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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汝高速公路考古发掘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11-07-27文章出处: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作者:高成林

    经过三个多月的紧张发掘,炎陵至汝城高速公路的考古发掘工作圆满结束。此次发掘最重要的收获是在炎陵县的鹿原镇湖田村发掘了一座汉代的大型木椁墓。
    炎陵湖田汉墓位于炎陵县鹿原镇湖田村洣水东岸平原边缘的一座小丘陵上,与炎帝陵遥望。该墓原来封土保存较好。从测绘部门提供的地图上来看,封土原为椭圆形,长径70多米,短径30多米,高约6米。2010年10月,炎汝高速在进行工程施工时将墓葬封土东半部分推掉,并挖出了大量椁板。炎陵县文物局得到群众报告后,迅速赶往现场进行了初步处理,并将情况上报给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派人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初步判断是一座西汉中晚期的竖穴土坑木椁墓。由于墓葬主体位于高速公路征地范围以外,因此必须先完成墓葬范围内的征地工作,然后才能进行发掘。
    2010年12月,在完成征地、迁坟等工作后,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队对这座墓葬进行了抢救性的考古发掘。正式发掘工作从2010年12月18日开始,2011年1月17日结束,发掘历时一个月。
    从发掘的情况来看,该墓是一座带墓道的竖穴土坑木椁墓,由斜坡墓道和墓室两部分组成。斜坡墓道主体已被工程施工推掉,仅存靠近墓室的一小段,残长约7.2米。残存的墓道前段为斜坡状,近墓室处变成平底。墓室平面为长方形,长约9.3米,宽约7.4米,深约6米。墓葬椁室由巨大的木枋垒砌而成,椁室长约7.2米,宽约6米,高约2.1米。椁室四周都填有厚薄不等的青膏泥:椁室底部的青膏泥比较细腻纯净;椁室与墓坑之间的青膏泥呈块状,且夹杂一定数量的木炭;椁盖板上青膏泥也比较细腻,但很薄。由于椁室四周青膏泥厚薄及质地不一,导致椁室各处保存状况也各不相同:椁室底板保存最好,墙板保存其次,盖板保存最差。椁室由中间的棺室和四周的箱室组成。棺室西侧有一箱室,宽度与棺室相同。南北两侧各有三个箱室,之间用很薄的木板隔开。箱室和棺室之间的间隔方式不一:两侧靠西头的箱室采用薄木板隔开,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两侧靠东的箱室和棺室西端的箱室采用栏杆的方式隔开。各室之间的隔断处均设有地梁和顶梁,地梁一般保存较好,顶梁多已腐朽。地梁和顶梁之间间插有木板和栏杆。由于墓室前部已被施工破坏,故椁室东墙的情况不太清楚。从墓道与墓室底平齐这一点来看,当时东墙应设有可以出入的门。
    从发掘的情况来看,该墓曾遭到过比较严重的盗掘和破坏。盗墓者不仅将随葬品洗劫一空,而且还进行了疯狂的破坏。椁室内到处散布着盗墓者刀砍斧劈后留下的木头残渣;各室之间用于隔断的栏杆被全部拆掉,各种榫卯散布于地。棺室内原来应放置有两具棺木,主棺是一具巨大的独木棺。盗墓者将棺盖砍开,大肆破坏后,还将棺身砍断。除主棺外,原来还应有一具棺木,棺盖也是用一根整木挖制而成。盗墓者将棺盖砍开后劈成两半,一半扔在东端的箱室中,一半留在棺室内。该墓原来应随葬有一辆车,我们在清理时发现有车轮、车辕、以及可能是车伞、车厢的部件的零件,也都是散布于椁室内各处,很难复原。
    该墓由于曾遭盗掘,加上工程施工的破坏,随葬品保存较少。仅发现少量铜器和漆器残件,如盖弓帽、器盖、耳杯等。该墓比较重要的发现是发现了一批当时车子的零部件,如车轮、车伞、车辕以及可能是车厢部件的木板和榫卯等物,为我们复原当时的车子提供了可能。
    关于该墓的时代,从墓葬形制和出土的部分器物来看,时代可能为西汉晚期。由于墓葬没有发现任何文字材料,因此关于墓主的情况不清楚。从该墓的规模来看,应是当时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物。该墓葬具没有采用汉代普遍流行的盒形木棺,而是采用独木棺这种汉文化区比较少见的葬具,这是否意味者墓主人可能不是汉人,而是受汉文化影响较深的越人或其他当时的少数民族?

 


图一  湖田汉墓封土

 

 

图二  墓葬全景

 

 

图三  东南部边箱出土器物情况

 

 

图四  车轮出土情况

 

 

图五  竹编器物出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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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汝高速公路考古发掘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11-07-27

    经过三个多月的紧张发掘,炎陵至汝城高速公路的考古发掘工作圆满结束。此次发掘最重要的收获是在炎陵县的鹿原镇湖田村发掘了一座汉代的大型木椁墓。
    炎陵湖田汉墓位于炎陵县鹿原镇湖田村洣水东岸平原边缘的一座小丘陵上,与炎帝陵遥望。该墓原来封土保存较好。从测绘部门提供的地图上来看,封土原为椭圆形,长径70多米,短径30多米,高约6米。2010年10月,炎汝高速在进行工程施工时将墓葬封土东半部分推掉,并挖出了大量椁板。炎陵县文物局得到群众报告后,迅速赶往现场进行了初步处理,并将情况上报给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派人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初步判断是一座西汉中晚期的竖穴土坑木椁墓。由于墓葬主体位于高速公路征地范围以外,因此必须先完成墓葬范围内的征地工作,然后才能进行发掘。
    2010年12月,在完成征地、迁坟等工作后,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队对这座墓葬进行了抢救性的考古发掘。正式发掘工作从2010年12月18日开始,2011年1月17日结束,发掘历时一个月。
    从发掘的情况来看,该墓是一座带墓道的竖穴土坑木椁墓,由斜坡墓道和墓室两部分组成。斜坡墓道主体已被工程施工推掉,仅存靠近墓室的一小段,残长约7.2米。残存的墓道前段为斜坡状,近墓室处变成平底。墓室平面为长方形,长约9.3米,宽约7.4米,深约6米。墓葬椁室由巨大的木枋垒砌而成,椁室长约7.2米,宽约6米,高约2.1米。椁室四周都填有厚薄不等的青膏泥:椁室底部的青膏泥比较细腻纯净;椁室与墓坑之间的青膏泥呈块状,且夹杂一定数量的木炭;椁盖板上青膏泥也比较细腻,但很薄。由于椁室四周青膏泥厚薄及质地不一,导致椁室各处保存状况也各不相同:椁室底板保存最好,墙板保存其次,盖板保存最差。椁室由中间的棺室和四周的箱室组成。棺室西侧有一箱室,宽度与棺室相同。南北两侧各有三个箱室,之间用很薄的木板隔开。箱室和棺室之间的间隔方式不一:两侧靠西头的箱室采用薄木板隔开,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两侧靠东的箱室和棺室西端的箱室采用栏杆的方式隔开。各室之间的隔断处均设有地梁和顶梁,地梁一般保存较好,顶梁多已腐朽。地梁和顶梁之间间插有木板和栏杆。由于墓室前部已被施工破坏,故椁室东墙的情况不太清楚。从墓道与墓室底平齐这一点来看,当时东墙应设有可以出入的门。
    从发掘的情况来看,该墓曾遭到过比较严重的盗掘和破坏。盗墓者不仅将随葬品洗劫一空,而且还进行了疯狂的破坏。椁室内到处散布着盗墓者刀砍斧劈后留下的木头残渣;各室之间用于隔断的栏杆被全部拆掉,各种榫卯散布于地。棺室内原来应放置有两具棺木,主棺是一具巨大的独木棺。盗墓者将棺盖砍开,大肆破坏后,还将棺身砍断。除主棺外,原来还应有一具棺木,棺盖也是用一根整木挖制而成。盗墓者将棺盖砍开后劈成两半,一半扔在东端的箱室中,一半留在棺室内。该墓原来应随葬有一辆车,我们在清理时发现有车轮、车辕、以及可能是车伞、车厢的部件的零件,也都是散布于椁室内各处,很难复原。
    该墓由于曾遭盗掘,加上工程施工的破坏,随葬品保存较少。仅发现少量铜器和漆器残件,如盖弓帽、器盖、耳杯等。该墓比较重要的发现是发现了一批当时车子的零部件,如车轮、车伞、车辕以及可能是车厢部件的木板和榫卯等物,为我们复原当时的车子提供了可能。
    关于该墓的时代,从墓葬形制和出土的部分器物来看,时代可能为西汉晚期。由于墓葬没有发现任何文字材料,因此关于墓主的情况不清楚。从该墓的规模来看,应是当时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物。该墓葬具没有采用汉代普遍流行的盒形木棺,而是采用独木棺这种汉文化区比较少见的葬具,这是否意味者墓主人可能不是汉人,而是受汉文化影响较深的越人或其他当时的少数民族?

 


图一  湖田汉墓封土

 

 

图二  墓葬全景

 

 

图三  东南部边箱出土器物情况

 

 

图四  车轮出土情况

 

 

图五  竹编器物出土情况

作者:高成林

文章出处: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