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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后文物保护的探索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1-03-02文章出处:中国文物信息网作者:黎昌荣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目前在全国各地相继进入尾声,工作总体进展有条不紊,各地普查进程均与国家总体布局相吻合,与普查纲要保持一致,达到了国家普查预期目的。广大文物工作者经过三余年的辛勤付出,换来了今天来之不易的、沉甸甸的硕果,给世人带来了一份份厚礼和惊喜,也为民族文化进行了一次大梳理,为进一步发掘、传承和弘扬灿烂民族文化奠定了广泛而扎实的基础。此时,也许有部分同志就认为“三普”工作该到此万事大吉了。然而,欣喜之余,笔者却认为这次普查只是迈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当然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以后的路还很多、很长,亦很难。如果说这次普查是寻找、发现和发掘文物资源的话,那么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利用等一系列的工作就必须迎头跟上,这就是“三普”后续重任,早探索、思考,早布局,为今后打开工作思路,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很有必要,不然,就失去了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对此,本人从以下两个方面粗略地进行了一番探索与思考。

    文物保护

    1. 文物保护及其基本状况。文物保护是文物工作的第一要务,只有保护好,才能研究好、利用好,而合理利用反过来又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形成一个良性发展。从全国现实情况来看,保护结果并不是很理想,喜忧参半,甚或更惨,文物保护还处于被动地位。从庞大的新发现文物量来看,基本状况是:多数处于闲置状态,长期无人管理,无人问津,有的滥做他用,有的几经“巧妙设计”,面目全非,有的今天发现,明天就消失了等等,境况实在令人痛心,只有少数保存较好,暂时可以放心。总之,文物保护现状不是很乐观,亟须解决,任务刻不容缓。

    2. 文物保护问题与对策。影响文物保护的因素诸多,情况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资金短缺,投入少,文物事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重金轻文思想没有得到有效转变,文物保护经费长期处于一种饥饿状态,致使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产业结构得不到调整、优化,制约了文物事业的发展。大多数县级地方政府没有维修经费,更没有维修保护预算,保护员经费少之甚少,很难找到合适保护员,要争取上级保护维修项目,也得花九牛二虎之力,还要做好无果而终的心理准备。这次普查数量又多,保护难度可想而知。即使在文物数量没有增加的情况下,能够对原有文物保护好就应该不错了,何况面对的是“三普”后庞大的数据,如果配套资金真的跟不上来,岂不是白“三普”?因此,要真正发展文物事业,就得相应加大各级财政投入,资金落实必须制度化、常态化,专款专用,谨防弄虚造假,坑害文物事业发展。

    ②程序繁杂,影响保护进程。文物保护必须遵循有关各项规定,按照循序渐进的程序行事。但程序过多自然也会影响办事效率,简单问题人为复杂化。现实事件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级别较高的文物保护单位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亟须抢救性的维修保护,也要经过一个正规的漫长过程,一般要等上一年几载,这样对亟待保护的项目而言,大大地延缓了保护时间,就像病危的患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一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护效果。因此,能否特殊现象特殊处理,复杂问题简单化,必要步骤从简化,多余程序删减化,一句话精简高速高效。

    ③文物所有权问题,其实主要就是宅基地问题。在寸土如金的今天,无论是私有还是公有,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所有权问题越来越成为文物保护的一个棘手问题,根本原因是国家对土地资源控制越来越严,一地难求,城市尤为明显。若列为保护单位,对所有权者而言,就意味着自己的黄金宝地无形中变为他人所有,不能自由支配了,影响其发展,于是就竭力阻拦。因原有居住环境难于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特别是几代人或多个所有者共用一建筑时,问题就复杂,阻力就更大。为改善居住条件,他们急于拆旧宅,在原址建新宅,一来可以改善生活条件,二来原址建宅还可大大减少新征土地费用。其实所有者的这种想法、做法,我们也理解。私有是这样,公有也同样难办,惜土如金的城市抵制特别激烈。因此,要真正处理好此类问题,就必须协调、照顾各方利益,权衡政府各部门之间关系,妥善解决土地问题,决不能以牺牲人民利益为代价来换取暂时的收获,这样,矛盾、问题没有得到根治,终必殃及文物安全,破坏和谐社会。

    ④文物保护法律意识有待提高。这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与教育水平高低有关,也有文物部门自身的原因,宣传不到位。这不仅表现在老百姓身上,就连部分领导也令人费解,部分同志确实认识肤浅、保护意识淡薄。此类问题的解决非一朝一夕,而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不仅要靠平时的宣传,更要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使大家思想上不自觉地、潜意识地受到影响,而后,才会在实际行动中自然而然地表露出来。

    ⑤适当提高保护员待遇,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文物。目前,全国大多数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处于一种粗放式的保护状态。“三普”后,文物点大增,却分布不均,人员又少,保护经费又紧缺,很难找到合适的保护员,这样,势必影响保护效果,诸多潜在隐患难于及时发现,长此以往,后果甚是严重。因此,相应改善保护员待遇,调动其保护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意识,对保护好文物应该是很有必要的。
    “三普”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作好普查成果的深加工,变文物资源优势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充分挖掘文物文化内涵和价值,发挥文物作用,服务全社会,实现普查最终目的。文物成果转化及应用方式多种多样,具体操作各不尽同,但大致方向趋于一致,我只想简略谈谈以下几个方向:

    1. 理论研究。以文物本体为主体,确定研究方向,抓住研究主题,从不同角度进行全方位的研究。由于“三普”后的文物数量多、种类全,素材广,里面大有文章可作。通过潜心研究,最后以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等形式公布理论研究成果,同时,还起到了进一步充实、丰满、完善中国历史的作用。

    2. 社会效益。文物既来源于社会,又要服务于社会,教育世人,启发后人,充分发挥其独特的社会效益功能,实现其内在价值。由于文物各自价值不同,其教育取向也不尽相同,有的可作为革命传统教育,有的可作为爱国主义教育,有的可作为艺术欣赏等等。总之,它们都在用各自的方式传承民族优秀文化,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在这方面具有重要的社会教育意义,是一部活生生的历史教材。

    3. 经济效益。文物资源另一个效益就是经济效益,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型社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适应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而,经济效益是文物资源又一个重要价值所在。但是,如何合理开发和利用文物资源已经是摆在大家面前一项重要使命,为了探索,本人也列举了几点浅见仅大家参考:

    ①拉动第三产业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发展的核心在于独特的旅游资源,而本次普查为各地旅游业的发展充实了大量特色文化资源,为旅游产业的新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②塑造文化商标,突出金牌银牌不如文化品牌。

    ③传承仿古工艺技术,开发仿古工艺品市场,让更多艺术品装点生活,满足各类消费者需求。

    ④扶植、振兴一批老字号商行。

    ⑤为历史题材的影剧制作提供原始背景,打造影视制作基地等等。

    上述探索与思考仅是笔者对“三普”后续工作的一点浅识,有不妥不周之处,恳请各位同仁指正。


(原文发表在《中国文物报》2011年1月28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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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随笔

“三普”后文物保护的探索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1-03-02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目前在全国各地相继进入尾声,工作总体进展有条不紊,各地普查进程均与国家总体布局相吻合,与普查纲要保持一致,达到了国家普查预期目的。广大文物工作者经过三余年的辛勤付出,换来了今天来之不易的、沉甸甸的硕果,给世人带来了一份份厚礼和惊喜,也为民族文化进行了一次大梳理,为进一步发掘、传承和弘扬灿烂民族文化奠定了广泛而扎实的基础。此时,也许有部分同志就认为“三普”工作该到此万事大吉了。然而,欣喜之余,笔者却认为这次普查只是迈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当然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以后的路还很多、很长,亦很难。如果说这次普查是寻找、发现和发掘文物资源的话,那么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利用等一系列的工作就必须迎头跟上,这就是“三普”后续重任,早探索、思考,早布局,为今后打开工作思路,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很有必要,不然,就失去了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对此,本人从以下两个方面粗略地进行了一番探索与思考。

    文物保护

    1. 文物保护及其基本状况。文物保护是文物工作的第一要务,只有保护好,才能研究好、利用好,而合理利用反过来又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形成一个良性发展。从全国现实情况来看,保护结果并不是很理想,喜忧参半,甚或更惨,文物保护还处于被动地位。从庞大的新发现文物量来看,基本状况是:多数处于闲置状态,长期无人管理,无人问津,有的滥做他用,有的几经“巧妙设计”,面目全非,有的今天发现,明天就消失了等等,境况实在令人痛心,只有少数保存较好,暂时可以放心。总之,文物保护现状不是很乐观,亟须解决,任务刻不容缓。

    2. 文物保护问题与对策。影响文物保护的因素诸多,情况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资金短缺,投入少,文物事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重金轻文思想没有得到有效转变,文物保护经费长期处于一种饥饿状态,致使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产业结构得不到调整、优化,制约了文物事业的发展。大多数县级地方政府没有维修经费,更没有维修保护预算,保护员经费少之甚少,很难找到合适保护员,要争取上级保护维修项目,也得花九牛二虎之力,还要做好无果而终的心理准备。这次普查数量又多,保护难度可想而知。即使在文物数量没有增加的情况下,能够对原有文物保护好就应该不错了,何况面对的是“三普”后庞大的数据,如果配套资金真的跟不上来,岂不是白“三普”?因此,要真正发展文物事业,就得相应加大各级财政投入,资金落实必须制度化、常态化,专款专用,谨防弄虚造假,坑害文物事业发展。

    ②程序繁杂,影响保护进程。文物保护必须遵循有关各项规定,按照循序渐进的程序行事。但程序过多自然也会影响办事效率,简单问题人为复杂化。现实事件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级别较高的文物保护单位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亟须抢救性的维修保护,也要经过一个正规的漫长过程,一般要等上一年几载,这样对亟待保护的项目而言,大大地延缓了保护时间,就像病危的患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一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护效果。因此,能否特殊现象特殊处理,复杂问题简单化,必要步骤从简化,多余程序删减化,一句话精简高速高效。

    ③文物所有权问题,其实主要就是宅基地问题。在寸土如金的今天,无论是私有还是公有,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所有权问题越来越成为文物保护的一个棘手问题,根本原因是国家对土地资源控制越来越严,一地难求,城市尤为明显。若列为保护单位,对所有权者而言,就意味着自己的黄金宝地无形中变为他人所有,不能自由支配了,影响其发展,于是就竭力阻拦。因原有居住环境难于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特别是几代人或多个所有者共用一建筑时,问题就复杂,阻力就更大。为改善居住条件,他们急于拆旧宅,在原址建新宅,一来可以改善生活条件,二来原址建宅还可大大减少新征土地费用。其实所有者的这种想法、做法,我们也理解。私有是这样,公有也同样难办,惜土如金的城市抵制特别激烈。因此,要真正处理好此类问题,就必须协调、照顾各方利益,权衡政府各部门之间关系,妥善解决土地问题,决不能以牺牲人民利益为代价来换取暂时的收获,这样,矛盾、问题没有得到根治,终必殃及文物安全,破坏和谐社会。

    ④文物保护法律意识有待提高。这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与教育水平高低有关,也有文物部门自身的原因,宣传不到位。这不仅表现在老百姓身上,就连部分领导也令人费解,部分同志确实认识肤浅、保护意识淡薄。此类问题的解决非一朝一夕,而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不仅要靠平时的宣传,更要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使大家思想上不自觉地、潜意识地受到影响,而后,才会在实际行动中自然而然地表露出来。

    ⑤适当提高保护员待遇,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文物。目前,全国大多数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处于一种粗放式的保护状态。“三普”后,文物点大增,却分布不均,人员又少,保护经费又紧缺,很难找到合适的保护员,这样,势必影响保护效果,诸多潜在隐患难于及时发现,长此以往,后果甚是严重。因此,相应改善保护员待遇,调动其保护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意识,对保护好文物应该是很有必要的。
    “三普”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作好普查成果的深加工,变文物资源优势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充分挖掘文物文化内涵和价值,发挥文物作用,服务全社会,实现普查最终目的。文物成果转化及应用方式多种多样,具体操作各不尽同,但大致方向趋于一致,我只想简略谈谈以下几个方向:

    1. 理论研究。以文物本体为主体,确定研究方向,抓住研究主题,从不同角度进行全方位的研究。由于“三普”后的文物数量多、种类全,素材广,里面大有文章可作。通过潜心研究,最后以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等形式公布理论研究成果,同时,还起到了进一步充实、丰满、完善中国历史的作用。

    2. 社会效益。文物既来源于社会,又要服务于社会,教育世人,启发后人,充分发挥其独特的社会效益功能,实现其内在价值。由于文物各自价值不同,其教育取向也不尽相同,有的可作为革命传统教育,有的可作为爱国主义教育,有的可作为艺术欣赏等等。总之,它们都在用各自的方式传承民族优秀文化,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在这方面具有重要的社会教育意义,是一部活生生的历史教材。

    3. 经济效益。文物资源另一个效益就是经济效益,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型社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适应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而,经济效益是文物资源又一个重要价值所在。但是,如何合理开发和利用文物资源已经是摆在大家面前一项重要使命,为了探索,本人也列举了几点浅见仅大家参考:

    ①拉动第三产业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发展的核心在于独特的旅游资源,而本次普查为各地旅游业的发展充实了大量特色文化资源,为旅游产业的新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②塑造文化商标,突出金牌银牌不如文化品牌。

    ③传承仿古工艺技术,开发仿古工艺品市场,让更多艺术品装点生活,满足各类消费者需求。

    ④扶植、振兴一批老字号商行。

    ⑤为历史题材的影剧制作提供原始背景,打造影视制作基地等等。

    上述探索与思考仅是笔者对“三普”后续工作的一点浅识,有不妥不周之处,恳请各位同仁指正。


(原文发表在《中国文物报》2011年1月28日3版)


 

作者:黎昌荣

文章出处:中国文物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