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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时期玉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9月26日上午第七场演讲摘要

发布时间:2017-09-27文章出处: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作者: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
三星堆玉器与金沙玉器的玉文化特征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朱乃诚

 
  报告首先对三星堆遗址和金沙遗址发现的玉器材料其出土背景进行了介绍,并对其出土环境的年代进行了分期研究。通过分析其玉器形制、纹饰等特征对两地的玉器也进行了分期研究。认为其玉器的分期并非其埋葬背景遗存的分期所能涵盖。
 
  初步将三星堆玉器的简略分为五个时期。即大汶口文化晚期及良渚文化晚期、龙山文化晚期、二里头文化时期、二里岗文化时期、殷墟时期(殷墟四期之前),初步推断前三期的玉器作品,可能都不是三星堆遗址所属的川西平原地区制作的,可能来源于中原。而其传播途径,应是相当的复杂,有待探索。第四期的玉器作品,部分可能来自中原,部分可能是在三星堆遗址所属的川西平原地区制作的。而第五个时期的玉器作品,除部分与商王朝玉器相同的为输入品外,绝大多数是当地制作的。这些当地制作的玉器,是三星堆文化玉器的精华。
 
  将金沙遗址玉器制作年代分属六个时期。即良渚文化中期、龙山文化晚期阶段及齐家文化时期、二里头文化、二里岗文化时期、殷墟时期、西周时期。并认为其制作地问题大体与三星堆玉器的情况相同,第六期的玉器作品,基本上都是当地制作的,具有川浓烈川西地区特色,是金沙玉器的精华。并分析认为由于金沙玉器中部分是在西周时期的川西地区制作的,直接表明金沙玉器中具有当地特色的玉器比三星堆玉器中具有当地特色的玉器所发展的时间更长,其地域特征比三星堆玉器中的更为丰富。
 
  研究认为三星堆和金沙出土的玉器尽管有的比二里头文化时期更早,但其传播的最早时间应该是在二里头文化时期。
 
  报告还总结了三星堆玉器与金沙玉器的玉文化特征,认为它们是夏商玉器及玉文化在西南古蜀方国的延续与发展,并归纳为三个方面:1.承袭夏商玉器及玉文化的传统。2.产生了适合于古蜀国文明社会发展的一大批玉器新品。3.玉器在祭祀活动中的使用空前兴盛。
 
  报告还对三星堆文化牙璋的渊源和流向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结合三星堆文化牙璋伴出遗物,认为三星堆文化牙璋是继承二里头文化牙璋发展而来,牙璋这种夏王朝特征性的玉器并没有被商王朝继承,却是在川西地区以三星堆、金沙为代表的古蜀国文明社会中得到了蓬勃发展。同时推测二里头文化牙璋流传至成都平原的途径,可能是取道陇西,并通过陇南至川西北的文化通道到达成都平原,并认为二里头文化牙璋流传到成都平原的过程,不仅仅是牙璋器物本身的传播,而应是反映了一批文化遗存所代表的二里头文化的一支系人群的迁徙这显示了夏代玉器及玉文化在中原地区衰落之后,转移至川西地区继续发展。传统史学中关于“禹兴于西羌”传说的史实背景可能与这一现象有关。
 
  至于三星堆文化牙璋的流向,朱先生认为其中一个方向是三星堆文化在成都平原的继续发展,另一个方向是向南,到达广西、广东沿海、一直到达现在的越南北部。
 
            
三星堆遗址与金沙遗址玉石器关系初论——兼论两地的文化归属与族系
 
中国玉文化研究会三星堆—金沙文化专业委员会  陈德安

 
  报告将两地出土玉石器的进行了分析研究,总结了其发展演变规律,两地极为相同的器物,几乎无法分辨差别;形制基本相同者则各自在本地有所发展;新增或缺失的器类均极少;两者间最大差异在玉石器的颜色上,应是玉、石器料的来源不同。
 
  通过研究对比并结合层位学发现,金沙遗址祭祀区出土玉石器的种类绝大部分是三星堆遗址玉石器种类的传承延续。金沙遗址早期风格的玉石器在三星堆文化晚期出现,金沙玉器先后继承了三星堆遗址一号祭祀坑和二号祭祀坑的玉石器的风格传统。同时,在三星堆一、二号祭祀坑玉石器风格传统的基础上,金沙晚期还融入了三星堆遗址末期燕家院子玉石器的风格传统。从年代上看,具有三星堆一号祭祀坑风格的玉石器可以早到殷墟二期;出土三星堆二号祭祀坑风格的玉石器可以早到殷墟三期;出土近似中原二里头风格的牙璋、良渚风格的玉琮和特大型石璧时代则较晚,可以晚至殷墟四期之末期。
 
  研究认为三星堆一号坑、二号坑以及月亮湾广汉玉石玉器 是古蜀鱼凫、杜宇、开明三个族系的宗庙遗存。宗庙间关系则是后朝毁前朝,广汉玉器是开明迁都时的自埋的祭祀用品,也属于祭祀坑。 三星堆鱼凫氏政权结束后,其部族并未彻底消失,而是从三星堆转移到成都磨底河金沙一带重新兴起,在金沙重新建立“金沙鱼凫氏”政治中心,古蜀国从殷墟二期开始出现三星堆、金沙两地政权并列的局面。三星堆杜宇政权结束后,其部族一部分又融入到金沙鱼凫氏部族里,金沙进入“鱼凫氏—杜宇氏金沙时期”。这个时期是相当于殷墟三、四期,但金沙这时期的政权格局还是以鱼凫氏部族为中心的。三星堆遗址作为政治中心主体的遗存最晚在商代末期或西周初期,可以推测开明氏在三星堆执政的年代约相当于整个殷墟三、四期或略早,开明氏迁都成都的时期不会晚至西周早期。燕家院子出土的一批玉石器应属于开明氏迁都成都以前的遗存。以燕家院子出土石玉器为典型风格的三星堆开明氏玉石器传统,在开明氏迁都成都后,又带到了金沙遗址,掺杂于鱼凫氏和杜宇氏的玉石器传统中。
  
  报告还提出了研究两地关系时还须深入探讨的种种问题,如三星堆两个坑是否是祭祀坑、三星堆和金沙的青铜文化是否属于两个文化、商代的蜀文化如何命名、商代牙璋与王权的关系等等。 尤其是三星堆和金沙的青铜文化是否属于两个文化,陈先生认为如果仅仅利用陶器判断文化的发展变化,将三星堆、金沙(包括十二桥)等地的文化遗存划分为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似乎还较为合理,但是将青铜器、金器、玉石等和陶器一并纳入考古学文化分析的视野,就会觉得他们之间的差异不是文化与文化之间的差异,而是一个文化发展不同阶段的差异。是否可继续讨论已被放弃的将早期蜀国的不同阶段的文化按史前文化命名的方式,犹如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将早晚不同的商文化命名为“二里岗文化”、“殷墟文化”一样。
 
 
三星堆“祭祀图”玉璋再研究——兼谈古蜀人的 “天门”观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赵殿增

 
  报告首先对三星堆二号祭祀坑中出土了一件玉璋(k2③:201—4)上面的图像进行了重新解读,玉璋上每组图均可分为天上的神界、地上的祭祀、通天的途径、“天门”的观念等内容,共同构成了三星堆神权国家祭祀活动和信仰观念的最典型、最完整、最具体的图景。认为其直接表现三星堆神权国家祭祀活动和信仰观念的场景的“祭祀图”,而非以前学术界认为的“祭山图”,为全面深入研究先秦时期古蜀先民的宗教信仰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视角。
 
  报告对古蜀考古学文化序列问题提出了看法,认为三星堆遗址的分期和年代,是发掘单位根据地层与器物变化,通过二三十个测定年代确定的综合报告,应尊重这些意见。同时通过近年来的发掘整理研究己经看出,宝墩文化可能是与三星堆一期文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类型,不能相互代替。两者的年代和分期,也应尊重各自发掘者的意见。
 
  报告认为三星堆在“鱼凫氏蜀王”时期,逐渐具有了“神权国家”祭祀中心的性质,通过宗教祭祀活动吸引并吸收了多方面的优秀思想观念、文化艺术和经济技术,在交流中成为了“早期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这可能就是三星堆多元文化来源的重要原因,其中玉器的交流尤其显著。
 
  最后报告还探讨了三星堆文化的去向及其与金沙的关系问题,认为包涵了“祭祀说” “失灵法器掩埋说” “亡国宝器埋藏说”等三种学术界较流行的说法,或许比较符合原来的情况.而“火葬墓说”和“犁庭扫穴说”,与发掘情况出入较大,我们认为不能成立。
 
  以金沙为中心的“杜宇氏蜀国”仍然继承了祭祀中心的传统,也有新的创造,他们在羊子山建造了大型祭台,在金沙遗址南部进行了长期的祭祀活动.特别是将玉文化推向了又一个发展高峰,成为出土玉器最多的遗址之一。从祭祀地点和形态来看,这一时期较多的可能是在祭水,也具有一定的厌胜作用。但“杜宇氏蜀国”最终还是为水患所累,并被治水成功的鳖灵取代,在距今约2600年左右进入了“开明氏蜀国”时期,约在公元前600年左右-公元前316年。
 
 
古蜀玉蝉寻踪——从金沙遗址出土昆虫纹玉饰牌说起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王仁湘

 
  成都古蜀时代的金沙遗址出土大量玉器,其中有一件曾经引起注意又被逐渐淡忘的小玉件,称作“昆虫纹玉片”。报告尝试性的探讨了这件玉器雕刻技法有什么特点、玉器上刻画的是什么昆虫、是神虫还是自然界中的虫、这昆虫在古蜀文化中的象征意义是什么、以及从昆虫纹玉器可否看到古蜀文化与外界的联系等问题。
 
  报告通过不同的角度试图解读金沙玉器背后蕴含的文化信息,为金沙玉器的研究做了深入有益的探索。
 
成都平原史前玉器——从三星村遗址出土玉器说起
 
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  杨占风

 
  报告从三星村遗址出土的玉器为出发点,梳理了仁胜村遗址出土的玉器和象牙器,总结其发现情景均出于宝墩文化四期的墓葬。同时梳理了梳理了成都平原其它遗址出土的宝墩文化四期、早于宝墩文化四期及成都周边其它新石器遗址的玉器和象牙器材料。
 
  报告将成都平原史前玉器从形制上划分为工具和佩饰两类,从质料分为彩石和玉石两种。指出史前古蜀社会上层具有象牙文化和玉文化的二元结构。笼统地将成都平原史前玉器发展分为“工玉”、“葬玉”两个阶段,第二阶段为宝墩文化四期,属于“工玉”阶段,以仁胜村、三星村、十街坊为代表,该阶段玉器均为彩石,仅作为工具,出土单位均为地层或灰坑。更多地注重玉器的自然属性。玉质饰品不发达,主要为象牙饰品。宝墩文化四期之前暂且统归为第一阶段,该阶段为“葬玉”阶段,出现了玉石,器形除了工具类外,还出现了装饰品,出土单位均为墓葬。更加注重玉器的社会属性。此时的玉是社会地位和财富的象征,表明世俗权力占据社会的主导。该阶段的用玉风俗主要受到后石家河文化的影响。
 
  报告对成都平原史前玉文化的融合性和独特性进行归纳总结,指出成都平原史前玉文化的吸收和利用是在本土文化基础上有选择性的吸收,创造性的吸收。如笄(锥形器)应该直接受后石家河文化。大多数器形是在本土器形基础上演化而来的,如玉斧、玉锛、玉凿以及玉蜗旋状器。
 
  杨先生还指出到成都平原商周时期进入了“祀玉”阶段。进一步分析了玉器的来源及其所反映的社会经济、政治状况。“祀玉”是神权统治的象征,表明古蜀社会发展发生了转折,由世俗社会转向了神权社会,走向了一条完全不同的玉文明发展之路。
 
 
四川博物院藏商代玉石器
 
何先红(四川博物院)

 
  何先生对四川博物院馆藏商代玉石器做了简要介绍,主要包括四个批次:1931年在广汉燕家院子出土的有13件玉石器,包括有玉璋4件、玉环3件、玉圭3件、玉琮2件、玉料1件;1956年—1964年在三星堆遗址采集有4件玉石器,包括有玉凿、石锛、玉矛、石璧各1件;1976年在广汉市高骈乡机制砖瓦厂出土有3件玉石器,包括玉璋1件,玉斧1件,玉矛1件;1955年秦学圣先生捐赠有1件商代玉鱼。
 
 
玉汇金沙——试析金沙玉器中的多元文化因素
 
王方(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

 
  金沙遗址现已出土了2000余件精美的玉器。以透闪石软玉为主,还有少量的阳起石、透辉石等,颜色平淡(无色系列)、风化强裂、质地疏松且透明度差。玉料产地可能与龙门山脉、四川汶川龙溪乡、彭州一带的玉矿有关,有的玉料可能是取自于附近河滩地。基本没有使用的痕迹,器物等级较高,制作也非常精细。从基本功用和性质来看,金沙出土的玉器所包含的宗教色彩极为浓厚,大多具有礼神、祀神、通神的功用,是与古蜀王国重要的宗教祭祀活动密切相关的礼仪性用器,也是当时的统治阶层财富、身份、地位的实物载体。
 
  金沙玉器与三星堆遗址出土的玉器种类、造型风格大致相同,体现出两者之间紧密的联系与传承关系,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与个性特征。金沙玉器同时也受到其他区域多元玉文化因素的影响与冲击,从器物类型、玉器组合、加工技术以及装饰特征等方面都明显继承和保留了许多外来文化因素,如齐家文化因素、中原夏商文化因素、长江中下游文化因素等,与东南亚文化也有相互交流与影响,体现出长江上游古蜀文化与周边地域文化之间一直存在着密切地交流与往来。
 
  成都平原新石器时代晚期尚未发现有玉质礼器,目前仅在夏代中晚期的仁胜村墓地中发现了玉锥形器、玉涡旋状器、玉璧形器等与长江中下游文化密切相关的玉器,说明至少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夏代之际,良渚文化、二里头文化与三星堆文化之间可能已经存在互通交流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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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时期玉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

夏商时期玉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9月26日上午第七场演讲摘要

发布时间:2017-09-27

三星堆玉器与金沙玉器的玉文化特征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朱乃诚

 
  报告首先对三星堆遗址和金沙遗址发现的玉器材料其出土背景进行了介绍,并对其出土环境的年代进行了分期研究。通过分析其玉器形制、纹饰等特征对两地的玉器也进行了分期研究。认为其玉器的分期并非其埋葬背景遗存的分期所能涵盖。
 
  初步将三星堆玉器的简略分为五个时期。即大汶口文化晚期及良渚文化晚期、龙山文化晚期、二里头文化时期、二里岗文化时期、殷墟时期(殷墟四期之前),初步推断前三期的玉器作品,可能都不是三星堆遗址所属的川西平原地区制作的,可能来源于中原。而其传播途径,应是相当的复杂,有待探索。第四期的玉器作品,部分可能来自中原,部分可能是在三星堆遗址所属的川西平原地区制作的。而第五个时期的玉器作品,除部分与商王朝玉器相同的为输入品外,绝大多数是当地制作的。这些当地制作的玉器,是三星堆文化玉器的精华。
 
  将金沙遗址玉器制作年代分属六个时期。即良渚文化中期、龙山文化晚期阶段及齐家文化时期、二里头文化、二里岗文化时期、殷墟时期、西周时期。并认为其制作地问题大体与三星堆玉器的情况相同,第六期的玉器作品,基本上都是当地制作的,具有川浓烈川西地区特色,是金沙玉器的精华。并分析认为由于金沙玉器中部分是在西周时期的川西地区制作的,直接表明金沙玉器中具有当地特色的玉器比三星堆玉器中具有当地特色的玉器所发展的时间更长,其地域特征比三星堆玉器中的更为丰富。
 
  研究认为三星堆和金沙出土的玉器尽管有的比二里头文化时期更早,但其传播的最早时间应该是在二里头文化时期。
 
  报告还总结了三星堆玉器与金沙玉器的玉文化特征,认为它们是夏商玉器及玉文化在西南古蜀方国的延续与发展,并归纳为三个方面:1.承袭夏商玉器及玉文化的传统。2.产生了适合于古蜀国文明社会发展的一大批玉器新品。3.玉器在祭祀活动中的使用空前兴盛。
 
  报告还对三星堆文化牙璋的渊源和流向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结合三星堆文化牙璋伴出遗物,认为三星堆文化牙璋是继承二里头文化牙璋发展而来,牙璋这种夏王朝特征性的玉器并没有被商王朝继承,却是在川西地区以三星堆、金沙为代表的古蜀国文明社会中得到了蓬勃发展。同时推测二里头文化牙璋流传至成都平原的途径,可能是取道陇西,并通过陇南至川西北的文化通道到达成都平原,并认为二里头文化牙璋流传到成都平原的过程,不仅仅是牙璋器物本身的传播,而应是反映了一批文化遗存所代表的二里头文化的一支系人群的迁徙这显示了夏代玉器及玉文化在中原地区衰落之后,转移至川西地区继续发展。传统史学中关于“禹兴于西羌”传说的史实背景可能与这一现象有关。
 
  至于三星堆文化牙璋的流向,朱先生认为其中一个方向是三星堆文化在成都平原的继续发展,另一个方向是向南,到达广西、广东沿海、一直到达现在的越南北部。
 
            
三星堆遗址与金沙遗址玉石器关系初论——兼论两地的文化归属与族系
 
中国玉文化研究会三星堆—金沙文化专业委员会  陈德安

 
  报告将两地出土玉石器的进行了分析研究,总结了其发展演变规律,两地极为相同的器物,几乎无法分辨差别;形制基本相同者则各自在本地有所发展;新增或缺失的器类均极少;两者间最大差异在玉石器的颜色上,应是玉、石器料的来源不同。
 
  通过研究对比并结合层位学发现,金沙遗址祭祀区出土玉石器的种类绝大部分是三星堆遗址玉石器种类的传承延续。金沙遗址早期风格的玉石器在三星堆文化晚期出现,金沙玉器先后继承了三星堆遗址一号祭祀坑和二号祭祀坑的玉石器的风格传统。同时,在三星堆一、二号祭祀坑玉石器风格传统的基础上,金沙晚期还融入了三星堆遗址末期燕家院子玉石器的风格传统。从年代上看,具有三星堆一号祭祀坑风格的玉石器可以早到殷墟二期;出土三星堆二号祭祀坑风格的玉石器可以早到殷墟三期;出土近似中原二里头风格的牙璋、良渚风格的玉琮和特大型石璧时代则较晚,可以晚至殷墟四期之末期。
 
  研究认为三星堆一号坑、二号坑以及月亮湾广汉玉石玉器 是古蜀鱼凫、杜宇、开明三个族系的宗庙遗存。宗庙间关系则是后朝毁前朝,广汉玉器是开明迁都时的自埋的祭祀用品,也属于祭祀坑。 三星堆鱼凫氏政权结束后,其部族并未彻底消失,而是从三星堆转移到成都磨底河金沙一带重新兴起,在金沙重新建立“金沙鱼凫氏”政治中心,古蜀国从殷墟二期开始出现三星堆、金沙两地政权并列的局面。三星堆杜宇政权结束后,其部族一部分又融入到金沙鱼凫氏部族里,金沙进入“鱼凫氏—杜宇氏金沙时期”。这个时期是相当于殷墟三、四期,但金沙这时期的政权格局还是以鱼凫氏部族为中心的。三星堆遗址作为政治中心主体的遗存最晚在商代末期或西周初期,可以推测开明氏在三星堆执政的年代约相当于整个殷墟三、四期或略早,开明氏迁都成都的时期不会晚至西周早期。燕家院子出土的一批玉石器应属于开明氏迁都成都以前的遗存。以燕家院子出土石玉器为典型风格的三星堆开明氏玉石器传统,在开明氏迁都成都后,又带到了金沙遗址,掺杂于鱼凫氏和杜宇氏的玉石器传统中。
  
  报告还提出了研究两地关系时还须深入探讨的种种问题,如三星堆两个坑是否是祭祀坑、三星堆和金沙的青铜文化是否属于两个文化、商代的蜀文化如何命名、商代牙璋与王权的关系等等。 尤其是三星堆和金沙的青铜文化是否属于两个文化,陈先生认为如果仅仅利用陶器判断文化的发展变化,将三星堆、金沙(包括十二桥)等地的文化遗存划分为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似乎还较为合理,但是将青铜器、金器、玉石等和陶器一并纳入考古学文化分析的视野,就会觉得他们之间的差异不是文化与文化之间的差异,而是一个文化发展不同阶段的差异。是否可继续讨论已被放弃的将早期蜀国的不同阶段的文化按史前文化命名的方式,犹如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将早晚不同的商文化命名为“二里岗文化”、“殷墟文化”一样。
 
 
三星堆“祭祀图”玉璋再研究——兼谈古蜀人的 “天门”观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赵殿增

 
  报告首先对三星堆二号祭祀坑中出土了一件玉璋(k2③:201—4)上面的图像进行了重新解读,玉璋上每组图均可分为天上的神界、地上的祭祀、通天的途径、“天门”的观念等内容,共同构成了三星堆神权国家祭祀活动和信仰观念的最典型、最完整、最具体的图景。认为其直接表现三星堆神权国家祭祀活动和信仰观念的场景的“祭祀图”,而非以前学术界认为的“祭山图”,为全面深入研究先秦时期古蜀先民的宗教信仰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视角。
 
  报告对古蜀考古学文化序列问题提出了看法,认为三星堆遗址的分期和年代,是发掘单位根据地层与器物变化,通过二三十个测定年代确定的综合报告,应尊重这些意见。同时通过近年来的发掘整理研究己经看出,宝墩文化可能是与三星堆一期文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类型,不能相互代替。两者的年代和分期,也应尊重各自发掘者的意见。
 
  报告认为三星堆在“鱼凫氏蜀王”时期,逐渐具有了“神权国家”祭祀中心的性质,通过宗教祭祀活动吸引并吸收了多方面的优秀思想观念、文化艺术和经济技术,在交流中成为了“早期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这可能就是三星堆多元文化来源的重要原因,其中玉器的交流尤其显著。
 
  最后报告还探讨了三星堆文化的去向及其与金沙的关系问题,认为包涵了“祭祀说” “失灵法器掩埋说” “亡国宝器埋藏说”等三种学术界较流行的说法,或许比较符合原来的情况.而“火葬墓说”和“犁庭扫穴说”,与发掘情况出入较大,我们认为不能成立。
 
  以金沙为中心的“杜宇氏蜀国”仍然继承了祭祀中心的传统,也有新的创造,他们在羊子山建造了大型祭台,在金沙遗址南部进行了长期的祭祀活动.特别是将玉文化推向了又一个发展高峰,成为出土玉器最多的遗址之一。从祭祀地点和形态来看,这一时期较多的可能是在祭水,也具有一定的厌胜作用。但“杜宇氏蜀国”最终还是为水患所累,并被治水成功的鳖灵取代,在距今约2600年左右进入了“开明氏蜀国”时期,约在公元前600年左右-公元前316年。
 
 
古蜀玉蝉寻踪——从金沙遗址出土昆虫纹玉饰牌说起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王仁湘

 
  成都古蜀时代的金沙遗址出土大量玉器,其中有一件曾经引起注意又被逐渐淡忘的小玉件,称作“昆虫纹玉片”。报告尝试性的探讨了这件玉器雕刻技法有什么特点、玉器上刻画的是什么昆虫、是神虫还是自然界中的虫、这昆虫在古蜀文化中的象征意义是什么、以及从昆虫纹玉器可否看到古蜀文化与外界的联系等问题。
 
  报告通过不同的角度试图解读金沙玉器背后蕴含的文化信息,为金沙玉器的研究做了深入有益的探索。
 
成都平原史前玉器——从三星村遗址出土玉器说起
 
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  杨占风

 
  报告从三星村遗址出土的玉器为出发点,梳理了仁胜村遗址出土的玉器和象牙器,总结其发现情景均出于宝墩文化四期的墓葬。同时梳理了梳理了成都平原其它遗址出土的宝墩文化四期、早于宝墩文化四期及成都周边其它新石器遗址的玉器和象牙器材料。
 
  报告将成都平原史前玉器从形制上划分为工具和佩饰两类,从质料分为彩石和玉石两种。指出史前古蜀社会上层具有象牙文化和玉文化的二元结构。笼统地将成都平原史前玉器发展分为“工玉”、“葬玉”两个阶段,第二阶段为宝墩文化四期,属于“工玉”阶段,以仁胜村、三星村、十街坊为代表,该阶段玉器均为彩石,仅作为工具,出土单位均为地层或灰坑。更多地注重玉器的自然属性。玉质饰品不发达,主要为象牙饰品。宝墩文化四期之前暂且统归为第一阶段,该阶段为“葬玉”阶段,出现了玉石,器形除了工具类外,还出现了装饰品,出土单位均为墓葬。更加注重玉器的社会属性。此时的玉是社会地位和财富的象征,表明世俗权力占据社会的主导。该阶段的用玉风俗主要受到后石家河文化的影响。
 
  报告对成都平原史前玉文化的融合性和独特性进行归纳总结,指出成都平原史前玉文化的吸收和利用是在本土文化基础上有选择性的吸收,创造性的吸收。如笄(锥形器)应该直接受后石家河文化。大多数器形是在本土器形基础上演化而来的,如玉斧、玉锛、玉凿以及玉蜗旋状器。
 
  杨先生还指出到成都平原商周时期进入了“祀玉”阶段。进一步分析了玉器的来源及其所反映的社会经济、政治状况。“祀玉”是神权统治的象征,表明古蜀社会发展发生了转折,由世俗社会转向了神权社会,走向了一条完全不同的玉文明发展之路。
 
 
四川博物院藏商代玉石器
 
何先红(四川博物院)

 
  何先生对四川博物院馆藏商代玉石器做了简要介绍,主要包括四个批次:1931年在广汉燕家院子出土的有13件玉石器,包括有玉璋4件、玉环3件、玉圭3件、玉琮2件、玉料1件;1956年—1964年在三星堆遗址采集有4件玉石器,包括有玉凿、石锛、玉矛、石璧各1件;1976年在广汉市高骈乡机制砖瓦厂出土有3件玉石器,包括玉璋1件,玉斧1件,玉矛1件;1955年秦学圣先生捐赠有1件商代玉鱼。
 
 
玉汇金沙——试析金沙玉器中的多元文化因素
 
王方(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

 
  金沙遗址现已出土了2000余件精美的玉器。以透闪石软玉为主,还有少量的阳起石、透辉石等,颜色平淡(无色系列)、风化强裂、质地疏松且透明度差。玉料产地可能与龙门山脉、四川汶川龙溪乡、彭州一带的玉矿有关,有的玉料可能是取自于附近河滩地。基本没有使用的痕迹,器物等级较高,制作也非常精细。从基本功用和性质来看,金沙出土的玉器所包含的宗教色彩极为浓厚,大多具有礼神、祀神、通神的功用,是与古蜀王国重要的宗教祭祀活动密切相关的礼仪性用器,也是当时的统治阶层财富、身份、地位的实物载体。
 
  金沙玉器与三星堆遗址出土的玉器种类、造型风格大致相同,体现出两者之间紧密的联系与传承关系,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与个性特征。金沙玉器同时也受到其他区域多元玉文化因素的影响与冲击,从器物类型、玉器组合、加工技术以及装饰特征等方面都明显继承和保留了许多外来文化因素,如齐家文化因素、中原夏商文化因素、长江中下游文化因素等,与东南亚文化也有相互交流与影响,体现出长江上游古蜀文化与周边地域文化之间一直存在着密切地交流与往来。
 
  成都平原新石器时代晚期尚未发现有玉质礼器,目前仅在夏代中晚期的仁胜村墓地中发现了玉锥形器、玉涡旋状器、玉璧形器等与长江中下游文化密切相关的玉器,说明至少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夏代之际,良渚文化、二里头文化与三星堆文化之间可能已经存在互通交流关系了。
 

作者: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

文章出处: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