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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家店下层文化的非龙山化过程及骨卜习俗的先进性——“中原与北方早期青铜文化的互动”考察笔谈之王立新谈

发布时间:2009-09-30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作者:王立新

谈到夏家店下层文化与中原早期青铜文化的关系,以往大家都已注意到大甸子墓地中出土的陶鬶、爵和漆觚与二里头文化同类器之间的相似性,也注意到彩绘陶纹样中的兽面纹母体与中原地区早期兽面纹之间的联系。至于锦西水手营子出土的那件连柄铜戈,也有学者指出它是受二里头文化戈类兵器的影响,而由当地的匠人做成了柄身连铸的样子。但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以往并未引起研究者的足够重视。一是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演进同样存在一个非龙山化的过程,一是夏家店下层文化在卜骨整治方面的领先水平及其对商文化卜骨的影响。

此处所说的夏家店下层文化是指主要分布于西辽河水系区的一种早期青铜时代文化,大体相当于以前学者们所称的夏家店下层文化燕北型或药王庙类型。从分期角度看,处于该文化早期阶段的建平水泉遗址第五层及其下开口的单位、喀喇沁旗大山前遗址第一段单位以及宁城三座店遗址的早期单位中,泥质的大口瓮、深弧腹盆和罐类器上比较流行篮纹或弦断篮纹,还有少量施方格纹的陶器,有比较浓厚的龙山期遗存的风格。甚至无腰隔绳纹甗、中口深腹罐、深弧腹盆等器类的形制特征都与豫北冀南地区的后岗二期文化晚期的同类器十分接近。而且在演进过程中,与黄河中游地区的二里头文化时期遗存相似,同样走过了一个龙山期风格逐渐弱化的一个发展过程,可以称之为非龙山化过程。主要表现在陶器群中的篮纹、弦断篮纹和方格纹都有逐渐减少、趋于消失的发展过程,而绳纹在陶器器表装饰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不仅如此,夏家店下层文化与二里头文化一些敞口类陶器的形制演变特征也有相通之处。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深弧腹盆、甗盆、尊、尊形鬲、盘等的口沿大都有由宽沿外侈到窄沿近平,再到沿端下勾的演进规律。而二里头文化中的深腹盆(或甑)、盆形鼎、豆等的口沿也大致呈现了类似的演变特征。我在1993年发表的《夏家店下层文化渊源刍论》一文中曾提出,源自后岗二期文化的无腰隔绳纹甗、中口深腹罐、深弧腹盆等一群篮纹或绳纹类陶器的出现,是促使西辽河水系区筒形罐文化传统的断裂和夏家店下层文化形成的关键。正因为有相当一部分文化因素(还包括土坯墙建筑和白灰面加工技术)源自中原,该文化在发展的过程中才会存在与中原地区夏代遗存相似的非龙山化演进过程,乃至于与二里头文化的部分陶器存在相似的演变特征。

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卜骨多以猪、牛、羊的肩胛骨制成,少量以动物的肢骨和肋骨制作,残断的骨器也常被用来做卜骨使用。用肩胛骨者一般将肩胛冈截去,一面或两面打磨平整。以肢骨和肋骨制作者多加工成长条形的骨片。几乎所有的卜骨都有圆形圜底的钻窝。在一片卜骨上钻窝常常大小不一,分布密集但缺乏规律,有的互有钻破。钻窝几乎排满骨板或骨片上的较平整处。在骨面上密集施钻,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片状骨胳。我们知道,在骨片上施钻之后再灼,是为了将骨壁减薄,较之直接在骨面上烧灼更易出现兆纹,是较直接烧灼更为先进的一种占卜方式。通过陶器形制与风格的比较和碳十四测年数据的统计,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年代范围大致在距今40003400年。其上限年代早于二里头文化一期,可至龙山期之末,下限可至二里岗上层时期。从大山前遗址的发掘资料来看,处于夏家店下层文化偏早阶段的第一段单位中就已出现了这样的卜骨,但仍有直接于肩胛骨上烧灼的卜骨。自第二段开始,流行有钻的卜骨,只灼无钻的卜骨已不见。而且,这种密集施钻的卜骨几乎在每个经较大规模发掘的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中都有出土。在该文化之前,东北地区虽很早就出现了有灼痕的卜骨(富河文化阶段),但并没有发现过施钻的卜骨。与并行的中原与北方诸考古学文化相比,该文化的卜骨在密集施钻与骨料整治的做法上也都要领先一步。

从中原地区来看,二里头文化未见有钻窝的卜骨,只是在牛、羊、猪的肩胛骨上无冈脊的一面直接烧灼,骨壁较厚处就不易灼透,且并不对肩胛骨进行刻意修整。这显然仍是延续中原地区龙山时期卜骨的风格,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卜骨相比无疑是落后的。下七垣文化的卜骨大多也是直接烧灼的(下七垣遗址第三层出土的有凿痕或钻、凿、灼痕俱全的卜骨或卜甲不属于下七垣文化阶段的遗物,很可能是在划分大地层的过程中混入的),只是在晚期阶段的鹿台岗H39H35中出有施圆钻的卜骨,而且是无钻窝的烧灼点与钻窝共存于同一骨面之上,显示了过渡性的特点。就是到了二里岗下层二期,作为早商国都的郑州商城所发现的卜骨还仍然流行直接在骨面上烧灼的卜法,只是将绝大多数的肩胛骨的骨脊去掉,略加修整,并出现了少量稍加修整而直接灼点的卜甲。甚至到二里岗上层一期,先钻后灼的卜法刚刚流行,也多是施于骨壁较厚、不易烧灼的牛肩胛骨和龟甲上。而对于猪、羊、鹿等的肩胛骨,除极少数的钻后再灼外,仍多采用传统的做法直接烧灼。而普遍流行施钻、施凿或钻、凿兼施的做法可能要到殷墟一期之后。由此可见,以往以占卜发达而著称的中原地区,在卜骨的整治与卜法方面甚至曾长期落后于北方地区的夏家店下层文化。

再看北方地区。张家口考古队在河北蔚县的壶流河流域夏商时期遗址的发掘或试掘中发现了较多的卜骨。《蔚县夏商时期考古的主要收获》一文将蔚县夏商时期遗存划分为四个阶段。其中第一、二阶段的年代估计在夏纪年范围内,而第三、四阶段的年代大致分别相当于二里岗下层和二里岗上层时期。从文化内涵上以往有人将第一至第三阶段遗存归入夏家店下层文化,作为该文化的一个地方类型。也有人主张将这类遗存归入大坨头文化。从现在日益增多的考古资料来看,这类遗存的面貌较为复杂,虽然它含有一些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因素,但基本的陶器组合与夏家店下层文化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与永定河以东的大坨头文化相比,面貌也有较大差异。这一地区第一阶段的卜骨是只灼不钻的,第二阶段的卜骨也多用稍加整治的动物肩胛骨直接烧灼,只在个别卜骨上发现有掏挖而成的不很规则的穴窝。可见在夏时期这里的文化虽已吸收了部分夏家店下层文化的陶器因素,但在卜骨上仍然采用传统的做法。从第三阶段开始卜骨上都有钻灼。除用动物肩胛骨外,还出现了用动物肢骨制成的卜骨。值得注意的是,就目前的发现看,只有夏家店下层文化有用动物肢骨制做卜骨的习惯。联系到这一地区从夏代前期就与夏家店下层文化存在互动关系的现象,可以推知这里从二里岗下层阶段开始出现的卜骨普遍施钻的做法,很有可能就是受到了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影响。蔚县的夏商第四段遗存在文化性质上可以归入早商文化,是早商文化在二里岗上层阶段所到达的最北范围。如果考虑到商文化正是在二里岗上层时期才将卜骨施钻的做法推广开来的事实,那么是否可以进一步设想,商文化此时沿太行山东麓向北方的长足挺进,直接接触到了此前就已接受夏家店下层文化卜骨做法影响的壶流河地区的文化,从而将这种卜骨密集施钻的做法引入了中原。不过,商文化在接受了这种来自北方地区的影响之后,并没有在卜骨的整治与卜法上止步不前。不仅越来越重视卜骨在使用前的整治,形成了锯、削、刮、磨等繁琐的加工程序,而且使钻窝在骨面上得到有序的排列,为了有效控制兆纹的走向,还发明了竖向的凿槽,乃至最终出现了使钻、凿在骨面或龟甲上对称排列的形态。

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也是出土夏商时期卜骨较多的区域。尤以朱开沟遗址为最。对朱开沟遗址出土遗存的性质以往颇多争议,但始终未有一个令大家共同接受的划分方法。近年王乐文通过对器物组合与地层关系的系统分析,并参考一些新近发掘的内涵较为单纯的遗址的材料,将朱开沟遗址出土遗存分为两类。其中的甲类遗存年代在龙山时代晚期至夏代早期,乙类遗存(可称为朱开沟文化)的年代在夏代晚期至早商时期。从这两类遗存的卜骨来看,甲类遗存的卜骨均只灼不钻,乙类遗存的卜骨则多有钻灼。这类有钻的卜骨,钻窝平面呈圆形,圜底,穴壁有同心圆状的旋纹,排列密集又缺乏严格的规律,风格与夏家店下层文化卜骨相同。鉴于朱开沟文化及其出土卜骨的主体年代是在早商时期,要晚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有钻卜骨的流行年代,似可推测该文化中有钻卜骨的出现也是受到了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影响。

就目前所见资料来看,密集施钻的卜骨最先是流行于夏家店下层文化之中,于夏代晚期或夏商之际分别向西、向南传播,进而又于二里岗上层阶段触发了商文化对卜骨的革新。

以往有些学者在探讨中原与北方地区早期文化的相互关系时,出于华夏中心的思维定式,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去注意中原地区有哪些先进的文化因素被北方地区的文化所吸收。如今通过对卜骨整治与施钻技术的跨地区分析比较,发现北方地区的夏家店下层文化,甚至还有朱开沟文化的卜骨,在技术上都要领先中原地区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从一个侧面再次说明,在华夏文明的形成与早期发展过程中,来自北方地区的文化因素也不断地为其输入了可贵的养分,正缘于此,华夏文明之花才会开得愈加艳丽。

 

 

作者王立新系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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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家店下层文化的非龙山化过程及骨卜习俗的先进性——“中原与北方早期青铜文化的互动”考察笔谈之王立新谈

发布时间:2009-09-30

谈到夏家店下层文化与中原早期青铜文化的关系,以往大家都已注意到大甸子墓地中出土的陶鬶、爵和漆觚与二里头文化同类器之间的相似性,也注意到彩绘陶纹样中的兽面纹母体与中原地区早期兽面纹之间的联系。至于锦西水手营子出土的那件连柄铜戈,也有学者指出它是受二里头文化戈类兵器的影响,而由当地的匠人做成了柄身连铸的样子。但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以往并未引起研究者的足够重视。一是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演进同样存在一个非龙山化的过程,一是夏家店下层文化在卜骨整治方面的领先水平及其对商文化卜骨的影响。

此处所说的夏家店下层文化是指主要分布于西辽河水系区的一种早期青铜时代文化,大体相当于以前学者们所称的夏家店下层文化燕北型或药王庙类型。从分期角度看,处于该文化早期阶段的建平水泉遗址第五层及其下开口的单位、喀喇沁旗大山前遗址第一段单位以及宁城三座店遗址的早期单位中,泥质的大口瓮、深弧腹盆和罐类器上比较流行篮纹或弦断篮纹,还有少量施方格纹的陶器,有比较浓厚的龙山期遗存的风格。甚至无腰隔绳纹甗、中口深腹罐、深弧腹盆等器类的形制特征都与豫北冀南地区的后岗二期文化晚期的同类器十分接近。而且在演进过程中,与黄河中游地区的二里头文化时期遗存相似,同样走过了一个龙山期风格逐渐弱化的一个发展过程,可以称之为非龙山化过程。主要表现在陶器群中的篮纹、弦断篮纹和方格纹都有逐渐减少、趋于消失的发展过程,而绳纹在陶器器表装饰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不仅如此,夏家店下层文化与二里头文化一些敞口类陶器的形制演变特征也有相通之处。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深弧腹盆、甗盆、尊、尊形鬲、盘等的口沿大都有由宽沿外侈到窄沿近平,再到沿端下勾的演进规律。而二里头文化中的深腹盆(或甑)、盆形鼎、豆等的口沿也大致呈现了类似的演变特征。我在1993年发表的《夏家店下层文化渊源刍论》一文中曾提出,源自后岗二期文化的无腰隔绳纹甗、中口深腹罐、深弧腹盆等一群篮纹或绳纹类陶器的出现,是促使西辽河水系区筒形罐文化传统的断裂和夏家店下层文化形成的关键。正因为有相当一部分文化因素(还包括土坯墙建筑和白灰面加工技术)源自中原,该文化在发展的过程中才会存在与中原地区夏代遗存相似的非龙山化演进过程,乃至于与二里头文化的部分陶器存在相似的演变特征。

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卜骨多以猪、牛、羊的肩胛骨制成,少量以动物的肢骨和肋骨制作,残断的骨器也常被用来做卜骨使用。用肩胛骨者一般将肩胛冈截去,一面或两面打磨平整。以肢骨和肋骨制作者多加工成长条形的骨片。几乎所有的卜骨都有圆形圜底的钻窝。在一片卜骨上钻窝常常大小不一,分布密集但缺乏规律,有的互有钻破。钻窝几乎排满骨板或骨片上的较平整处。在骨面上密集施钻,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片状骨胳。我们知道,在骨片上施钻之后再灼,是为了将骨壁减薄,较之直接在骨面上烧灼更易出现兆纹,是较直接烧灼更为先进的一种占卜方式。通过陶器形制与风格的比较和碳十四测年数据的统计,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年代范围大致在距今40003400年。其上限年代早于二里头文化一期,可至龙山期之末,下限可至二里岗上层时期。从大山前遗址的发掘资料来看,处于夏家店下层文化偏早阶段的第一段单位中就已出现了这样的卜骨,但仍有直接于肩胛骨上烧灼的卜骨。自第二段开始,流行有钻的卜骨,只灼无钻的卜骨已不见。而且,这种密集施钻的卜骨几乎在每个经较大规模发掘的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中都有出土。在该文化之前,东北地区虽很早就出现了有灼痕的卜骨(富河文化阶段),但并没有发现过施钻的卜骨。与并行的中原与北方诸考古学文化相比,该文化的卜骨在密集施钻与骨料整治的做法上也都要领先一步。

从中原地区来看,二里头文化未见有钻窝的卜骨,只是在牛、羊、猪的肩胛骨上无冈脊的一面直接烧灼,骨壁较厚处就不易灼透,且并不对肩胛骨进行刻意修整。这显然仍是延续中原地区龙山时期卜骨的风格,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卜骨相比无疑是落后的。下七垣文化的卜骨大多也是直接烧灼的(下七垣遗址第三层出土的有凿痕或钻、凿、灼痕俱全的卜骨或卜甲不属于下七垣文化阶段的遗物,很可能是在划分大地层的过程中混入的),只是在晚期阶段的鹿台岗H39H35中出有施圆钻的卜骨,而且是无钻窝的烧灼点与钻窝共存于同一骨面之上,显示了过渡性的特点。就是到了二里岗下层二期,作为早商国都的郑州商城所发现的卜骨还仍然流行直接在骨面上烧灼的卜法,只是将绝大多数的肩胛骨的骨脊去掉,略加修整,并出现了少量稍加修整而直接灼点的卜甲。甚至到二里岗上层一期,先钻后灼的卜法刚刚流行,也多是施于骨壁较厚、不易烧灼的牛肩胛骨和龟甲上。而对于猪、羊、鹿等的肩胛骨,除极少数的钻后再灼外,仍多采用传统的做法直接烧灼。而普遍流行施钻、施凿或钻、凿兼施的做法可能要到殷墟一期之后。由此可见,以往以占卜发达而著称的中原地区,在卜骨的整治与卜法方面甚至曾长期落后于北方地区的夏家店下层文化。

再看北方地区。张家口考古队在河北蔚县的壶流河流域夏商时期遗址的发掘或试掘中发现了较多的卜骨。《蔚县夏商时期考古的主要收获》一文将蔚县夏商时期遗存划分为四个阶段。其中第一、二阶段的年代估计在夏纪年范围内,而第三、四阶段的年代大致分别相当于二里岗下层和二里岗上层时期。从文化内涵上以往有人将第一至第三阶段遗存归入夏家店下层文化,作为该文化的一个地方类型。也有人主张将这类遗存归入大坨头文化。从现在日益增多的考古资料来看,这类遗存的面貌较为复杂,虽然它含有一些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因素,但基本的陶器组合与夏家店下层文化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与永定河以东的大坨头文化相比,面貌也有较大差异。这一地区第一阶段的卜骨是只灼不钻的,第二阶段的卜骨也多用稍加整治的动物肩胛骨直接烧灼,只在个别卜骨上发现有掏挖而成的不很规则的穴窝。可见在夏时期这里的文化虽已吸收了部分夏家店下层文化的陶器因素,但在卜骨上仍然采用传统的做法。从第三阶段开始卜骨上都有钻灼。除用动物肩胛骨外,还出现了用动物肢骨制成的卜骨。值得注意的是,就目前的发现看,只有夏家店下层文化有用动物肢骨制做卜骨的习惯。联系到这一地区从夏代前期就与夏家店下层文化存在互动关系的现象,可以推知这里从二里岗下层阶段开始出现的卜骨普遍施钻的做法,很有可能就是受到了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影响。蔚县的夏商第四段遗存在文化性质上可以归入早商文化,是早商文化在二里岗上层阶段所到达的最北范围。如果考虑到商文化正是在二里岗上层时期才将卜骨施钻的做法推广开来的事实,那么是否可以进一步设想,商文化此时沿太行山东麓向北方的长足挺进,直接接触到了此前就已接受夏家店下层文化卜骨做法影响的壶流河地区的文化,从而将这种卜骨密集施钻的做法引入了中原。不过,商文化在接受了这种来自北方地区的影响之后,并没有在卜骨的整治与卜法上止步不前。不仅越来越重视卜骨在使用前的整治,形成了锯、削、刮、磨等繁琐的加工程序,而且使钻窝在骨面上得到有序的排列,为了有效控制兆纹的走向,还发明了竖向的凿槽,乃至最终出现了使钻、凿在骨面或龟甲上对称排列的形态。

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也是出土夏商时期卜骨较多的区域。尤以朱开沟遗址为最。对朱开沟遗址出土遗存的性质以往颇多争议,但始终未有一个令大家共同接受的划分方法。近年王乐文通过对器物组合与地层关系的系统分析,并参考一些新近发掘的内涵较为单纯的遗址的材料,将朱开沟遗址出土遗存分为两类。其中的甲类遗存年代在龙山时代晚期至夏代早期,乙类遗存(可称为朱开沟文化)的年代在夏代晚期至早商时期。从这两类遗存的卜骨来看,甲类遗存的卜骨均只灼不钻,乙类遗存的卜骨则多有钻灼。这类有钻的卜骨,钻窝平面呈圆形,圜底,穴壁有同心圆状的旋纹,排列密集又缺乏严格的规律,风格与夏家店下层文化卜骨相同。鉴于朱开沟文化及其出土卜骨的主体年代是在早商时期,要晚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有钻卜骨的流行年代,似可推测该文化中有钻卜骨的出现也是受到了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影响。

就目前所见资料来看,密集施钻的卜骨最先是流行于夏家店下层文化之中,于夏代晚期或夏商之际分别向西、向南传播,进而又于二里岗上层阶段触发了商文化对卜骨的革新。

以往有些学者在探讨中原与北方地区早期文化的相互关系时,出于华夏中心的思维定式,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去注意中原地区有哪些先进的文化因素被北方地区的文化所吸收。如今通过对卜骨整治与施钻技术的跨地区分析比较,发现北方地区的夏家店下层文化,甚至还有朱开沟文化的卜骨,在技术上都要领先中原地区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从一个侧面再次说明,在华夏文明的形成与早期发展过程中,来自北方地区的文化因素也不断地为其输入了可贵的养分,正缘于此,华夏文明之花才会开得愈加艳丽。

 

 

作者王立新系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孙丹)

作者:王立新

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