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春秋》征稿启事
《文物春秋》创刊于1989年,是以文物、考古、博物馆学为主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河北省文化厅主管,河北博物院主办,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文物春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立足河北,面向全国,及时反映文物、考古、博物馆工作的新发现、新成果,扩大河北省与国内外文物考古界的学术交流,推动和活跃全省文博科学研究工作,为促进河北省文物事业的发展和提高专业队伍的素质做出贡献。
欢迎各位专家、学者踊跃投稿!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稿内容
《文物春秋》杂志包括以下栏目:
1.研究与探索:刊登有关传统考古、科技考古(包括动物考古、植物考古、DNA考古等)、人类学、民族学、古文字学等内容的稿件。
2.考古发现与调查:刊登全国范围最新的考古调查报报告、考古发掘简报和阶段性报告。
3.文博论坛:刊登有关博物馆策展、公众教育、文创设计、藏品征集、新媒体等内容的稿件,另外还有涉及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公共)考古等方面的内容。
4.古代建筑:刊登有关古代建筑介绍及古代建筑的保护修复技术等内容的稿件。
5.文保技术:刊登有关大遗址保护、文物保护技术、文物修复保护纪实等内容的稿件。
6.文物介绍与研究:刊登考古发掘出土及博物馆馆藏的青铜器、玉器、漆木器陶瓷、书画等不同类型的文物的介绍与鉴赏分析。同时也收录碑刻、墓志的考释类的文章。
二、投稿及用稿
1.来稿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文字精炼。字数应掌握在3000—8000字之间。
2.来稿需附关键词和中文摘要。关键词以3—5个词为宜,要求准确反映文章主旨。摘要在200—300字左右,要求简洁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和观点。
3.来稿请附作者简介,包括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邮箱及本人学历、专业、研究方向、职称等信息。
4.文中所用图表及插图要求图像清晰,颜色准确,不仅需插入文本中的具体位置,还需另附图片格式文件,并有与正文对应的图号和说明文字。考古报告、古建类文章中最好同时邮寄纸质文本及所用线图一份。
5.本刊参考文献著录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采用顺序编码制,列于正文之后。
6.本刊初审周期为两个月,如果来稿拟采用,责任编辑会在此期间通过电话或邮件与作者取得联系。
7.本刊谢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有不端行为者,本刊将在两年内拒绝采用其来稿。
8.本刊用稿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会向作者支付稿酬。
三、订阅及联系方式
本刊地址:石家庄市育才街181号
电话:0311-85815586
收稿邮箱:wwcqzzs@163.com
邮编:050021
全年定价:48元(共6期)
邮局汇款收款人:《文物春秋》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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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春秋》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