还是坚持我1月13日的《中国文物报》上文章中的观点:西高穴东汉墓地是曹操高陵。

    刚才王子今教授讲了一些,有些我是深有同感。关于墓葬性质,考古学界一般是这样确定的。我在20世纪80年代参加过著名的秦都雍城秦公1号大墓的发掘,这个墓发掘以后,出土一件石磬,石磬上写着“共桓是嗣高阳有灵”,当时考古队的先生、也是我的老师们就根据这个推断这座墓是春秋时期秦景公的墓,截至今天考古学界没有疑问。我们拿当时确定秦公1号大墓的证据同现在确定高陵的证据相比,当年的那个证据要薄弱得多,而当年没有人质疑,而现在却有很多质疑,想不通。我要说的是,一座墓葬性质的推测并不是非要根据一枚印章或墓志或者哀册才能确定。现在我们做的西汉帝陵,11座帝陵中,除了长陵和阳陵出土有文字证据,其他的9座陵都没有文字,秦始皇陵到现在也没有出土秦始皇的印章或玉玺。但是他们为什么能确认呢,如刚才郝先生所讲,考古学研究不是单纯的一重证据,它是多重证据论证的结果。

    就像我们判断西高穴2号墓是曹操高陵,首先我们确认这座墓是东汉晚期的墓葬,其次我们从墓葬的规模、形制、地望以及文字等等方面,将其一步一步指向曹操高陵,而不单是通过某一枚印章或某一段文字。如果这座墓的规模很小,出土了一把“常所用”的大刀,我想考古界是没有人把它判断为曹操墓的。所以这个认识要搞清楚。

    另外,最近我也很关注网上和报纸上的消息,至今还没有发现能够说服我、让我改变观点的意见。还有一些人提出的观点,根本是不成立的,有一些是对我们这些一线的考古工作者的不信任。

    考古学注重材料,我们是通过考古材料来推出最后的观点,而不是盲目的提出某个观点。还有一个问题,有些人提出因为某某人几年前说过这里是曹操高陵,几年后果然在此发掘出来,他们认为这是作假。实际上这是考古学家潜心研究的结果,我随便就可以举几个例子。比如秦都雍城,老一代的考古学家根据文献资料以及有关工作推断秦都雍城在陕西凤翔县的附近,然后经过考古队几十年的工作,秦雍城发现了,秦公陵园找出来了,秦公大墓挖出来了,现在成为考古学的公认结果。你不能说在很多年前我们推断此处为秦都雍城,然后过了几年我们就找着了,这就说我们作假。这种情况很多,我就不再举例子了。

    总体来说,我半年前所提出的观点,即西高穴墓地是曹操高陵,到今天仍未改变。

 

    王占奎(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原副院长、研究员)

    首先声明一点,我是内行中的外行,我做考古多年了,但是我不是做汉代考古的。我是看了网上一些关于挺曹和反曹的争论,才知道自称拿“常识”来质疑曹操墓是很危险的。比如陕西的胡觉照先生在苏州会议之后,气势汹汹地说“已经不是专业问题了,而是常识问题”,难道考古的人就不懂常识吗?他们为什么要拿常识来抬杠呢?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掌握专业的知识。

    那些参加所谓的“苏州高峰论坛”专家提出一些非常“强硬有力”的常识来进行问题判断,经过专业知识证实以后,他们的常识是错误的。举个例子,关于鲁潜墓志的问题,陕西师范大学一位教古汉语的学者说,里面的干支对不上,里面的癸酉在9月排不出来,根据这点就说墓志是假的。上海的一个研究生写文章,说的这个癸酉对的是11月,十一月丁卯朔之后,第七位就是癸酉,而他错读为9月,自然就对不上了。我一读觉得很有道理,原来是这么回事,再结合字体等判断,墓志不可能是假的。不能因为你不认识,读不通,就认为它是假的,这是很可笑的。
    秦汉考古我是外行,但是就考古来说,我是一个内行。我就说说我的感觉,如焦南峰先生所说,到目前为止,所有反曹派提出来的证据没有一条靠得住的。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说这个墓有可能是同时代的另外一个人的墓,但根据现有的材料判断,这个可能性非常小。


    韩国河(郑州大学历史学院院长、教授)

    关于曹操高陵我参加过两次会议,包括方案论证以及最后的考古论证。我的意见很明确,仍然认为西高穴2号墓就是曹操高陵。我也写过两篇文章,分别在《中国文物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上发表,也阐述了我的基本观点。

    今天我就谈3点看法:一个是关于西高穴2号墓的规格问题,实际上我跟在座的严辉先生一直合作开展对东汉帝陵的研究,做了好几年了。看了西高穴2号墓以后首先与东汉时期帝陵有个比较,从基本的数据判断,比如说墓道,东汉帝陵经过钻探发现墓道都是宽约10米,西高穴2号墓是9.8米,规格上够了。另外作为王陵还可以跟文献记载汉献帝山阳公以天子礼仪埋葬,他的陵寝尺寸相比。文献记载汉献帝山阳公的墓室深5丈,前堂方1丈8尺,后堂方1丈5尺,前堂折合5.14米,后室3.45米。今天看到的西高穴2号墓前堂3.85米×3.87米,后室3.82米×3.85米,规格上也够了。再一个跟曹休墓的规格相比,这个差别可以问今天在座的严辉先生。

    第二点是讲曹操高陵的证据链的问题,我们讲了很多理由,还有一条关键的理由。今天大家参观已经看到经过考古队修复的瓦鼎。我问过潘伟斌先生,现在修复的陶鼎一共有11件,按照《后汉书·礼仪志》里的记载,天子随葬“瓦鼎十二”,现在已经11件了,还有碎片对不上,如果还能修复应该有12件鼎。从规格上看这非常重要,证明是用了天子礼仪。当然,也有人说东汉墓里仿铜陶礼器已经衰落了,但是我认为这正是曹操强调汉统、用天子之礼的体现,用瓦鼎12件,规格上足够了。这一点很重要,可以根据文献记载再仔细查对下,进一步说明其随葬的意义。

    第三点,我把以前自己关于曹操薄葬的观点再扼要总结下,一个就是短丧,死后不到1个月下葬。另一个就是不封不树,这个大家都知道,考古发掘没有发现大的封土,但是“不封不树”并不意味着这是个洼地或者是个平地,整个地势还是比较高亢的,因为汉代人讲究高地高葬。再者就是整个陵园的简制化,目前探的陵园的面积较小大约100×70米的规模。再一个就是刚才郝先生讲的敛以时服,还有随葬的明器化以及明器的虚拟化,虚拟化指的是如石牌上有“億巳钱五萬”,实际上并没有随葬,仅用文字记载示意而已。这些就是我强调的高陵薄葬特点。

    关于这个墓的争议问题,有些意见比较尖刻,超出了学术讨论的范围。有人问我,你研究秦汉考古,为什么你的学生没有参与论战?我认为如果是学术问题,我们一定正式发表意见回应;如果是超出学术之外的争论,我觉得没有必要参与,如果参与,那是在浪费时间。


  (原文发表在《中国文物报》2010年10月1日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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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中国文物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