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晋宁河泊所遗址发掘概况
河泊所遗址位于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河泊所村,北距出土“滇王之印”的石寨山墓地仅700余米。最早发现于1958年,2011年被晋宁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2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7年,在石寨山大遗址考古勘探过程中,发现了在河泊所村至金砂村区域内的地下分布有众多排列有一定规律的台地和水系。为了了解这些台地的功用,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对其进行了考古发掘工作,2018年发掘的地点位于河泊所村的村东的N1E1区域(虚拟布方),2019年发掘的河泊所村的西南角,分别为NIW1和N1E2区域。
发掘现场
2018年发掘区域
房屋
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我所联合晋宁区文物管理所对河泊所村东的地块进行了发掘,主要在勘探中发现的台地3和河道4开展工作。发掘面积共1800平方米,揭露出22块田块、24条道路(田埂)、4座水井、1座窑址、84条沟、228座灰坑、12座土坑竖穴墓、19座房屋以及200余座婴幼儿瓮棺葬。
这些遗迹共分为三个不同的时期。其中,时代最晚的为田块和道路,属于明清时期,出土遗物主要出土铁钉、铁片及瓷片等。这一时期,该遗址作为生产用地;第二个时期为汉晋时期,主要包括废弃的河道堆积、20余座灰坑及窑址,出土遗物有封泥、陶瓦以及装饰品残件等;第三个时期,也就是遗址最早使用的时期,时代属于西汉中期以前至西周时期,发现了瓮棺、房屋、灰坑、灰沟等众多遗迹。在这一时期的堆积中出土有陶釜、纺轮、饰件、弹丸、陶容器残片等陶制品,骨锥、骨镞、牙器等骨制品,玉环、玉镯、磨石、石斧等玉石制品,另有少量的铜镞、铜片及臂甲等。第三和第二个时期还可以细分为不同的时段,限于目前的资料,无法进一步细分。
该遗址(N1W1)最为重要的遗存为第三阶段,也就是最早阶段的遗存。从发掘现场来看,其北、东和南面都是水域,西面为人类有意识开挖的一条河道(HD41),该地在当时确实为一个单独的区域,可称为孤岛。从航拍照片看,该岛很规整,方方正正,其西面和南面的临水一侧还用碾碎的螺壳装饰和加固。
田埂
9号墓葬
42号灰坑
出土牛头饰件
出土玉璧残片
41号河道中的成排木桩
瓮棺群
分布的瓮棺
整牛祭祀坑
瓮棺、柱洞等分布
瓮棺葬
瓮棺(釜)内之遗骸
再从这一时期该地清理的遗迹来看,大量的瓮棺(釜)分布在岛上的东北角和东部),成排、成列的规模较大的柱洞分布在岛上的西南角),似对称分布?在这两组主要遗迹现象的中间,分别分布有整头牛(西北部)、猛犬(东南部)祭祀坑、正中则分布三个竖穴土坑墓穴,穴内分别葬有三具人骨,仰身直肢,均为青年男女(无任何随葬品,20-30岁),三座墓葬没有任何随葬品,与其他墓地的墓葬的区别是明显的。这让我们不能不考虑该遗址的特殊性。分布在台地的东北角和东部的瓮棺,从层位关系来看,至少分为不同的时期,即该瓮棺群应该不是短期形成的。
其次,带凹槽的柱洞(挖一条长方形的坑,在坑的一头再往下掘,以埋柱子,长条形坑为东西向,柱洞多位于坑的东面),从柱洞平面分布来看,似乎不像房屋柱洞那般规整,难以找到其与房屋基础之间的关系,但从其形制和大小来看,柱子应该是比较高、比较重(柱洞深在50厘米以上),柱径比较大的,柱洞的宽度在50-70厘米。联想到石寨山文化青铜器上有的杀人祭铜柱场面,这类遗迹是否就是青铜图像上的遗留呢?
目前,对瓮棺(陶釜)的整理才刚刚开始,尚难以决断。自瓮棺发掘以来,我们就与中山大学合作,鉴于发掘现场难以弄清楚瓮棺的属性,我们将瓮棺全部取回,在实验室内开展更为细致的分析和鉴定工作。2019年暑假开始,李法军教授带领学生前来开展室内清理工作,从已经清理的20余个陶釜内的遗骸来看,所有陶釜内均有小孩的遗骸,且这些小孩的年龄均在1岁以内。目前仅发现1件釜内的遗骸有一件陶盏,其余陶釜内均无任何随身遗物。除了体质人类学的鉴定以外(包括年龄、性别),还将进行古代病理的分析以及伤痕鉴定等,进而弄清楚包括小孩死因在内的诸多问题。目前,我们碰到的这么多的瓮棺,不仅在国内,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不多见的,由于没有先例可供参考,对这批瓮棺的分析和研究可能会耗时较长。
“滇国相印”封泥
沙埂
沙埂模型
尽管目前我们尚不知“瓮棺(瓮罐)”遗存到底是“墓葬”还是“祭祀”遗留?因为目前的资料无法让我们做出非此即彼的结论,但无疑本次的发掘对于认识石寨山文化及其来源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其次,大规模的婴幼儿瓮棺葬(?)集中出现,在石寨山文化分布区内属首次发现,与以往发现的土坑竖穴墓形成鲜明的对比,极大丰富了对葬俗的认识。
该遗址另一个重要发现是“滇国相印”封泥的出土。在废弃的41号河道中清理了90号灰坑,在90号灰坑中发现了“滇国相印”、“王敞之印”和“田丰私印”等封泥。与封泥同出的还有瓦片、陶罐、陶釜以及其它铜质和石质的文物。“滇国相印”封泥的出土,不仅弥补了《史记.西南夷列传》等古代文献关于古滇国史迹记载的缺失,而且从实物史料上证实了古滇国的存在。标志着汉武帝在设立益州郡、赐滇王王印的同时,也设立了“滇相”,建立了一套行政管理体系。从这些材料推测,早在2000多年前,滇中地区就已经纳入中原王朝的行政管理体系之中。“滇国相印”封泥的发现,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封泥的发现为了解滇国附汉后的政权性质、行政模式和职官制度等都提供了重要线索。当然,也有人认为该封泥是东汉时期的,待该考古材料正式发表后,会专门撰文讨论。
2018年的考古勘探中发现在河泊所遗址的南部地区,存在着一条自西向东的一条埂子,由于埂子中的含沙量相当大,我们遂用沙埂来命名该遗迹。为了弄清楚该沙埂的形制、构造和功能等诸多问题,2019年7月至10月,对河泊所村西南角的沙埂进行了发掘,发掘面积300平方米,之后又在东端,位于金砂村西北角的沙埂另一端选点发掘,发掘面积400平方米。发掘表明两地的沙埂的内部结构、堆积方式是一样的。沙埂的底部均是U字形的河道,河道中间有大量的沙粒、粉砂和螺蛳壳等堆积,在这些堆积中还发现有瓦片等汉代遗物。埂子应该是在废弃河道上建立的,为了使砂子不致被水冲毁,在砂子的外面上面用黏土包裹一层,为使其结实耐用,加以夯筑。但现在不知道夯筑一个宽20米左右的土埂子,其用途是什么?在当时挖这么一个渠道又作何用?
河泊所遗址地处河泊所遗址群的核心分布区,其所处位置十分特殊。在河泊所遗址群中分布有众多的台地和水系,对这些台地选点逐步进行发掘,了解其文化内涵、时代、功用及内部结构,将为从整体上分析河泊所遗址群的内部结构、功能和体系,提供考古学的实物资料。
责编:韩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