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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时段中探寻伊洛社会的横截面——《洛阳盆地中东部先秦时期遗址——1997-2007年区域系统调查报告》读后

发布时间:2020-10-09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作者:常怀颖

  新石器晚期以后,伴随着中原龙山文化群的出现,在“多元一体”的史前文化格局中逐步形成了“以中原为中心”的历史趋势,中原地区社会空前发展,成为中华文明起源过程中的成功模式。距今4300年以降,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新的社会秩序的建立,更多地体现在聚落间和聚落群之间。在既往的考古发现中,常常可以见到中原地区不断汲取周围社会的重要社会成就,但同时又伴随有直接的社会等级分化,甚至于冲突和暴力的现象。这种社会发展的模式,导致了中国文明形成和日后发展中的以中原为主导的历史趋势。

  宏大的历史发展与道路进程,需要有相应的历史舞台。在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洛阳盆地是极为重要的地区。黄河中游先秦时期各阶段的考古学文化,在洛阳盆地都有极具代表性的遗址,甚至是核心的都邑性遗址。洛阳盆地历时性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中原地区文化与文明演进格局、模式的缩影。《史记•封禅书》说“昔三代之君(居),皆在河洛之间”,无疑是有其根据的。另一方面,洛阳盆地虽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但由于其地处不同文化区之间,是黄河中游乃至北方地区的交通会冲之地,地缘特点决定了区域文化的汇聚特性。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洛阳盆地东部是中原地区考古工作最为充分的区域,已经基本构建了当地考古学文化谱系,并确定了核心遗址。在两次文物普查的基础上,也出版了类似《中国文物地图集•河南分册》,对该地区遗址分布有粗线条的框架性认识。但对于该地区考古学文化的历时性空间分布变化情况,不同等级聚落的空间分布关系,同一考古学文化的年代框架细化,生业模式的探索等问题,在当时的条件下,并未能展开田野工作和研究。从这一意义上讲,对洛阳盆地聚落格局、经济形态和生业模式的长时段考察就尤为重要。

  基于对洛阳盆地价值意义的判断,中、澳、美等国学者在上世纪末筹划了洛阳盆地的区域系统调查,并以不同的课题形式开展。调查所采用的方式,是上世纪末引入中国的区域系统调查方法。但从调查的学术目标设定和希冀解决的学术目的而言,却又与同时期在中国其他区域开展的系统调查有所不同。课题的设置没有止步于聚落数量、聚落形态的时空变化,而更明显地侧重于通过聚落的历时与共时性调查,对洛阳盆地复杂社会兴衰以及资源域的开发和控制,以及当地经济生业模式和环境的互动关系等问题的探析。这无疑增大了区域系统调查的难度。调查工作虽然由中澳美伊洛河流域联合考古队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分别开展,却能有效衔接。前者的工作范围主要在伊洛河北岸邙山山前地区和伊洛河南岸支流,后者的工作则集中在盆地中东部的偃师和洛阳市东部、孟津县的一部分,两者基本上分列东西。调查工作前后延续多年,在集中调查工作结束后的近二十年中,相关成果以调查简报、研究论文和检测报告等多种形式有不同程度的刊布,在学术界引起了关注。

  2019年,经过长达数年的田野复查和资料整理,调查团队的最终科研报告《洛阳盆地中东部先秦时期遗址——1997~2007年区域系统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最终出版,为学术界全面认识、检验调查成果,深化中原地区文化演进格局和文明起源模式研究,提供了关键而系统的资料。

  报告分为资料篇和研究篇两部分。资料篇分为绪论、主要发现和调查结果三个板块。绪论对本次区域系统调查的动因、学术目的、调查对象的各类基本信息、调查实施过程、复查和报告的整理、编写过程做了较为详细的叙述。主要发现部分以空间分布顺序,将调查发现的遗址情况做了详尽描述。调查结果部分,调查团队以时间线索为序,对洛阳盆地东部自旧石器时代至战国时期的遗址的共时性分布状况做了系统总结,给出了自己的认识。研究篇与资料篇不同,分为:伊洛地区复杂社会的兴衰、聚落形态的时空变化、地理信息系统基础上的人口和农业可耕地分析、植物考古分析、石器加工原料来源分析、早期国家非国有手工业、土壤微形态、化学和磁化率等篇章,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或整体或个案的分析。

  从报告的体例设定而言,这部报告将原始的调查基本信息与调查之后的综合研究成果非常清晰地加以区分。对于如何刊布田野考古报告,近年来学术界曾有过严肃地讨论,究竟是倾向于对原始资料尽可能原原本本刊布,还是在研究之后筛选刊布,各有利弊。一方面,田野考古报告是向学术界和社会公众做的关于田野考古工作成果的报告书,它既不同于一般的消息报导,也不同于研究论文,首要任务是资料性。报告书的基本功能有二:一是将遗存信息传递给学术界,为世人所知;一是遗存信息在储存——以文字和图片形式把整理后的田野考古资料永久地储存起来。从这一意义上讲,资料刊布无疑是需要尽可能全面、详细的。但另一方面,同质化的资料重复,无疑也会增加冗余信息。如何在整理、发布资料时做到平衡,对于整理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

  相较于发掘可以全面了解堆积,调查工作而言,无疑是更加困难的。由于仅是地表调查,至多有刮铲剖面采样,很难对遗址的整体情况有精确的了解。采集标本的局限,对判断遗址文化遗存内涵是否单纯,同一遗址是否在不同时期有沿用,难度较大。对于不同文化内涵遗存的辨识、定性,不同遗址资料丰富程度的差异把握,尤其是罕见标本或不熟悉的资料如何处理,对整理者和报告的执笔者要求极高。同时,野外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报告的质量,前期田野调查时的记录和标本采集的科学、准确,将决定报告撰写的水平。洛阳盆地东部调查,是两个团队多年工作积累的资料,要合并整理,《报告》整理者的工作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同时,《报告》在整理阶段,还对已发现的遗址进行了复查,不但对既往认识进行了检验,也通过复查了解了遗址近十年来的变化情况,为下一步的科研与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正式出版的《报告》来看,不但将调查中发现的每一处遗址进行了介绍,对同一遗址的不同时代遗存,还分别加以叙述,所采集的标本都精心选择并绘图刊布。整理团队的成员长期在洛阳盆地工作,对当地先秦时期,尤其是新石器时代至二里冈阶段的遗存是十分熟悉的。但为了保证不常见器物的准确断代、辨识,整理团队又先后两次专门邀请了对晚商、两周至汉魏时期遗存有精深研究的杨锡璋、段鹏琦、何毓灵、宋江宁等研究人员进行了标本审定工作,保证了结论的准确。在报告整理整体提速,一切要求“加速度”进行的今日,是极为难能可贵的。若仔细观察,《报告》的器物标本线图绘制,亦十分讲究。新石器时代遗物与二里头至东周时期的遗物,在《报告》中的画法是有区别的。茬口、阴影、剖线和纹饰的表现方式,甚至于套色印刷方式也并未强求体例上的统一。这种差别,不仅仅是整理团队“术业有专攻”精细分工的结果和学科传统的遵循,更体现了对器物观察的熟稔和观察、研究目的的不同,是颇具心思的安排。

  在分述之后,报告的资料篇又以调查结果的形式,对分项叙述进行了整合总结,对不同考古学文化以时代切片的方式,进行长时段的共时性分布空间化表达,并辅以地图形象表达。这已不限于简单的资料刊布,而是带有整理者认识的总结。而这种资料的公布形式,不但尽可能地在资料客观公布与调查人、整理人的学术认识、研究成果之间寻找到了最佳的平衡,也无疑大大细化了洛阳盆地东部地区不同遗址的认识。

  报告中对不同考古学文化年代序列的细化和年代序列相对缺乏遗存的刊布,大大增加了对洛阳盆地东部的认识。既往的调查,对遗址的年代判断,尺度较大,大多表述为“新石器时代”、“商代”、“东周”,有的略细,但也只能达到“仰韶文化”、“二里头文化”、“二里冈文化”这样的尺度。但《报告》对调查所发现的遗存,可以细化到“期别”,部分考古学文化(如二里头文化)甚至可区分不同期别遗存的聚落分布差异。在不可能发掘每处遗址的现实条件制约下,《报告》的材料将是判断当地社会结构和人群分布等学术问题相对最为精确的依据。比如,既往洛阳盆地缺少殷墟时期居址的信息,在《报告》中,虽然辨识出的殷墟时期的遗址数量不多,遗存也不丰富,但新公布的遗址对理解洛阳五女冢商代墓葬,洛阳盆地以北、盆地西部如灵宝、济源等地晚商遗存的性质,乃至晚商时期商王朝的地方经略问题都给出了重要的线索。

  《报告》的研究篇,突破了既往调查乃至部分发掘工作的理念,尽可能地将不同学科的研究与考古区域聚落调查相联系。土壤微形态的分析,在宏观考古调查之外,提供了微观角度的证明。基于浮选所做的植物考古研究,则增加了生业研究的实证力度。而基于灰嘴遗址发掘的个案研究,对既往不太受关注的中原地区石器生产和白陶的生产提出了新的认识。这些研究成果,在《报告》正式出版前,曾以不同的形式有所披露,但此次集中在一起,更能说明本次洛阳盆地东部区域系统调查的意义。

  与《报告》的相关研究的理念、结论最具可比性的,无疑是《二里头(1999-2006)》田野发掘报告。两部报告的田野工作时间接近,工作人员亦有重合,所涉及的区域与问题更是有高度的一致性。将二者相比,可以看出无论是区域性的洛阳盆地东部区域系统调查,还是二里头遗址的系统发掘,工作理念是十分相近的——二者都是以田野工作为中心,以遗存的系统整理与相对全面的公布为目标,集中不同学科的优势,解决所处理对象的社会问题。

  但若对比具体的研究结果,却又可以发现二者的结论有一些非常值得关注的细节差异,但这些差异将会对中原地区社会格局与考古学文化兴衰演变的认识起到调整作用。兹举一例予以说明。在二里头遗址的系列样品测年分析中,确定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文化一期遗存年代不早于公元前1750年。但在洛阳盆地东部区域系统调查所获样品的测年却显示,“伊洛地区二里头一期的年代不应晚于1890cal.BC……显示二里头文化年代的总跨度比以前估计的(1750~1530cal. BC)要长”。调查者与《报告》研究者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对近150年的时间差异,他们给出的解释是“二里头类型陶器在该地区一些中小型聚落中的使用时间要长于这类陶器在二里头中心聚落的使用时间……二里头大型遗址在一期的突然出现,应该是人口迁徙的结果”。换言之,《报告》的研究是认为,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一期遗存应当是该期遗存的最晚阶段,迁徙到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文化一期人群在抵达二里头后,应当在50年左右的时间(以二里头遗址二期遗存的测年为公元前1700年左右计)内演变为二里头二期文化。这种解释,当然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接下来的问题是,二里头一期在伊洛地区发展超过150年,自身的文化面貌是否还能细分?如果不能细分,是什么原因造成同一支考古学文化为何在不同期别的演变节奏不同?在伊洛地区的二里头文化一期遗存和嵩山南北的二里头文化一期遗存,是否可以同步发展变化?如果不能,在考古学物质文化角度又如何辨识?类似的许多学术问题,从《报告》公布的遗址信息和相关多学科个案研究结论,皆大有深意,是未来研究继续深入的重要起点。

  当然,《报告》也存在一些局限。比如《报告》的研究篇采用中英双语刊行,而发现篇则只有中文。这或许有设定的读者群体差异考量在内,但显然不利于国外学者从基础材料入手认识洛阳盆地。实际上,由于对基础材料的不熟悉,中国与欧美学者在问题的认识深度和双方的沟通中,已经存在了较大的差异,甚至于误解。欧美学者也几乎没有对中国以陶器为中心的考古学材料进行非“科技考古”的分析。洛阳盆地的区域系统调查,是多国学者共同参与的集体项目,本应是双方极好的沟通和推介机会。但《报告》不以英语介绍调查的基础材料,多少令人有些遗憾。同时,部分研究个案都是以灰嘴遗址的发掘作为基础,但这样的个案研究结论,在伊洛地区甚至中原地区的代表性如何,《报告》并未深入反映。而类似采集的动物遗存,在《报告》也未反映相关情况。最后,《报告》的发现与研究结论,未能进一步与洛阳盆地周边、与周边核心性遗址如西坡、二里头、偃师商城的相关研究进行点、面对比,是比较遗憾的。

  但无论如何,对于卷帙宏大的报告来说,上述一些问题近乎理想化,甚至是对一线工作者的苛求。从某种意义上说,洛阳盆地东部区域系统调查是探索中原地区先秦时期社会发展诸多问题的宏观线索,对田野工作、资料刊布的课题设计和报告编写,也是对解决上述重要问题的期盼。期待在后续的考古工作和研究工作中,不要放弃对发现线索的追寻,深入相关地区的研究工作。

  附记:因版面篇幅所限,本文删节版以《探寻先秦时期伊洛社会的横截面》为题,发表于《中华读书报》2020年9月30日第8版。写作过程中,承商周田野工作坊诸友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谨致谢忱。

(作者:常怀颖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责编:韩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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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随笔

在长时段中探寻伊洛社会的横截面——《洛阳盆地中东部先秦时期遗址——1997-2007年区域系统调查报告》读后

发布时间:2020-10-09

  新石器晚期以后,伴随着中原龙山文化群的出现,在“多元一体”的史前文化格局中逐步形成了“以中原为中心”的历史趋势,中原地区社会空前发展,成为中华文明起源过程中的成功模式。距今4300年以降,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新的社会秩序的建立,更多地体现在聚落间和聚落群之间。在既往的考古发现中,常常可以见到中原地区不断汲取周围社会的重要社会成就,但同时又伴随有直接的社会等级分化,甚至于冲突和暴力的现象。这种社会发展的模式,导致了中国文明形成和日后发展中的以中原为主导的历史趋势。

  宏大的历史发展与道路进程,需要有相应的历史舞台。在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洛阳盆地是极为重要的地区。黄河中游先秦时期各阶段的考古学文化,在洛阳盆地都有极具代表性的遗址,甚至是核心的都邑性遗址。洛阳盆地历时性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中原地区文化与文明演进格局、模式的缩影。《史记•封禅书》说“昔三代之君(居),皆在河洛之间”,无疑是有其根据的。另一方面,洛阳盆地虽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但由于其地处不同文化区之间,是黄河中游乃至北方地区的交通会冲之地,地缘特点决定了区域文化的汇聚特性。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洛阳盆地东部是中原地区考古工作最为充分的区域,已经基本构建了当地考古学文化谱系,并确定了核心遗址。在两次文物普查的基础上,也出版了类似《中国文物地图集•河南分册》,对该地区遗址分布有粗线条的框架性认识。但对于该地区考古学文化的历时性空间分布变化情况,不同等级聚落的空间分布关系,同一考古学文化的年代框架细化,生业模式的探索等问题,在当时的条件下,并未能展开田野工作和研究。从这一意义上讲,对洛阳盆地聚落格局、经济形态和生业模式的长时段考察就尤为重要。

  基于对洛阳盆地价值意义的判断,中、澳、美等国学者在上世纪末筹划了洛阳盆地的区域系统调查,并以不同的课题形式开展。调查所采用的方式,是上世纪末引入中国的区域系统调查方法。但从调查的学术目标设定和希冀解决的学术目的而言,却又与同时期在中国其他区域开展的系统调查有所不同。课题的设置没有止步于聚落数量、聚落形态的时空变化,而更明显地侧重于通过聚落的历时与共时性调查,对洛阳盆地复杂社会兴衰以及资源域的开发和控制,以及当地经济生业模式和环境的互动关系等问题的探析。这无疑增大了区域系统调查的难度。调查工作虽然由中澳美伊洛河流域联合考古队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分别开展,却能有效衔接。前者的工作范围主要在伊洛河北岸邙山山前地区和伊洛河南岸支流,后者的工作则集中在盆地中东部的偃师和洛阳市东部、孟津县的一部分,两者基本上分列东西。调查工作前后延续多年,在集中调查工作结束后的近二十年中,相关成果以调查简报、研究论文和检测报告等多种形式有不同程度的刊布,在学术界引起了关注。

  2019年,经过长达数年的田野复查和资料整理,调查团队的最终科研报告《洛阳盆地中东部先秦时期遗址——1997~2007年区域系统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最终出版,为学术界全面认识、检验调查成果,深化中原地区文化演进格局和文明起源模式研究,提供了关键而系统的资料。

  报告分为资料篇和研究篇两部分。资料篇分为绪论、主要发现和调查结果三个板块。绪论对本次区域系统调查的动因、学术目的、调查对象的各类基本信息、调查实施过程、复查和报告的整理、编写过程做了较为详细的叙述。主要发现部分以空间分布顺序,将调查发现的遗址情况做了详尽描述。调查结果部分,调查团队以时间线索为序,对洛阳盆地东部自旧石器时代至战国时期的遗址的共时性分布状况做了系统总结,给出了自己的认识。研究篇与资料篇不同,分为:伊洛地区复杂社会的兴衰、聚落形态的时空变化、地理信息系统基础上的人口和农业可耕地分析、植物考古分析、石器加工原料来源分析、早期国家非国有手工业、土壤微形态、化学和磁化率等篇章,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或整体或个案的分析。

  从报告的体例设定而言,这部报告将原始的调查基本信息与调查之后的综合研究成果非常清晰地加以区分。对于如何刊布田野考古报告,近年来学术界曾有过严肃地讨论,究竟是倾向于对原始资料尽可能原原本本刊布,还是在研究之后筛选刊布,各有利弊。一方面,田野考古报告是向学术界和社会公众做的关于田野考古工作成果的报告书,它既不同于一般的消息报导,也不同于研究论文,首要任务是资料性。报告书的基本功能有二:一是将遗存信息传递给学术界,为世人所知;一是遗存信息在储存——以文字和图片形式把整理后的田野考古资料永久地储存起来。从这一意义上讲,资料刊布无疑是需要尽可能全面、详细的。但另一方面,同质化的资料重复,无疑也会增加冗余信息。如何在整理、发布资料时做到平衡,对于整理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

  相较于发掘可以全面了解堆积,调查工作而言,无疑是更加困难的。由于仅是地表调查,至多有刮铲剖面采样,很难对遗址的整体情况有精确的了解。采集标本的局限,对判断遗址文化遗存内涵是否单纯,同一遗址是否在不同时期有沿用,难度较大。对于不同文化内涵遗存的辨识、定性,不同遗址资料丰富程度的差异把握,尤其是罕见标本或不熟悉的资料如何处理,对整理者和报告的执笔者要求极高。同时,野外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报告的质量,前期田野调查时的记录和标本采集的科学、准确,将决定报告撰写的水平。洛阳盆地东部调查,是两个团队多年工作积累的资料,要合并整理,《报告》整理者的工作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同时,《报告》在整理阶段,还对已发现的遗址进行了复查,不但对既往认识进行了检验,也通过复查了解了遗址近十年来的变化情况,为下一步的科研与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正式出版的《报告》来看,不但将调查中发现的每一处遗址进行了介绍,对同一遗址的不同时代遗存,还分别加以叙述,所采集的标本都精心选择并绘图刊布。整理团队的成员长期在洛阳盆地工作,对当地先秦时期,尤其是新石器时代至二里冈阶段的遗存是十分熟悉的。但为了保证不常见器物的准确断代、辨识,整理团队又先后两次专门邀请了对晚商、两周至汉魏时期遗存有精深研究的杨锡璋、段鹏琦、何毓灵、宋江宁等研究人员进行了标本审定工作,保证了结论的准确。在报告整理整体提速,一切要求“加速度”进行的今日,是极为难能可贵的。若仔细观察,《报告》的器物标本线图绘制,亦十分讲究。新石器时代遗物与二里头至东周时期的遗物,在《报告》中的画法是有区别的。茬口、阴影、剖线和纹饰的表现方式,甚至于套色印刷方式也并未强求体例上的统一。这种差别,不仅仅是整理团队“术业有专攻”精细分工的结果和学科传统的遵循,更体现了对器物观察的熟稔和观察、研究目的的不同,是颇具心思的安排。

  在分述之后,报告的资料篇又以调查结果的形式,对分项叙述进行了整合总结,对不同考古学文化以时代切片的方式,进行长时段的共时性分布空间化表达,并辅以地图形象表达。这已不限于简单的资料刊布,而是带有整理者认识的总结。而这种资料的公布形式,不但尽可能地在资料客观公布与调查人、整理人的学术认识、研究成果之间寻找到了最佳的平衡,也无疑大大细化了洛阳盆地东部地区不同遗址的认识。

  报告中对不同考古学文化年代序列的细化和年代序列相对缺乏遗存的刊布,大大增加了对洛阳盆地东部的认识。既往的调查,对遗址的年代判断,尺度较大,大多表述为“新石器时代”、“商代”、“东周”,有的略细,但也只能达到“仰韶文化”、“二里头文化”、“二里冈文化”这样的尺度。但《报告》对调查所发现的遗存,可以细化到“期别”,部分考古学文化(如二里头文化)甚至可区分不同期别遗存的聚落分布差异。在不可能发掘每处遗址的现实条件制约下,《报告》的材料将是判断当地社会结构和人群分布等学术问题相对最为精确的依据。比如,既往洛阳盆地缺少殷墟时期居址的信息,在《报告》中,虽然辨识出的殷墟时期的遗址数量不多,遗存也不丰富,但新公布的遗址对理解洛阳五女冢商代墓葬,洛阳盆地以北、盆地西部如灵宝、济源等地晚商遗存的性质,乃至晚商时期商王朝的地方经略问题都给出了重要的线索。

  《报告》的研究篇,突破了既往调查乃至部分发掘工作的理念,尽可能地将不同学科的研究与考古区域聚落调查相联系。土壤微形态的分析,在宏观考古调查之外,提供了微观角度的证明。基于浮选所做的植物考古研究,则增加了生业研究的实证力度。而基于灰嘴遗址发掘的个案研究,对既往不太受关注的中原地区石器生产和白陶的生产提出了新的认识。这些研究成果,在《报告》正式出版前,曾以不同的形式有所披露,但此次集中在一起,更能说明本次洛阳盆地东部区域系统调查的意义。

  与《报告》的相关研究的理念、结论最具可比性的,无疑是《二里头(1999-2006)》田野发掘报告。两部报告的田野工作时间接近,工作人员亦有重合,所涉及的区域与问题更是有高度的一致性。将二者相比,可以看出无论是区域性的洛阳盆地东部区域系统调查,还是二里头遗址的系统发掘,工作理念是十分相近的——二者都是以田野工作为中心,以遗存的系统整理与相对全面的公布为目标,集中不同学科的优势,解决所处理对象的社会问题。

  但若对比具体的研究结果,却又可以发现二者的结论有一些非常值得关注的细节差异,但这些差异将会对中原地区社会格局与考古学文化兴衰演变的认识起到调整作用。兹举一例予以说明。在二里头遗址的系列样品测年分析中,确定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文化一期遗存年代不早于公元前1750年。但在洛阳盆地东部区域系统调查所获样品的测年却显示,“伊洛地区二里头一期的年代不应晚于1890cal.BC……显示二里头文化年代的总跨度比以前估计的(1750~1530cal. BC)要长”。调查者与《报告》研究者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对近150年的时间差异,他们给出的解释是“二里头类型陶器在该地区一些中小型聚落中的使用时间要长于这类陶器在二里头中心聚落的使用时间……二里头大型遗址在一期的突然出现,应该是人口迁徙的结果”。换言之,《报告》的研究是认为,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一期遗存应当是该期遗存的最晚阶段,迁徙到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文化一期人群在抵达二里头后,应当在50年左右的时间(以二里头遗址二期遗存的测年为公元前1700年左右计)内演变为二里头二期文化。这种解释,当然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接下来的问题是,二里头一期在伊洛地区发展超过150年,自身的文化面貌是否还能细分?如果不能细分,是什么原因造成同一支考古学文化为何在不同期别的演变节奏不同?在伊洛地区的二里头文化一期遗存和嵩山南北的二里头文化一期遗存,是否可以同步发展变化?如果不能,在考古学物质文化角度又如何辨识?类似的许多学术问题,从《报告》公布的遗址信息和相关多学科个案研究结论,皆大有深意,是未来研究继续深入的重要起点。

  当然,《报告》也存在一些局限。比如《报告》的研究篇采用中英双语刊行,而发现篇则只有中文。这或许有设定的读者群体差异考量在内,但显然不利于国外学者从基础材料入手认识洛阳盆地。实际上,由于对基础材料的不熟悉,中国与欧美学者在问题的认识深度和双方的沟通中,已经存在了较大的差异,甚至于误解。欧美学者也几乎没有对中国以陶器为中心的考古学材料进行非“科技考古”的分析。洛阳盆地的区域系统调查,是多国学者共同参与的集体项目,本应是双方极好的沟通和推介机会。但《报告》不以英语介绍调查的基础材料,多少令人有些遗憾。同时,部分研究个案都是以灰嘴遗址的发掘作为基础,但这样的个案研究结论,在伊洛地区甚至中原地区的代表性如何,《报告》并未深入反映。而类似采集的动物遗存,在《报告》也未反映相关情况。最后,《报告》的发现与研究结论,未能进一步与洛阳盆地周边、与周边核心性遗址如西坡、二里头、偃师商城的相关研究进行点、面对比,是比较遗憾的。

  但无论如何,对于卷帙宏大的报告来说,上述一些问题近乎理想化,甚至是对一线工作者的苛求。从某种意义上说,洛阳盆地东部区域系统调查是探索中原地区先秦时期社会发展诸多问题的宏观线索,对田野工作、资料刊布的课题设计和报告编写,也是对解决上述重要问题的期盼。期待在后续的考古工作和研究工作中,不要放弃对发现线索的追寻,深入相关地区的研究工作。

  附记:因版面篇幅所限,本文删节版以《探寻先秦时期伊洛社会的横截面》为题,发表于《中华读书报》2020年9月30日第8版。写作过程中,承商周田野工作坊诸友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谨致谢忱。

(作者:常怀颖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责编:韩翰

作者:常怀颖

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