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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田新街新石器时代遗址

发布时间:2011-04-02文章出处:中国文物信息网作者:

 


    蓝田新街遗址位于蓝田县华胥镇卞家寨村西南,在西安市灞桥区燎原村东北。地理坐标为N34°15′04″,E109°09′15″,海拔488±3米。遗址坐落于灞河东岸二级台塬之上,东西长约600米,南北宽约500米,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遗址西南与白鹿原隔灞河相望,距今灞河河道约100米,高于今灞河河床约30~40米。遗址西南距华胥镇约3公里,距泄湖遗址约12公里,距蓝田县城约20公里。遗址西北部有一条近东西方向的沙河沟,沟北即为著名的老牛坡遗址。遗址的西北方向还有著名的西安半坡遗址,两地相距约10多公里。

    新街遗址1957年被中国科学院的考古人员首次调查发现,1992年被蓝田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保单位。

    2009年,西安—商洛高速公路开工建设,该公路选址涉及西安老牛坡,蓝田华胥镇新街、孟家岩、兀家岩,蓝田泄湖,蓝田玉山等多处古文化遗址,为了做好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专门组建了西商高速公路考古队,负责公路沿线(除老牛坡遗址外)的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工作。经报请国家文物局获准,发掘证照为考执字(2010)第200号。

    西商高速公路在新街遗址中部呈东南—西北向穿过,路基经过遗址部分长约200米、宽约90米、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2009年8月~2010年6月,西商高速公路考古队对蓝田新街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考古发掘共布10×10米探方64个,实际发掘面积共计约6000平方米(部分探方未打隔梁)。通过发掘,了解到该遗址的文化内涵主要为仰韶时代晚期和龙山时代早期。共发现上述时期的房址3座、陶窑9座、窖穴(灰坑)400个、灰沟33条、马骨坑1座,同时出土了大量的生产工具、日用陶器以及装饰品等文物。

    仰韶晚期的F1为近东西向长方形地面建筑,被H52等仰韶晚期灰坑打破。房址东、西、北三面墙基槽保存较好,基槽宽40—60厘米,深40多厘米,基槽内有排列有序的柱洞,推测当时墙体应系木骨草拌泥结构。该房址的原始居住面已遭破坏,室内长9.8米、宽8米,总面积近80平方米。房址的东、西两侧有门。房址附近发现有大量红烧土堆积,其中有不少墙皮,因此推测该房址应当因火烧而毁。

    F2为长方形地面建筑(房址西部因故未能发掘),东南部被龙山早期H89打破。该房址室内有5层红烧土居住硬面,居住面下有8层垫基土,垫基土总厚约0.5米。房址中央有一椭圆形灶圈,直径40—50厘米,灶内出土有仰韶晚期尖底瓶残片等。值得注意的是,该房址的居住面、灶址和垫基土层整体呈30°倾斜,即西北方向严重翘起(经解剖了解,可排除自然沉降因素),再联系该遗址所发现的“沙脉”、地层断裂错位以及窖穴大块崩塌等迹象,因此我们推测在当时(仰韶晚期)很可能发生过一次较强烈的地震。

    F3为一圆角方形地面建筑,四面墙基槽保存完整。墙基槽宽65—110、深60—80厘米,经解剖发现基槽内有柱洞,直径约6—8厘米。室内长8.5、宽8米,总面积约68平方米。该房址室内东北角保留有大面积白灰地面,白灰面厚8—10厘米,质密而坚硬,表面平整光滑。房址中部有一近圆形灶址,并有两层灶面,当系较长时期使用形成。房址的东、西两侧有门,东侧门道宽1.1米,门外有平整的地坪。西侧门道宽0.9米,门外似有较平整的小院。值得注意的是,在该房址室内中北部发现有一个长方形竖坑,坑内埋有一具完整的马(?)骨(尚待进一步鉴定),初步推测应系该房址的奠基坑。

    可能与建筑有关的发现是砖,共发现6件,其中4件出自仰韶晚期灰坑或地层,1件采集自仰韶晚期灰坑,另1件出土于龙山早期灰沟内。这6件砖的标本均残,其中较大1件(H22:1)系细泥红陶质,保留直角,长边15.7、短边10、厚3厘米。砖的一面和侧边平整光滑,另一面稍粗糙,似有曾经粘贴过的泥(沙)浆。从形状看这种砖应系板砖,但其在建筑中的具体部位尚不明了。龙山早期灰沟(G27)中出土的一件标本为泥质红褐陶,形似于条形砖,保留直角,残长15、残宽11.5、厚5~6厘米。砖体薄厚不均(中部较厚),表面呈暗红色,砖心呈灰褐色,烧制技术显得较原始。另外,从H291(仰韶晚期)中所出土的一件未烧制过的泥砖坯来看,当时砖的制作已经采用木模具(?)成型技术。

    6座仰韶陶窑分布得较分散,但形状与结构基本相同。保存较好者如Y6,窑室呈圆形,直径0.9、残深0.5米;烧火坑呈长条形,口与窑室底平,长1.6、宽0.4—0.8、深1.2米;有三股火道通往窑室。由于长期使用,烧火坑与窑室内表均形成琉璃层。

    346个仰韶灰坑的分布似无明显规律,形状多为圆形袋状,有的坑口很小,如H401等,口径仅0.6、底径1.8、深1.6米。还有2个圆形袋状坑的底部向下再挖有一个圆形袋状坑。不少灰坑中发现有植物朽灰,经浮选初步辨认有粟和大米等,说明有些灰坑当时应系储藏粮食的窖穴。

    32条仰韶灰沟的分布亦似无规律,形状多长条形,深者可达5米,推测应当与建房取土或与制陶选土有关。

    仰韶晚期灰坑等遗迹单位中出土了大量遗物,工具类主要有石斧、石铲、石刀、石锛、石楔、石凿、石钻、石钻帽、石抹子、石杵、石球、石网坠和砥石等;还有打制的陶刀、陶纺轮、陶轮盘、陶错以及骨铲、骨锥、骨镞、骨针等。日用陶器以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为主,泥质和夹砂灰(黑)陶次之,并有少量泥质白陶。泥质陶器表面多素面抹光,但也有少量彩陶。彩陶以黑彩为主,红彩次之,也有黑白彩兼用者,同时还有白衣或红衣彩陶。彩陶母题主要有弧线、三角、圆点等,H91中所出土的一件红衣彩陶盆,在其上腹和口沿上各画有由圆圈和网纹组合而成的“目”形图案,构图繁缛但笔划纤细匀称,似乎应是使用毛笔之类工具为之。夹砂陶器表面多有绳纹和附加堆纹,也有少量弦纹和压印纹。许多器物上都有双鋬,个别器物上则涂有朱砂(?),还有一些陶盆等器物上则有刻划符号。常见器形主要有羊形鼎、盆形鼎、鸟形壶、缽、碗、盆、带流盆、甑、喇叭口尖底瓶、小口细颈瓶、漏斗、釜、灶、罐、瓮、缸、器盖和器座等。上述器物中的羊形鼎和鸟形壶等器物,除实用功能外,推测其很可能已经具有原始礼器的性质。装饰品数量较多,主要有玉筓、石笄、陶笄、骨笄、玉环、石环、陶环、蚌环、绿松石珠、鱼形骨坠等。

    除玉、石制品外,还发现有石钻、砥石等治玉工具,同时发现有玉、石钻芯和块料,有些玉、石料块料还保存有切割痕迹,以上发现为研究当时治玉(石)工艺提供了实物标本。此外,还发现多件陶塑艺术品,其中圆雕或浮雕人像6件、圆雕熊(?)头像1件、圆雕鸟头1件、浮雕鹿形1件。

    仰韶晚期灰坑、灰沟等遗迹中,同时还出土了大量动物骨骸,其种属尚有待进一步整理与鉴定研究。

    本次所发现的龙山早期遗迹有陶窑3座、灰坑55座、灰沟1条。陶窑均保存不佳,形状结构与仰韶晚期陶窑基本相同。灰坑分布较分散,全为圆形袋状,同仰韶晚期相比,该时期灰坑容积普遍增大,口径多在2.5米、底径多在3米以上,如H29的口径为2.5、底径2.7、深0.8米,容积约3.6立方米;H36口径2.7、底径3、深1米,容积约5.5立方米;H88口径2.4、底径3.2、深2.1米,容积约12.6立方米;H153口径3.1、底径3.85、深1.8米,容积约16立方米。且坑壁规整,坑底平整光滑,因此推测,这种灰坑当时作为穴居的可能性较大。

    龙山早期亦出土了数量较多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和装饰品等遗物,其日用陶器的时代特征比较鲜明,陶质以夹砂灰陶和泥质灰(黑)陶为主,夹砂和泥质红(褐)陶次之。器表除素面外,主要纹饰有篮纹、绳纹和附加堆纹。代表性器物有鼎、斝、豆、喇叭口圆肩平底罐、刻槽盆、联体釜灶等。同时还出土有较多的动、植物遗存。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新街遗址仰韶晚期遗存的文化面貌与西安半坡晚期、临潼姜寨四期、宝鸡福临堡二、三期等遗存基本相同,此类遗存以往多被称作“西王村类型”或“半坡晚期类型”,其时代应属于仰韶时代晚期。新街遗址龙山早期遗存以陶器群为代表的文化面貌,扶风案板三期以及陕县庙底沟二期等遗存有一定的共性(如在陶系、纹饰以及部分器形方面),但也可以看到比较显著的差异性(如一些器形方面),说明它们时代应当基本相同。此类遗存以往多被称作“庙底沟二期文化”,或被称作“案板三期文化”,其时代当处于龙山时代早期。

    我们初步认为,本项考古发掘工作的主要收获和学术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大量仰韶晚期与龙山早期遗迹、遗物的发现,为进一步揭示这两种遗存的文化面貌,并研究它们之间的文化关系提供了实物证据。

    2.仰韶晚期疑似地震迹象(倾斜房基地面、地层断裂错位、沙脉、窖穴大面积崩塌等)的发现,可能对我国史前时期自然灾害史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3.仰韶晚期“板砖”(?)和龙山早期“条形砖”(?)的发现,对我国砖类建材的起源研究具有较为重要的实证意义。

    4.大量仰韶晚期玉制品的出土,为研究先民们何时认识和开发利用蓝田玉(?)提供了实物佐证,同时也为史前时期治玉工艺研究增添了新的标本。

    5.仰韶晚期马骨坑的最终确认,将对我国马的来源与驯化研究提供重要线索。
    6.仰韶晚期与龙山早期大量动、植物遗存的发现,必将为农业考古和环境考古研究提供新的重要素材。(执笔:杨亚长、邵晶  发掘单位: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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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田新街新石器时代遗址

发布时间:2011-04-02

 


    蓝田新街遗址位于蓝田县华胥镇卞家寨村西南,在西安市灞桥区燎原村东北。地理坐标为N34°15′04″,E109°09′15″,海拔488±3米。遗址坐落于灞河东岸二级台塬之上,东西长约600米,南北宽约500米,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遗址西南与白鹿原隔灞河相望,距今灞河河道约100米,高于今灞河河床约30~40米。遗址西南距华胥镇约3公里,距泄湖遗址约12公里,距蓝田县城约20公里。遗址西北部有一条近东西方向的沙河沟,沟北即为著名的老牛坡遗址。遗址的西北方向还有著名的西安半坡遗址,两地相距约10多公里。

    新街遗址1957年被中国科学院的考古人员首次调查发现,1992年被蓝田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保单位。

    2009年,西安—商洛高速公路开工建设,该公路选址涉及西安老牛坡,蓝田华胥镇新街、孟家岩、兀家岩,蓝田泄湖,蓝田玉山等多处古文化遗址,为了做好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专门组建了西商高速公路考古队,负责公路沿线(除老牛坡遗址外)的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工作。经报请国家文物局获准,发掘证照为考执字(2010)第200号。

    西商高速公路在新街遗址中部呈东南—西北向穿过,路基经过遗址部分长约200米、宽约90米、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2009年8月~2010年6月,西商高速公路考古队对蓝田新街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考古发掘共布10×10米探方64个,实际发掘面积共计约6000平方米(部分探方未打隔梁)。通过发掘,了解到该遗址的文化内涵主要为仰韶时代晚期和龙山时代早期。共发现上述时期的房址3座、陶窑9座、窖穴(灰坑)400个、灰沟33条、马骨坑1座,同时出土了大量的生产工具、日用陶器以及装饰品等文物。

    仰韶晚期的F1为近东西向长方形地面建筑,被H52等仰韶晚期灰坑打破。房址东、西、北三面墙基槽保存较好,基槽宽40—60厘米,深40多厘米,基槽内有排列有序的柱洞,推测当时墙体应系木骨草拌泥结构。该房址的原始居住面已遭破坏,室内长9.8米、宽8米,总面积近80平方米。房址的东、西两侧有门。房址附近发现有大量红烧土堆积,其中有不少墙皮,因此推测该房址应当因火烧而毁。

    F2为长方形地面建筑(房址西部因故未能发掘),东南部被龙山早期H89打破。该房址室内有5层红烧土居住硬面,居住面下有8层垫基土,垫基土总厚约0.5米。房址中央有一椭圆形灶圈,直径40—50厘米,灶内出土有仰韶晚期尖底瓶残片等。值得注意的是,该房址的居住面、灶址和垫基土层整体呈30°倾斜,即西北方向严重翘起(经解剖了解,可排除自然沉降因素),再联系该遗址所发现的“沙脉”、地层断裂错位以及窖穴大块崩塌等迹象,因此我们推测在当时(仰韶晚期)很可能发生过一次较强烈的地震。

    F3为一圆角方形地面建筑,四面墙基槽保存完整。墙基槽宽65—110、深60—80厘米,经解剖发现基槽内有柱洞,直径约6—8厘米。室内长8.5、宽8米,总面积约68平方米。该房址室内东北角保留有大面积白灰地面,白灰面厚8—10厘米,质密而坚硬,表面平整光滑。房址中部有一近圆形灶址,并有两层灶面,当系较长时期使用形成。房址的东、西两侧有门,东侧门道宽1.1米,门外有平整的地坪。西侧门道宽0.9米,门外似有较平整的小院。值得注意的是,在该房址室内中北部发现有一个长方形竖坑,坑内埋有一具完整的马(?)骨(尚待进一步鉴定),初步推测应系该房址的奠基坑。

    可能与建筑有关的发现是砖,共发现6件,其中4件出自仰韶晚期灰坑或地层,1件采集自仰韶晚期灰坑,另1件出土于龙山早期灰沟内。这6件砖的标本均残,其中较大1件(H22:1)系细泥红陶质,保留直角,长边15.7、短边10、厚3厘米。砖的一面和侧边平整光滑,另一面稍粗糙,似有曾经粘贴过的泥(沙)浆。从形状看这种砖应系板砖,但其在建筑中的具体部位尚不明了。龙山早期灰沟(G27)中出土的一件标本为泥质红褐陶,形似于条形砖,保留直角,残长15、残宽11.5、厚5~6厘米。砖体薄厚不均(中部较厚),表面呈暗红色,砖心呈灰褐色,烧制技术显得较原始。另外,从H291(仰韶晚期)中所出土的一件未烧制过的泥砖坯来看,当时砖的制作已经采用木模具(?)成型技术。

    6座仰韶陶窑分布得较分散,但形状与结构基本相同。保存较好者如Y6,窑室呈圆形,直径0.9、残深0.5米;烧火坑呈长条形,口与窑室底平,长1.6、宽0.4—0.8、深1.2米;有三股火道通往窑室。由于长期使用,烧火坑与窑室内表均形成琉璃层。

    346个仰韶灰坑的分布似无明显规律,形状多为圆形袋状,有的坑口很小,如H401等,口径仅0.6、底径1.8、深1.6米。还有2个圆形袋状坑的底部向下再挖有一个圆形袋状坑。不少灰坑中发现有植物朽灰,经浮选初步辨认有粟和大米等,说明有些灰坑当时应系储藏粮食的窖穴。

    32条仰韶灰沟的分布亦似无规律,形状多长条形,深者可达5米,推测应当与建房取土或与制陶选土有关。

    仰韶晚期灰坑等遗迹单位中出土了大量遗物,工具类主要有石斧、石铲、石刀、石锛、石楔、石凿、石钻、石钻帽、石抹子、石杵、石球、石网坠和砥石等;还有打制的陶刀、陶纺轮、陶轮盘、陶错以及骨铲、骨锥、骨镞、骨针等。日用陶器以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为主,泥质和夹砂灰(黑)陶次之,并有少量泥质白陶。泥质陶器表面多素面抹光,但也有少量彩陶。彩陶以黑彩为主,红彩次之,也有黑白彩兼用者,同时还有白衣或红衣彩陶。彩陶母题主要有弧线、三角、圆点等,H91中所出土的一件红衣彩陶盆,在其上腹和口沿上各画有由圆圈和网纹组合而成的“目”形图案,构图繁缛但笔划纤细匀称,似乎应是使用毛笔之类工具为之。夹砂陶器表面多有绳纹和附加堆纹,也有少量弦纹和压印纹。许多器物上都有双鋬,个别器物上则涂有朱砂(?),还有一些陶盆等器物上则有刻划符号。常见器形主要有羊形鼎、盆形鼎、鸟形壶、缽、碗、盆、带流盆、甑、喇叭口尖底瓶、小口细颈瓶、漏斗、釜、灶、罐、瓮、缸、器盖和器座等。上述器物中的羊形鼎和鸟形壶等器物,除实用功能外,推测其很可能已经具有原始礼器的性质。装饰品数量较多,主要有玉筓、石笄、陶笄、骨笄、玉环、石环、陶环、蚌环、绿松石珠、鱼形骨坠等。

    除玉、石制品外,还发现有石钻、砥石等治玉工具,同时发现有玉、石钻芯和块料,有些玉、石料块料还保存有切割痕迹,以上发现为研究当时治玉(石)工艺提供了实物标本。此外,还发现多件陶塑艺术品,其中圆雕或浮雕人像6件、圆雕熊(?)头像1件、圆雕鸟头1件、浮雕鹿形1件。

    仰韶晚期灰坑、灰沟等遗迹中,同时还出土了大量动物骨骸,其种属尚有待进一步整理与鉴定研究。

    本次所发现的龙山早期遗迹有陶窑3座、灰坑55座、灰沟1条。陶窑均保存不佳,形状结构与仰韶晚期陶窑基本相同。灰坑分布较分散,全为圆形袋状,同仰韶晚期相比,该时期灰坑容积普遍增大,口径多在2.5米、底径多在3米以上,如H29的口径为2.5、底径2.7、深0.8米,容积约3.6立方米;H36口径2.7、底径3、深1米,容积约5.5立方米;H88口径2.4、底径3.2、深2.1米,容积约12.6立方米;H153口径3.1、底径3.85、深1.8米,容积约16立方米。且坑壁规整,坑底平整光滑,因此推测,这种灰坑当时作为穴居的可能性较大。

    龙山早期亦出土了数量较多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和装饰品等遗物,其日用陶器的时代特征比较鲜明,陶质以夹砂灰陶和泥质灰(黑)陶为主,夹砂和泥质红(褐)陶次之。器表除素面外,主要纹饰有篮纹、绳纹和附加堆纹。代表性器物有鼎、斝、豆、喇叭口圆肩平底罐、刻槽盆、联体釜灶等。同时还出土有较多的动、植物遗存。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新街遗址仰韶晚期遗存的文化面貌与西安半坡晚期、临潼姜寨四期、宝鸡福临堡二、三期等遗存基本相同,此类遗存以往多被称作“西王村类型”或“半坡晚期类型”,其时代应属于仰韶时代晚期。新街遗址龙山早期遗存以陶器群为代表的文化面貌,扶风案板三期以及陕县庙底沟二期等遗存有一定的共性(如在陶系、纹饰以及部分器形方面),但也可以看到比较显著的差异性(如一些器形方面),说明它们时代应当基本相同。此类遗存以往多被称作“庙底沟二期文化”,或被称作“案板三期文化”,其时代当处于龙山时代早期。

    我们初步认为,本项考古发掘工作的主要收获和学术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大量仰韶晚期与龙山早期遗迹、遗物的发现,为进一步揭示这两种遗存的文化面貌,并研究它们之间的文化关系提供了实物证据。

    2.仰韶晚期疑似地震迹象(倾斜房基地面、地层断裂错位、沙脉、窖穴大面积崩塌等)的发现,可能对我国史前时期自然灾害史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3.仰韶晚期“板砖”(?)和龙山早期“条形砖”(?)的发现,对我国砖类建材的起源研究具有较为重要的实证意义。

    4.大量仰韶晚期玉制品的出土,为研究先民们何时认识和开发利用蓝田玉(?)提供了实物佐证,同时也为史前时期治玉工艺研究增添了新的标本。

    5.仰韶晚期马骨坑的最终确认,将对我国马的来源与驯化研究提供重要线索。
    6.仰韶晚期与龙山早期大量动、植物遗存的发现,必将为农业考古和环境考古研究提供新的重要素材。(执笔:杨亚长、邵晶  发掘单位: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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