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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灭亡原因辨析

发布时间:2009-03-09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作者:徐良高
一  灭亡原因诸说
 
    对于商周两个政权的灭亡原因的讨论,由来已久,这也是中国以史为鉴的政治化历史的必然结果。每个朝代的统治者以及历代学者、政治家都在不断分析、总结以前朝代的盛衰兴亡的经验,以为自己巩固统治、避免失误之镜子。
    最早的总结分析当属周武王对商灭亡原因的关注。《史记•殷本记》载:“武王已克殷,后二年,问箕子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恶,以存亡国宜告”。正义云:为《洪范》九类,即在总结商灭亡之原因。
    关于周代封建制的解体原因,《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载:李斯分析认为“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终致西周王权衰落,诸侯并起。即李斯认为“建立在血缘组织上的这种制度,当亲属关系一代一代疏远下去,疏远到血缘的凝聚力不足以化解政治利害的冲突时,封建制就无法有效运作,而不能不解体了”[i]
    柳宗元从周人的嫡长子继承制着眼,认为在封建制之下,权位由嫡长子继承,难免有人非其材,又有垄断资源之弊,久之必动摇根本。“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ii]
    《史记》中的《殷本纪》和《周本纪》将两个政权的衰亡明显地归咎于政权末期几代统治者个人的荒淫无道,暴虐妄为,宠信女子,废立无常等,如商之武乙、帝辛,西周之厉王、幽王等。
    另外,还有许多学者从其他方面寻找商周灭亡的原因,如统治阶层的严重内争,比如厉王被放逐;对外战争的失利,如商末“纣伐东夷而陨其身”(《左传昭公十一年》),宣王的对外战争失利,犬戎等外族的入侵等;天灾与环境剧变,如《太平御览》卷873引《竹书》遗文云:“伯和篡位立,秋又大旱”。《诗大雅 桑柔》篇“天降丧乱,灭我立王,降此   贼,稼穑卒痒。哀恫中国,具赘卒荒”。《国语周语》“幽王三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曰:‘周将亡矣…,夫水土演而民用也;水土无溪,民乏财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
    现代学者更提出,商周末年,阶级矛盾激化,奴隶起义导致政权的衰落灭亡[iii]。如商末的“奴隶军队阵前倒戈”,周末的“国人暴动”等。
    对周代封建制解体的原因进行较详细的分析还有不少,如徐复观先生认为:1,西周的封建政治是以宗法制度为中心所建立起来的,而宗法中的“亲亲”是维系封建政治的纽带。封建政治崩溃,首先是由王室与诸侯之间的这种精神纽带的解纽而开始的。2,当时以农业为经济基干的上下一体的协同劳动精神,被穆王的“侈心远伐”、厉王的暴虐专制以及宣王的“不籍千亩”等作为所破坏。3,立嫡立长,这是周公所定宗法制度中以大宗为中心的安定力量,在封建政治的秩序中居于首要地位,但周宣王也开始加以破坏。4,“礼”是贯穿宗族内亲亲与政治上的尊尊的行为规范。但在礼的“名分”作用达到极限,或受到人为的破坏尽净时,封建的政治秩序便完全瓦解[iv]
    以上这些说法,对商周灭亡原因的分析有深有浅。有些仅指出了某些现象,有些则已深入到了当时政治制度本身。虽然它们均有一定道理,但是,我们认为这些分析尚未真正接触到问题的实质和根本原因。比如,关于天灾和战争。其实,天灾是一种自然现象,是常数,由于自然运行的规律,一定时期就会发生。它出现时,并不必然就导致政权的灭亡,只有当政权已处于风雨飘摇时,这种自然灾害会起到“雪上加霜”的作用,催化政权的崩溃。由于中国古代史家受“天人感应”思想的影响,往往突出地将自然灾害的出现与政权的灭亡紧密地联系起来,而对自然灾害的正常性认识不够。其实,在商周初年,文献记载也均出现过严重的自然灾害,如《吕氏春秋 顺民》记“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吕氏春秋 制乐》篇记“周文王立国八年,岁六月,…五日而地动东西南北…”。而这些天灾均未引起新兴政权的衰亡。由此可见,天灾不能视为政权灭亡的主要原因,它只不过是起着次要的外因作用,是在一定条件下才会起作用的。另外,关于这些灾异与政权兴亡关系的记载,多有后来“天人感应”思想的影响,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很值得考证。
    对外战争的作用同样如此,从甲骨文、金文、古文献记载,商周王朝从兴起到灭亡,一直同周边的方国进行各种规模的战争,如商同羌方、工方、人方等的战争,周同东夷、严允、荆楚、戎狄等的战争。这些战争在王朝强盛时,不但未消弱,反而加强了商周政权的军事力量和政治权威,扩大了统治疆域。只是在王朝自身衰弱后,同周边部族、方国的战争才威胁到中央政权的存亡。
统治者个人的行为一方面对政权有很大的影响;另一方面,统治者的个人思想和行为也受到表面的和潜在的诸多因素的影响。只要是一个运行正常、机能健康的政治体制,统治者的个人行为的破坏力会受到很大的制约和消弱,不会使一个政权快速灭亡。昭王南征而不返,丧六师于汉,并未动摇西周政权,而商纣从文献记载看,则是一个矛盾形象,一方面是荒淫无道,另一方面是“资辨捷疾,闻见甚敏”。
    另外,从商周政体来看,当时王权是否像后代中央集权制的皇权那样的权威和起主导作用还是一个有待研究的问题。
    同样,将政权的灭亡归咎于一、二位女子就更荒谬了,因为在男权政治下,女子的作用是很小的,只有通过男权才能发挥作用。
    那些从当时政治制度本身来认识问题的方法和思路应该说是在这一问题上要深入一个层次。但仅着眼于一、二点是不够的。我们认为,任何一个政权均是一个系统,它能得以兴起和维持,是系统内各个部分互相协调、有效地解决其所处环境的各种问题的结果。在运行良好的政治体制下,政权作为一个全民组织协调机构,会组织民众,寻求办法,以战胜天灾人祸带来的临时困难。这也是政权的基本职能之一。但一旦政权各组成部分运转失灵,不能互相协调运行,或者环境变化了,它不能同步变革,与之相适应,再加之本身腐败,异化成了少数人维护特权,控制大部分人以牟取私利的工具,它就会失去号召力、组织能力、对危机的反应能力和自救能力,最终导致政权的衰亡。
    从这个角度来认识商周政权的灭亡原因,可能会使我们的认识更全面一些,更深入一点。另外,也可能会使我们对古文献记载中的一些“不可理解的记录”给予一个较合理的解释。
 
二 对有关记载的困惑
 
    在古典文献中,有一些商周末年发生事件的记载颇令人费解。历来注释家们虽多有解说,但这些注解往往使人有牵强附会,不得要领之感。
    1,《史记 殷本纪》记载“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射天’”。帝武乙的这种行为,以今天的眼光看,似乎是一种小儿游戏,如何就是无道之举呢?作为一个统治者,这种“无聊之举”的真实含义是什么?
    2,《史记 周本纪》记载武王伐纣时,宣布纣的罪状有“今殷王纣维妇人言是用,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昏弃其家国,遗其王父母弟不用,乃维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俾暴虐于百姓,以奸轨于商国”。以后人理解看,商纣不祭祀其先祖,不用其亲戚母弟而用外来人又是何罪之有呢?为什么引起了天下的公愤呢?武王为何要特别强调这一点,作为自己的出师之“名”,及说服劝诱商人之“口实”呢?
    3,“厉王专利”问题
    西周末年,厉王实行“专利”,引起许多人的反对,当时人芮良夫评说了一番,其主要观点是“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其极,…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史记周本纪》)。结果引起诸侯不享,国人暴动,王流于彘。厉王的“专利”到底是一种什么行为?违反了当时的什么原则,而引起天下共愤?
    4,宣王的“不籍千亩”和“料民于太原”
    《国语 周语》载“宣王即位,不籍千亩”,“宣王即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注:料,数也。太原,地名)。宣王号称“中兴之君”,然而这两件事却被当时的贵族视为破坏古制的行为而受到指责。如虢文公对“籍田”之礼大加议论了一番,最后说“今天子欲修先王之绪,而弃其大功,匮神乏祀,而困民之财,将何以求福用民?”。对于“料民于太原”之举,大臣仲山父说:民不可料也,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 …不谓其少而大料之,是示少而恶事也。临政示少,诸侯避之,治民恶事,无以赋令,且无故而料民,天之所恶也,害于政而妨于后嗣“。这两件事破坏了什么制度而引起贵族们的反对呢?宣王此举的原因与目的是什么?
    以上这些古文献记载的历史事件传统地被认为均直接地影响了商周政权的消亡。从其受重视程度看,它们似也确是当时统治者的重大举措,所以才有巨大影响,并被史家所关注、记录。但古文献并没有交代清楚这些举措何以影响了政权的兴亡,更没有说明当时的商王、周王为什么要采取这些措施。
 
三  商周政权结构及灭亡原因讨论
 
    任何一个政权都是建立在特定的政治理论、意识形态、组织结构、行政运作方式、经济所有制几个因素相互作用的系统之上的,它们是一个朝代得以维持的政治体制。每个政权体制都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针对当时问题而形成的,有一定的历史阶段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其所处的环境变化,新的问题出现,这个体制必须不断调整变革,以适应新环境,解决新问题。如果政治体制僵化,或者政治变革不能全面彻底,系统内各部分不能协调同步变革,对新问题视而不见,或反应无力,问题和危机就会越积越深,最终导致政权的灭亡。
    根据我们的研究,商周政体结构是以祖先崇拜为意识形态(具有某种神权政治特点),以血缘组织为基本社会组织,以血缘集团公有制为经济基础,以宗法制为纽带的具有一定程度共主制特征的政治体制系统,不是后来以皇帝为中心的郡县制中央集权国家[v]。几个方面互相作用维系着政权的正常运行;通过不断的宗教祭祀活动,尤其是频繁的祭祀祖先的活动,突出了王的核心地位和权力的神圣性,并强化了血缘组织成员之间的认同感和向心力,也即强化彼此间的组织联系。血缘组织是这种意识形态和政权理论的社会组织基础,只有血缘组织的广泛存在,基于血缘关系之上的祖先崇拜及宗法制度才会有价值。血缘集团公用制是维持血缘组织存在和祖先崇拜活动的经济基础。
    我们认为,商周政权到了后期,政权系统受到了严重破坏,祭祀活动减少,其神圣性、严肃性受到损害,血缘组织涣散,宗法制度失序,王作为全民凝聚力的中心地位丧失,全民的向心力和团结精神弱化。公用财产私有化导致血缘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贫富严重不均,政权组织自我协调、救助和修复功能失效,政权的号召力、组织能力和应对危机能力严重受损,政治体制运作失常。
在商周末年,国王们面对危机,似也采取了一些变革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变革是片面的,反而使系统内各部分矛盾更为突出,造成了系统内的更大混乱,加速了政权的崩解。
    在这种情况下,天灾人祸、外族入侵从外面给了商周政权以重击,最终导致商周政权的灭亡。
    以上分析结论能得到这一时期文献和考古材料的支持。
    商政权具有明显的神权政治特征,频繁的祭祀,无事不占卜求神是其特色,也是当时商王强化权力和贵族内部团结的重要手段。然而,到了商末期,这种现象有了很大变化。
(1)       数量大大减少。以用人牲为例,据甲骨文统计,商代用人牲数量从早到晚有很大变化[vi]
                    武丁时期       祖庚至文丁      帝乙帝辛
用人牲之计数者       5418           1950             75
用人牲之不计数者     247            189              29
一次用牲最高数       1000           300              30
 
(2)       王的神化和王权的集权化倾向
    按照正常的祖先崇拜理论,王权来自于祖先,故要对祖先神祗进行频繁而隆重的祭祀。到了商后期,随着对祖先祭祀的隆重性减弱,对王自身的神化则在强化,如甲骨文中,早期占卜多为“  贞”,贞人起了重要作用,但从康丁以后的甲骨文中,有贞人署名的卜辞大为减少,而“王贞”、“王卜贞”、“王曰贞”者增多。据陈梦家先生统计,甲骨文中共有120位贞人,其中属武丁时期73人,祖庚祖甲时期22人,廪康时期18人,武乙时期1人,帝乙帝辛时期6人[vii]
    商晚期,商王将“帝”与自己结合起来,以强化个人的神圣性和权威。据高明先生研究:“商王对帝的信仰发生变化是从武丁以后,自祖庚时代开始的,……再一点是把帝同商王的先祖连在一起,开始在死去的先王庙号前加一个帝字头衔,这是过去所不见的迹象”,如称“帝丁”、“帝甲”、“文武帝”、“文武帝乙”等[viii]。自祖庚开始,把直系父辈先王称帝,无非是为了强化自己权力的合法性披上一件神圣外衣。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说“商自汤至于祖甲,王位传袭基本上是以弟及为主而以子继辅之,无帝然后传子。然自康丁至于帝辛,则实行父死子继,前后有别”[ix]。这也是王权强化,宗族血缘组织权力消弱的一种表现。
    伴随着王权个人权威的强化,必然是对影响个人权威的宗教形式和组织结构进行改变。从这一角度看,武乙的“射天”之举就不是“无聊”之举,而应是对旧宗教的一种批评和否定的象征,是王对掌握在祭祀僧侣贵族手中的神权的争夺,是树立王为神、帝化身的一种举措。
    从商代传统的权力分配理论上讲,王的血缘亲族与商王有共同的祖先,享受着与生俱来的世袭特权地位。这种世袭特权对商王个人权力的强化必然是一种制约。为了树立个人的权威,摆脱传统的各种血缘关系的约束,商王们在组织结构上须进行调整,即“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即疏远贵族世家,贬抑世袭特权,启用非血缘的平民百姓,以强化王权。
    但由于商时期,血缘组织还是社会的基本组织,血缘组织的首领――世袭贵族的特权有雄厚的社会基础,对他们特权的贬抑,必然会引起他们的背叛,导致政权的组织基础崩溃,人心涣散,终致政权灭亡。如商末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等的叛商而投周,武王伐纣之时,盟津之会,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最终,牧野之战,“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崩畔纣”。
    考古发现也显示在商末确实有宗教神圣性丧失,等级混乱的现象。礼器在三代是祭祀用具,是权力、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商代的礼器主要是酒器觚、爵。在殷墟第四期墓葬,即商代最晚期墓葬中所出觚、爵、盘多为明器,形制小而不规整,礼器的神圣庄严感明显丧失[x]。这一时期少数墓葬中甚至随葬成组的仿铜陶礼器,如1962年大司空村东南地第53号墓出土了仿铜陶礼器,有鼎、簋、斝、卣、尊等,并有明器盘、觚、爵等共存[xi]
    从现有资料中,我们只能看到商末宗教意识形态变化和社会组织的破坏,当时是否也有经济所有制的变化,不得而知。在西周末年,除了明显的宗法制度的瓦解外,还伴随着经济所有制的改变。厉王专利,我们的理解应该是将原来的由血缘集团公用的山川之利由王专有,王的私有代替原来的集体公有,正如许倬云先生对厉王“专利”的分析,“第一,利大约指天然资源,是以谓之‘百物之所生’,‘天地之所载’。第二,利须上下均沾,是以王‘将导利而布之上下’。…第三,荣夷公专利的结果,是‘诸侯不享’”[xii]。这种行为不仅引起诸侯不享,而且还会引起血缘组织成员――国人的不满,终致国人暴动。
    宣王“不籍千母”和“料民于太原”。我们赞同那种认为宣王的这两项政策是宣王的政治改革措施的说法[xiii]。说道这一点,我们要先弄清楚周代的赋税方式和组织管理方式。我们同意以下观点:商周时期主要实行的是徭役租税形式,是集体共耕,个人助耕方式。《国语 周语上》“宣王即位,不籍千亩”,韦昭注:籍,借也,借民力以为之。《孟子 滕文公上》记“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籍也。”“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即孟子所说的“井田制”。周王举行的“籍田礼”实际上是这种赋税的象征,故虢文公谈论王“籍田”的意义时说:“…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庶,于是乎生,事之供给,于是乎在;和协辑睦,于是乎兴,财用蕃殖,于是乎始,敦庞纯固,于是乎成…及籍,…王耕一   ,班三之,庶民终于千亩,…王则大徇,…民用莫不震动,恪恭于农,…财用不乏,民用和用”(《国语周语》)。这一段已经很清楚地讲明了“籍田”与农业和国家收入的关系。
    宣王的“不籍千亩”,应是部分地改变了国家赋税征收形式,因而,对当时社会触动很大。
    与之相关的就是宣王的“料民于太原”。实行“井田制”的组织基础是血缘组织,我们知道,在商周时期,服役、军事组织一般均是以“族”为单位的,即以血缘组织形式出现。因为中间有各级血缘组织,所以,王只要管理好各个血缘组织就行了,故仲山父说“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宣王的“料民于太原”,一般学者认为即进行“调查户口”,原因是宣王既丧南国之师后,需要直接控制更多的人力资源。另一方面,可能也暗示周王对血缘组织贵族控制力下降。
    厉王宣王的这些举措必然要损害到各级贵族和国人――血缘组织的首脑和基本成员的利益和特权,导致其群众基础――各级贵族和国人的不满,周政权的统治基础动摇,组织涣散,以致幽王受犬戎和申侯的攻击时,“诸侯皆不至”,终使西周灭亡。
    西周宗法政治的原则是把血缘宗族组织推衍到政治组织上,使宗族领袖成为政治领袖,再配合以与宗法制度紧密相关的宗教信仰――祖先崇拜和各种制度――礼乐制度,使宗族组织与宗教信仰的力量渗透到政治组织和人们行为中去,强化小宗对大宗的绝对向心力。“礼”是贯穿宗族内的“亲亲”与政治上的“尊尊”的行为规范。表现在考古发现上,即表示等级尊卑的礼器制度的有序性。然而,到了西周晚期,考古发现的礼器制度已明显地开始混乱无序,显示出当时政治秩序开始失序,宗法制度开始被破坏。首先,仿铜陶礼器出现,如齐家Μ19[xiv]、张家坡Μ222[xv]、马王村Μ33[xvi]等,仿铜陶礼器品种有鼎、簋、尊、卣、爵、觚、觯、盘、盉、甗等。同时,在高级贵族墓葬中,许多铜礼器成了明显的明器,制作粗劣,如晋侯墓地墓葬[xvii]、上村岭虢国墓葬[xviii]、平顶山应国墓地墓葬[xix]等中均有出土,品种有鼎、簋、尊、卣、爵、觯、盘、方彝、盨、匜、盉等。这类现象一方面说明拥有者的政治地位与其经济能力已不一致,这与裘卫诸器所反映的矩伯类大臣的经济窘迫和裘卫官小位卑而经济富有的情况是一致的[xx]。另一方面,反映出礼器的神圣庄严性下降,也即祖先崇拜等宗教活动的神圣性和社会作用降低,宗法制度遭受破坏。
其次,一些实力派贵族开始“僭越”礼制,使用与其身份不相符的礼器规格。如湖北京山苏家垅曾侯墓使用了天子规格的9鼎7簋[xxi],河南三门峡市上村岭虢国墓地中,Μ1052(虢太子墓)用了7鼎5簋,Μ1706、Μ1810用了5鼎4簋[xxii],这些用鼎簋数与其主人身份均不相符。
    这些均是西周晚期政治秩序失序,周王权威和控制力下降,政治意识形态和宗法制度失去作用,政治危机出现的表现。
    针对政权所面临的问题,每个王朝的某些统治者均采取了一定的对策,试图来解决问题,如商末的宗教变革、强化王权;周宣王的“不籍千亩”、“料民于太原”等经济、社会组织变革。但这些变革并未成功。为什么呢?正如前面所说,政权的形成和维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政治的变革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几个方面配套进行。仅作局部的改革在政治体制基本还是健康时,尚有作用,一旦政治体制积弊已深,这种局部变革就不能起到积极作用,甚至可能起到副作用。政治体制的僵化,不能面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会导致政权的灭亡。然而,政治变革的不系统、不全面、不彻底,同样可能会导致政权的消亡。政治改革可不慎乎?可不彻底乎?

 
注释:
 
[i]管东贵:《从李斯廷议看周代封建制的解体》,《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4本第3分册。
[ii] 柳宗元:《柳河东集》卷三 《封建论》P44――48,上海中华书局,1961年。
[iii] 郭沫若主编:《中国史稿》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76年7月。
  吕振羽: 《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生活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12月。
[iv]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P64――69,台北学生书局,1978年
[v] 徐良高:《中国民族文化源新探》,第十章,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11月。
[vi] 姚孝遂:《商代的俘虏》,《古文字研究》,第一辑,中华书局,1979年。
  张秉权:《祭祀卜辞中的牺牲》,《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38集。
[vii]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
[viii] 高  明:《商代卜辞中所见王与帝》,《纪念北京大学考古专业三十周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90年。
[ix] 王国维:《观堂集林》,第2册,中华书局,1959年6月。
[x]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的发现与研究》,科学出版社,1994年。
[xi]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1962年安阳大司空村发掘简报》,《考古》1964年8期。
[xii] 许倬云:《西周史》,P307,三联书店,1994年12月。
[xiii] 李亚农:《西周与东周》,P106――115,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
[xiv] 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扶风齐家十九号西周墓》,《文物》1979年11期。
[xv]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62年。
[xvi]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丰镐队:《1992年沣西发掘简报》,《考古》1994年11期。
[xvii]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系:《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四次发掘》,《文物》1994年8期。
  北京大学考古系、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五次发掘》,《文物》1995年7期。
[xviii]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三门峡市文物工作队:《三门峡上村岭虢国墓地M2001发掘简报》,《华夏考古》1992年3期。
[xix]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平顶山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平顶山应国墓地九十五号墓的发掘》,《华夏考古》1992年3期。
[xx] 周瑗:《矩伯裘卫两家族的消长与周礼的崩溃》,《文物》1976年6期。
[xxi]      《湖北京山发现曾国铜器》,《文物》1972年2期。
[xxii]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上村岭虢国墓地》,科学出版社,1959年。
 
 
本文曾发表于:考古研究所编《21世纪中国考古学与世界考古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
 
 
 
 
(责任编辑: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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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灭亡原因辨析

发布时间:2009-03-09

一  灭亡原因诸说
 
    对于商周两个政权的灭亡原因的讨论,由来已久,这也是中国以史为鉴的政治化历史的必然结果。每个朝代的统治者以及历代学者、政治家都在不断分析、总结以前朝代的盛衰兴亡的经验,以为自己巩固统治、避免失误之镜子。
    最早的总结分析当属周武王对商灭亡原因的关注。《史记•殷本记》载:“武王已克殷,后二年,问箕子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恶,以存亡国宜告”。正义云:为《洪范》九类,即在总结商灭亡之原因。
    关于周代封建制的解体原因,《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载:李斯分析认为“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终致西周王权衰落,诸侯并起。即李斯认为“建立在血缘组织上的这种制度,当亲属关系一代一代疏远下去,疏远到血缘的凝聚力不足以化解政治利害的冲突时,封建制就无法有效运作,而不能不解体了”[i]
    柳宗元从周人的嫡长子继承制着眼,认为在封建制之下,权位由嫡长子继承,难免有人非其材,又有垄断资源之弊,久之必动摇根本。“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ii]
    《史记》中的《殷本纪》和《周本纪》将两个政权的衰亡明显地归咎于政权末期几代统治者个人的荒淫无道,暴虐妄为,宠信女子,废立无常等,如商之武乙、帝辛,西周之厉王、幽王等。
    另外,还有许多学者从其他方面寻找商周灭亡的原因,如统治阶层的严重内争,比如厉王被放逐;对外战争的失利,如商末“纣伐东夷而陨其身”(《左传昭公十一年》),宣王的对外战争失利,犬戎等外族的入侵等;天灾与环境剧变,如《太平御览》卷873引《竹书》遗文云:“伯和篡位立,秋又大旱”。《诗大雅 桑柔》篇“天降丧乱,灭我立王,降此   贼,稼穑卒痒。哀恫中国,具赘卒荒”。《国语周语》“幽王三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曰:‘周将亡矣…,夫水土演而民用也;水土无溪,民乏财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
    现代学者更提出,商周末年,阶级矛盾激化,奴隶起义导致政权的衰落灭亡[iii]。如商末的“奴隶军队阵前倒戈”,周末的“国人暴动”等。
    对周代封建制解体的原因进行较详细的分析还有不少,如徐复观先生认为:1,西周的封建政治是以宗法制度为中心所建立起来的,而宗法中的“亲亲”是维系封建政治的纽带。封建政治崩溃,首先是由王室与诸侯之间的这种精神纽带的解纽而开始的。2,当时以农业为经济基干的上下一体的协同劳动精神,被穆王的“侈心远伐”、厉王的暴虐专制以及宣王的“不籍千亩”等作为所破坏。3,立嫡立长,这是周公所定宗法制度中以大宗为中心的安定力量,在封建政治的秩序中居于首要地位,但周宣王也开始加以破坏。4,“礼”是贯穿宗族内亲亲与政治上的尊尊的行为规范。但在礼的“名分”作用达到极限,或受到人为的破坏尽净时,封建的政治秩序便完全瓦解[iv]
    以上这些说法,对商周灭亡原因的分析有深有浅。有些仅指出了某些现象,有些则已深入到了当时政治制度本身。虽然它们均有一定道理,但是,我们认为这些分析尚未真正接触到问题的实质和根本原因。比如,关于天灾和战争。其实,天灾是一种自然现象,是常数,由于自然运行的规律,一定时期就会发生。它出现时,并不必然就导致政权的灭亡,只有当政权已处于风雨飘摇时,这种自然灾害会起到“雪上加霜”的作用,催化政权的崩溃。由于中国古代史家受“天人感应”思想的影响,往往突出地将自然灾害的出现与政权的灭亡紧密地联系起来,而对自然灾害的正常性认识不够。其实,在商周初年,文献记载也均出现过严重的自然灾害,如《吕氏春秋 顺民》记“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吕氏春秋 制乐》篇记“周文王立国八年,岁六月,…五日而地动东西南北…”。而这些天灾均未引起新兴政权的衰亡。由此可见,天灾不能视为政权灭亡的主要原因,它只不过是起着次要的外因作用,是在一定条件下才会起作用的。另外,关于这些灾异与政权兴亡关系的记载,多有后来“天人感应”思想的影响,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很值得考证。
    对外战争的作用同样如此,从甲骨文、金文、古文献记载,商周王朝从兴起到灭亡,一直同周边的方国进行各种规模的战争,如商同羌方、工方、人方等的战争,周同东夷、严允、荆楚、戎狄等的战争。这些战争在王朝强盛时,不但未消弱,反而加强了商周政权的军事力量和政治权威,扩大了统治疆域。只是在王朝自身衰弱后,同周边部族、方国的战争才威胁到中央政权的存亡。
统治者个人的行为一方面对政权有很大的影响;另一方面,统治者的个人思想和行为也受到表面的和潜在的诸多因素的影响。只要是一个运行正常、机能健康的政治体制,统治者的个人行为的破坏力会受到很大的制约和消弱,不会使一个政权快速灭亡。昭王南征而不返,丧六师于汉,并未动摇西周政权,而商纣从文献记载看,则是一个矛盾形象,一方面是荒淫无道,另一方面是“资辨捷疾,闻见甚敏”。
    另外,从商周政体来看,当时王权是否像后代中央集权制的皇权那样的权威和起主导作用还是一个有待研究的问题。
    同样,将政权的灭亡归咎于一、二位女子就更荒谬了,因为在男权政治下,女子的作用是很小的,只有通过男权才能发挥作用。
    那些从当时政治制度本身来认识问题的方法和思路应该说是在这一问题上要深入一个层次。但仅着眼于一、二点是不够的。我们认为,任何一个政权均是一个系统,它能得以兴起和维持,是系统内各个部分互相协调、有效地解决其所处环境的各种问题的结果。在运行良好的政治体制下,政权作为一个全民组织协调机构,会组织民众,寻求办法,以战胜天灾人祸带来的临时困难。这也是政权的基本职能之一。但一旦政权各组成部分运转失灵,不能互相协调运行,或者环境变化了,它不能同步变革,与之相适应,再加之本身腐败,异化成了少数人维护特权,控制大部分人以牟取私利的工具,它就会失去号召力、组织能力、对危机的反应能力和自救能力,最终导致政权的衰亡。
    从这个角度来认识商周政权的灭亡原因,可能会使我们的认识更全面一些,更深入一点。另外,也可能会使我们对古文献记载中的一些“不可理解的记录”给予一个较合理的解释。
 
二 对有关记载的困惑
 
    在古典文献中,有一些商周末年发生事件的记载颇令人费解。历来注释家们虽多有解说,但这些注解往往使人有牵强附会,不得要领之感。
    1,《史记 殷本纪》记载“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射天’”。帝武乙的这种行为,以今天的眼光看,似乎是一种小儿游戏,如何就是无道之举呢?作为一个统治者,这种“无聊之举”的真实含义是什么?
    2,《史记 周本纪》记载武王伐纣时,宣布纣的罪状有“今殷王纣维妇人言是用,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昏弃其家国,遗其王父母弟不用,乃维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俾暴虐于百姓,以奸轨于商国”。以后人理解看,商纣不祭祀其先祖,不用其亲戚母弟而用外来人又是何罪之有呢?为什么引起了天下的公愤呢?武王为何要特别强调这一点,作为自己的出师之“名”,及说服劝诱商人之“口实”呢?
    3,“厉王专利”问题
    西周末年,厉王实行“专利”,引起许多人的反对,当时人芮良夫评说了一番,其主要观点是“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其极,…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史记周本纪》)。结果引起诸侯不享,国人暴动,王流于彘。厉王的“专利”到底是一种什么行为?违反了当时的什么原则,而引起天下共愤?
    4,宣王的“不籍千亩”和“料民于太原”
    《国语 周语》载“宣王即位,不籍千亩”,“宣王即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注:料,数也。太原,地名)。宣王号称“中兴之君”,然而这两件事却被当时的贵族视为破坏古制的行为而受到指责。如虢文公对“籍田”之礼大加议论了一番,最后说“今天子欲修先王之绪,而弃其大功,匮神乏祀,而困民之财,将何以求福用民?”。对于“料民于太原”之举,大臣仲山父说:民不可料也,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 …不谓其少而大料之,是示少而恶事也。临政示少,诸侯避之,治民恶事,无以赋令,且无故而料民,天之所恶也,害于政而妨于后嗣“。这两件事破坏了什么制度而引起贵族们的反对呢?宣王此举的原因与目的是什么?
    以上这些古文献记载的历史事件传统地被认为均直接地影响了商周政权的消亡。从其受重视程度看,它们似也确是当时统治者的重大举措,所以才有巨大影响,并被史家所关注、记录。但古文献并没有交代清楚这些举措何以影响了政权的兴亡,更没有说明当时的商王、周王为什么要采取这些措施。
 
三  商周政权结构及灭亡原因讨论
 
    任何一个政权都是建立在特定的政治理论、意识形态、组织结构、行政运作方式、经济所有制几个因素相互作用的系统之上的,它们是一个朝代得以维持的政治体制。每个政权体制都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针对当时问题而形成的,有一定的历史阶段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其所处的环境变化,新的问题出现,这个体制必须不断调整变革,以适应新环境,解决新问题。如果政治体制僵化,或者政治变革不能全面彻底,系统内各部分不能协调同步变革,对新问题视而不见,或反应无力,问题和危机就会越积越深,最终导致政权的灭亡。
    根据我们的研究,商周政体结构是以祖先崇拜为意识形态(具有某种神权政治特点),以血缘组织为基本社会组织,以血缘集团公有制为经济基础,以宗法制为纽带的具有一定程度共主制特征的政治体制系统,不是后来以皇帝为中心的郡县制中央集权国家[v]。几个方面互相作用维系着政权的正常运行;通过不断的宗教祭祀活动,尤其是频繁的祭祀祖先的活动,突出了王的核心地位和权力的神圣性,并强化了血缘组织成员之间的认同感和向心力,也即强化彼此间的组织联系。血缘组织是这种意识形态和政权理论的社会组织基础,只有血缘组织的广泛存在,基于血缘关系之上的祖先崇拜及宗法制度才会有价值。血缘集团公用制是维持血缘组织存在和祖先崇拜活动的经济基础。
    我们认为,商周政权到了后期,政权系统受到了严重破坏,祭祀活动减少,其神圣性、严肃性受到损害,血缘组织涣散,宗法制度失序,王作为全民凝聚力的中心地位丧失,全民的向心力和团结精神弱化。公用财产私有化导致血缘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贫富严重不均,政权组织自我协调、救助和修复功能失效,政权的号召力、组织能力和应对危机能力严重受损,政治体制运作失常。
在商周末年,国王们面对危机,似也采取了一些变革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变革是片面的,反而使系统内各部分矛盾更为突出,造成了系统内的更大混乱,加速了政权的崩解。
    在这种情况下,天灾人祸、外族入侵从外面给了商周政权以重击,最终导致商周政权的灭亡。
    以上分析结论能得到这一时期文献和考古材料的支持。
    商政权具有明显的神权政治特征,频繁的祭祀,无事不占卜求神是其特色,也是当时商王强化权力和贵族内部团结的重要手段。然而,到了商末期,这种现象有了很大变化。
(1)       数量大大减少。以用人牲为例,据甲骨文统计,商代用人牲数量从早到晚有很大变化[vi]
                    武丁时期       祖庚至文丁      帝乙帝辛
用人牲之计数者       5418           1950             75
用人牲之不计数者     247            189              29
一次用牲最高数       1000           300              30
 
(2)       王的神化和王权的集权化倾向
    按照正常的祖先崇拜理论,王权来自于祖先,故要对祖先神祗进行频繁而隆重的祭祀。到了商后期,随着对祖先祭祀的隆重性减弱,对王自身的神化则在强化,如甲骨文中,早期占卜多为“  贞”,贞人起了重要作用,但从康丁以后的甲骨文中,有贞人署名的卜辞大为减少,而“王贞”、“王卜贞”、“王曰贞”者增多。据陈梦家先生统计,甲骨文中共有120位贞人,其中属武丁时期73人,祖庚祖甲时期22人,廪康时期18人,武乙时期1人,帝乙帝辛时期6人[vii]
    商晚期,商王将“帝”与自己结合起来,以强化个人的神圣性和权威。据高明先生研究:“商王对帝的信仰发生变化是从武丁以后,自祖庚时代开始的,……再一点是把帝同商王的先祖连在一起,开始在死去的先王庙号前加一个帝字头衔,这是过去所不见的迹象”,如称“帝丁”、“帝甲”、“文武帝”、“文武帝乙”等[viii]。自祖庚开始,把直系父辈先王称帝,无非是为了强化自己权力的合法性披上一件神圣外衣。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说“商自汤至于祖甲,王位传袭基本上是以弟及为主而以子继辅之,无帝然后传子。然自康丁至于帝辛,则实行父死子继,前后有别”[ix]。这也是王权强化,宗族血缘组织权力消弱的一种表现。
    伴随着王权个人权威的强化,必然是对影响个人权威的宗教形式和组织结构进行改变。从这一角度看,武乙的“射天”之举就不是“无聊”之举,而应是对旧宗教的一种批评和否定的象征,是王对掌握在祭祀僧侣贵族手中的神权的争夺,是树立王为神、帝化身的一种举措。
    从商代传统的权力分配理论上讲,王的血缘亲族与商王有共同的祖先,享受着与生俱来的世袭特权地位。这种世袭特权对商王个人权力的强化必然是一种制约。为了树立个人的权威,摆脱传统的各种血缘关系的约束,商王们在组织结构上须进行调整,即“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即疏远贵族世家,贬抑世袭特权,启用非血缘的平民百姓,以强化王权。
    但由于商时期,血缘组织还是社会的基本组织,血缘组织的首领――世袭贵族的特权有雄厚的社会基础,对他们特权的贬抑,必然会引起他们的背叛,导致政权的组织基础崩溃,人心涣散,终致政权灭亡。如商末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等的叛商而投周,武王伐纣之时,盟津之会,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最终,牧野之战,“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崩畔纣”。
    考古发现也显示在商末确实有宗教神圣性丧失,等级混乱的现象。礼器在三代是祭祀用具,是权力、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商代的礼器主要是酒器觚、爵。在殷墟第四期墓葬,即商代最晚期墓葬中所出觚、爵、盘多为明器,形制小而不规整,礼器的神圣庄严感明显丧失[x]。这一时期少数墓葬中甚至随葬成组的仿铜陶礼器,如1962年大司空村东南地第53号墓出土了仿铜陶礼器,有鼎、簋、斝、卣、尊等,并有明器盘、觚、爵等共存[xi]
    从现有资料中,我们只能看到商末宗教意识形态变化和社会组织的破坏,当时是否也有经济所有制的变化,不得而知。在西周末年,除了明显的宗法制度的瓦解外,还伴随着经济所有制的改变。厉王专利,我们的理解应该是将原来的由血缘集团公用的山川之利由王专有,王的私有代替原来的集体公有,正如许倬云先生对厉王“专利”的分析,“第一,利大约指天然资源,是以谓之‘百物之所生’,‘天地之所载’。第二,利须上下均沾,是以王‘将导利而布之上下’。…第三,荣夷公专利的结果,是‘诸侯不享’”[xii]。这种行为不仅引起诸侯不享,而且还会引起血缘组织成员――国人的不满,终致国人暴动。
    宣王“不籍千母”和“料民于太原”。我们赞同那种认为宣王的这两项政策是宣王的政治改革措施的说法[xiii]。说道这一点,我们要先弄清楚周代的赋税方式和组织管理方式。我们同意以下观点:商周时期主要实行的是徭役租税形式,是集体共耕,个人助耕方式。《国语 周语上》“宣王即位,不籍千亩”,韦昭注:籍,借也,借民力以为之。《孟子 滕文公上》记“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籍也。”“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即孟子所说的“井田制”。周王举行的“籍田礼”实际上是这种赋税的象征,故虢文公谈论王“籍田”的意义时说:“…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庶,于是乎生,事之供给,于是乎在;和协辑睦,于是乎兴,财用蕃殖,于是乎始,敦庞纯固,于是乎成…及籍,…王耕一   ,班三之,庶民终于千亩,…王则大徇,…民用莫不震动,恪恭于农,…财用不乏,民用和用”(《国语周语》)。这一段已经很清楚地讲明了“籍田”与农业和国家收入的关系。
    宣王的“不籍千亩”,应是部分地改变了国家赋税征收形式,因而,对当时社会触动很大。
    与之相关的就是宣王的“料民于太原”。实行“井田制”的组织基础是血缘组织,我们知道,在商周时期,服役、军事组织一般均是以“族”为单位的,即以血缘组织形式出现。因为中间有各级血缘组织,所以,王只要管理好各个血缘组织就行了,故仲山父说“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宣王的“料民于太原”,一般学者认为即进行“调查户口”,原因是宣王既丧南国之师后,需要直接控制更多的人力资源。另一方面,可能也暗示周王对血缘组织贵族控制力下降。
    厉王宣王的这些举措必然要损害到各级贵族和国人――血缘组织的首脑和基本成员的利益和特权,导致其群众基础――各级贵族和国人的不满,周政权的统治基础动摇,组织涣散,以致幽王受犬戎和申侯的攻击时,“诸侯皆不至”,终使西周灭亡。
    西周宗法政治的原则是把血缘宗族组织推衍到政治组织上,使宗族领袖成为政治领袖,再配合以与宗法制度紧密相关的宗教信仰――祖先崇拜和各种制度――礼乐制度,使宗族组织与宗教信仰的力量渗透到政治组织和人们行为中去,强化小宗对大宗的绝对向心力。“礼”是贯穿宗族内的“亲亲”与政治上的“尊尊”的行为规范。表现在考古发现上,即表示等级尊卑的礼器制度的有序性。然而,到了西周晚期,考古发现的礼器制度已明显地开始混乱无序,显示出当时政治秩序开始失序,宗法制度开始被破坏。首先,仿铜陶礼器出现,如齐家Μ19[xiv]、张家坡Μ222[xv]、马王村Μ33[xvi]等,仿铜陶礼器品种有鼎、簋、尊、卣、爵、觚、觯、盘、盉、甗等。同时,在高级贵族墓葬中,许多铜礼器成了明显的明器,制作粗劣,如晋侯墓地墓葬[xvii]、上村岭虢国墓葬[xviii]、平顶山应国墓地墓葬[xix]等中均有出土,品种有鼎、簋、尊、卣、爵、觯、盘、方彝、盨、匜、盉等。这类现象一方面说明拥有者的政治地位与其经济能力已不一致,这与裘卫诸器所反映的矩伯类大臣的经济窘迫和裘卫官小位卑而经济富有的情况是一致的[xx]。另一方面,反映出礼器的神圣庄严性下降,也即祖先崇拜等宗教活动的神圣性和社会作用降低,宗法制度遭受破坏。
其次,一些实力派贵族开始“僭越”礼制,使用与其身份不相符的礼器规格。如湖北京山苏家垅曾侯墓使用了天子规格的9鼎7簋[xxi],河南三门峡市上村岭虢国墓地中,Μ1052(虢太子墓)用了7鼎5簋,Μ1706、Μ1810用了5鼎4簋[xxii],这些用鼎簋数与其主人身份均不相符。
    这些均是西周晚期政治秩序失序,周王权威和控制力下降,政治意识形态和宗法制度失去作用,政治危机出现的表现。
    针对政权所面临的问题,每个王朝的某些统治者均采取了一定的对策,试图来解决问题,如商末的宗教变革、强化王权;周宣王的“不籍千亩”、“料民于太原”等经济、社会组织变革。但这些变革并未成功。为什么呢?正如前面所说,政权的形成和维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政治的变革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几个方面配套进行。仅作局部的改革在政治体制基本还是健康时,尚有作用,一旦政治体制积弊已深,这种局部变革就不能起到积极作用,甚至可能起到副作用。政治体制的僵化,不能面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会导致政权的灭亡。然而,政治变革的不系统、不全面、不彻底,同样可能会导致政权的消亡。政治改革可不慎乎?可不彻底乎?

 
注释:
 
[i]管东贵:《从李斯廷议看周代封建制的解体》,《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4本第3分册。
[ii] 柳宗元:《柳河东集》卷三 《封建论》P44――48,上海中华书局,1961年。
[iii] 郭沫若主编:《中国史稿》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76年7月。
  吕振羽: 《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生活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12月。
[iv]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P64――69,台北学生书局,1978年
[v] 徐良高:《中国民族文化源新探》,第十章,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11月。
[vi] 姚孝遂:《商代的俘虏》,《古文字研究》,第一辑,中华书局,1979年。
  张秉权:《祭祀卜辞中的牺牲》,《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38集。
[vii]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
[viii] 高  明:《商代卜辞中所见王与帝》,《纪念北京大学考古专业三十周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90年。
[ix] 王国维:《观堂集林》,第2册,中华书局,1959年6月。
[x]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的发现与研究》,科学出版社,1994年。
[xi]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1962年安阳大司空村发掘简报》,《考古》1964年8期。
[xii] 许倬云:《西周史》,P307,三联书店,1994年12月。
[xiii] 李亚农:《西周与东周》,P106――115,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
[xiv] 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扶风齐家十九号西周墓》,《文物》1979年11期。
[xv]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62年。
[xvi]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丰镐队:《1992年沣西发掘简报》,《考古》1994年11期。
[xvii]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系:《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四次发掘》,《文物》1994年8期。
  北京大学考古系、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五次发掘》,《文物》1995年7期。
[xviii]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三门峡市文物工作队:《三门峡上村岭虢国墓地M2001发掘简报》,《华夏考古》1992年3期。
[xix]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平顶山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平顶山应国墓地九十五号墓的发掘》,《华夏考古》1992年3期。
[xx] 周瑗:《矩伯裘卫两家族的消长与周礼的崩溃》,《文物》1976年6期。
[xxi]      《湖北京山发现曾国铜器》,《文物》1972年2期。
[xxii]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上村岭虢国墓地》,科学出版社,1959年。
 
 
本文曾发表于:考古研究所编《21世纪中国考古学与世界考古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
 
 
 
 
(责任编辑:高丹)

作者:徐良高

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