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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头遗址宫城区域考古收获初步综理

发布时间:2009-02-27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作者:赵海涛
    近年,围绕探索二里头遗址[1]宫殿区的结构布局这一课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在宫殿区进行了大面积的钻探和发掘,发现宫殿区外围存在有纵横交错的大道,早期大道上面建有宫城城墙,宫殿区内存在有多组具有共同中轴线的大型建筑基址群。[2]这些重要发现,对于研究中国早期都城制度的起源与发展、二里头遗址的布局与内涵等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利用历年的发掘资料,对宫城区域的考古收获作初步综理,并谈些粗浅认识。
    在此,需要先对本文所使用的“宫城区域”一词作些说明。如发掘材料所揭示的那样[3]:宫城城墙始建于三期并延用到四期,大型夯土基址也是在三、四期时才集中于其中;直接打破、叠压宫城城墙和二号宫殿、四号基址主殿、七号、八号基址的最早的遗迹和地层属二里冈上层文化。因此,“如将宫城定义为围以垣墙的宫室建筑集中区的话”,真正意义上的宫城应是指三、四期时的城墙及其所围起的区域,其他时期是不存在宫城这一遗迹的。为便于表述,本文在涉及其他各期时,使用“宫城区域”一词来指代这一区域,此时,“宫城”仅是个地理名词,不具有一般所理解的涵义。
    根据过去多年的考古工作,我们可以大致勾勒出二里头遗址的布局大势:遗址中心区位于遗址的东南部至中部一带,包括宫殿区、铸铜作坊区、祭祀活动区和若干贵族聚居区;遗址一般活动区位于遗址西部和北部区域,包括小型地面式和半地穴式房基及随葬品以陶器为主的小型墓葬;陶窑和与制作骨器相关的遗存在遗址上分布较为分散。[4]
    正如《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一文所描述的那样,二里头遗址布局大势是有“历时性变化”的,也即是逐渐演变形成的。我们以大型夯土基址,以及宫城范围内的墓葬和各类生活遗迹为例,来大致勾画二里头遗址宫城区域布局的形成过程。
 

一、二里头文化第一期

    整个遗址目前只发现有墓葬和灰坑两类遗迹。
    墓葬仅发现有6座,其中有4座位于后来的宫城范围内:有3座集中于1959年~1960年发掘的Ⅱ·Ⅴ区[5],1座位于位于一号宫殿北面。Ⅱ·ⅤM54、Ⅱ·ⅤM57属乙类墓[6],余为丙类墓。
    发现灰坑41座[7],灰沟1条。《偃师二里头》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给出具体编号的有30座,其中13座灰坑位于宫城区域:有3座位于一号宫殿北面,10座集中于Ⅱ·Ⅴ区。
    《报告》介绍了遗址中出土的铜器、绿松石器、“宗教信仰遗物”和特殊花纹陶片等稀有的高层次遗物的情况,其中Ⅱ·Ⅴ区的地层和灰坑中发现了1件铜刀(遗址总共发现2件铜器)、1件绿松石珠、4件卜骨,10片刻有在商代铜器上常见的回形纹、云雷纹、圆点重菱纹、云纹和螺旋纹等纹饰的陶片。以上各类遗物的数量虽然不多,但是占遗址上所发现的该类遗物总数的比例很高。宫城地区可能已经成为遗址中心区的重要部分。
 

二、二里头文化第二期

    在遗址的中部修建四条纵横交错的道路。道路略呈井字形,宽度为12~15米,最宽处达20米,走向与一、二号宫殿基址的方向基本一致。路土层均较薄,路土踩踏面坚实致密,可见是长期使用形成。[8]
    在大道围成的空间的中部发现有东西并列的两座大型夯土基址:三号基址、五号基址,它们之间的通道下埋设有建筑考究的木结构排水暗渠。其中三号基址系一座(或一组)长逾150米,宽在50米左右的大型多院落建筑基址,其院内排列着成组的中型墓葬。已在五号基址东缘发现有大型柱础和墙槽遗迹[9]。1985年也在第五区发现大面积的夯土台基,位于一、二号宫殿基址之间,“最北面的一片,东西长在45米以上,南北宽在19米以上”[10],面积超过850平方米,平面形状不明。近年在一号宫殿基址以西、以南又分别发现了属于此期的夯土遗存,其范围已超出宫城区域,但平面形状等更详细的情况尚不清楚[11]
    已发现二期墓葬40座[12],《报告》给出具体编号的有32座。其中有10座在宫城区域。一号宫殿东南发现1座甲类墓ⅤM22,两座乙类墓ⅤM15、ⅤM23[13],均早于一号宫殿。这三座墓葬东西并列,相互间距接近,ⅤM22和ⅤM15的方向接近,可能事先经过规划,表达一定的观念。在三号基址中院和南院发现了成排的贵族墓葬,已清理了5座。这些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墓,多铺朱砂、有棺痕,出有铜器、玉器、漆器、白陶器、原始瓷器、绿松石龙形器、穿孔齿状圆蚌饰和海贝等高规格的随葬品。这些墓葬开口于三号基址院内的路土之间,可以确认为三号基址使用时期的遗迹。这是首次在宫殿区内发现的随葬品丰富的贵族墓。[14]Ⅱ· Ⅴ区有2座丁类墓,M53“尸骨不全,姿式异常,显然不是正常埋葬。”
    发现2座窑址,1座位于第四区,1座被压在1号宫殿夯土台基下面。
    发现4座灶址,2座位于第五区,具体位置不详。
    发现1座水井,位于4号基址下。
    发现房址7座,2座位于Ⅱ·Ⅴ区,是由南北两室组成的地上建筑。根据这组房址的突出特点,《报告》推测“它的建筑形式和用途,可能不同于一般的房屋。”
    已发现灰坑75座。《报告》给出具体编号的有56座,有30座位于宫城范围内:一号宫殿大门南2座,西北1座,2座被压在1号宫殿夯土台基下面,二号宫殿西南下压6座,其余19座位于Ⅱ·Ⅴ区。
    综合以上材料可以看到:
1.在二期时,四条大道及其围成的空间内多个大型夯土基址和贵族墓葬的修建,凸显了宫城区域在遗址中的重要地位。
2.在四条大道围成的空间即后来的宫城之内,夯土的范围不一定很大。历年在宫城内的发掘工作基本集中在一号宫殿及附近、二号宫殿及附近、Ⅱ·Ⅴ区。多数二里头文化三期的夯土建筑基址下没有更早的夯土建筑。对宫城内历年发掘资料的简单梳理有助于说明这一点:发掘面积达13400万平方米的1号宫殿下面,并没有发现二期的夯土,1959年~1960年在Ⅱ·Ⅴ区的发掘也不见夯土。相反地,却发现了较大范围的灰土,集中了大量灰坑,生活遗存丰富。除了上文所列举的以外,最近在宫城东北部也发现了大面积二期灰土[15]
3.贵族墓葬和大型夯土基址并存一起的现象值得注意。从夯土基址的功用、墓葬的位置和随葬品丰富程度看,墓主人和夯土基址均具有较高的级别和地位;从各期贵族墓葬与大型夯土基址的位置关系看,其他各期尚未发现贵族墓葬与大型夯土基址并存一起的,这无疑是特有的现象是个特殊的现象,究竟反映了怎样的事实,值得思考。
 

三、二里头文化第三期

    四条大道继续使用,且在二期四条大道之上的内侧,修建了宫城城墙。也因此,三期以后的大道比二期时的变窄。宫城平面近似长方形,东墙方向174°(以宫殿基址正门方向为准),西墙方向174.5°,东北角呈直角,南墙与东墙延长线的夹角为87°。东、西墙的复原长度分别约为378米、359米,南、北墙的复原长度分别约为295米、292米,面积约10.8万平方米。墙体上部宽约2米,底部略宽,与偃师商城的宫城城墙宽度大体一致。城墙具体修建方法并不一致:东墙和北墙一般无基槽,平地起建,西墙和南墙的部分地段发现较浅的基槽;部分地段发现有夯筑墙体时所用夹板和固定木板的木柱遗痕。在宫城东墙上发现两处门道遗迹。同时,在宫城的西南修建了一号宫殿基址群,包括规模宏大的一号宫殿、七号基址、八号基址、九号基址,以及连接一号基址西南角至八号基址东北角的东西向的夯土隔墙Q2,其中七号基址、八号基址分别跨建于宫城南墙、西墙的建筑轴线上,与宫城城墙走向一致。在宫城东北部修建了二号宫殿基址群,包括二号宫殿、四号基址及其东庑。特别重要的是,七号基址和四号基址分别位于一号宫殿和二号宫殿的南大门的正前方,构成宫城内的两组有明确中轴线的大型建筑基址群[16]。宫城内的夯土遗存大为丰富,而且布局严整,有很强的规划性[17]
    发现5座陶窑,2座位于遗址西北的第九区,3座位于遗址南部的铸铜作坊一带。
    发现4座灶,全部位于遗址南部的铸铜作坊一带。
    发现12座房址,但全部在第三、第四区[18]。台基式房址ⅤF3“北距一号宫殿仅60多米”,平面为长方形,面积较大,东西长约14米,南北宽约7.3米。室内两层地面或经烈火烧烤,土质坚硬,或铺垫有料礓石粉末。下层地面的西端有8个烧灶,东部有1个烧灶。多个烧灶内含有较多的被烧过的兽骨和灰土、红烧土。从其以上特点来看,《报告》推测其“似非一般居址,或与一号宫殿有关”,是有道理的。
    发现灰坑138座。宫城内仅在Ⅱ·Ⅴ区发现4座,其他地区不见。
    三期的墓葬较多,65座有具体编号。在宫城内发现6座墓葬[19],其中5座位于一号宫殿上面,1座位于Ⅱ·Ⅴ区,全部为丁类墓。
    ⅤM27位于一号宫殿庭院东南面,墓坑内有一具尸骨,死者下肢及手、足均被砍掉,下肢折叠成跪坐式。ⅤM57位于主体殿堂西侧,墓坑狭窄仅可勉强容身,内置一具尸骨,仰身直肢,似为捆绑后埋入的。以上两座墓葬打破一号宫殿夯土,葬式特殊,都没有随葬品,应该属于一号宫殿的祭祀墓。
    ⅤM52、ⅤM54和ⅤM55围绕着一个圆形夯土深坑ⅤH80,位于一号宫殿主体殿堂北面和北面内排回廊之间,接近一号宫殿的中轴线。从该坑的形制、深浅、结构以及其中的包含物看,不似一般的水井、窖穴或灰坑。“这三座墓死者的头向围绕中部大坑呈顺时针方向,每个方位的墓坑方向与坑壁方向保持一致”,它们和ⅤH80组成了一个祭祀遗存单元,应是表达特殊的含意,或是用于祭祀一号宫殿的[20]
    Ⅱ·ⅤM55人骨发现于灰土层中,极像是被捆绑后活埋的,显系非正常死亡的。
    对本期的墓葬进行统计后,我们可以看到各类墓葬在空间分布上有显著的特征。
    首先是可能形成了墓地。本期12座甲类墓全部在宫城以外,尤以Ⅲ区圪当头村北――Ⅴ区圪当头村公坟一带最为集中,共有10座,可能是一处中型墓葬群。乙类和丙类墓也大多分布在该区和Ⅵ区二里头村东南汉冢附近。如本期有具体编号、可统计的65座墓中,有四类19座位于Ⅲ区圪当头村北――Ⅴ区圪当头村公坟一带,有三类21座位于二里头村东南的第六区、第九区一带。
    二是丁类墓主要集中于一号宫殿及其附近区域,可能和一号宫殿有关。总共23座丁类墓中,有5座位于一号宫殿上面,五区另有4座、八区另有7座距离一号宫殿100米左右。
    三是宫城内除祭祀墓外,不见其他类型的墓葬,与二期时三号基址院子内埋葬多个贵族的现象大为不同。
    以上表明上层贵族生活区与墓葬区在此期有意严格分开,显示了宫城营造观念的巨大变化。
    宫城城墙和大型夯土基址这两类工程量大、耗时费力的建筑的大规模兴建,表明了此期的兴盛;它们的严整布局、有序排列,表明已有了缜密的规划和比较成熟的营造制度。与宫城和大型夯土基址的大规模兴建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宫城内基本不见墓葬以及灰坑、灶址、房址等生活遗迹。
    宫城内不见除祭祀性质的墓葬以外的其他各级墓葬,或许可以这样理解:宫城要成为纯粹的贵族生活区(或礼仪区),而墓葬属于死者的“居住区”,在宫城附近可能已经形成了从贵族到平民的墓地,贵族生活区(或礼仪区)和墓葬区要严格分开。但面积近11万平方米的宫城内基本不见灰坑、灶、房址等生活遗迹就实在令人费解了。是像ⅤF3那样,宫城内贵族们的生活遗迹分布在宫城附近,还是分布在宫城内尚未发掘到的区域?需要更多的资料去探索这一现象。

四、二里头文化第四期—二里岗下层文化早段[21]

    根据历年的发掘资料分析,四期早晚段之间宫城内的遗迹分布和存在状况有着重大差别。我们具体梳理如下:
    四条大道、宫城城墙、二号宫殿、四号基址的主殿台基、七号基址、八号基址仍在使用,甚至可能延用到四期晚段以后;在二号基址的后面新建了六号基址和一段围墙Q1[22]。一号宫殿[23]和四号基址东庑在四期晚段时开始废弃,而与此同时,宫城南墙外又新建了长度超过200米、夯筑质量高于宫城城墙的一道夯土墙Q3。但六号基址、Q1和Q3也是在四期晚段废弃。如此多的大型夯土建筑在四期晚段大规模废弃,反映了宫城的严重衰落和地位的大幅下降。
    发现窑址1座,位于一号宫殿上面靠近西侧内廊处,打破夯土台基,保存较好,经过较长期使用。烧火坑内包含有30多片四期陶片,但《报告》没有公布陶片的图像资料,无法知道其属于哪一段。应该是一号宫殿废弃后形成的。
    发现灶址6座,有3座位于1号宫殿北侧。无法确定是四期早段还是晚段的。
    发现水井2座:ⅤH79、ⅤH83,位于一号宫殿的西墙基外侧[24]。应该是一号宫殿使用时期的附属生活设施。
    发现房址4座。Ⅴ区一号宫殿南有1 座,面积较小,未发现其他遗迹。
    发现灰坑129座,《报告》给出具体编号的有75座。63座是在宫城内,宫城外有12座。宫城内的有57座在一号宫殿上面或近旁:3座为四期早段,18座为四期晚段,其他36座因《报告》没有公布出土物而无法细分,另外6座在Ⅱ·Ⅴ区。四期早段的3座均在一号宫殿西侧夯土以外,四期晚段的也大多在一号宫殿夯土以外。
    本期发现墓葬仍较多,有具体编号的有41座。在宫城内发现15座,有13座集中在一号宫殿,或打破其夯土,或在其近旁。乙类墓1座(ⅤM21),在一号宫殿东南,时代为四期晚段。8座丙类墓,ⅤM51打破一号宫殿夯土基址的北部边缘,03M11打破宫城东墙和四号基址使用时期的堆积。这2座墓为四期晚段。其他6座均在一号宫殿近旁。有6座丁类墓, 5座在一号宫殿上面或近旁,1座在Ⅱ·Ⅴ区。其中至少有3座应该是祭祀墓:ⅤM59位于一号宫殿南围墙内廊西段,包含在夯土层之间,墓底有朽木痕迹,未见人骨;ⅤM60位于一号宫殿主殿南,发现于灰坑中,无足,无随葬品;ⅤM62发现于ⅤH108底部,俯身直肢,双臂折于背后,似被捆绑后进入,其上有一具完整兽骨。另有一些属于非正常埋葬的。
    宫城内出现如此多的墓葬,由于资料的原因无法指认每一座墓的确切期段,但可判断确切期段的都是晚段的而没有早段的。这表明四期早段时,宫城内贵族生活区(礼仪区)和墓葬区还是严格分开的。四期晚段开始平民墓葬进入宫城内,宫城内包含有从乙类到丁类的各类墓,表明贵族生活区(礼仪区)和墓葬区的区分不严格或者二者的区分无法严格维护了。这与此段夯土基址的大规模衰败是相一致的。
    大型夯土建筑和墓葬制度在四期早晚段之间均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表明了宫城甚至是遗址在晚段开始严重衰落。四期早晚段甲类墓的发现情况也可旁证这一点:全部甲类墓有7座,全部在宫城以外,至少有4座可以判断为四期早段的,仅有1座可以判断为四期晚段的。二里头遗址在早晚段之间的兴废变迁,其背后究竟反映了怎样的历史史实,颇为耐人寻味。

五、二里岗下层文化晚段―二里岗上层文化时期

    二里岗下层文化晚段开始,遗址的衰败相当明显。遗存的分布范围比前已经大为缩小,主要分布在遗址中心区的一号、二号宫殿及其周围和Ⅱ·Ⅴ区。遗迹也仅有较少的灰坑和墓葬。灰坑发现22座,墓葬发现3座。除在Ⅲ区发现1座灰坑和墓葬外,其余的都在宫城区域。此时,二里头遗址可能已经沦为一般聚落,或与政治中心的转移有关。
 
    以上我们大致梳理了宫城内各期遗迹的分布情况,现做一小结:
    一期时,宫城区域可能已经成为遗址中心区的重要部分。
    二期时,宫城区域发现了四条大道,并在大道围成的空间内发现了多处大型夯土基址、贵族墓葬,宫城区域的核心地位明显加强。
    三期时,新建了宫城城墙和多处大型夯土基址,宫殿区形成。但宫城内基本不见“富有生活气息的遗迹”。遗址的功能分区可能已经形成,并有比较成熟、严格的制度。
    四期—二里冈下层文化早段时,宫殿区仍延续使用,范围甚至有所扩大、大型夯土建筑甚至有所增加。晚段出现衰败现象。
    二里岗下层文化晚段―二里岗上层文化时期,遗存规格较低且集中于宫城区域,宫城甚至遗址全面衰败。
    我们对以上问题的认识是建立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的。但历年对宫城内的发掘面积约2万平方米,仅占宫城总面积的20%左右;发掘区域也仅限于一号、二号宫殿及其周围,宫城内的中部、西部、北部地区以及宫城附近,基本没有做过发掘工作,我们对其了解基本上还是空白。因而,上文对宫城区域的布局及其演变情况的认识可能是不完整的。宫城内的新发现已大大突破了我们以往对二里头遗址的认识。相信随着发掘工作的更多进行,会有更多的重要发现会改变我们已有的认知框架;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进行,我们对其认识会更丰富、科学、更接近事实。
 
    对于宫城区域和整个遗址的布局演变过程以及中国城市发展史研究的课题来说,近年二里头遗址考古新发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1、宫殿区外围纵横交错的大道和宫城的发现,使我们对于二里头遗址的布局及其演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东侧大路已探明的长度近700米,北侧和南侧的大路已探明的长度均超过300米,均远远超出已经宫殿区的范围,因被现代村庄所叠压或破坏,而无法知道其确切的去向。道路是城市的骨架,是城内各功能区域交通的途径。大道所指向和经过的区域,必有重要的遗存。若依大道的走向将其做一假想延长,则可发现:两条南北向大道的北端恰好指向六区和九区之间的二期大型夯土基址、祭祀遗存区和墓地;西侧的南北向大道的南端指向铸铜遗址;北侧的东西向大道东端指向了另一处墓地和中型夯土基址较集中的第三区。祭祀遗存区、宫城和铸铜遗址这些重要遗存恰好由南向北纵向排列,处于遗址的中轴线上,其在遗址中重要地位不言而喻,整个遗址规划的缜密性由此可见一斑。道路和宫城同时具有区划的作用,透过它们,可以看出宫城内外的遗迹在性质和功能上的差别。
    2、二里头遗址宫城是目前发现的年代最早的宫城遗迹。它的发现,将我国宫城出现的历史由偃师商城时期前推了约200年,为向前追溯城市的起源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最早的已知点;它的布局严整、规划科学,它开创的很多城市营建制度为后世所继承,产生了深远影响。
    早于二里头遗址的史前城址中,陶寺城址和新砦城址开展考古工作较多,资料较为详细,可大致窥见其布局之一斑。与二里头的宫城相比,陶寺和新砦城址贵族居住区外围的隔离设施要原始一些。
    陶寺宫殿区外围有空白隔离带将其与其他功能区隔离开来。根据已有资料,有学者提出,陶寺城址内有明显的功能区划,存在有宫殿区、下层贵族区、普通居住区、手工业作坊区、窖穴区和鬼神区等,各区之间相对独立并大多以空白隔离带与其他区分隔开来。早中期宫殿区位于早期城址内中南、中期城址东北,其西为下层贵族居住区,其北为普通居住区。
    新砦城址贵族居住区外围绕以环壕。城址的西南部地势较高,可能是城址中心区。在中心区坐落有一座东西长至少50多米、南北宽14.5米的大型建筑基址,还曾清理出铜容器残片、类似二里头文化青铜牌饰图案的器盖、刻有夔龙纹的陶器圈足等高规格遗物,显示出该区为贵族显要人物的住处。中心区之外设有环壕。环壕圈占的面积约在6万平方米以上。[25]
    无论是陶寺城址宫殿区外围的空白隔离带,还是新砦城址的环壕,都具有表明宫殿区在城址中的特有的显赫地位的意义。从安全角度考虑,空白隔离带不具有现实的防御功能。但若将权力和政治与之结合,它便具有了特别的象征意义,同时表明了陶寺城址“内部的阶级矛盾冲突尚未尖锐到必须用高墙深堑来保护的地步,在宫殿区隔离带表达阻碍和庄严象征意义的认识上,也处于原始水平。”[26]新砦城址中心区的环壕表明新砦城址使用时期阶级矛盾的尖锐程度更进一步。
    二里头遗址则出现了宫城。它的出现,在中国早期都城制度史上是一个重大的飞跃和转折,它更加凸显了宫殿区的重要地位,实现了都城内宫殿区与其他区域隔离带由空白地带到围壕再到城垣的重大转变,这种转变逐渐成熟、固定,为商代及其以后历代都城规划、建筑所效仿、沿用,并成为中国古代都城规划的一个重要制度。
    3、二里头遗址宫殿建筑在许多方面开中国古代宫殿营建制度的先河。宫殿建筑成组、成群分布,形成复杂的宫殿建筑群;每组宫殿建筑群的主殿台基、南面大门以及前面的夯土台基具有共同的轴线;夯土台基的长宽比例大体相近,存在明确的营建制度[27]。这些方面都是中国古代都城、宫殿规划、营建制度的最早实例,并为后代所继承。
    学者们多认为二里头遗址是中国最早的王国都城遗址,是探索夏王国面貌的最关键对象。其中心区新发现的城市之“骨架”――纵横交错的道路网络、宫殿区外围方正规矩的城垣、宫城内存在的至少两组具有明确中轴线的大型建筑基址群;宫城、大型夯土建筑以及道路统一的方向性,更表明其是一处经缜密规划、布局严整的大型都邑[28]。二里头都邑规划性的判明,为研究中国早期国家的起源及其特征提供了极其重要的资料。
 
 
注释:
 
[1] 二里头遗址的文化遗存包括5个大的时代:仰韶时代、庙底沟二期、二里头时代、二里冈文化和汉代。本文特指二里头时代和二里冈文化的遗存。
[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二里头遗址2003~2004年田野考古新收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宫城及宫殿区外围道路的勘察与发掘》,《考古》2004年11期。
[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宫城及宫殿区外围道路的勘察与发掘》,《考古》2004年第11期。
[4] 许宏等:《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考古》2004年11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考古学·夏商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第65-66页。
[5] 将《偃师二里头》图7“二里头遗址探方、墓葬分布总平面图”与发表在《二里头遗址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图一“二里头遗址遗址平面图”对比,可知1959年~1960年发掘的Ⅱ·Ⅴ区位于宫城内东南部。
[6] 本文在参考杜金鹏先生对二里头文化墓葬分类的观点的基础上,把二里头遗址的墓葬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分别等同于他所分的A类乙型、A类丙型、A类丁型和C类。至于二号宫殿主殿之北与北墙之间的所谓“大墓”ⅤD2M1,因其形制、结构、出土物很多方面与“大墓”的说法严重冲突,不将其视为墓葬可能更合情理。分别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考古学·夏商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杜金鹏:《偃师二里头遗址宫殿基址研究》,《考古学集刊》第16集,待刊。
[7] 1979年以来发表的二里头遗址发掘资料,鲜有介绍灰坑的,本文仅根据《偃师二里头》进行统计。
[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宫城及宫殿区外围道路的勘察与发掘》,《考古》2004年第11期。
[9]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二里头遗址宫殿区考古取得重要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考古》2004年第11期。
[10] 郑光、杨国忠、张国柱、杜金鹏:《偃师县二里头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6)》,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
[11] 许宏等:《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考古》2004年11期。
[12] 《偃师二里头》报告18座,1979-1998年公布了17座,1999年以来公布5座。
[1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偃师二里头――1959年~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
[1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二里头遗址宫殿区考古取得重要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中心区的考古新发现》,《考古》2005年第7期。
[1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发掘资料。
[1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宫城及宫殿区外围道路的勘察与发掘》,《考古》2004年第11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4号夯土基址发掘简报》,《考古》2004年第11期。
[17] 许宏等:《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考古》2004年第11期。
[18] 《偃师二里头》在介绍三期的房址资料时,前后不一致。第159页说12座房址全部在第三、第四区。第162页介绍“平台式基址”时说“1座(ⅤF3)。位于ⅤT213、214内。”查对其图5、7及第8、15、159、162、164页的文字叙述,知上述探方及房址均应在第四区。本文仍用其原编号。
[1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偃师二里头――1959年~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
[20] 杜金鹏:《偃师二里头遗址宫殿基址研究》,《考古学集刊》第16集,待刊。李志鹏:《二里头文化墓葬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5月。
[21] 二里冈下层文化早段是指以郑州地区二里冈H9、电校H6为代表的遗存和洛阳地区偃师商城第1期。它和二里头文化第四期的关系学界尚未形成一致的认识,它们或有重合。
[2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宫城及宫殿区外围道路的勘察与发掘》,《考古》2004年第11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4号夯土基址发掘简报》,《考古》2004年第11期。
[23] 《报告》发表的一号宫殿平面图上,有多个灰坑、墓葬打破夯土基址:有些可以视作一号宫殿正在使用的证据,如靠近东北部的灰坑H34,很可能“是一个具有门道、储藏室和隔潮石块层的窖穴”;[23]有些《报告》没有公布其层位关系、包含物和陶器等资料,因此无法推断其性质和具体年代;提供有出土物、可以重新判断年代的灰坑和墓葬中,年代最早的为四期晚段,如H1、H19、H52、H53、H54、H55、H57、H65、H66、H82、H83、H84、H87、H101、M51等均是,其中H1、M51直接打破夯土基址本体,而不是像其他的单位那样只是打破一号宫殿外围夯土,是一号宫殿开始废弃的标志。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偃师二里头――1959年~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杜金鹏:《偃师二里头遗址宫殿基址研究》,《考古学集刊》第16集,待刊。
[24] 《报告》将这两座水井的时代定为三期并使用到四期。2001年对其补充发掘知,“水井底部堆积中所出陶器与其上部废弃堆积的时代一样,也属二里头文化第四期。”许宏等:《偃师二里头遗址宫殿区》,《中国考古学年鉴(2002)》,文物出版社,2003年。
[25] 赵春青:《河南新密新砦遗址发现城墙和大型建筑》,《中国文物报》2003年7月1日。
[26] 何驽:《陶寺:中国早期城市化的重要里程碑》,《中国文物报》2004年9月3日。
[27] 许宏等:《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考古》2004年第11期。
[28] 许宏:《二里头遗址考古新发现的学术意义》,《中国文物报》2004年9月1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中心区的考古新发现》,《考古》2005年第7期。
本文曾发表于:《三代考古(二)》,科学出版社,2006年5月
 
 
 
(责任编辑: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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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头遗址宫城区域考古收获初步综理

发布时间:2009-02-27

    近年,围绕探索二里头遗址[1]宫殿区的结构布局这一课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在宫殿区进行了大面积的钻探和发掘,发现宫殿区外围存在有纵横交错的大道,早期大道上面建有宫城城墙,宫殿区内存在有多组具有共同中轴线的大型建筑基址群。[2]这些重要发现,对于研究中国早期都城制度的起源与发展、二里头遗址的布局与内涵等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利用历年的发掘资料,对宫城区域的考古收获作初步综理,并谈些粗浅认识。
    在此,需要先对本文所使用的“宫城区域”一词作些说明。如发掘材料所揭示的那样[3]:宫城城墙始建于三期并延用到四期,大型夯土基址也是在三、四期时才集中于其中;直接打破、叠压宫城城墙和二号宫殿、四号基址主殿、七号、八号基址的最早的遗迹和地层属二里冈上层文化。因此,“如将宫城定义为围以垣墙的宫室建筑集中区的话”,真正意义上的宫城应是指三、四期时的城墙及其所围起的区域,其他时期是不存在宫城这一遗迹的。为便于表述,本文在涉及其他各期时,使用“宫城区域”一词来指代这一区域,此时,“宫城”仅是个地理名词,不具有一般所理解的涵义。
    根据过去多年的考古工作,我们可以大致勾勒出二里头遗址的布局大势:遗址中心区位于遗址的东南部至中部一带,包括宫殿区、铸铜作坊区、祭祀活动区和若干贵族聚居区;遗址一般活动区位于遗址西部和北部区域,包括小型地面式和半地穴式房基及随葬品以陶器为主的小型墓葬;陶窑和与制作骨器相关的遗存在遗址上分布较为分散。[4]
    正如《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一文所描述的那样,二里头遗址布局大势是有“历时性变化”的,也即是逐渐演变形成的。我们以大型夯土基址,以及宫城范围内的墓葬和各类生活遗迹为例,来大致勾画二里头遗址宫城区域布局的形成过程。
 

一、二里头文化第一期

    整个遗址目前只发现有墓葬和灰坑两类遗迹。
    墓葬仅发现有6座,其中有4座位于后来的宫城范围内:有3座集中于1959年~1960年发掘的Ⅱ·Ⅴ区[5],1座位于位于一号宫殿北面。Ⅱ·ⅤM54、Ⅱ·ⅤM57属乙类墓[6],余为丙类墓。
    发现灰坑41座[7],灰沟1条。《偃师二里头》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给出具体编号的有30座,其中13座灰坑位于宫城区域:有3座位于一号宫殿北面,10座集中于Ⅱ·Ⅴ区。
    《报告》介绍了遗址中出土的铜器、绿松石器、“宗教信仰遗物”和特殊花纹陶片等稀有的高层次遗物的情况,其中Ⅱ·Ⅴ区的地层和灰坑中发现了1件铜刀(遗址总共发现2件铜器)、1件绿松石珠、4件卜骨,10片刻有在商代铜器上常见的回形纹、云雷纹、圆点重菱纹、云纹和螺旋纹等纹饰的陶片。以上各类遗物的数量虽然不多,但是占遗址上所发现的该类遗物总数的比例很高。宫城地区可能已经成为遗址中心区的重要部分。
 

二、二里头文化第二期

    在遗址的中部修建四条纵横交错的道路。道路略呈井字形,宽度为12~15米,最宽处达20米,走向与一、二号宫殿基址的方向基本一致。路土层均较薄,路土踩踏面坚实致密,可见是长期使用形成。[8]
    在大道围成的空间的中部发现有东西并列的两座大型夯土基址:三号基址、五号基址,它们之间的通道下埋设有建筑考究的木结构排水暗渠。其中三号基址系一座(或一组)长逾150米,宽在50米左右的大型多院落建筑基址,其院内排列着成组的中型墓葬。已在五号基址东缘发现有大型柱础和墙槽遗迹[9]。1985年也在第五区发现大面积的夯土台基,位于一、二号宫殿基址之间,“最北面的一片,东西长在45米以上,南北宽在19米以上”[10],面积超过850平方米,平面形状不明。近年在一号宫殿基址以西、以南又分别发现了属于此期的夯土遗存,其范围已超出宫城区域,但平面形状等更详细的情况尚不清楚[11]
    已发现二期墓葬40座[12],《报告》给出具体编号的有32座。其中有10座在宫城区域。一号宫殿东南发现1座甲类墓ⅤM22,两座乙类墓ⅤM15、ⅤM23[13],均早于一号宫殿。这三座墓葬东西并列,相互间距接近,ⅤM22和ⅤM15的方向接近,可能事先经过规划,表达一定的观念。在三号基址中院和南院发现了成排的贵族墓葬,已清理了5座。这些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墓,多铺朱砂、有棺痕,出有铜器、玉器、漆器、白陶器、原始瓷器、绿松石龙形器、穿孔齿状圆蚌饰和海贝等高规格的随葬品。这些墓葬开口于三号基址院内的路土之间,可以确认为三号基址使用时期的遗迹。这是首次在宫殿区内发现的随葬品丰富的贵族墓。[14]Ⅱ· Ⅴ区有2座丁类墓,M53“尸骨不全,姿式异常,显然不是正常埋葬。”
    发现2座窑址,1座位于第四区,1座被压在1号宫殿夯土台基下面。
    发现4座灶址,2座位于第五区,具体位置不详。
    发现1座水井,位于4号基址下。
    发现房址7座,2座位于Ⅱ·Ⅴ区,是由南北两室组成的地上建筑。根据这组房址的突出特点,《报告》推测“它的建筑形式和用途,可能不同于一般的房屋。”
    已发现灰坑75座。《报告》给出具体编号的有56座,有30座位于宫城范围内:一号宫殿大门南2座,西北1座,2座被压在1号宫殿夯土台基下面,二号宫殿西南下压6座,其余19座位于Ⅱ·Ⅴ区。
    综合以上材料可以看到:
1.在二期时,四条大道及其围成的空间内多个大型夯土基址和贵族墓葬的修建,凸显了宫城区域在遗址中的重要地位。
2.在四条大道围成的空间即后来的宫城之内,夯土的范围不一定很大。历年在宫城内的发掘工作基本集中在一号宫殿及附近、二号宫殿及附近、Ⅱ·Ⅴ区。多数二里头文化三期的夯土建筑基址下没有更早的夯土建筑。对宫城内历年发掘资料的简单梳理有助于说明这一点:发掘面积达13400万平方米的1号宫殿下面,并没有发现二期的夯土,1959年~1960年在Ⅱ·Ⅴ区的发掘也不见夯土。相反地,却发现了较大范围的灰土,集中了大量灰坑,生活遗存丰富。除了上文所列举的以外,最近在宫城东北部也发现了大面积二期灰土[15]
3.贵族墓葬和大型夯土基址并存一起的现象值得注意。从夯土基址的功用、墓葬的位置和随葬品丰富程度看,墓主人和夯土基址均具有较高的级别和地位;从各期贵族墓葬与大型夯土基址的位置关系看,其他各期尚未发现贵族墓葬与大型夯土基址并存一起的,这无疑是特有的现象是个特殊的现象,究竟反映了怎样的事实,值得思考。
 

三、二里头文化第三期

    四条大道继续使用,且在二期四条大道之上的内侧,修建了宫城城墙。也因此,三期以后的大道比二期时的变窄。宫城平面近似长方形,东墙方向174°(以宫殿基址正门方向为准),西墙方向174.5°,东北角呈直角,南墙与东墙延长线的夹角为87°。东、西墙的复原长度分别约为378米、359米,南、北墙的复原长度分别约为295米、292米,面积约10.8万平方米。墙体上部宽约2米,底部略宽,与偃师商城的宫城城墙宽度大体一致。城墙具体修建方法并不一致:东墙和北墙一般无基槽,平地起建,西墙和南墙的部分地段发现较浅的基槽;部分地段发现有夯筑墙体时所用夹板和固定木板的木柱遗痕。在宫城东墙上发现两处门道遗迹。同时,在宫城的西南修建了一号宫殿基址群,包括规模宏大的一号宫殿、七号基址、八号基址、九号基址,以及连接一号基址西南角至八号基址东北角的东西向的夯土隔墙Q2,其中七号基址、八号基址分别跨建于宫城南墙、西墙的建筑轴线上,与宫城城墙走向一致。在宫城东北部修建了二号宫殿基址群,包括二号宫殿、四号基址及其东庑。特别重要的是,七号基址和四号基址分别位于一号宫殿和二号宫殿的南大门的正前方,构成宫城内的两组有明确中轴线的大型建筑基址群[16]。宫城内的夯土遗存大为丰富,而且布局严整,有很强的规划性[17]
    发现5座陶窑,2座位于遗址西北的第九区,3座位于遗址南部的铸铜作坊一带。
    发现4座灶,全部位于遗址南部的铸铜作坊一带。
    发现12座房址,但全部在第三、第四区[18]。台基式房址ⅤF3“北距一号宫殿仅60多米”,平面为长方形,面积较大,东西长约14米,南北宽约7.3米。室内两层地面或经烈火烧烤,土质坚硬,或铺垫有料礓石粉末。下层地面的西端有8个烧灶,东部有1个烧灶。多个烧灶内含有较多的被烧过的兽骨和灰土、红烧土。从其以上特点来看,《报告》推测其“似非一般居址,或与一号宫殿有关”,是有道理的。
    发现灰坑138座。宫城内仅在Ⅱ·Ⅴ区发现4座,其他地区不见。
    三期的墓葬较多,65座有具体编号。在宫城内发现6座墓葬[19],其中5座位于一号宫殿上面,1座位于Ⅱ·Ⅴ区,全部为丁类墓。
    ⅤM27位于一号宫殿庭院东南面,墓坑内有一具尸骨,死者下肢及手、足均被砍掉,下肢折叠成跪坐式。ⅤM57位于主体殿堂西侧,墓坑狭窄仅可勉强容身,内置一具尸骨,仰身直肢,似为捆绑后埋入的。以上两座墓葬打破一号宫殿夯土,葬式特殊,都没有随葬品,应该属于一号宫殿的祭祀墓。
    ⅤM52、ⅤM54和ⅤM55围绕着一个圆形夯土深坑ⅤH80,位于一号宫殿主体殿堂北面和北面内排回廊之间,接近一号宫殿的中轴线。从该坑的形制、深浅、结构以及其中的包含物看,不似一般的水井、窖穴或灰坑。“这三座墓死者的头向围绕中部大坑呈顺时针方向,每个方位的墓坑方向与坑壁方向保持一致”,它们和ⅤH80组成了一个祭祀遗存单元,应是表达特殊的含意,或是用于祭祀一号宫殿的[20]
    Ⅱ·ⅤM55人骨发现于灰土层中,极像是被捆绑后活埋的,显系非正常死亡的。
    对本期的墓葬进行统计后,我们可以看到各类墓葬在空间分布上有显著的特征。
    首先是可能形成了墓地。本期12座甲类墓全部在宫城以外,尤以Ⅲ区圪当头村北――Ⅴ区圪当头村公坟一带最为集中,共有10座,可能是一处中型墓葬群。乙类和丙类墓也大多分布在该区和Ⅵ区二里头村东南汉冢附近。如本期有具体编号、可统计的65座墓中,有四类19座位于Ⅲ区圪当头村北――Ⅴ区圪当头村公坟一带,有三类21座位于二里头村东南的第六区、第九区一带。
    二是丁类墓主要集中于一号宫殿及其附近区域,可能和一号宫殿有关。总共23座丁类墓中,有5座位于一号宫殿上面,五区另有4座、八区另有7座距离一号宫殿100米左右。
    三是宫城内除祭祀墓外,不见其他类型的墓葬,与二期时三号基址院子内埋葬多个贵族的现象大为不同。
    以上表明上层贵族生活区与墓葬区在此期有意严格分开,显示了宫城营造观念的巨大变化。
    宫城城墙和大型夯土基址这两类工程量大、耗时费力的建筑的大规模兴建,表明了此期的兴盛;它们的严整布局、有序排列,表明已有了缜密的规划和比较成熟的营造制度。与宫城和大型夯土基址的大规模兴建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宫城内基本不见墓葬以及灰坑、灶址、房址等生活遗迹。
    宫城内不见除祭祀性质的墓葬以外的其他各级墓葬,或许可以这样理解:宫城要成为纯粹的贵族生活区(或礼仪区),而墓葬属于死者的“居住区”,在宫城附近可能已经形成了从贵族到平民的墓地,贵族生活区(或礼仪区)和墓葬区要严格分开。但面积近11万平方米的宫城内基本不见灰坑、灶、房址等生活遗迹就实在令人费解了。是像ⅤF3那样,宫城内贵族们的生活遗迹分布在宫城附近,还是分布在宫城内尚未发掘到的区域?需要更多的资料去探索这一现象。

四、二里头文化第四期—二里岗下层文化早段[21]

    根据历年的发掘资料分析,四期早晚段之间宫城内的遗迹分布和存在状况有着重大差别。我们具体梳理如下:
    四条大道、宫城城墙、二号宫殿、四号基址的主殿台基、七号基址、八号基址仍在使用,甚至可能延用到四期晚段以后;在二号基址的后面新建了六号基址和一段围墙Q1[22]。一号宫殿[23]和四号基址东庑在四期晚段时开始废弃,而与此同时,宫城南墙外又新建了长度超过200米、夯筑质量高于宫城城墙的一道夯土墙Q3。但六号基址、Q1和Q3也是在四期晚段废弃。如此多的大型夯土建筑在四期晚段大规模废弃,反映了宫城的严重衰落和地位的大幅下降。
    发现窑址1座,位于一号宫殿上面靠近西侧内廊处,打破夯土台基,保存较好,经过较长期使用。烧火坑内包含有30多片四期陶片,但《报告》没有公布陶片的图像资料,无法知道其属于哪一段。应该是一号宫殿废弃后形成的。
    发现灶址6座,有3座位于1号宫殿北侧。无法确定是四期早段还是晚段的。
    发现水井2座:ⅤH79、ⅤH83,位于一号宫殿的西墙基外侧[24]。应该是一号宫殿使用时期的附属生活设施。
    发现房址4座。Ⅴ区一号宫殿南有1 座,面积较小,未发现其他遗迹。
    发现灰坑129座,《报告》给出具体编号的有75座。63座是在宫城内,宫城外有12座。宫城内的有57座在一号宫殿上面或近旁:3座为四期早段,18座为四期晚段,其他36座因《报告》没有公布出土物而无法细分,另外6座在Ⅱ·Ⅴ区。四期早段的3座均在一号宫殿西侧夯土以外,四期晚段的也大多在一号宫殿夯土以外。
    本期发现墓葬仍较多,有具体编号的有41座。在宫城内发现15座,有13座集中在一号宫殿,或打破其夯土,或在其近旁。乙类墓1座(ⅤM21),在一号宫殿东南,时代为四期晚段。8座丙类墓,ⅤM51打破一号宫殿夯土基址的北部边缘,03M11打破宫城东墙和四号基址使用时期的堆积。这2座墓为四期晚段。其他6座均在一号宫殿近旁。有6座丁类墓, 5座在一号宫殿上面或近旁,1座在Ⅱ·Ⅴ区。其中至少有3座应该是祭祀墓:ⅤM59位于一号宫殿南围墙内廊西段,包含在夯土层之间,墓底有朽木痕迹,未见人骨;ⅤM60位于一号宫殿主殿南,发现于灰坑中,无足,无随葬品;ⅤM62发现于ⅤH108底部,俯身直肢,双臂折于背后,似被捆绑后进入,其上有一具完整兽骨。另有一些属于非正常埋葬的。
    宫城内出现如此多的墓葬,由于资料的原因无法指认每一座墓的确切期段,但可判断确切期段的都是晚段的而没有早段的。这表明四期早段时,宫城内贵族生活区(礼仪区)和墓葬区还是严格分开的。四期晚段开始平民墓葬进入宫城内,宫城内包含有从乙类到丁类的各类墓,表明贵族生活区(礼仪区)和墓葬区的区分不严格或者二者的区分无法严格维护了。这与此段夯土基址的大规模衰败是相一致的。
    大型夯土建筑和墓葬制度在四期早晚段之间均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表明了宫城甚至是遗址在晚段开始严重衰落。四期早晚段甲类墓的发现情况也可旁证这一点:全部甲类墓有7座,全部在宫城以外,至少有4座可以判断为四期早段的,仅有1座可以判断为四期晚段的。二里头遗址在早晚段之间的兴废变迁,其背后究竟反映了怎样的历史史实,颇为耐人寻味。

五、二里岗下层文化晚段―二里岗上层文化时期

    二里岗下层文化晚段开始,遗址的衰败相当明显。遗存的分布范围比前已经大为缩小,主要分布在遗址中心区的一号、二号宫殿及其周围和Ⅱ·Ⅴ区。遗迹也仅有较少的灰坑和墓葬。灰坑发现22座,墓葬发现3座。除在Ⅲ区发现1座灰坑和墓葬外,其余的都在宫城区域。此时,二里头遗址可能已经沦为一般聚落,或与政治中心的转移有关。
 
    以上我们大致梳理了宫城内各期遗迹的分布情况,现做一小结:
    一期时,宫城区域可能已经成为遗址中心区的重要部分。
    二期时,宫城区域发现了四条大道,并在大道围成的空间内发现了多处大型夯土基址、贵族墓葬,宫城区域的核心地位明显加强。
    三期时,新建了宫城城墙和多处大型夯土基址,宫殿区形成。但宫城内基本不见“富有生活气息的遗迹”。遗址的功能分区可能已经形成,并有比较成熟、严格的制度。
    四期—二里冈下层文化早段时,宫殿区仍延续使用,范围甚至有所扩大、大型夯土建筑甚至有所增加。晚段出现衰败现象。
    二里岗下层文化晚段―二里岗上层文化时期,遗存规格较低且集中于宫城区域,宫城甚至遗址全面衰败。
    我们对以上问题的认识是建立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的。但历年对宫城内的发掘面积约2万平方米,仅占宫城总面积的20%左右;发掘区域也仅限于一号、二号宫殿及其周围,宫城内的中部、西部、北部地区以及宫城附近,基本没有做过发掘工作,我们对其了解基本上还是空白。因而,上文对宫城区域的布局及其演变情况的认识可能是不完整的。宫城内的新发现已大大突破了我们以往对二里头遗址的认识。相信随着发掘工作的更多进行,会有更多的重要发现会改变我们已有的认知框架;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进行,我们对其认识会更丰富、科学、更接近事实。
 
    对于宫城区域和整个遗址的布局演变过程以及中国城市发展史研究的课题来说,近年二里头遗址考古新发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1、宫殿区外围纵横交错的大道和宫城的发现,使我们对于二里头遗址的布局及其演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东侧大路已探明的长度近700米,北侧和南侧的大路已探明的长度均超过300米,均远远超出已经宫殿区的范围,因被现代村庄所叠压或破坏,而无法知道其确切的去向。道路是城市的骨架,是城内各功能区域交通的途径。大道所指向和经过的区域,必有重要的遗存。若依大道的走向将其做一假想延长,则可发现:两条南北向大道的北端恰好指向六区和九区之间的二期大型夯土基址、祭祀遗存区和墓地;西侧的南北向大道的南端指向铸铜遗址;北侧的东西向大道东端指向了另一处墓地和中型夯土基址较集中的第三区。祭祀遗存区、宫城和铸铜遗址这些重要遗存恰好由南向北纵向排列,处于遗址的中轴线上,其在遗址中重要地位不言而喻,整个遗址规划的缜密性由此可见一斑。道路和宫城同时具有区划的作用,透过它们,可以看出宫城内外的遗迹在性质和功能上的差别。
    2、二里头遗址宫城是目前发现的年代最早的宫城遗迹。它的发现,将我国宫城出现的历史由偃师商城时期前推了约200年,为向前追溯城市的起源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最早的已知点;它的布局严整、规划科学,它开创的很多城市营建制度为后世所继承,产生了深远影响。
    早于二里头遗址的史前城址中,陶寺城址和新砦城址开展考古工作较多,资料较为详细,可大致窥见其布局之一斑。与二里头的宫城相比,陶寺和新砦城址贵族居住区外围的隔离设施要原始一些。
    陶寺宫殿区外围有空白隔离带将其与其他功能区隔离开来。根据已有资料,有学者提出,陶寺城址内有明显的功能区划,存在有宫殿区、下层贵族区、普通居住区、手工业作坊区、窖穴区和鬼神区等,各区之间相对独立并大多以空白隔离带与其他区分隔开来。早中期宫殿区位于早期城址内中南、中期城址东北,其西为下层贵族居住区,其北为普通居住区。
    新砦城址贵族居住区外围绕以环壕。城址的西南部地势较高,可能是城址中心区。在中心区坐落有一座东西长至少50多米、南北宽14.5米的大型建筑基址,还曾清理出铜容器残片、类似二里头文化青铜牌饰图案的器盖、刻有夔龙纹的陶器圈足等高规格遗物,显示出该区为贵族显要人物的住处。中心区之外设有环壕。环壕圈占的面积约在6万平方米以上。[25]
    无论是陶寺城址宫殿区外围的空白隔离带,还是新砦城址的环壕,都具有表明宫殿区在城址中的特有的显赫地位的意义。从安全角度考虑,空白隔离带不具有现实的防御功能。但若将权力和政治与之结合,它便具有了特别的象征意义,同时表明了陶寺城址“内部的阶级矛盾冲突尚未尖锐到必须用高墙深堑来保护的地步,在宫殿区隔离带表达阻碍和庄严象征意义的认识上,也处于原始水平。”[26]新砦城址中心区的环壕表明新砦城址使用时期阶级矛盾的尖锐程度更进一步。
    二里头遗址则出现了宫城。它的出现,在中国早期都城制度史上是一个重大的飞跃和转折,它更加凸显了宫殿区的重要地位,实现了都城内宫殿区与其他区域隔离带由空白地带到围壕再到城垣的重大转变,这种转变逐渐成熟、固定,为商代及其以后历代都城规划、建筑所效仿、沿用,并成为中国古代都城规划的一个重要制度。
    3、二里头遗址宫殿建筑在许多方面开中国古代宫殿营建制度的先河。宫殿建筑成组、成群分布,形成复杂的宫殿建筑群;每组宫殿建筑群的主殿台基、南面大门以及前面的夯土台基具有共同的轴线;夯土台基的长宽比例大体相近,存在明确的营建制度[27]。这些方面都是中国古代都城、宫殿规划、营建制度的最早实例,并为后代所继承。
    学者们多认为二里头遗址是中国最早的王国都城遗址,是探索夏王国面貌的最关键对象。其中心区新发现的城市之“骨架”――纵横交错的道路网络、宫殿区外围方正规矩的城垣、宫城内存在的至少两组具有明确中轴线的大型建筑基址群;宫城、大型夯土建筑以及道路统一的方向性,更表明其是一处经缜密规划、布局严整的大型都邑[28]。二里头都邑规划性的判明,为研究中国早期国家的起源及其特征提供了极其重要的资料。
 
 
注释:
 
[1] 二里头遗址的文化遗存包括5个大的时代:仰韶时代、庙底沟二期、二里头时代、二里冈文化和汉代。本文特指二里头时代和二里冈文化的遗存。
[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二里头遗址2003~2004年田野考古新收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宫城及宫殿区外围道路的勘察与发掘》,《考古》2004年11期。
[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宫城及宫殿区外围道路的勘察与发掘》,《考古》2004年第11期。
[4] 许宏等:《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考古》2004年11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考古学·夏商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第65-66页。
[5] 将《偃师二里头》图7“二里头遗址探方、墓葬分布总平面图”与发表在《二里头遗址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图一“二里头遗址遗址平面图”对比,可知1959年~1960年发掘的Ⅱ·Ⅴ区位于宫城内东南部。
[6] 本文在参考杜金鹏先生对二里头文化墓葬分类的观点的基础上,把二里头遗址的墓葬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分别等同于他所分的A类乙型、A类丙型、A类丁型和C类。至于二号宫殿主殿之北与北墙之间的所谓“大墓”ⅤD2M1,因其形制、结构、出土物很多方面与“大墓”的说法严重冲突,不将其视为墓葬可能更合情理。分别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考古学·夏商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杜金鹏:《偃师二里头遗址宫殿基址研究》,《考古学集刊》第16集,待刊。
[7] 1979年以来发表的二里头遗址发掘资料,鲜有介绍灰坑的,本文仅根据《偃师二里头》进行统计。
[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宫城及宫殿区外围道路的勘察与发掘》,《考古》2004年第11期。
[9]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二里头遗址宫殿区考古取得重要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考古》2004年第11期。
[10] 郑光、杨国忠、张国柱、杜金鹏:《偃师县二里头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6)》,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
[11] 许宏等:《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考古》2004年11期。
[12] 《偃师二里头》报告18座,1979-1998年公布了17座,1999年以来公布5座。
[1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偃师二里头――1959年~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
[1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二里头遗址宫殿区考古取得重要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中心区的考古新发现》,《考古》2005年第7期。
[1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发掘资料。
[1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宫城及宫殿区外围道路的勘察与发掘》,《考古》2004年第11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4号夯土基址发掘简报》,《考古》2004年第11期。
[17] 许宏等:《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考古》2004年第11期。
[18] 《偃师二里头》在介绍三期的房址资料时,前后不一致。第159页说12座房址全部在第三、第四区。第162页介绍“平台式基址”时说“1座(ⅤF3)。位于ⅤT213、214内。”查对其图5、7及第8、15、159、162、164页的文字叙述,知上述探方及房址均应在第四区。本文仍用其原编号。
[1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偃师二里头――1959年~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
[20] 杜金鹏:《偃师二里头遗址宫殿基址研究》,《考古学集刊》第16集,待刊。李志鹏:《二里头文化墓葬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5月。
[21] 二里冈下层文化早段是指以郑州地区二里冈H9、电校H6为代表的遗存和洛阳地区偃师商城第1期。它和二里头文化第四期的关系学界尚未形成一致的认识,它们或有重合。
[2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宫城及宫殿区外围道路的勘察与发掘》,《考古》2004年第11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4号夯土基址发掘简报》,《考古》2004年第11期。
[23] 《报告》发表的一号宫殿平面图上,有多个灰坑、墓葬打破夯土基址:有些可以视作一号宫殿正在使用的证据,如靠近东北部的灰坑H34,很可能“是一个具有门道、储藏室和隔潮石块层的窖穴”;[23]有些《报告》没有公布其层位关系、包含物和陶器等资料,因此无法推断其性质和具体年代;提供有出土物、可以重新判断年代的灰坑和墓葬中,年代最早的为四期晚段,如H1、H19、H52、H53、H54、H55、H57、H65、H66、H82、H83、H84、H87、H101、M51等均是,其中H1、M51直接打破夯土基址本体,而不是像其他的单位那样只是打破一号宫殿外围夯土,是一号宫殿开始废弃的标志。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偃师二里头――1959年~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杜金鹏:《偃师二里头遗址宫殿基址研究》,《考古学集刊》第16集,待刊。
[24] 《报告》将这两座水井的时代定为三期并使用到四期。2001年对其补充发掘知,“水井底部堆积中所出陶器与其上部废弃堆积的时代一样,也属二里头文化第四期。”许宏等:《偃师二里头遗址宫殿区》,《中国考古学年鉴(2002)》,文物出版社,2003年。
[25] 赵春青:《河南新密新砦遗址发现城墙和大型建筑》,《中国文物报》2003年7月1日。
[26] 何驽:《陶寺:中国早期城市化的重要里程碑》,《中国文物报》2004年9月3日。
[27] 许宏等:《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考古》2004年第11期。
[28] 许宏:《二里头遗址考古新发现的学术意义》,《中国文物报》2004年9月1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中心区的考古新发现》,《考古》2005年第7期。
本文曾发表于:《三代考古(二)》,科学出版社,2006年5月
 
 
 
(责任编辑:高丹)

作者:赵海涛

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