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中国历史研究院(考古研究所)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中国历史研究院(考古研究所)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由中国历史研究院院部直接领导、考古研究所业务指导的专业实验机构。2024年12月,实验室成功入选首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单位。下设13个科技考古子实验室、5个文化遗产保护子实验室和5个科技考古联合实验室,旨在综合运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化学、地学、物理学等学科的先进技术,组织开展跨学科、跨单位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年龄不超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 热爱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认同我单位的核心价值观;
5.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敬业奉献精神和沟通协调、公文写作能力,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6.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院工作。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实验室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其他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sy-zhaopin@cass.org.cn,报名表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考古实验室-姓名-岗位”。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相关要求,我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通知。
3.笔试、面试。对通过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人选。经研究审议,确定岗位拟聘人选。拟聘人选需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评。
5.签订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聘用待遇
工资按考古研究所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工作地点位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
五、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请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1.《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实验室招聘报名登记表》;
2. 身份证扫描件;
3.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 专业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人:朱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7421909、87421801
中国历史研究院人事处
考古研究所人事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