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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仪式:早商都邑祭祀活动的再观察

发布时间:2024-07-11文章出处:文博中国作者:张飞

  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规模庞大,统治行政、军事防御、手工业生产、农业生产、日常生活等功能齐全,是商代早期两处最为重要的都邑性遗址,多数学者认为两者皆与传说中的汤都存在密切联系[1]。相比于此前的夏都二里头遗址,两处早商都邑内宗教祭祀活动显著增加,无论是种类、规模、频率均前所未见。以往对于两处早商都邑祭祀遗存的研究多关注祭品种类、祭祀方法、祭祀地点的特征与异同,较少考虑背后的形成原因。实际上,祭祀作为一项重要的仪式活动,是多种自然因素与文化因素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产物,是透视古代社会的一扇窗户。倘若想对祭祀活动有更为完整、系统的认识,必须充分考虑特定时间特定区域内的资源与文化面貌。本文即尝试在资源与仪式互动的角度下,考察两处早商都邑祭祀活动差异的肇因,并期望这一分析对学术界认识两处都邑的性质与地位有所裨益。

  祭祀遗存概况

  偃师商城的祭祀遗存至少可分为以下六类。第一类,单纯以某一种动物进行祭祀。其中猪类祭祀主要集中于宫城北部的祭祀B区与C区,以及宫城西南的祭祀D区。狗祭祀分布在宫殿区三号宫殿基址正殿台阶两侧及东北角、五号宫殿基址正殿南侧台阶两侧都有所发现[2]。牛、羊祭祀只在作坊区及其南部各发现1例[3]。第二类,单纯以人进行祭祀。人祭遗存的数量较少,仅偶见于宫城外的小城南部[4]。第三类,猪、牛、羊等多种动物合埋进行祭祀,大多见于祭祀区B、C两区。第四类,人与动物合埋祭祀。该类祭祀遗存发现极少,以作坊区内埋葬有5具人骨与1具猪骨的K1最具代表性(图一)[5]。第五类,以农作物进行祭祀。目前在祭祀区A区发现一处填埋大量稻谷等农作物的“祭祀场”,在几个祭祀区以外,有的“祭祀场”或祭祀坑中堆满松软黑灰,其中夹杂大量稻谷籽粒,应也是稻谷祭祀的遗存[6]。第六类,人、动物、植物、陶器等多种祭品混合祭祀。此类祭祀遗存分布区域较广,除祭祀区A、B、C三区,城址其他区域也有发现[7]。

图一 偃师商城祭祀坑K1内①~③层下堆积(摘自桑栎、陈国梁:《偃师商城几种丧葬习俗的探讨》图四)

  郑州商城的祭祀遗存极为丰富,但种类相较偃师商城略少,可作如下划分。第一类,单纯以某一种动物进行祭祀。其中牛祭祀主要出现在内城西墙北段外侧,狗祭祀以内城东北宫殿区附近最为常见,以猪祭祀只偶尔出现于城址东南部内外城之间、南部铸铜作坊内。第二类,单纯以人进行祭祀。人祭在郑州商城内较为常见,主要分布于城址东南部内外城之间、内城东北部。第三类,人、动物合埋进行祭祀。此类祭祀频率最高,分布也最为广泛,在城址东南部内外城之间、内城北墙外制骨作坊、内城东北部等地点均有发现。第四类,人、动物、陶器、卜骨多种类型祭品合埋,当前仅有城址东南部内、外城之间的一座祭祀坑较为明确[8]。

  祭品种类的选择

  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在祭品的选择上呈现一定的同一性,动物、人、器物参与祭祀在两处都邑中均可见到。此外,两处都邑都存在以单种动物埋葬祭祀的形式,且不同动物的祭祀地点重合的情况极为少见。祭牲类别、祭祀地点选择上的相同之处,应是源于两处早商都邑共同的政体与族群属性。相比共同点,两处都邑在祭祀遗存上的差异则更为显著,表现在祭品类别、祭品组合、祭牲部位、优位祭牲等诸多方面。

  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在高规格祭牲的使用上存在明显区别。郑州商城以人与动物合埋祭祀占比最高,且单独使用多具人牲的情况也较为普遍,而这两类祭祀形式在偃师商城均不多见[9]。郑州商城C9.1H111是一座人与动物合埋的祭祀坑,坑内分层埋葬成人2具、孩童6具(图二)[10],而这种人牲使用规模在偃师商城迄无所获。当前公布的数据表明,郑州商城的人牲使用比例要远超偃师商城。此外,偃师商城除猪、狗外,牛、羊、鹿几类动物祭牲多数情况下不见或少见到完整骨骼,只是截取身体某一部分进行祭祀[11],郑州商城各类动物用牲肢体完整者十分常见,大型动物牛也不例外。综合而言,郑州商城在人、牛等高规格祭牲的完整性与使用频率上均远高于偃师商城,暗示前者有着更为强大的资源获取能力。

图二 郑州商城祭祀坑C9.1H111堆积图(摘自《郑州商城:1963-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图三〇三)

  偃师商城动物祭牲中猪的占比遥遥领先,而在郑州商城则以狗为主流。偃师商城祭祀C区的用猪数量应近300具[12],D区目前发现的用猪数量约有百具。同偃师商城用猪规模相当,郑州商城仅C8区的8座殉狗坑内,埋葬狗的数量也超过百具[13]。狗在商人祭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一直持续至晚商时期,总数仅次于人牲,为动物牺牲之首[14]。因此,偃师商城祭牲所体现出中猪优位在商人的祭祀传统中显得格格不入,而这则需要从它所处的政治与资源空间来解释。偃师商城位于洛河北岸,距离所谓的夏都二里头遗址仅有6公里,其间通畅无阻,而郑州商城则距二里头遗址有百公里之遥。不少学者据此认为偃师商城虽与郑州商城的政体属性相同,但前者显然是镇抚夏人前沿阵地[15]。相较于郑州商城,偃师商城显然更容易接触并效仿到二里头人的仪式传统,而后者在祭牲选择上恰是猪优位[16]。偃师商城的商人在攻占了二里头遗址后,极有可能攫取了二里头遗址丰富的猪牲,并继续利用二里头人成熟的饲猪技术、规模化的饲猪产业为之提供猪牲资源。偃师商城对于猪牲的选择,在某种程度可以看作是借用地利之便,降低仪式资源成本的权宜之策。

  偃师商城以大量水稻参与祭祀的现象,在郑州商城目前暂未发现,可能与两者生业经济特征有关。植物考古的研究表明,偃师商城的水稻与粟在出土概率上旗鼓相当,水稻出土数量甚至远超粟,是早商时期遗址内最为重要的农作物之一。同环嵩山地区其他早商遗址相比,偃师商城的水稻食用量占据绝对优势[17]。郑州商城的水稻出土概率虽同偃师商城相差不大,但在数量百分比却要远低于后者。洛阳盆地自仰韶文化时期便有在大型遗址强化种植或利用水稻的传统[18],至二里头文化时期在二里头遗址内就实现了与粟不相上下的局面[19],偃师商城显然继承并发展了这一传统。笔者推测可能正是由于水稻在偃师商城生业经济中的重要性,水稻资源本身的富有性,才导致水稻在其仪式生活中占据更为重要的地位。当然,同样不能排除偃师商城的商人曾劫掠二里头遗址的水稻资源,或迫使二里头人为其持续生产水稻的可能性。

  祭祀空间的选择

  仪式时间与空间的选择具有重要意义,是营造仪式神圣性、创造仪式区分性的重要手段[20],而这两者均是考古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偃师商城的祭祀遗存主要分布在宫殿区以内,目前已在宫殿区北部由西至东发现A、B、C三个祭祀区,在宫殿区东南发现祭祀D区(图三)。其中B、C两个祭祀区在二里头文化四期时就已经开始使用,A区自二里岗下层早段开始使用,两者废弃时间均在二里岗上层晚段[21]。祭祀D区则从二里岗下层早段开始投入使用,至上层早段时便被5号宫殿所占不再发挥功能[22]。各个祭祀区的延用时间均较长,基本贯穿整个早商时期,是极为重要的官方祭祀空间。从布局结构来看,每个祭祀区都有相应的墙垣将其围挡,形成了相对封闭的空间,具有私密性、排他性。在宫殿区之外,仅有作坊区内的祭祀遗存数量相对较多,但规模远不能同前者相比。除王室贵族之外,偃师商城内的平民、手工业者、守卫人员等似乎均不被允许举行规模化的祭祀活动。

图三 偃师商城宫殿区祭祀地点示意图(改自《河南偃师市偃师商城宫城祭祀D区发掘简报》图一)

  郑州商城祭祀遗存分布地点十分分散,宫城东北部北城垣内侧、东北部宫殿区内的夯土台基、宫城内西北部、内外城之间东南部、花园路制骨作坊、南关外铸铜作坊、宫城西墙以西、城址外西南角等地点均可见到大量祭祀遗存,遍及内城、内外城之间乃至外城垣之外(图四)[23]。与此同时,各区域的祭祀用牲难以看出明显的等级差异,甚至于内城之外也可见到高规格的整牛祭祀、多具人牲与动物牺牲混合祭祀。相比偃师商城,郑州商城祭祀活动的共享性更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郑州商城的手工业者开始拥有相应的祭祀权力,制骨、铸铜作坊内开始出现大量祭祀遗存。内城西墙外500米处的祭祀场地与制陶作坊相距较近,也不排除与制陶生产活动有关。

图四 郑州商城祭祀点示意图(底图由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院提供)

  有学者曾关注到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祭祀遗存在空间分布上的这一差异,并认为这是由两座商城的地位不同导致的。郑州商城作为主都祭祀规格较高、祭祀活动频繁,而偃师商城作为辅都,大规模的祭祀便只能作为王室的专属活动,集中分布于宫殿区内[24]。言外之意或可理解为,郑州商城等级较高,可以吸纳到更多的祭牲资源,以供给不同等级与职业的人群进行祭祀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均给予手工业区以 “特殊照顾”,保证了手工业人群可举行更高频率、更高规格的祭祀活动。究其原因,手工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及其在早期国家政权发展中的重要性,导致了这一祭牲资源的优先配置现象。

  结 语

  综上所述,早商两大都邑的祭祀活动无论是在祭品种类还是祭祀空间的选择上均与所处地域的资源禀赋、遗址本身资源获得能力密切相关。偃师商城在祭品的选择上深受洛阳盆地资源禀赋的影响,并极有可能对近在咫尺的二里头遗址的资源存量、资源生产力进行了再利用。郑州商城由于等级更高、性质更为特殊的缘故,拥有更为强大的资源获取能力,在高规格祭牲的使用上更为频繁,祭祀活动空间与人群也更为广泛。祭祀作为一项重要的仪式活动虽与族群认同、文化传统等意识形态因素密切相关,但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制于祭品资源生产与获取的难易程度。

  注释:

  [1]a.张国硕:《郑州商城与偃师商城并为亳都说》,《考古与文物》1996年第1期。

  b.潘明娟:《从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关系看早商的主都和陪都》,《考古》2008年第2期。

  [2]a.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队:《河南偃师尸乡沟商城第五号宫殿基址发掘简报》,《考古》1988年第2期。

  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队:《河南偃师商城宫城第三号宫殿建筑基址发掘简报》,《考古》2015年第12期。

  [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偃师商城》(第一卷),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355、435页。

  [4]a.同3,第412、426、427页。

  b.有学者将偃师商城作坊区居址葬中的不少婴幼儿墓视作一种祭祀遗存,但目前无法排除其作为一种特殊儿童葬仪的可能性。参见桑栎、陈国梁:《偃师商城几种丧葬习俗的探讨》,《考古》2017年第4期。

  [5]同3,第428-433页。

  [6]a.王学荣、杜金鹏、李志鹏等:《偃师商城发掘商代早期祭祀遗址》,《中国文物报》2001年8月15日第1版。

  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偃师商城商代早期王室祭祀遗址》,《考古》2002年第7期。

  [7]a.同6。

  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队:《河南偃师市偃师商城宫城祭祀D区发掘简报》,《考古》2019年第11期。

  [8]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商城:1953-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483-518页。

  [9]张伽铭:《商代早中期都城地区殉祭遗存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第13-18页。

  [10]同8,第486页。

  [11]同6a。

  [12]a.同6

  b.同7b。

  [13]同8,第496页。

  [14]谢肃:《商代祭祀遗存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第209-211页。

  [15]a.郑杰祥:《关于偃师商城的年代和性质问题》,《中原文物》1984年第4期。

  b.高炜、杨锡璋、王巍等《偃师商城与夏商文化分界》,《考古》1998年第10期。

  [16]a.李志鹏:《二里头文化祭祀遗迹初探》,《三代考古》(二),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170-1882页。

  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宫殿区1号巨型坑的勘探与发掘》,《考古》2015年第12期。

  [17]刘昶、陈国梁、谷飞等:《环嵩山地区二里岗时期农业初探——以偃师商城为中心》,《华夏考古》2024年第2期。

  [18]Yang, Fan, et al. "The Agriculture and Society in the Yiluo River Basin: Archaeobotanical Evidence From the Suyang Site." Frontiers in Earth Science 10 (2022): 885837.

  [19]a.赵志军:《偃师二里头遗址浮选结果的分析和讨论》,《农业考古》2019年第6期。

  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1999~2000)》,文物出版社,2014年,第1295-1313页。

  [20]彭兆荣:《人类学仪式的理论与实践》,民族出版社,2007年,第22页。

  [21]同6b。

  [22]同7b。

  [23]同8,第483-511页。

  [24]曹艳朋:《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商代祭祀遗存之比较》,《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作者:张飞(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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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随笔

资源与仪式:早商都邑祭祀活动的再观察

发布时间:2024-07-11

  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规模庞大,统治行政、军事防御、手工业生产、农业生产、日常生活等功能齐全,是商代早期两处最为重要的都邑性遗址,多数学者认为两者皆与传说中的汤都存在密切联系[1]。相比于此前的夏都二里头遗址,两处早商都邑内宗教祭祀活动显著增加,无论是种类、规模、频率均前所未见。以往对于两处早商都邑祭祀遗存的研究多关注祭品种类、祭祀方法、祭祀地点的特征与异同,较少考虑背后的形成原因。实际上,祭祀作为一项重要的仪式活动,是多种自然因素与文化因素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产物,是透视古代社会的一扇窗户。倘若想对祭祀活动有更为完整、系统的认识,必须充分考虑特定时间特定区域内的资源与文化面貌。本文即尝试在资源与仪式互动的角度下,考察两处早商都邑祭祀活动差异的肇因,并期望这一分析对学术界认识两处都邑的性质与地位有所裨益。

  祭祀遗存概况

  偃师商城的祭祀遗存至少可分为以下六类。第一类,单纯以某一种动物进行祭祀。其中猪类祭祀主要集中于宫城北部的祭祀B区与C区,以及宫城西南的祭祀D区。狗祭祀分布在宫殿区三号宫殿基址正殿台阶两侧及东北角、五号宫殿基址正殿南侧台阶两侧都有所发现[2]。牛、羊祭祀只在作坊区及其南部各发现1例[3]。第二类,单纯以人进行祭祀。人祭遗存的数量较少,仅偶见于宫城外的小城南部[4]。第三类,猪、牛、羊等多种动物合埋进行祭祀,大多见于祭祀区B、C两区。第四类,人与动物合埋祭祀。该类祭祀遗存发现极少,以作坊区内埋葬有5具人骨与1具猪骨的K1最具代表性(图一)[5]。第五类,以农作物进行祭祀。目前在祭祀区A区发现一处填埋大量稻谷等农作物的“祭祀场”,在几个祭祀区以外,有的“祭祀场”或祭祀坑中堆满松软黑灰,其中夹杂大量稻谷籽粒,应也是稻谷祭祀的遗存[6]。第六类,人、动物、植物、陶器等多种祭品混合祭祀。此类祭祀遗存分布区域较广,除祭祀区A、B、C三区,城址其他区域也有发现[7]。

图一 偃师商城祭祀坑K1内①~③层下堆积(摘自桑栎、陈国梁:《偃师商城几种丧葬习俗的探讨》图四)

  郑州商城的祭祀遗存极为丰富,但种类相较偃师商城略少,可作如下划分。第一类,单纯以某一种动物进行祭祀。其中牛祭祀主要出现在内城西墙北段外侧,狗祭祀以内城东北宫殿区附近最为常见,以猪祭祀只偶尔出现于城址东南部内外城之间、南部铸铜作坊内。第二类,单纯以人进行祭祀。人祭在郑州商城内较为常见,主要分布于城址东南部内外城之间、内城东北部。第三类,人、动物合埋进行祭祀。此类祭祀频率最高,分布也最为广泛,在城址东南部内外城之间、内城北墙外制骨作坊、内城东北部等地点均有发现。第四类,人、动物、陶器、卜骨多种类型祭品合埋,当前仅有城址东南部内、外城之间的一座祭祀坑较为明确[8]。

  祭品种类的选择

  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在祭品的选择上呈现一定的同一性,动物、人、器物参与祭祀在两处都邑中均可见到。此外,两处都邑都存在以单种动物埋葬祭祀的形式,且不同动物的祭祀地点重合的情况极为少见。祭牲类别、祭祀地点选择上的相同之处,应是源于两处早商都邑共同的政体与族群属性。相比共同点,两处都邑在祭祀遗存上的差异则更为显著,表现在祭品类别、祭品组合、祭牲部位、优位祭牲等诸多方面。

  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在高规格祭牲的使用上存在明显区别。郑州商城以人与动物合埋祭祀占比最高,且单独使用多具人牲的情况也较为普遍,而这两类祭祀形式在偃师商城均不多见[9]。郑州商城C9.1H111是一座人与动物合埋的祭祀坑,坑内分层埋葬成人2具、孩童6具(图二)[10],而这种人牲使用规模在偃师商城迄无所获。当前公布的数据表明,郑州商城的人牲使用比例要远超偃师商城。此外,偃师商城除猪、狗外,牛、羊、鹿几类动物祭牲多数情况下不见或少见到完整骨骼,只是截取身体某一部分进行祭祀[11],郑州商城各类动物用牲肢体完整者十分常见,大型动物牛也不例外。综合而言,郑州商城在人、牛等高规格祭牲的完整性与使用频率上均远高于偃师商城,暗示前者有着更为强大的资源获取能力。

图二 郑州商城祭祀坑C9.1H111堆积图(摘自《郑州商城:1963-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图三〇三)

  偃师商城动物祭牲中猪的占比遥遥领先,而在郑州商城则以狗为主流。偃师商城祭祀C区的用猪数量应近300具[12],D区目前发现的用猪数量约有百具。同偃师商城用猪规模相当,郑州商城仅C8区的8座殉狗坑内,埋葬狗的数量也超过百具[13]。狗在商人祭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一直持续至晚商时期,总数仅次于人牲,为动物牺牲之首[14]。因此,偃师商城祭牲所体现出中猪优位在商人的祭祀传统中显得格格不入,而这则需要从它所处的政治与资源空间来解释。偃师商城位于洛河北岸,距离所谓的夏都二里头遗址仅有6公里,其间通畅无阻,而郑州商城则距二里头遗址有百公里之遥。不少学者据此认为偃师商城虽与郑州商城的政体属性相同,但前者显然是镇抚夏人前沿阵地[15]。相较于郑州商城,偃师商城显然更容易接触并效仿到二里头人的仪式传统,而后者在祭牲选择上恰是猪优位[16]。偃师商城的商人在攻占了二里头遗址后,极有可能攫取了二里头遗址丰富的猪牲,并继续利用二里头人成熟的饲猪技术、规模化的饲猪产业为之提供猪牲资源。偃师商城对于猪牲的选择,在某种程度可以看作是借用地利之便,降低仪式资源成本的权宜之策。

  偃师商城以大量水稻参与祭祀的现象,在郑州商城目前暂未发现,可能与两者生业经济特征有关。植物考古的研究表明,偃师商城的水稻与粟在出土概率上旗鼓相当,水稻出土数量甚至远超粟,是早商时期遗址内最为重要的农作物之一。同环嵩山地区其他早商遗址相比,偃师商城的水稻食用量占据绝对优势[17]。郑州商城的水稻出土概率虽同偃师商城相差不大,但在数量百分比却要远低于后者。洛阳盆地自仰韶文化时期便有在大型遗址强化种植或利用水稻的传统[18],至二里头文化时期在二里头遗址内就实现了与粟不相上下的局面[19],偃师商城显然继承并发展了这一传统。笔者推测可能正是由于水稻在偃师商城生业经济中的重要性,水稻资源本身的富有性,才导致水稻在其仪式生活中占据更为重要的地位。当然,同样不能排除偃师商城的商人曾劫掠二里头遗址的水稻资源,或迫使二里头人为其持续生产水稻的可能性。

  祭祀空间的选择

  仪式时间与空间的选择具有重要意义,是营造仪式神圣性、创造仪式区分性的重要手段[20],而这两者均是考古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偃师商城的祭祀遗存主要分布在宫殿区以内,目前已在宫殿区北部由西至东发现A、B、C三个祭祀区,在宫殿区东南发现祭祀D区(图三)。其中B、C两个祭祀区在二里头文化四期时就已经开始使用,A区自二里岗下层早段开始使用,两者废弃时间均在二里岗上层晚段[21]。祭祀D区则从二里岗下层早段开始投入使用,至上层早段时便被5号宫殿所占不再发挥功能[22]。各个祭祀区的延用时间均较长,基本贯穿整个早商时期,是极为重要的官方祭祀空间。从布局结构来看,每个祭祀区都有相应的墙垣将其围挡,形成了相对封闭的空间,具有私密性、排他性。在宫殿区之外,仅有作坊区内的祭祀遗存数量相对较多,但规模远不能同前者相比。除王室贵族之外,偃师商城内的平民、手工业者、守卫人员等似乎均不被允许举行规模化的祭祀活动。

图三 偃师商城宫殿区祭祀地点示意图(改自《河南偃师市偃师商城宫城祭祀D区发掘简报》图一)

  郑州商城祭祀遗存分布地点十分分散,宫城东北部北城垣内侧、东北部宫殿区内的夯土台基、宫城内西北部、内外城之间东南部、花园路制骨作坊、南关外铸铜作坊、宫城西墙以西、城址外西南角等地点均可见到大量祭祀遗存,遍及内城、内外城之间乃至外城垣之外(图四)[23]。与此同时,各区域的祭祀用牲难以看出明显的等级差异,甚至于内城之外也可见到高规格的整牛祭祀、多具人牲与动物牺牲混合祭祀。相比偃师商城,郑州商城祭祀活动的共享性更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郑州商城的手工业者开始拥有相应的祭祀权力,制骨、铸铜作坊内开始出现大量祭祀遗存。内城西墙外500米处的祭祀场地与制陶作坊相距较近,也不排除与制陶生产活动有关。

图四 郑州商城祭祀点示意图(底图由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院提供)

  有学者曾关注到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祭祀遗存在空间分布上的这一差异,并认为这是由两座商城的地位不同导致的。郑州商城作为主都祭祀规格较高、祭祀活动频繁,而偃师商城作为辅都,大规模的祭祀便只能作为王室的专属活动,集中分布于宫殿区内[24]。言外之意或可理解为,郑州商城等级较高,可以吸纳到更多的祭牲资源,以供给不同等级与职业的人群进行祭祀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均给予手工业区以 “特殊照顾”,保证了手工业人群可举行更高频率、更高规格的祭祀活动。究其原因,手工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及其在早期国家政权发展中的重要性,导致了这一祭牲资源的优先配置现象。

  结 语

  综上所述,早商两大都邑的祭祀活动无论是在祭品种类还是祭祀空间的选择上均与所处地域的资源禀赋、遗址本身资源获得能力密切相关。偃师商城在祭品的选择上深受洛阳盆地资源禀赋的影响,并极有可能对近在咫尺的二里头遗址的资源存量、资源生产力进行了再利用。郑州商城由于等级更高、性质更为特殊的缘故,拥有更为强大的资源获取能力,在高规格祭牲的使用上更为频繁,祭祀活动空间与人群也更为广泛。祭祀作为一项重要的仪式活动虽与族群认同、文化传统等意识形态因素密切相关,但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制于祭品资源生产与获取的难易程度。

  注释:

  [1]a.张国硕:《郑州商城与偃师商城并为亳都说》,《考古与文物》1996年第1期。

  b.潘明娟:《从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关系看早商的主都和陪都》,《考古》2008年第2期。

  [2]a.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队:《河南偃师尸乡沟商城第五号宫殿基址发掘简报》,《考古》1988年第2期。

  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队:《河南偃师商城宫城第三号宫殿建筑基址发掘简报》,《考古》2015年第12期。

  [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偃师商城》(第一卷),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355、435页。

  [4]a.同3,第412、426、427页。

  b.有学者将偃师商城作坊区居址葬中的不少婴幼儿墓视作一种祭祀遗存,但目前无法排除其作为一种特殊儿童葬仪的可能性。参见桑栎、陈国梁:《偃师商城几种丧葬习俗的探讨》,《考古》2017年第4期。

  [5]同3,第428-433页。

  [6]a.王学荣、杜金鹏、李志鹏等:《偃师商城发掘商代早期祭祀遗址》,《中国文物报》2001年8月15日第1版。

  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偃师商城商代早期王室祭祀遗址》,《考古》2002年第7期。

  [7]a.同6。

  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队:《河南偃师市偃师商城宫城祭祀D区发掘简报》,《考古》2019年第11期。

  [8]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商城:1953-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483-518页。

  [9]张伽铭:《商代早中期都城地区殉祭遗存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第13-18页。

  [10]同8,第486页。

  [11]同6a。

  [12]a.同6

  b.同7b。

  [13]同8,第496页。

  [14]谢肃:《商代祭祀遗存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第209-211页。

  [15]a.郑杰祥:《关于偃师商城的年代和性质问题》,《中原文物》1984年第4期。

  b.高炜、杨锡璋、王巍等《偃师商城与夏商文化分界》,《考古》1998年第10期。

  [16]a.李志鹏:《二里头文化祭祀遗迹初探》,《三代考古》(二),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170-1882页。

  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宫殿区1号巨型坑的勘探与发掘》,《考古》2015年第12期。

  [17]刘昶、陈国梁、谷飞等:《环嵩山地区二里岗时期农业初探——以偃师商城为中心》,《华夏考古》2024年第2期。

  [18]Yang, Fan, et al. "The Agriculture and Society in the Yiluo River Basin: Archaeobotanical Evidence From the Suyang Site." Frontiers in Earth Science 10 (2022): 885837.

  [19]a.赵志军:《偃师二里头遗址浮选结果的分析和讨论》,《农业考古》2019年第6期。

  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1999~2000)》,文物出版社,2014年,第1295-1313页。

  [20]彭兆荣:《人类学仪式的理论与实践》,民族出版社,2007年,第22页。

  [21]同6b。

  [22]同7b。

  [23]同8,第483-511页。

  [24]曹艳朋:《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商代祭祀遗存之比较》,《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作者:张飞(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来源:“文博中国”微信公众号

 

作者:张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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