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太子城金代城址
发掘单位:河北省文物研究所 张家口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崇礼区文广新局
项目负责人:黄信
太子城遗址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四台嘴乡张家口奥运村内,东南距北京市区140公里,西距崇礼县城20公里,现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做好遗址文物保护工作,保障北京2022年冬奥会太子城遗址保护与展示工作顺利实施,河北省文物研究、张家口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崇礼区文广新局、承德市文物局田野考古队等单位自2018年5月起,对太子城遗址进行了连续第二年的考古发掘,取得重要收获。
南门地点勘探发掘平面图
太子城遗址经勘探与发掘确认为一座平面呈长方形的城址,南北400、东西350米,方向158°,总面积约14万平方米。现东西南三面城墙存有地下基址,墙外有护城河,其中西墙有2道,东西间距50米。城门目前仅发现南门1座,门外有瓮城。城内钻探与发掘共确认建筑基址67座,道路14条,排水沟2条。
考古照相
太子城遗址2018年共发掘6500平方米,对城址南门、9号基址、三号院落、一号与二号院落南院、东南角、城西外基址等6处地点进行了考古发掘,确认城址南门、9号基址、三号院落呈南北轴线分布(与东西墙方向一致,158°),南区核心9号基址是太子城内单体面积最大、台基最高、规格最高的基址,北区以三号院落为中心,南北区以东西向道路相隔。 2018年南门地点主要对南门内侧道路进行清理,基本搞清了南区道路的分布情况;另对南墙与瓮城东墙进行解剖,明确了太子城城墙与瓮城墙的营造方式。9号基址重点对台基本体进行了解剖,确认其存在前后两期营造过程,第二期在第一期的基础上向南扩建,同时柱网结构进行了大改动;另对其西北侧的10号基址进行揭露,明确其为9号基址的附属亭式建筑之一。三号院落的全面揭露明确其由南北两院组成,总长南北105.38、东西46.7米,两院间有隔墙。南院由南向凸字形主殿、东西配殿、后殿组成,北院由两组长条形基址及5座小长方形基址组成。一号与二号院位于三号院西侧,规模与布局完全相同,与三号院相似,但规模较小。城址东南角发掘确认,其形制为东墙与南墙直接相交,未发现角台及附属建筑。城西外基址位于城西约690米,扼太子城西谷口,为城外戌守遗迹。
太子城遗址出土遗物以各类泥质灰陶砖瓦、鸱吻、频伽、凤鸟、脊兽等建筑构件为主,另有部分绿釉建筑构件、铜铁构件、瓷器、鎏金龙形饰等,其中青砖上多戳印“内”“宫”“官”字,部分螭吻上刻“七尺五地”“□字四尺五”“天字三尺”等。瓷器以定窑白瓷为主,已发现刻“尚食局”款18件,另有仿汝窑青瓷盒、黑釉鸡腿瓶罐等。铜器有坐龙、铜镜等残件。
泥质灰陶龙形脊饰
戳印”官“字长方形砖
太子城遗址出土的垂(戗)脊兽与北京金陵M9(1189年以后)出土同类器形制相同,嫔伽、凤鸟、兽面纹瓦当、连弧纹滴水与黑龙江金上京皇城西部建筑址(1173年以后)、吉林安图宝马城遗址(1172年以后)出土器物基本相同,白釉“尚食局”款瓷器与河北曲阳定窑窑址金代后期(1161年以后)出土器物完全相同,故可以确定:太子城遗址时代为金代中后期(1161-1234年)。
太子城遗址规模小,但城内建筑规格很高,未发现商业、民居、戌守等一般类型与军事性质建筑。遗物中“尚食局”“内”“宫”等器物集中出土,体现皇家性质。据《金史》载,金章宗泰和二年(1202)与五年曾驻夏于西京路宣德州龙门县(县治位于现太子城东南18公里)的泰和宫,这与太子城在时代、性质、位置、规模与等级上高度契合,且经考古调查,太子城是金代龙门县唯一具有皇家性质的城址,故可以推测太子城即金章宗夏捺钵的泰和宫。
尚食局款
太子城遗址是第一座经考古发掘的金代行宫遗址,是仅次于金代都城的重要城址,是近年来发掘面积最大的金代高等级城址。城址双重城垣选址理念,主体建筑呈轴线分布、前朝后寝的布局方式对金代捺钵制度、行宫的选址与营造研究有重要意义。编号“七尺五”“四尺五”“三尺”的鸱吻分别对应城内不同等级建筑,与《营造法式》记载完全吻合,对金代官式建筑研究有重要帮助。“尚食局”款定瓷、仿汝窑青瓷、雁北地区化妆白瓷的组合对金代宫廷用瓷制度、供御体系研究有重大推进。
太子城遗址发掘十分重视多学科合作,与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签订建筑考古研究复原与展示、出土遗物保护与科技分析等课题合作协议,使考古发掘与建筑考古研究、文物保护紧密结合、同步进行,现已取得丰硕成果;与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签订地学环境研究、出土瓦作遗存研究等课题研究协议,共同对遗址进行环境考古、物探、遥感、瓦作等专项课题研究,同时与各高校合作进行动植物考古、三维数字化、地理信息系统等研究,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图文由中国文物报社提供)
责编:韩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