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牧凉:新媒体在公共考古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7-02-28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作者:奚牧凉
非常感谢主办方给我这个机会,感谢各位老师辛苦坚持到最后。“挖啥呢”是我做的一个微信公众号,可能有些人看过这个公众号的文章,也希望大家拿出手机扫二维码关注。我之所以能在这里讲,我觉得可能出于两点:一是我的确在做一些一线的工作,“挖啥呢”过去一年大概发布了60多篇文章,其中大约三分之二是我写的,三分之一由别人写,我来编辑。二是我的确是在做公众考古这样一个研究方向。虽然从北大考古文博学院研究生入学到毕业,以公众考古为专业,只有短短两年时间,但应该还可以勉强斗胆从这个角度谈一谈。
“挖啥呢”微信号推出的文章
今天这个题目其实也是我整个研究生阶段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新媒体在公共考古中的作用。两年的时间思考来思考去,我觉得这个问题包括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很形而上的,一个层面是很形而下的。形而下的层面其实可能会和今天会议的风格不太相似。举个小例子,可能很多人都有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也肯定所有人都看过微信公众号的文章,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大家喜欢的微信公众号的文章,是14号字,16号字,还是15号?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还有,文章要不要首行缩进呢?同样在发文章,社科院考古所中国考古网和考古汇应该是15号字,然后社科院考古所是有首行缩进的,“挖啥呢”和考古汇是没有首行缩进的,“挖啥呢”是14号字。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因为很多人说14号字看起来太小了,但是我还是坚持在使用14号字,因为跟做新媒体的人聊起来,大家会觉得年轻的读者会对14号字比较喜欢一些,而16号字就更正式一些,中老年用户可能更喜欢一些。没有什么褒贬,关键看公众号的对象是谁。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有很多,包括怎么选题,怎么跟热点,怎么做编辑,怎么推转发,这些问题都很重要,但时间关系我就不一一展开了,因为这些好像不是在传统考古领域该谈论的问题,应该到新媒体论坛探讨。今天我想谈的可能是一些形式上的问题,或者换句话说,就是我们到底要写什么文章,为什么要写这些文章。
社科院考古所中国考古网、考古汇、挖啥呢三个微信号大小不同的字体
我一直在思考:什么叫公众考古?其实学了两年之后,我感觉这个概念越来越模糊。包括大家在听会时也能发现,不同的人说到这个词的时候,似乎指涉也不完全一样。比如我们这个会叫做“公共”考古大会,但是好多人说“公众”考古活动。其实,就有论文在争辩Public这个词到底应该翻译成什么,“公共”、“公众”有没有区别。不过可能更重要、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去看文献,就连“公共考古”、“公众考古”这个概念,大家的定义都不统一,不仅在中国,在国外也是一样的。学了两年,学科的定义都不明确,这确实有点尴尬。于是我就选择了一个,我觉得最好的,我自己最认同的,在《中国考古学大辞典》里面由社科院的王刃余老师所写的一个定义:公众考古,可被视为文化资源管理者在处理文化资源社会问题及调整社群与文化资源关切程度时,需考虑的一系列问题的总和。为什么选这个定义?因为这个定义比较开放。不过我也并不是非常满意这个定义,因为我觉得它也太拗口了。所以我提出了一个抛砖引玉的定义,之前在《中国文物报》上有提到过:我认为,公众(公共)考古或者公众(公共)考古学,可以泛指所有介乎于考古文博行业与公众社会之间的实践与研究。即当考古文博行业与公众社会产生关系的时候,是不是我们都可以将其归入公众考古的范畴?
提出这个定义主要出于两个原因。首先,提一个不成熟的建议,我们可不可以以后用“公众文博”这个词,因为考古、古代建筑、文物保护、文化遗产、博物馆学等等其实在这个时代是高度融合的,我们很多老师既做考古,也做策展,还有做古代建筑的老师也在做文化遗产地的规划。既然学科在融合,公众考古也没有必要说我们只做与发掘有关的事情,地上的事情就不管了。举一个现实的例子,我毕业之后,进了媒体工作,如果单位领导告诉我,有一个美术史的展,有一个长城被破坏的事儿,你能不能去报道一下?如果我说,我是学公众考古的,我们只负责地下的事情,那么估计我在这个单位未来就不太好发展了。所以说,我觉得不如我们干脆开放一些,就叫“公众文博”,关注所有与文博相关的问题。
另外,我非常想跟大家交流的一点是,公众考古真的不能仅仅包括考古科普,考古科普只是公众考古的一个方面。为什么这么说?举个例子,有一个陕西的小伙儿捡到了一把战国的铜剑,他很有文物保护意识,于是把文物交给了政府,政府也很感谢他,给了他500元的奖励。后来有记者采访相关的政府工作人员,问为什么只奖励500元。回答一是政府没有那么多钱,二是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到底我们应该奖励多少?跟它类似的一个案例,是陕西有个农民在他自家地里挖出了青铜器,他见财起义,想把青铜器卖掉,还找了买主,但是最后他没有谈好价格,还没卖出去,就被警方抓获了,判了15年。这两件事情放在一起看,就影响很坏,会让公众觉得好像保护文物是一件很吃亏、很被动的事情。
再举一个例子。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关注一个节目叫《梦想改造家》,其中的设计师做房屋改造,做了很多很好的案例,他们把人们蜗居的老房子,比如北京的四合院,改造成更舒适更温馨的住所。但是,过一段时间大家发现,有些居民其实根本没有享用这样一个好的居住条件的能力,杂物还是随便堆放,跟原来住大杂院是一样的。网上就在讨论:危旧房或者传统街区的改造到底应该怎么做?其实,这个问题跟很多考古大遗址面临的问题是一样的:就是我们这些外来的专家把一个文物地区整饬完了以后,这个地方到底还能不能适应当地百姓的生活?
《梦想改造家》节目
前面的例子都比较消极,接下来讲一个比较正面的例子。我们一个北大的师姐,她在景德镇陶瓷大学当老师,她发现景德镇周围有很多古村落非常有山水田园的感觉,然后她就把其中一个地方改造成了一个“忙时种菜,闲时考古”的基地,忙的时候种田,搞新农村建设,闲的时候研究一下瓷器,大家一起聊聊文化,尝一尝农家菜。这种模式就提供了一种将考古、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对接的方式。
“忙时种菜,闲时考古”基地
所以我想说的是什么呢?我们做公众考古,不该仅仅是出于考古人、文博人没有被社会关注,或者遭受很多误解,于是我们去做科普,这只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更多的方面是,大部分的中国的文博机构都是政府出资的,考古发掘都是政府支持的行为,那作为一个花纳税人钱的机构,就有社会责任去解答公众的问题,去解决社会中存在的跟文物和文化遗产有关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连考古人和文博人都不站出来解决的话,就很可能没有人来解决,没有学界能把这块空白填补上,最后给全社会留下负面的影响。
而且公众考古是对传统的考古文博学术有帮助的。我觉得有个很好的例子:考古人发掘过很多古代高级官员的墓葬,但实际上现在的考古人很少有在官场里混迹的。如果我们请一些现在的官员来看这些古代王公贵族的墓葬,让他们谈谈感想,这对于我们的考古研究可能会很有启发,因为虽然时代不同,但是同在官场中,现在的官员可能会有感同身受。
我们现在做的很多公众考古,还是教育模式的、单向的,我们把知识传达给公众,让公众接受。但是可能我们也要开始进入到一个分享的时代,就是我们要了解公众需要什么,我们能为公众做点什么,甚至公众能为考古文博做点什么,以实现一种真正的双向性的公众考古互动。
以上就是我为什么要做“挖啥呢”这个号的最关键的原因,它们可能比写多少科普文章更重要。其实比如说,央视的《考古进行时》是非常成功的节目,央视有很多推广的渠道,而“挖啥呢”无论怎么拓展,都永远不能企及央视的渠道,那扩大传播的事,就不如主要由央视来做,或者考古文博行业与央视一块做。作为一个以公众考古为专业的人,我可能更多在探索公众考古这个学科发展的新的边界,探索这个学科应该做的事情,然后力争让整个考古行业、文博行业的同仁有新的思考,我觉得这可能是我通过“挖啥呢”最能做也最该做的事情。
当然,我读公众考古的第一天,我的导师徐天进老师就跟我说,你不仅要知道考古的知识,而且不是局限在某一个时段,比如新石器、宋元,而是文物保护、古代建筑等等都要懂。另外,社会上的事情,比如新媒体的发展,中国的政治法律商业艺术,你也都要有所了解,在这样的背景下,你才可能真正理解之前谈到的那些问题。但是话又说回来,中国的公众考古,在学术化、专业化、资金化、制度化等方面做的还不太够,比如在高校里真正以公众考古为专业的学生还不多,如果有老师想只以公众考古为自己唯一的研究方向,似乎还非常难,其他同事可能会觉得我们都做传统考古,而你只做公众考古,这很奇怪。而如果离开这个行业进入到社会中,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比如一个毕业生只以研究公众考古学的简历去投媒体,很可能无法被录用。因为用人单位在筛选简历的时候可能只看你的简历不到一分钟,看到你是考古专业的,不多考虑,就会直接把你pass掉了,他们会想要学传播、中文等等专业的人。我进入《三联生活周刊》的新媒体工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还有另外一个兴趣爱好——戏剧;我因为戏剧进入媒体界,然后把媒体界的一些经验带回考古界,这个“曲线救国”的路线不是所有学生都能经历的。所以如果我们希望中国的公众考古再进一步的话,可能在学术化、专业化、资金化、制度化这些方面要多做努力,给公众考古人一个能做事更专注、更踏实、更有回报的环境。
现在的“挖啥呢”,想做一些四两拨千斤的事情。如果做科普,那一定会选择有意思的传播方式,比如说“挖啥呢”有一篇讲习大大的文物政策,我们就搞了一个朋友圈式的图文。其实这种形式在新媒体界已经被玩过很多,但是在文博界玩,仍会显得比较新鲜、活泼。再比如今年夏天“挖啥呢”做的实验考古直播,其实我并未准备做十场、二十场直播,来跟直播这股风,这不是“挖啥呢”有能力做的,可能只有央视那样的团队才有这个能力。我做这个事情就是想告诉大家,其实文博界也可以做直播,我们试一试也没有问题,而且从结果看,也可以获得很高、很积极的关注度。
我希望“挖啥呢”可以通过文章带给大家一些新的想法。“挖啥呢”发过一篇“公众来信”。既然前面说了,我们追求相互的分享模式,那为什么我们不能听一听公众的意见呢?当然这篇文章是一个范本,因为它是我妈妈写的。她是编辑,学中文的,跟文博行业毫无关系,但是她受到我学考古的耳濡目染。在她去山西旅游前我告诉她,一定要看一看山西的古迹,虽然她去之前对这些古迹不甚了解,但身临其境,她大开眼界,在永乐宫前热泪盈眶,回来后就写下了这篇文章,在其中谈到了很多她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的担忧,比如看到文物被破坏,地方的文物保护不尽如人意。我由此觉得,其实公众的声音也能很有感染力和启发性。
再看这篇文章。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对新的《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一些文博人很不满。但是我关注这个问题的时候,因为在传统媒体工作,我就有所戒备,不会仓促做出判断,或者用很草率的文字就把观点传播出去。我觉得面对一个复杂的问题就需要调查,需要听到正反两面的声音,于是我采访了很多与文物法有关的研究者和官员。他们有的就说,不理解为什么有的文博人对“利用”这件事如此谨慎,为什么有的老先生听到“利用”,会有近乎怒不可遏的态度。这个时候我发现,其实我们公众考古人对文物立法的很多相关问题,都还没有研究。文物立法到底该怎么办?相比法律人,文博人关注的还很不够,文博人与法律人之间也很缺乏交流。这篇文章其实就是一个初步的调研,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就是在为下一步公众考古学术在这个方向上的研究,开启一个入口。
很多人会问我,“挖啥呢”需要什么支持吗?诚实地说我们需要钱,有钱就可以扩大团队,干很多早就想干的事。但是,我觉得可能我更想说的是,“挖啥呢”也不那么着急,不那么在乎多大的产量,多高的点击率和阅读量。我觉得写出对公共考古的学科建设,对考古文博行业的发展有帮助的文章,这是“挖啥呢”后面一个阶段最重要的追求。确实我们已经来到了一个必须要公众考古的时代,这不仅仅是考古文博行业的需要,也是公众的需要。我希望“挖啥呢”在这个时代中,能扮演更具有启发性、引领性的角色。
最后我想以我导师的这句话来作一个结尾:“挖啥呢”不仅仅是门里门外的一问一答,回答“挖啥呢”也不只是布考古之道的事,我们也不妨时时问一下自己,究竟挖啥呢?多问几遍,有益无害。
谢谢大家!
(注:本文是根据奚牧凉在“第四届中国公共考古—荆楚论坛”上的演讲录音整理而成,经演讲者审阅,图片来自演讲PPT)
(注:本文是根据奚牧凉在“第四届中国公共考古—荆楚论坛”上的演讲录音整理而成,经演讲者审阅,图片来自演讲PPT)
(责编:李来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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