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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中南汉墓》报道的汉代带釉陶瓷器

发布时间:2011-07-13文章出处:中国文物信息网作者:杨哲峰

    由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的《鲁中南汉墓》(文物出版社2009年)是迄今为止报道汉墓数量最多的一部发掘报告集,综合报道了1998-2000年配合公路、铁路建设在滕州封山、东郑庄、东小宫、顾庙,兖州徐家营,曲阜花山、柴峪,嘉祥长直集共8处汉代墓地清理的1675座汉墓资料,为我们了解两汉时期鲁中南地区的文化面貌提供了极为丰富的信息。就所报道的汉代带釉陶瓷器而言,数量虽不多,但从胎釉性质上讲可以明显分为高温钙釉和低温铅釉两大类别,两者有着不同的来源。然而由于报告所采纳的报道方式的局限,仍有部分器物的胎釉属性、具体的数量和出处等方面的信息还有待澄清。因此,笔者觉得有必要将有关问题呈现出来,以便于将来做进一步研究。

    经笔者初步梳理得知,在《鲁中南汉墓》报道的8处汉代墓地资料中,共发现了近3000件陶瓷器(部分未修复的不在此统计范围),其中施釉的有40余件,主要见于腾州封山和东小宫、曲阜花山、嘉祥长直集这4处墓地。具体情况如下:

    一、滕州封山墓地。共出土施釉陶瓷器约9件。按照报告的分类,被归入“釉陶器”的是3件“双系釉陶罐”(页58),均出自M13,列举的2件中泥质红陶者器表通体饰酱黄釉(M13:1)、泥质灰陶者内外壁皆饰黑釉(M13:2);被归入“原始瓷器”的2件(页59)均出自M31,报告称之为“原始瓷罐”,实际上属于口、颈部残缺的矮圈足壶类器物,其中1件“腹上部饰墨绿色釉,腹下部至底饰红褐色釉”(M31:3),另1件“腹上部饰酱绿釉和三周凹弦纹,下部红陶衣”(M31:1);此外,在180余件“陶器”中,还有4件Ca型II式壶是“皆釉陶”(页43)的,列举的2件出自M3,均为泥质红陶,器表通体施酱黑釉(M3:2)或酱黄釉(M3:1)。从墓葬登记表得知,4件Ca型II式壶均出自M3。报告指出M3出土的釉陶壶“同柴胡店M18:1、M16:1形制近似”(资料见《考古》1963年8期),属于“低温釉陶壶”,这无疑是正确的。需要补充的是,类似封山M13出土的 “双系釉陶罐”也曾在柴胡店汉墓群中发现过,在器形上具有汉代江东盛行的钙釉双系罐的特点,不排除部分产品有输入的可能性(如下文的曲阜花山M71:1),但属于泥质红陶的封山M13:1则很可能是低温铅釉陶系统的产品,因此,区分此类产品的胎釉属性是十分重要的。目前所知,汉代仿江东钙釉双系罐的低温铅釉陶双系罐也多见于苏皖北部至鲁中南一带,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二、滕州东小宫墓地。在已发掘的300余座汉墓中只有M161出土了1件带釉的器物――“釉陶壶”(即M161:3),报告将之单独归类并定性为“硬釉陶”(第264页),表明和前述封山墓地的2件“原始瓷器”一样,应该都是来自江东地区的钙釉壶类器物。

    三、曲阜花山墓地。共出土了“釉陶器”6件(页632),包括M84出土的5件壶和M77出土的1件罐。报告对M84出土的5件“釉陶壶”的质地描述存在明显的矛盾之处,前面综述釉陶壶时说“质地坚硬,火候较高”(页632),而具体到D型的1件壶(M84:12)时又说“陶质较粗糙……烧制火候较低”(页634)。显然,前面的综述应该是仅针对其他4件壶而言的:其中C型的1件(M84:13)为汉代江东地区常见的侈口壶类型;B型的1件(M84:13)则为江东常见的盘口壶类器物;Ab型的1件(M84:15)“上部及口沿已残”,口部原来的形制已不明,但“经打磨后又继续使用”的做法值得关注,类似情况在洛阳、西安等地也曾发现; Aa型的1件(M84:20)呈直颈状,是否也存在口部打磨的问题,还有待于查证。总的来说,这4件壶从质地和器形上看均和汉代江东地区流行的钙釉壶接近。而被归入D型的那件壶(M84:12)则很有可能是属于低温铅釉陶产品。两类不同胎釉属性的产品在花山M84中的共存,值得关注。至于M71出土的那件釉陶罐(M71:1),“烧制火候较高”(页634),推测应该和M84的4件钙釉壶一样都属于来自汉代江东地区的产品。

    四、嘉祥长直集墓地。该墓地出土的施釉器物数量相对较多,遗憾的是报告将所有施釉的器物(包括鼎、盒、壶、盘等)与无釉的器物都混杂在一起进行型式划分。这样一来,尽管列举了大量的例证,但仍有部分器类的施釉器物数量或出土单位不甚明了。例如:报告说44件鼎“除3件釉陶外,均为彩绘陶”(页833),然而在具体列举中,除1件A型VI式鼎(M215:7)为“红釉陶”(页836)以外,还有3件C型II式鼎也标明是“红釉陶”(页837),列举的2件是M35:10和M307:1。据墓葬登记表,还有1件C型II式鼎也出自M35,如果也是带釉器物的话,长直集墓地出土釉陶鼎的总数就不是3件而应该是4件了。再如:总数39件的陶盒中“除3件釉陶外,均为彩绘陶”(页837)。依据报告的型式划分,这3件釉陶盒均被归入“其他型”,列举的2件出自M215。而依据墓葬登记表,M215出土的其他型盒也只有2件,那么,另1件出自哪座墓呢?笔者在查检了长达30页的墓葬登记表之后才发现,可能是出自M351。问题是:M351的年代被断为第一期,即西汉早期。如果M351的那件未列举的其他型盒与被断为第五期(东汉早期)的M215所出釉陶盒同为低温铅釉陶的话,那将是十分重要的新发现。可由于报告的省略,究竟是报告的断代有误还是M351施釉盒的胎釉性质有别,读者就无从判断了。再如:壶有89件,通过报告的列举得知器表施釉的大约有9件,具体包括Ab型VI式壶1件(M35:6)、Ab型VII式壶5件(列举的2件是M307:3和M307:8)和Cb型长束颈壶3件(M35:5,M35:4,M307:6)。问题是,排除报告举例的6件之后,剩下的3件Ab型VII式壶据墓葬登记表有2件出自M35,但还有1件出处不明。另外,报告在概述“中型罐”时,也曾提及“除3件釉陶外,其余均为泥质灰陶”(页866),可惜的是未见列举,故具体情形也不明了。还有部分施釉器物的定名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出自M35和M307的2件红釉陶“仓”(页851),其器身部分极有可能是“井”类器物,尤其是M35出土的那件(M35:7)“上腹饰划三角纹”,而且还有“对称两镂孔”,是汉代模型明器井类器物常见的特征。至于覆盖其上的所谓“覆盘形盖”,从发表的照片(彩版五八)来看,也应该和A型III式盘(仅1件,出自M307)一样,本身都是施釉的。这样一来,如果将2件釉陶仓拆分为2件井和2件盘的话,釉陶盘就可统计为3件了。其他属于该墓地出土的施釉器物还有:M215出土的1件红釉陶盉(页852),M35出土的1件红釉陶熏(页852)、1件红釉陶楼(页853)、1件红釉陶猪圈(内置1件釉陶猪)(页854),以及M35和M307出土的2件釉陶灶(页852-853)。从报告公布的器物照片来看,嘉祥长直集墓地出土的施釉器物基本上都是属于低温铅釉陶产品,集中出自M35、M215和M307这3座墓。其中M35出土的釉陶器数量较多,大约有13件;M307出土的釉陶器约7件;M215出土了大约4件釉陶器,加上M351的1件釉陶盒以及出处不明的3件釉陶罐,累计当不少于28件。

    如果将上述4处墓地出土的带釉陶瓷器按照胎釉性质区分开的话,属于江东钙釉系统的器物大约有8件(包括7件壶和1件双系罐),其余约36件可大致归入低温铅釉系统。从两类器物的器形观察,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部分铅釉陶器的造型可能是受到了来自钙釉系统的影响。如封山M13出土的双系釉陶罐的器形就和花山M71出土的釉陶罐非常近似,封山M3出土的釉陶盘口壶也和花山M84出土的盘口壶接近,只是少了纵向的双系(参见附图)。类似受江东高温钙釉器物造型影响的低温铅釉陶器在邻近的苏皖北部也多有发现,并且和洛阳至关中一带汉墓出土的铅釉陶器在器物造型上形成明显的区别,表明在汉代铅釉陶的发展演变过程中,苏皖北部至鲁中南一带有可能分化出一个相对独立的地域类型。这一地域类型的形成应该是和兼受南北之间物质文化的交互影响分不开的,凸显的正是南北之间中间地带的文化特性。因此,明确区分包括鲁中南地区在内的各地汉墓出土带釉陶瓷器的胎釉属性,对于探讨这两大系统的发展演变与产品流通、及其相互关系,无疑都是非常重要和十分必要的。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

(《中国文物报》2011年7月8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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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随笔

关于《鲁中南汉墓》报道的汉代带釉陶瓷器

发布时间:2011-07-13

    由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的《鲁中南汉墓》(文物出版社2009年)是迄今为止报道汉墓数量最多的一部发掘报告集,综合报道了1998-2000年配合公路、铁路建设在滕州封山、东郑庄、东小宫、顾庙,兖州徐家营,曲阜花山、柴峪,嘉祥长直集共8处汉代墓地清理的1675座汉墓资料,为我们了解两汉时期鲁中南地区的文化面貌提供了极为丰富的信息。就所报道的汉代带釉陶瓷器而言,数量虽不多,但从胎釉性质上讲可以明显分为高温钙釉和低温铅釉两大类别,两者有着不同的来源。然而由于报告所采纳的报道方式的局限,仍有部分器物的胎釉属性、具体的数量和出处等方面的信息还有待澄清。因此,笔者觉得有必要将有关问题呈现出来,以便于将来做进一步研究。

    经笔者初步梳理得知,在《鲁中南汉墓》报道的8处汉代墓地资料中,共发现了近3000件陶瓷器(部分未修复的不在此统计范围),其中施釉的有40余件,主要见于腾州封山和东小宫、曲阜花山、嘉祥长直集这4处墓地。具体情况如下:

    一、滕州封山墓地。共出土施釉陶瓷器约9件。按照报告的分类,被归入“釉陶器”的是3件“双系釉陶罐”(页58),均出自M13,列举的2件中泥质红陶者器表通体饰酱黄釉(M13:1)、泥质灰陶者内外壁皆饰黑釉(M13:2);被归入“原始瓷器”的2件(页59)均出自M31,报告称之为“原始瓷罐”,实际上属于口、颈部残缺的矮圈足壶类器物,其中1件“腹上部饰墨绿色釉,腹下部至底饰红褐色釉”(M31:3),另1件“腹上部饰酱绿釉和三周凹弦纹,下部红陶衣”(M31:1);此外,在180余件“陶器”中,还有4件Ca型II式壶是“皆釉陶”(页43)的,列举的2件出自M3,均为泥质红陶,器表通体施酱黑釉(M3:2)或酱黄釉(M3:1)。从墓葬登记表得知,4件Ca型II式壶均出自M3。报告指出M3出土的釉陶壶“同柴胡店M18:1、M16:1形制近似”(资料见《考古》1963年8期),属于“低温釉陶壶”,这无疑是正确的。需要补充的是,类似封山M13出土的 “双系釉陶罐”也曾在柴胡店汉墓群中发现过,在器形上具有汉代江东盛行的钙釉双系罐的特点,不排除部分产品有输入的可能性(如下文的曲阜花山M71:1),但属于泥质红陶的封山M13:1则很可能是低温铅釉陶系统的产品,因此,区分此类产品的胎釉属性是十分重要的。目前所知,汉代仿江东钙釉双系罐的低温铅釉陶双系罐也多见于苏皖北部至鲁中南一带,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二、滕州东小宫墓地。在已发掘的300余座汉墓中只有M161出土了1件带釉的器物――“釉陶壶”(即M161:3),报告将之单独归类并定性为“硬釉陶”(第264页),表明和前述封山墓地的2件“原始瓷器”一样,应该都是来自江东地区的钙釉壶类器物。

    三、曲阜花山墓地。共出土了“釉陶器”6件(页632),包括M84出土的5件壶和M77出土的1件罐。报告对M84出土的5件“釉陶壶”的质地描述存在明显的矛盾之处,前面综述釉陶壶时说“质地坚硬,火候较高”(页632),而具体到D型的1件壶(M84:12)时又说“陶质较粗糙……烧制火候较低”(页634)。显然,前面的综述应该是仅针对其他4件壶而言的:其中C型的1件(M84:13)为汉代江东地区常见的侈口壶类型;B型的1件(M84:13)则为江东常见的盘口壶类器物;Ab型的1件(M84:15)“上部及口沿已残”,口部原来的形制已不明,但“经打磨后又继续使用”的做法值得关注,类似情况在洛阳、西安等地也曾发现; Aa型的1件(M84:20)呈直颈状,是否也存在口部打磨的问题,还有待于查证。总的来说,这4件壶从质地和器形上看均和汉代江东地区流行的钙釉壶接近。而被归入D型的那件壶(M84:12)则很有可能是属于低温铅釉陶产品。两类不同胎釉属性的产品在花山M84中的共存,值得关注。至于M71出土的那件釉陶罐(M71:1),“烧制火候较高”(页634),推测应该和M84的4件钙釉壶一样都属于来自汉代江东地区的产品。

    四、嘉祥长直集墓地。该墓地出土的施釉器物数量相对较多,遗憾的是报告将所有施釉的器物(包括鼎、盒、壶、盘等)与无釉的器物都混杂在一起进行型式划分。这样一来,尽管列举了大量的例证,但仍有部分器类的施釉器物数量或出土单位不甚明了。例如:报告说44件鼎“除3件釉陶外,均为彩绘陶”(页833),然而在具体列举中,除1件A型VI式鼎(M215:7)为“红釉陶”(页836)以外,还有3件C型II式鼎也标明是“红釉陶”(页837),列举的2件是M35:10和M307:1。据墓葬登记表,还有1件C型II式鼎也出自M35,如果也是带釉器物的话,长直集墓地出土釉陶鼎的总数就不是3件而应该是4件了。再如:总数39件的陶盒中“除3件釉陶外,均为彩绘陶”(页837)。依据报告的型式划分,这3件釉陶盒均被归入“其他型”,列举的2件出自M215。而依据墓葬登记表,M215出土的其他型盒也只有2件,那么,另1件出自哪座墓呢?笔者在查检了长达30页的墓葬登记表之后才发现,可能是出自M351。问题是:M351的年代被断为第一期,即西汉早期。如果M351的那件未列举的其他型盒与被断为第五期(东汉早期)的M215所出釉陶盒同为低温铅釉陶的话,那将是十分重要的新发现。可由于报告的省略,究竟是报告的断代有误还是M351施釉盒的胎釉性质有别,读者就无从判断了。再如:壶有89件,通过报告的列举得知器表施釉的大约有9件,具体包括Ab型VI式壶1件(M35:6)、Ab型VII式壶5件(列举的2件是M307:3和M307:8)和Cb型长束颈壶3件(M35:5,M35:4,M307:6)。问题是,排除报告举例的6件之后,剩下的3件Ab型VII式壶据墓葬登记表有2件出自M35,但还有1件出处不明。另外,报告在概述“中型罐”时,也曾提及“除3件釉陶外,其余均为泥质灰陶”(页866),可惜的是未见列举,故具体情形也不明了。还有部分施釉器物的定名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出自M35和M307的2件红釉陶“仓”(页851),其器身部分极有可能是“井”类器物,尤其是M35出土的那件(M35:7)“上腹饰划三角纹”,而且还有“对称两镂孔”,是汉代模型明器井类器物常见的特征。至于覆盖其上的所谓“覆盘形盖”,从发表的照片(彩版五八)来看,也应该和A型III式盘(仅1件,出自M307)一样,本身都是施釉的。这样一来,如果将2件釉陶仓拆分为2件井和2件盘的话,釉陶盘就可统计为3件了。其他属于该墓地出土的施釉器物还有:M215出土的1件红釉陶盉(页852),M35出土的1件红釉陶熏(页852)、1件红釉陶楼(页853)、1件红釉陶猪圈(内置1件釉陶猪)(页854),以及M35和M307出土的2件釉陶灶(页852-853)。从报告公布的器物照片来看,嘉祥长直集墓地出土的施釉器物基本上都是属于低温铅釉陶产品,集中出自M35、M215和M307这3座墓。其中M35出土的釉陶器数量较多,大约有13件;M307出土的釉陶器约7件;M215出土了大约4件釉陶器,加上M351的1件釉陶盒以及出处不明的3件釉陶罐,累计当不少于28件。

    如果将上述4处墓地出土的带釉陶瓷器按照胎釉性质区分开的话,属于江东钙釉系统的器物大约有8件(包括7件壶和1件双系罐),其余约36件可大致归入低温铅釉系统。从两类器物的器形观察,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部分铅釉陶器的造型可能是受到了来自钙釉系统的影响。如封山M13出土的双系釉陶罐的器形就和花山M71出土的釉陶罐非常近似,封山M3出土的釉陶盘口壶也和花山M84出土的盘口壶接近,只是少了纵向的双系(参见附图)。类似受江东高温钙釉器物造型影响的低温铅釉陶器在邻近的苏皖北部也多有发现,并且和洛阳至关中一带汉墓出土的铅釉陶器在器物造型上形成明显的区别,表明在汉代铅釉陶的发展演变过程中,苏皖北部至鲁中南一带有可能分化出一个相对独立的地域类型。这一地域类型的形成应该是和兼受南北之间物质文化的交互影响分不开的,凸显的正是南北之间中间地带的文化特性。因此,明确区分包括鲁中南地区在内的各地汉墓出土带釉陶瓷器的胎釉属性,对于探讨这两大系统的发展演变与产品流通、及其相互关系,无疑都是非常重要和十分必要的。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

(《中国文物报》2011年7月8日7版)

 

作者:杨哲峰

文章出处:中国文物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