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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与中国古代社会的礼仪经济:大甸子遗址个案研究

发布时间:2010-12-14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作者:罗运兵

    内蒙古敖汉旗大甸子遗址是夏家店下层文化的中心聚落遗址,它由相邻的居址和墓地两部分组成[1]。几年前,周本雄先生向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科技中心移交了一批重要的动物骨骼标本,其中有一箱出自大甸子遗址中的居址部分。由于《大甸子》正式报告中对这些动物遗存未作相关报道,而墓地中出土的大量殉牲遗存又没有收集,所以这批材料就成了直接研究该遗址先民经济生活、特别是当时家畜饲养以及家畜品种状况的宝贵的实物资料。对这批动物骨骼进行了初步整理显示,家猪骨骼最为丰富,而且大多可以测量尺寸或鉴定性别、年龄,这对了解遗址的家猪饲养状况很有帮助。另外,大甸子墓地还出有大量的动物牺牲,其中又以猪牲最为突出,其用牲数量相当惊人,其处理方式也非常独特,为探讨当时的社会政治与宗教信仰提供了新视角,本文就这两个方面略作分析。

    一  居址出土猪骨材料所反映的家猪饲养状况
    该遗址中家猪饲养状况可从猪的相对比例——包括猪骨在遗址动物群中所占可鉴定标本数(NISP)、最小个体数(MNI)以及它所提供肉量(MW)的比例,年龄结构,性别比,测量尺寸几个方面得以窥视。
    相对比例统计显示,猪肉在当时人们的肉食结构中占50%以上,这表明人们对猪的倚重已相当突出,也反映出遗址当时家猪的饲养已相当发达。年龄结构统计显示,2岁以下的未成年个体占了80%以上。这应是人们有意识控制的结果。而且1至2岁间的青年个体比例均占65%左右,其中1.5-2岁又占了45%左右,也就是说,大部分家猪在其产量的峰值期才被屠宰。性别比显示明显的雌性优势。雄雌比例失调也可以反映出人为干涉:为提高其肉量的生产效益,一般会将绝大部分公猪在幼年时进行阉割,在阉割技术出现以前则多宰除部分幼年公猪,这样就会加大雌性或性别特征不明个体的比重。臼齿的测量尺寸表明,大甸子遗址猪群的形体明显大于同时期中原地区二里头遗址的猪群,也明显大于同时期其他地区遗址猪群[2]。
    与其它地区遗址猪群相比,大甸子遗址猪群在形体上明显偏大,这暗示本遗址的家猪种群应是本土品种。根据贝格曼定律,纬度、气候差异会影响同种动物的形体大小。由于该遗址位于北纬42°以北,而上面提及的其它遗址均位于北纬40°以南,所以大甸子遗址猪群测量尺寸明显偏大的现象可能与此有一定的关系。但我们要强调的是,辽西地区遗址猪群形体明显偏大的现象完全可以追溯至赵宝沟文化和兴隆洼文化时期。我们已有的研究表明,前仰韶时期和仰韶时期,辽西地区遗址猪群的测量尺寸也明显大于同时期其它地区遗址猪群[3]。这表明辽西地区家猪品种是本土培育的,而且过程相当连续。
    总之,大甸子遗址当时的家猪饲养已相当发达,主要表现为猪肉在当时人们的肉食消费中占有很大比重(至少在50%以上),同时饲养技术已相当成熟,大部分家猪被屠宰于其产肉量的峰值期,并对公猪进行了明显的人为控制。后文要谈到的遗址墓葬中大量出现的猪牲,也暗示当时的家猪饲养相当发达,否则难以维系这种惊人耗费。另一个突出现象就是,该遗址猪群与同时期的其它遗址猪群相比明显形体偏大,表明该遗址家猪品种属本土培育的。


……


全文阅读下载

 

原文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20期
 

作者:罗运兵,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动物考古与先秦考古。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56号,43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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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考古

猪与中国古代社会的礼仪经济:大甸子遗址个案研究

发布时间:2010-12-14

    内蒙古敖汉旗大甸子遗址是夏家店下层文化的中心聚落遗址,它由相邻的居址和墓地两部分组成[1]。几年前,周本雄先生向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科技中心移交了一批重要的动物骨骼标本,其中有一箱出自大甸子遗址中的居址部分。由于《大甸子》正式报告中对这些动物遗存未作相关报道,而墓地中出土的大量殉牲遗存又没有收集,所以这批材料就成了直接研究该遗址先民经济生活、特别是当时家畜饲养以及家畜品种状况的宝贵的实物资料。对这批动物骨骼进行了初步整理显示,家猪骨骼最为丰富,而且大多可以测量尺寸或鉴定性别、年龄,这对了解遗址的家猪饲养状况很有帮助。另外,大甸子墓地还出有大量的动物牺牲,其中又以猪牲最为突出,其用牲数量相当惊人,其处理方式也非常独特,为探讨当时的社会政治与宗教信仰提供了新视角,本文就这两个方面略作分析。

    一  居址出土猪骨材料所反映的家猪饲养状况
    该遗址中家猪饲养状况可从猪的相对比例——包括猪骨在遗址动物群中所占可鉴定标本数(NISP)、最小个体数(MNI)以及它所提供肉量(MW)的比例,年龄结构,性别比,测量尺寸几个方面得以窥视。
    相对比例统计显示,猪肉在当时人们的肉食结构中占50%以上,这表明人们对猪的倚重已相当突出,也反映出遗址当时家猪的饲养已相当发达。年龄结构统计显示,2岁以下的未成年个体占了80%以上。这应是人们有意识控制的结果。而且1至2岁间的青年个体比例均占65%左右,其中1.5-2岁又占了45%左右,也就是说,大部分家猪在其产量的峰值期才被屠宰。性别比显示明显的雌性优势。雄雌比例失调也可以反映出人为干涉:为提高其肉量的生产效益,一般会将绝大部分公猪在幼年时进行阉割,在阉割技术出现以前则多宰除部分幼年公猪,这样就会加大雌性或性别特征不明个体的比重。臼齿的测量尺寸表明,大甸子遗址猪群的形体明显大于同时期中原地区二里头遗址的猪群,也明显大于同时期其他地区遗址猪群[2]。
    与其它地区遗址猪群相比,大甸子遗址猪群在形体上明显偏大,这暗示本遗址的家猪种群应是本土品种。根据贝格曼定律,纬度、气候差异会影响同种动物的形体大小。由于该遗址位于北纬42°以北,而上面提及的其它遗址均位于北纬40°以南,所以大甸子遗址猪群测量尺寸明显偏大的现象可能与此有一定的关系。但我们要强调的是,辽西地区遗址猪群形体明显偏大的现象完全可以追溯至赵宝沟文化和兴隆洼文化时期。我们已有的研究表明,前仰韶时期和仰韶时期,辽西地区遗址猪群的测量尺寸也明显大于同时期其它地区遗址猪群[3]。这表明辽西地区家猪品种是本土培育的,而且过程相当连续。
    总之,大甸子遗址当时的家猪饲养已相当发达,主要表现为猪肉在当时人们的肉食消费中占有很大比重(至少在50%以上),同时饲养技术已相当成熟,大部分家猪被屠宰于其产肉量的峰值期,并对公猪进行了明显的人为控制。后文要谈到的遗址墓葬中大量出现的猪牲,也暗示当时的家猪饲养相当发达,否则难以维系这种惊人耗费。另一个突出现象就是,该遗址猪群与同时期的其它遗址猪群相比明显形体偏大,表明该遗址家猪品种属本土培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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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20期
 

作者:罗运兵,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动物考古与先秦考古。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56号,430077。


 

作者:罗运兵

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