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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吉县柿子滩遗址

发布时间:2011-03-29文章出处:中国文物信息网作者:

    柿子滩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位于山西省吉县,分布于清水河两岸从西村到大田窝村15公里范围内的二级阶地上。1980年发现并进行试掘,发现了以柿子滩S1地点为中心的原始人类活动中心营地;2000年~2007年发掘了以高楼河沟口为中心的第二处原始人类活动中心营地,以S14、S24、S12和S9地点为代表;2009年-2010年,又发掘了以狮子河村为中心的第三处更为丰富的原始人类活动中心营地,以S5和S29地点为代表,此处营地为中国目前发掘规模较大,也埋藏较为丰富的一处旧石器时代晚期露天营地遗址。

    2009年4月到2010年10月,在“国家高速公路网青岛至兰州公路山西境临汾至吉县段高速公路”建设中,柿子滩遗址进行了为期一年半的抢救性工作。本次调查和发掘的范围是高速路线通过的“大田窝―高楼河村”一段,全程6公里。

    2009年初期一个多月的调查试掘中,共试掘探沟91条,基本探明了此范围内遗址的分布范围和分布高程。91条探沟中,半数以上出土了旧石器时代文化遗物。根据文化遗物的分布状况和丰富程度,工作者对其中集中分布的7个区域做大面积的发掘。2009年-2010年,共发掘了S3、S13、S26、S47、S67、S5和S29七个地点。其中S29地点文化层埋藏最为丰富。

    S29地点位于狮子河村东500米。2009年至今,发掘1200平方米,发掘深度15米,发现了的八个文化层,共清理出相对集中的旷野类型用火遗迹285处,出土文化遗物3万余件。

    S29地点从上到下第一到第六文化层为河相沉积,文化层之间有0.5-1.5米厚度不等的文化沉积间断。第七和第八文化层为黄土沉积,两个文化层的地层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

    第一文化层大约0.3米厚,发掘清理4处用火遗迹;第二文化层厚约1米,清理75处用火遗迹;第三文化层厚约0.5米,清理17处用火遗迹;第四文化层较厚,大约1.7米,清理94处用火遗迹;第五文化层厚约1米,清理54处用火遗迹;第六文化层厚约0.8厘米,清理38处用火遗迹;第七文化层厚约3.5米,发现有3处用火遗迹;第八文化层清理了1米厚,未见用火遗迹,但有分布零星炭屑。

    所有用火遗迹中,232个(占到所有用火遗迹数量的81.4%)的中心和周围都集中分布有原生埋藏的文化遗物,主要有石制品和化石。围绕用火遗迹还出土有蚌壳和鸵鸟蛋壳制穿孔装饰品、研磨石、颜料块以及石磨盘等,其中一处砂岩石片群的拼合,为复原原始人类磨盘制作过程提供了难得的资料。装饰品等的发现揭示了原始人类以狩猎为主的生产生活模式中更加丰富的物质生活和精神世界。

    S29地点用火遗迹多为一次性使用形成,遗迹面的面积一般不超过1平方米,但也有个别4平方米面积的大火堆。烧土厚度在1—6厘米之间,烧土中往往夹杂有烧骨和炭块、炭屑,最底部则形成较纯净的红烧土。另外,有些用火遗迹,在完全燃烧后又迅速掩埋起来,遗迹表面保留下来约1厘米厚的灰烬层。通过对用火遗迹的剖面清理和分析,我们发现柿子滩古人类一般平地起火;有时很简单地用砂岩石块(最大径10厘米左右)围在火堆的周边,但也有用较大一些的砂岩石板竖立围在火边。有的用火遗迹明显呈火膛状,在发掘中可见清晰的红烧土壁。

    由于抢救性发掘时间紧张,对遗址出土丰富遗物和重要的遗迹现象,研究人员经过设计、论证和实验,采取了切割、套箱的方法将部分重要的遗迹和地层装运回实验室,以期根据具体和完善的科研目的进行更加科学的后期清理、取样和研究。总计切割和套箱搬迁面积达200平方米。

    S5地点与S29地点隔河相望,遗迹和文化遗物均埋藏于清水河岸的二级阶地中。S5地点发掘面积800多平方米,发掘深度4米,发现三个文化层,出土两个用火遗迹和围绕用火遗迹分布的一千余件文化遗物,主要遗物仍然是石制品和动物化石。S5地点遗迹和文化遗物发现,有助于探明狮子河村中心营地内原始人类的活动时限和活动范围。

    S3地点、S13地点和S26地点位于高楼河村和狮子河村之间,三者隔河相望,属于相同的地质沉积。我们在其中两个地点发掘出土有石制品,共计25件。石制品的岩性不同于清水河流域的基岩,仍然为源于黄河的石英岩、石英和燧石质砾石,石制品虽经过河流搬运,但表面仍可见较为清晰的人工打片特征。石制品均埋藏于离石黄土钙质结核层及其下伏河湖相沉积层中。根据对黄土地层年代的初步判断,这些石制品的年代至少在几十万年以前,所以清水河流域应该还有比柿子滩遗址更早的人类文化遗存。与石制品同层发现的还有经河流冲积哺乳动物的头骨、椎骨和肢骨。化石种属鉴定及其年代测定将为复原史前人类的生存环境提供可靠的地层和年代依据。

    S47地点位于狮子河村东1公里处的南岸一级阶地。阶地长约150米,宽约50米,沉积厚20米。地层基本上为1万年以来的经过河床搬运的二次沉积,出土文化遗物包括晚期的瓷片和陶片,但主要的还是经过磨圆的石制品。这些资料有助于判断上游旧石器时代文化遗物的堆积内容和丰富程度,通过对其出土遗物的磨圆程度可以判断其搬运距离,并为进一步探寻在清水河上游的旧石器地点分布提供了依据。

    S67地点便是从S47地点溯源而上发现的又一处旧石器地点。S67地点位于大田窝村西1000米,发掘面积近100平方米,地层中发现一处烧土和2件石制品,以及埋藏状况不好的化石。根据S47地点的判断,相信S67地点的沿河上游还应该有更加丰富的考古遗存。

 

 

    综上所述,柿子滩遗址2009~2010年的发掘对柿子滩遗址的研究意义重大:

    新的考古发掘使我们在以前的基础上对柿子滩遗址时空分布范围有了新的认识。我们不仅发现了早于距今2万年的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物(14C测年工作正在进展中,已有的数据已经超过2万年),而且在更早的离石黄土地层中发现了人类文化遗存,为研究柿子滩文化的起源和发展提供了线索。

    早于距今2万年典型细石器的发现,为探索我国细石器起源“华北说”提供了必要的考古学依据;同一地点连续地层中不同类型细石核的发现为研究细石器工艺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较完整的材料。

    在柿子滩遗址距今2万年以前的地层中发现有石磨盘,研究者已从其表面提取出了植物淀粉遗存。新的发现为我们研究史前人类的食物结构、解决我国原始经济类型从采集渔猎向农耕的过渡形式和问题以及原始农业的起源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依据。

    近300处用火遗迹的成组发现不仅是探索遗址群功能和古人类生活方式的宝贵材料,也有助于研究距今2万年以来人类用火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以及人类对火的控制和利用。此外,对遗物分布与用火遗迹的关系、不同时间和空间内用火遗迹之间关系的研究将为考古学者分析史前人类行为提供可靠的地层依据和实物资料。

    柿子滩遗址成为近年中国旧石器时代晚期露天营地遗址的一处重要发现。(执笔:宋艳花  发掘单位: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大学、吉县文物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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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吉县柿子滩遗址

发布时间:2011-03-29

    柿子滩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位于山西省吉县,分布于清水河两岸从西村到大田窝村15公里范围内的二级阶地上。1980年发现并进行试掘,发现了以柿子滩S1地点为中心的原始人类活动中心营地;2000年~2007年发掘了以高楼河沟口为中心的第二处原始人类活动中心营地,以S14、S24、S12和S9地点为代表;2009年-2010年,又发掘了以狮子河村为中心的第三处更为丰富的原始人类活动中心营地,以S5和S29地点为代表,此处营地为中国目前发掘规模较大,也埋藏较为丰富的一处旧石器时代晚期露天营地遗址。

    2009年4月到2010年10月,在“国家高速公路网青岛至兰州公路山西境临汾至吉县段高速公路”建设中,柿子滩遗址进行了为期一年半的抢救性工作。本次调查和发掘的范围是高速路线通过的“大田窝―高楼河村”一段,全程6公里。

    2009年初期一个多月的调查试掘中,共试掘探沟91条,基本探明了此范围内遗址的分布范围和分布高程。91条探沟中,半数以上出土了旧石器时代文化遗物。根据文化遗物的分布状况和丰富程度,工作者对其中集中分布的7个区域做大面积的发掘。2009年-2010年,共发掘了S3、S13、S26、S47、S67、S5和S29七个地点。其中S29地点文化层埋藏最为丰富。

    S29地点位于狮子河村东500米。2009年至今,发掘1200平方米,发掘深度15米,发现了的八个文化层,共清理出相对集中的旷野类型用火遗迹285处,出土文化遗物3万余件。

    S29地点从上到下第一到第六文化层为河相沉积,文化层之间有0.5-1.5米厚度不等的文化沉积间断。第七和第八文化层为黄土沉积,两个文化层的地层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

    第一文化层大约0.3米厚,发掘清理4处用火遗迹;第二文化层厚约1米,清理75处用火遗迹;第三文化层厚约0.5米,清理17处用火遗迹;第四文化层较厚,大约1.7米,清理94处用火遗迹;第五文化层厚约1米,清理54处用火遗迹;第六文化层厚约0.8厘米,清理38处用火遗迹;第七文化层厚约3.5米,发现有3处用火遗迹;第八文化层清理了1米厚,未见用火遗迹,但有分布零星炭屑。

    所有用火遗迹中,232个(占到所有用火遗迹数量的81.4%)的中心和周围都集中分布有原生埋藏的文化遗物,主要有石制品和化石。围绕用火遗迹还出土有蚌壳和鸵鸟蛋壳制穿孔装饰品、研磨石、颜料块以及石磨盘等,其中一处砂岩石片群的拼合,为复原原始人类磨盘制作过程提供了难得的资料。装饰品等的发现揭示了原始人类以狩猎为主的生产生活模式中更加丰富的物质生活和精神世界。

    S29地点用火遗迹多为一次性使用形成,遗迹面的面积一般不超过1平方米,但也有个别4平方米面积的大火堆。烧土厚度在1—6厘米之间,烧土中往往夹杂有烧骨和炭块、炭屑,最底部则形成较纯净的红烧土。另外,有些用火遗迹,在完全燃烧后又迅速掩埋起来,遗迹表面保留下来约1厘米厚的灰烬层。通过对用火遗迹的剖面清理和分析,我们发现柿子滩古人类一般平地起火;有时很简单地用砂岩石块(最大径10厘米左右)围在火堆的周边,但也有用较大一些的砂岩石板竖立围在火边。有的用火遗迹明显呈火膛状,在发掘中可见清晰的红烧土壁。

    由于抢救性发掘时间紧张,对遗址出土丰富遗物和重要的遗迹现象,研究人员经过设计、论证和实验,采取了切割、套箱的方法将部分重要的遗迹和地层装运回实验室,以期根据具体和完善的科研目的进行更加科学的后期清理、取样和研究。总计切割和套箱搬迁面积达200平方米。

    S5地点与S29地点隔河相望,遗迹和文化遗物均埋藏于清水河岸的二级阶地中。S5地点发掘面积800多平方米,发掘深度4米,发现三个文化层,出土两个用火遗迹和围绕用火遗迹分布的一千余件文化遗物,主要遗物仍然是石制品和动物化石。S5地点遗迹和文化遗物发现,有助于探明狮子河村中心营地内原始人类的活动时限和活动范围。

    S3地点、S13地点和S26地点位于高楼河村和狮子河村之间,三者隔河相望,属于相同的地质沉积。我们在其中两个地点发掘出土有石制品,共计25件。石制品的岩性不同于清水河流域的基岩,仍然为源于黄河的石英岩、石英和燧石质砾石,石制品虽经过河流搬运,但表面仍可见较为清晰的人工打片特征。石制品均埋藏于离石黄土钙质结核层及其下伏河湖相沉积层中。根据对黄土地层年代的初步判断,这些石制品的年代至少在几十万年以前,所以清水河流域应该还有比柿子滩遗址更早的人类文化遗存。与石制品同层发现的还有经河流冲积哺乳动物的头骨、椎骨和肢骨。化石种属鉴定及其年代测定将为复原史前人类的生存环境提供可靠的地层和年代依据。

    S47地点位于狮子河村东1公里处的南岸一级阶地。阶地长约150米,宽约50米,沉积厚20米。地层基本上为1万年以来的经过河床搬运的二次沉积,出土文化遗物包括晚期的瓷片和陶片,但主要的还是经过磨圆的石制品。这些资料有助于判断上游旧石器时代文化遗物的堆积内容和丰富程度,通过对其出土遗物的磨圆程度可以判断其搬运距离,并为进一步探寻在清水河上游的旧石器地点分布提供了依据。

    S67地点便是从S47地点溯源而上发现的又一处旧石器地点。S67地点位于大田窝村西1000米,发掘面积近100平方米,地层中发现一处烧土和2件石制品,以及埋藏状况不好的化石。根据S47地点的判断,相信S67地点的沿河上游还应该有更加丰富的考古遗存。

 

 

    综上所述,柿子滩遗址2009~2010年的发掘对柿子滩遗址的研究意义重大:

    新的考古发掘使我们在以前的基础上对柿子滩遗址时空分布范围有了新的认识。我们不仅发现了早于距今2万年的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物(14C测年工作正在进展中,已有的数据已经超过2万年),而且在更早的离石黄土地层中发现了人类文化遗存,为研究柿子滩文化的起源和发展提供了线索。

    早于距今2万年典型细石器的发现,为探索我国细石器起源“华北说”提供了必要的考古学依据;同一地点连续地层中不同类型细石核的发现为研究细石器工艺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较完整的材料。

    在柿子滩遗址距今2万年以前的地层中发现有石磨盘,研究者已从其表面提取出了植物淀粉遗存。新的发现为我们研究史前人类的食物结构、解决我国原始经济类型从采集渔猎向农耕的过渡形式和问题以及原始农业的起源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依据。

    近300处用火遗迹的成组发现不仅是探索遗址群功能和古人类生活方式的宝贵材料,也有助于研究距今2万年以来人类用火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以及人类对火的控制和利用。此外,对遗物分布与用火遗迹的关系、不同时间和空间内用火遗迹之间关系的研究将为考古学者分析史前人类行为提供可靠的地层依据和实物资料。

    柿子滩遗址成为近年中国旧石器时代晚期露天营地遗址的一处重要发现。(执笔:宋艳花  发掘单位: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大学、吉县文物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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