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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里头为早商都邑的假说

发布时间:2015-10-09文章出处:新浪博客作者:许宏
  【宏按】2009年,本人推出系列博文“商假说”12篇。今发此文,延续多年的思考。从文中您可知本人仍持“有条件的不可知论”(即主张没有甲骨文一类当时的自证性文书资料出土,不可能解决都邑的族属和王朝归属问题),认为到目前为止,任何假说所代表的可能性都不能排除。
 
  去年主编《夏商都邑与文化》,在收入2012年京都大学演讲提要时,本人仍保留了“二里头与偃师商城的兴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王朝更替——夏商革命的说法,不能不说仍是最能自圆其说的假说”这一评价。那是因为愚以为这与重提二里头商都说并无矛盾:各种假说所代表的可能性是不排他的。
 
  所以,如果您也不认为中国史前和原史时代(前殷墟时代)的都邑性质问题已可定论,而绝无其他的可能性,那我们的看法就是一致的。认为二里头姓夏、姓商甚至姓别的啥的观点,既然都属不排他的推论假说,那它们之间就没有矛盾。假说在被证实前,有其共存的合理性。50%和99%的可能性也并非质的差别。既然暂时无法确证,那么任何反证旁证乃至另外的可能性本人统统认可接受。
 
  一句话,这篇小文,不过是在新的时点上,对假说之一的重提而已。显然,其中所显现的理论和方法论问题,才是我们最关心的。恳望继续交流切磋批判。
 
  从考古遗存中辨析出古代文献所载最早的两个王朝——夏、商王朝的更替,是20世纪后半叶以来中国考古学的一大热门议题。二里头遗址自1959年发现伊始,就成为夏商王朝分界研究的焦点所在,先后有众多的提案被推出,尝试在二里头文化各期和二里岗文化之间区分夏、商王朝文化。形形色色的观点包括“二里头主体商都说”、“二里头前夏后商说”、“二里头全为夏都说”,以及“二里头主体夏都说”等等[1]。
 
  由于这一议题讨论的时段尚处于“原史时代”[2],缺乏像甲骨文那样的自证性文字材料,因而上述观点仍只能归于假说和推断之类,而无法定论。由于假说只提示可能性,所以假说间是不具有排他性的。在既往的相关论著中,似乎还没有哪位学者在标题中即明言个人观点仅为“假说”。以“假说”入题,意味着与以往参与讨论的学者相比,笔者对自己倾向性观点的“自信度”并不高。鉴于此,笔者并不企望通过此文推进相关研究走向深入,而只是想藉此作一提醒:在作为目前主流观点的假说之外,还存在着另外的假说,且其所提示的可能性似不容忽视。
 
  在目前的时点上,最新的系列测年结果、出土文献中提供的新线索以及对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演变的新认识乃至对相关阐释理论和方法论的再反思,都为我们重新审视“二里头商都说”提供了新的契机。
 
  学史视角:“共识”不居 假说依旧
 
  从学术史上看,随着发现与研究的进展,上述假说曾先后作为主流观点甚至“共识”流行于世,间或呈摇摆之势。徐旭生1959年“夏墟”调查中发现二里头遗址,根据传世文献的记载推定其“在当时实为一大都会,为商汤都城的可能性不小”[3],这一观点在学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之后,夏鼐进一步总结到:“根据文献上记下来的传说,二里头可能为商灭夏后第一个帝王成汤的都城西亳。如果晚期是商汤时代的遗存,那么较早的中期(或包括早期)遗存便应属于商代先公先王时代的商文化,因为三者文化性质是连续发展、前后相承的。如果事实上夏、商二文化并不像文献上所表示的那样属于两种不同的文化,那么这里中期和早期便有属于夏文化的可能了”[4]。可以认为,作为1960-1970年代主流观点的“二里头前夏后商说”(二里头文化二、三期之间分界)[5],以及后来的“二里头主体商都说”(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之间分界)[6],大体都是基于如此考虑。
 
  1977年,是夏商分界研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年份。在这一年召开的登封告成现场会上,夏鼐关于“夏文化”概念的界定,决定了此后夏文化讨论的路向与结局[7]。邹衡在会上提出了新说,更令人瞩目:“可以肯定地说,二里头文化就是夏王朝所属的考古学文化,即夏文化”;“而郑州商城就是成汤的亳都”[8]。在后来的论著中,邹衡又对“二里头夏都说”做了全面系统的阐述[9]。众所周知,邹衡以扎实的研究建构起了从殷墟上溯至龙山文化的系列考古学编年和谱系,极见功力而具有方法论上的示范意义。这奠定了他在夏商考古学领域崇高的学术地位。但在国内学界,还鲜有学者在评价邹衡时把他的辉煌业绩分成奠基性的实证研究和有待验证的假说两大块来看待[10]。
 
  以此为契机,“二里头夏都说”逐渐成为1980年代以来的主流观点。“二里头主体夏都说”(二里头文化三、四期之间分界[11],或二里头文化四期前、后段之间分界[12])或指认郑州商城为亳都,或指认偃师商城为亳都,都可纳入“二里头夏都说”的范畴。
 
  我们注意到,上述主流观点或“共识”的确立,都不是建立在获得决定性证据(即甲骨文一类自证性文字材料的出土)的基础之上的。诚如邹衡所言,“所有主张二里头文化是商文化者都依靠一条最主要的证据,就是: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所在地是成汤所都的‘西亳’。我们主张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其主要依据之一,就是成汤所都在‘郑亳’”[13]。由是可知,各方都是把今人依据传世文献而提出的推论和假说当作争论的主要证据。
 
  而主张“二里头商都说”的学者转而同意“二里头夏都说”的契机,同样如此。曾持“陶寺夏都说”的高炜在后来的笔谈中坦承,“我们当年提出‘陶寺说’一个重要的思想基础,从史学观点来说,便是信从‘二里头西亳说’和刘歆以来的传统古史年代学……1983年偃师商城发现后,考古所内诸多师友转而主张‘偃师商城西亳说’,对原来‘二里头西亳说’形成致命冲击。我个人的观点不可避免地要经受这一新的重大考古发现所带来的震荡”,最终接受了“二里头遗址的主体为夏文化”的观点[14]。这一心路历程颇具代表性。
 
  可知,上述假说的提出以及放弃,都是建立在另外的假说及其变化的基础上的。它们是否足以构成否定“二里头商都说”的决定性证据和充分的理由,大有继续讨论的空间。说到底,不会说话的考古遗存、后代的追述性文献、并不“绝对”的测年数据,以及整合各种手段的综合研究,都无法作为定论,彻底解决都邑的族属与王朝归属问题[15]。在夏商分界探索领域,到目前为止还不能排除任何假说所提示的可能性。但测年技术等的进步可以使我们不断调整假说,增大了研究者不断迫近历史真实的可能性。
 
  测年视角:渐晚渐短入商年
 
  一般认为,西周王朝的始年,也即“武王克商”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是推定夏、商年代的一个基点。据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统计,两千多年来,中外学者根据各自对文献和西周历法的理解推算,对于“武王克商”的年代形成了至少44种结论。最早的是公元前1130年,最晚的是公元前1018年,前后相差112年。再往前推算,关于夏、商的积年,各种文献也说法不一。夏为400多年,但存在多种说法;商则由400多年至600多年,差异悬殊[16]。由于采用不同的说法,从西周初年开始计算的累计误差,就超过200年。夏商周断代工程给出的年表(夏 公元前2070-1600年;商前期公元前1600-1300年;商后期 公元前1300-1046年)[17],可作为一种便于记忆的参考。
 
  在碳十四测年技术应用于中国考古学研究之前,关于夏文化的推定有很大的推衍甚至想像的空间。最初是彩陶文化或仰韶文化说(1930-1940年代),后来是黑陶文化或龙山文化说(1950年代)。介于二里岗商文化和龙山文化之间的“洛达庙类型”(后改称二里头文化)发现后,一般认为它仍属于商代文化范畴[18]。
 
  碳素测年技术这一革命性技术的应用,给了中国考古学界以极大的鼓舞,由考古材料解决狭义史学问题的热情高涨。1970年代以后,新的数据不断公布,导致假说纷呈。
 
  1974年,二里头遗址1号宫殿基址简报在《考古》杂志上发表,标题中直接出现“早商”字样。简报认为,这座“商代早期的宫殿建筑,为汤都西亳说提供了有力的实物证据,从而二里头遗址的性质问题也就清楚了”[19]。从整合研究的角度看,除引用《汉书·地理志》河南郡偃师县下注“尸乡,殷汤所都”这条文献(偃师商城发现后,这条文献又被用来证明该城为“殷汤所都”[20])外,最大的证据就是发掘简报最新公布的两个碳素测年数据:与宫殿基址同时的二里头文化三期的一个数据的树轮校正值是公元前1300~1590年,被认为“相当于商代早期”;稍早的二里头文化一期的一个数据的树轮校正值是公元前1690~2080年。
 
  不久,夏鼐梳理二里头遗址已测定的4个碳素测年标本,认为“其中三个数据成一系列,包括二里头文化的一期至四期,年代约自公元前1900至1600年”,因“可能是有误差”而剔除了属于三期“但测定年代反较上层(四期)的为晚”的一个数据[21]。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数据恰是被上述简报作为最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三期“相当于商代早期”的。
 
  至1980年代初期,已测定了二里头遗址的33个标本。在此基础上,测年专家围绕二里头文化的年代学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从统计学的观点总体来看二里头遗址的时代应不早于公元前1900年,不晚于公元前1500年,前后延续300多年或将近400年”[22]。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的全部或其后期文化的推断,一时成为主流观点。
 
  2000年出版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公布了对二里头遗址新的碳素标本的测定结果。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拟合后的日历年代在公元前1880~前1521年之间[23]。鉴于此,工程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二里头文化可能只是夏代中晚期的夏文化,而早期夏文化则要在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中寻找”[24]。此后,已很少有人坚持只有二里头一至四期才是夏文化的观点。
 
  与夏商文化分界相关的测年结果的变化,是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负责夏商周断代工程测年技术的首席科学家仇士华等,在工程阶段性成果公布不久,又撰文发表了不同于已公布成果的最新数据拟合结果。如《简本》中曾推断“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始建年代在公元前1610-前1560年之间”,新发表的论文则认为“两个商城最早的年代均不早于公元前1560年~公元前1580年”,而“郑州商城的始建年代难以老上去,应处于公元前1500年前后”[25]。这一最新测年认识的契机,是没有收进《简本》的“郑州商城黄委会A区1999年采集的洛达庙-二里岗系列人骨测年结果”的加入。
 
  数年后,测年专家对此又做了进一步的阐释:“二里冈下层一期前面增加了洛达庙中晚期的7个单位的样品,使得形成的系列加长,因而拟合结果更加明确、具体,误差范围相对更小。其结果比之简本中的年代上限下移71年,为公元前1509年—公元前1465年”。与此相应的一个测年结果是,“洛达庙中期和二里头三期的年代均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26]。
 
  测年专家提醒道,“假如历史上夏商年代的分界大约在公元前1600年,那么二里头文化三、四期,洛达庙文化中、晚期还能都是夏代文化吗?郑州商城还能是汤亳吗?如果商朝是从二里冈文化开始的,那么目前测出的年代只能到公元前1500多年。因为商后期有八代十二王,商前期是十代十九王。现盘庚以前的商朝只有200年,比商后期的年代还短,这与历史文献不合。加之目前由夏商周断代工程研究得到的武王克商年而建立的年代学体系,相对来说年代较晚,盘庚迁殷的年代已不大可能晚于公元前1300年,所以将商的开始推定于公元前1600年再不可能有大的出入”。“另外,从新砦遗址的年代测定来看,二里头文化一期的年代仅处于公元前1700多年,这同二里头文化四期末的年代在公元前1500多年是相顺应的。虽然这样的年代框架不是没有误差,但足可以向考古学界提出,当您把考古学文化同历史挂钩的时候,既不能没有充分的证据,也不能不考虑现在的年代测定”[27]。
 
  说到新砦,世纪之交对“新砦期”遗存的测年的确在学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由1980年代估计其上限在公元前2000年[28]到“暂估计为公元前1850~前1750年”,“出乎预料的晚”[29],是学界的共同感受。
 
  嗣后,仇士华等首次正式披露了河南龙山晚期—新砦期—二里头期—二里岗期测年数据长系列拟合结果:“新砦期的上限不早于公元前1850年,二里头一期的上限不早于公元前1750年,二里岗期上限不早于公元前1540年”[30]。针对有学者对新的测年数据不断偏晚变短的不解,测年专家做了说明:“由于相应段树轮年代校正曲线的关系,二里头文化一期的年代上限在公元前1730~前1880年之间,范围很大,这同1983年的报告是一致的。但若在拟合时使用边界条件来限定,就可以把上限缩小,向公元前1730年靠拢。现在采用新砦文化的系列样品同二里头文化的系列样品一起拟合,可以更客观地把二里头文化一期的年代上限定在不早于公元前1750年”[31]。
 
  测年专家张雪莲、仇士华等在2007年正式公布了关于新砦—二里头—二里岗文化长系列年代测定结果:“新砦早期的年代约为公元前1870~前1790年,新砦晚期的年代约为公元前1790~前1720年,二里头第一期的年代约为公元前1735~前1705年,二里头第四期的年代约为公元前1565~前1530年”[32]。其中,“北京大学加速器测年对从龙山文化晚期到新砦期的18个样品进行了测定……有5个样品送到维也纳加速器实验室进行了比对测定”,考古所实验室又“将新砦遗址测得的年代数据与二里头遗址测得的年代数据共同拟合”。这是得到国内外三家测年机构相互认可、测定结果高度一致的数值,颇为难得。
 
  在二里头文化的年代上限被估定为公元前1900年的二三十年间,“二里头文化主体属商文化”假说的提出者,曾在文献中找出商年的极端值如公元前1751年或1766年[33];曾坚持“陶寺文化为夏文化”假说的学者,则找出了夏王朝可上溯到公元前二十三四世纪的说法[34]。现在,他们都不必做类似的整合层面的努力了。高精度系列测年数据看来更支持“二里头商都说”(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之间分界或二里头文化二、三期之间分界)以及“陶寺文化为夏文化说”等当前属少数派学者的假说。
 
  文献视角:“亳中邑”与地中
 
  传世文献中与二里头遗址商都说有关的记载,前人梳理甚详,这里不再赘述。冯时研究员一直坚持“陶寺文化为夏文化说”[35]。最近,他关于先商与早商问题的文献梳理与此相呼应,渐成系统,可备一说。
 
  冯时指出,在夏、商及西周文明中,作为王朝的中心聚落,也就是君王所在的京师之地,都是以(没有城墙的)“邑”的形式出现的。商代甲骨文显示,商王朝的政治中心为大邑商,而大邑商之外的地区则为商王同姓子弟和异姓贵族分封的“国”,因此,商代实际至少是由位居中央的作为内服的大邑商的“邑”和邑外作为外服的同姓和异姓贵族所封的“国”共同组成的政治实体。王都采用无城之邑的形制,正有使教命流布畅达的象征意义,这些观念应是早期王都以邑为制度的重要原因[36]。又史称汤都亳,然而亳都称“邑”却无明文记载。而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尹诰》中的“亳中邑”,使我们知道亳都为邑;而《尹诰》、《尹至》两文对读,又可知汤居之亳于灭夏前但名曰“亳”,夏亡商兴之后则称“亳中邑”。这一事实的澄清对于研究三代都邑制度的形成与演变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37]。
 
  冯时研究员的文献分析,与本人从考古学的角度提出的“大都无城”的中国古代早期都邑存在模式[38]不谋而合。商汤亳都为邑而不设防,二里头、殷墟、丰镐、周原、洛邑的聚落形态,或许正是商周时期大都不设防的真实写照。
 
  最近,冯时又发表了对清华大学所藏战国竹简《保训》[39]的研究结果。他认为,“《保训》所述的早期地中乃由舜所测得,地在历山,当今濮阳一带。其时囿于夷夏东西的政治格局,致所求之地中更重南、北的取中。晚期地中则由(商汤六世祖先)上甲微所测得,地在河洛有易之地,当今河南嵩山、洛水一带。其时在夏王朝开创的新的政治地理的框架下,地中的思想不独限于南、北,同时也要考虑东、西的取中,从而在九州的基础上形成了四方之中的观念”。
 
  他进而推论到,“新作的夏邑一方面需要围绕着以河洛嵩山为中心的新的地中而选建,另一方面又必须呈现为没有城墙的邑制,从这两个特点分析,目前的考古遗存唯有二里头遗址可以当之”。而二里头文化的“年代上限不早于公元前1750年,这意味着二里头文化第一期的年代恰好落在了商汤六世祖先上甲微变求地中的时代。很明显,文献记载与碳十四测年及考古学研究三者的契合使我们相信,不仅早晚地中变迁的史实可以得到印证,而且正是由于这一史实的澄清,使我们得以据居中而治及以邑制为主庭的传统思考认为,二里头一期文化属于夏王朝晚期遗存的结论更具意义”[40]。
 
  美国汉学家艾兰教授也有类似的释读:“在最近公布的竹简《保训》中,文王告诫他的儿子,也就是将推翻商朝建立周朝的未来国君——武王,古人通过‘得中’而得到天下……要实现统治,君王必须处在中心”。从甲骨文看,“大地有一个公认的中心,那是一座作为世界轴心以及王权之源的高山。这就是处于河南省的嵩山……它在宗教仪式上的重要地位应该可以追溯到商代以前”。“尽管商人的都城迁离了嵩山一带,甲骨文里还包括一个强大的山神‘嶽’,经常与‘河’一起被祭祀。‘嶽’指的可能就是嵩山,它的地位与黄河相当”[41]。
 
  商人与嵩山河洛一带关系密切,上甲微“变求地中”于此,“在九州的基础上形成了四方之中的观念”。这对于理解二里头文化作为东亚大陆最早的“核心文化”的形成,及其在中国文明史上开创纪元的历史地位,都不无裨益。
 
  聚落视角:二里头都邑变迁的动向
 
  二里头都邑几乎在各期之间,都有较显著的聚落形态上的变化。变化的原因当然可以有多种阐释,这里聊记备考。
 
  由以往的发掘材料知,二里头文化第一期遗存在遗址中东部区域有广泛的分布,文化堆积范围逾100万平方米。由于破坏严重,它究竟属于一个大型聚落抑或是由数个聚落组成的大遗址群,尚不得而知。这一时期的遗存已显现出不同于嵩山周围同时期一般聚落的规模和分布密度。遗存中已有青铜工具、象牙器、绿松石器等规格较高的器物和刻划符号发现[42]。此期的二里头遗址很可能已是较大区域内的中心聚落。从聚落时空演变的角度看,作为二里头文化中心聚落的二里头在伊洛平原的出现具有突发性,而没有源自当地的聚落发展的基础[43]。如此迅速的人口集中只能解释为来自周边地区的人口迁徙[44]。
 
  但这些,与第二期开始的都邑大建设相比,差异显著。从第二期开始,二里头都邑进入了全面兴盛的阶段,这一时期的遗存开始遍布现存300万平方米的遗址范围。新的发掘结果表明,宫殿区在此期已得到全面开发。其中,3号、5号基址所代表的大型多进院落宫室建筑群开始营建,院内开始埋入贵族墓;该区域的外围垂直相交的大路已全面使用。官营作坊区兴建了围墙并开始生产铜器,可能还有绿松石器[45]。从判定考古学文化最重要的元素——陶器上看,具有二里头文化特色的陶器群形成于二里头文化第二期[46]。作为东亚历史上最早的核心文化,在文化因素上取大范围吸收、大规模辐射之势的二里头文化,也是始于二里头文化第二期的[47]。自二里头文化第二期始,二里头文化向北越过黄河,向东、西方向也有所推进,而向南推进的力度最大[48]。
 
  二里头文化第三期持续着第二期以来的繁荣。总体布局基本上一仍其旧,道路网、宫殿区、围垣作坊区及铸铜作坊等重要遗存的位置和规模几同以往。但与前一期相比,这一阶段的遗存也出现了若干显著变化,值得关注。首先是在宫殿区大路上偏内侧增筑了宫城城墙,宫城城墙围起的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一大批大中型夯土建筑基址兴建于此期。在宫城南大门中轴线上,兴建起了面积达1万平方米的1号基址。宫城东部,二里头文化第二期时由前后相连的多重院落组成的3号、5号基址已废毁。这一区域有一个宫室建筑和使用的空置期,前后约数十年的时间,原来的3号基址的遗墟上散布着小型房址和灰坑等。新建的2号、4号基址另起炉灶,采用单体建筑纵向排列,压在被夯填起来的3号基址的原址上。其中2号基址的主殿和部分院落,是在填平夯实3号基址北院内的大型池状遗迹的基础上建成的。两个时期的建筑格局大变,同时又基本上保持着统一的建筑方向和建筑规划轴线,是颇耐人寻味的[49]。
 
  随着宫城城墙与一批新的大型建筑基址的兴建,宫城内的日常生活遗迹,如水井、窖穴等在数量上显著减少。这一现象似乎昭示了宫殿区功能的变化。在围垣作坊区的北部,一处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区域被用作绿松石器的生产。与此同时,铸铜作坊开始生产作为礼器的青铜容器。除了青铜礼器,贵族墓中也开始随葬大型玉礼器,其奢华程度较二里头文化第二期又上了一个台阶。联系到大型宫室的营建,有学者认为真正的“朝廷”与“宫廷礼仪”应是发端于此期的[50]。
 
  要之,“连续”中的“断裂”,或曰“断裂”中的“连续”,是观察二里头文化第二、三期遗存最大的感受。这也给了夏商分界研究者以极大的分析乃至想像的空间。
 
  关于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岗文化的年代关系,我们倾向于认为二里头四期晚段与二里岗下层早段大体同时[51]。这一阶段,二里头都邑持续繁荣。所有建于第三期的宫室建筑与宫城,绿松石器作坊、铸铜作坊及其外的围垣设施,以及四条垂直相交的大路都沿用至此期末,均未见遭遇毁灭性破坏的迹象。此外,至少有3座新建筑得以兴建,围垣作坊区的北墙得以加固增筑,随葬有青铜和玉礼器的贵族墓频出[52]。此期,这里仍集中着大量的人口,存在着贵族群体和服务于贵族的手工业。
 
  二里头铸铜作坊与郑州南关外铸铜作坊在时间上前后相继[53]。随着铸造青铜礼器作坊的战略迁移,二里头都邑沦为一般聚落,二里头时代也就正式为二里岗时代所取代。如果把视野下延至殷墟时代,可知二里头文化向二里岗文化、二里岗文化向殷墟文化演进的契机,就是这一大的历史发展阶段中王朝的主都由二里头至郑州商城,再向安阳殷墟的迁徙[54]。可以说,都邑的迁移是导致社会复杂化阶段考古学文化演变的重要因素。但都邑的迁徙和文化因素的变化,是否就一定是王朝更替的结果,还是需要加以深入探究的。
 
  理论视角:一族一王朝=一种文化?
 
  首先,以物质遗存为标识的考古学文化,与以社会心理认同为主要特征的族的共同体,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这种认同会在物质层面有一定的反映,但在复杂的人类社会,精神与物质层面的不吻合往往存在甚至会成为常态。就本质而言,“考古学只能见到人们表现于物质的活动,和能揣测到物质遗存所能体现的人们的关系及其他思想等方面的内容”[55]。“揣测”当然已进入了无从验证的范畴。因此,将考古学文化与族的共同体划等号的认识存在着相当大的认知上的问题。
 
  在以往关于夏商分界的讨论中,一个默认的前提是,夏商周三代是不同的族群建立的王朝,它们只能属于不同的考古学文化,而一个王朝在同一时段上只能对应于一种考古学文化。在这样的理论前提下,陶寺文化、王湾三期文化、二里头文化、二里岗文化等相关考古学文化的王朝归属,大都被认为是排他的。
 
  考古学界关于夏文化的经典表述是:“‘夏文化’应该是指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56]。“夏文化,也就是夏王朝所属的考古学文化”[57]。“‘夏文化’是指夏代在其王朝统辖地域内夏族(或以夏族为主体的人群)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遗存,核心内容是关于夏王朝(国家)的史迹”[58]。但对何为“夏民族”、“夏族”,却没有展开充分的论述。
 
  从对古典文献的梳理上看,夏族应“是以夏后氏为首的夏王朝治下众多氏族部落的统称”。比照商周两个王朝的情况,其王都周围“还居住着一批与两个王朝的王室同姓的贵族及其所属的氏族,如商都大邑商周围的‘多子族’,宗周地区内与周王同姓的……姬姓贵族”,甚至包括“商代甲骨卜辞中与‘多子族’对称的‘多生(甥)族’,以及西周金文所见与诸姬贵族保有婚姻关系的非姬姓氏族”。所以,“按照商周两个王朝的氏族构成对夏进行考察,所谓夏族主要便是各个夏后氏的同姓及姻亲氏族,是他们构成了夏代国家的主体”[59]。要之,“根据文献记载,组织成夏代国家的那些氏族部落(即所谓‘夏族’)确实很难被编织进一个单纯的考古文化谱系。既然说夏已进入文明社会,一个已经进入文明的复杂社会是绝不会与一单纯的考古文化相对应的。这个道理,请国内从事夏文化探索的考古工作者三思”[60]。类似问题,的确值得深思。
 
  这里,我们不拟多议“一个考古学文化只能属一个族群”、“(原史时代的)考古学文化可以直接以族属来命名”、“由日用陶器的变化可以判定族属和王朝分界”、“(推定出的)王朝都邑已属已知,可以由此推定未知”等等论点。值得欣慰的是,在“早期夏文化研讨会”和“先商文化研讨会” 上,都有多位学者对会议名称中使用的相关概念提出冷思考[61],反映了学界的不断“自觉”与成熟。
 
  我们将二里头所代表的政治实体称作东亚大陆最早的广域王权国家,或“国上之国”[62],无论其姓夏还是姓商,它是东亚地区最早实现了较大范围内区域社会整合的复杂的政治实体。如果二里头为早商遗存,而二里头之前的中原考古学遗存不见王朝气象,那么庞大的“夏”是否有可能是在后世文献中被放大的?如倾向于陶寺文化为夏文化,那么,是否陶寺以外同时代相关地域的考古学文化也就都可以排除在夏文化之外了?二里头所代表的政治实体仅限于二里头文化吗?如果我们认可二里岗文化和殷墟文化这两个不同考古学文化同属于商王朝的文化,那么为什么二里头文化和二里岗文化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们共同体(商王朝)的文化?疑问多多。秦文化由春秋到秦代,随社会剧变与文化交流而面目全非,但考古学上仍统称秦文化;田氏代齐,王族彻底换人,但考古学上仍统称齐文化;明代因王朝内部集团的更迭而由南京时代进入北京时代,巨变发生于同一王朝之内……由近推远,应会使我们的思维复杂化,进而虑及历史发展的复杂性。就考古学而言,除了可以依凭的材料仍显不足以外,我们一直没有建立起有效地说明考古学文化与族群、考古学文化的变迁与社会政治变革之间相互关系的解释理论。这种学术背景,决定了这一课题的研究结论也不可避免地具有推断和假说的性质。
 
  要之,排除了二里头文化的“商王朝考古学编年”和“商代史”,未必是完整的商王朝编年和完整的商代史。仍想强调的是,“以往的相关讨论研究都还仅限于推论和假说的范畴。二里头都邑王朝归属之谜的最终廓清,仍有待于包含丰富历史信息的直接文字材料的发现和解读”[63]。
 
[1] 河南省考古学会、河南省博物馆:《夏文化论文选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中国先秦史学会编:《夏史论丛》,齐鲁书社,1985年。郑杰祥编:《夏文化论集》,文物出版社,2002年。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
 
[2] 许宏:《商文明——中国“原史”与“历史”时代的分界点》,《东方考古》第4集,科学出版社,2008年。
 
[3] 徐旭生:《1959年夏豫西调查“夏墟”的初步报告》,《考古》1959年第11期。
 
[4] 夏鼐:《我国近五年来的考古新收获》,《考古》1964年第10期。
 
[5]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4年第4期。殷玮璋:《二里头文化探讨》,《考古》1978年第1期。
 
[6] 郑光:《试论二里头商代早期文化》,《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
 
[7] 许宏:《高度与情结——夏鼐关于夏商文化问题的思想轨迹》,《南方文物》2010年第2期。
 
[8] 邹衡:《关于探索夏文化的途径》,《河南文博通讯》1978年第1期。
 
[9] 邹衡:《试论夏文化》,《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10] 诚如罗泰教授所言,“像与之同代的大多数中国考古学家一样,邹衡先生将自己同时视为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他关于考古遗址与中国早期王朝之间关系的观点,尤其他将河南省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当作古史传说中夏王朝首都的观点,尽管并非没有争议,却一直到现在在学术界还颇有影响。”Lothar von Falkenhausen , “Zou Heng (1927-2005).”
 
Artibus Asiae 66 (2006): 181-194.
 
[11] 孙华:《关于二里头文化》,《文物》1980年第8期。
 
[12] 高炜、杨锡璋、王巍、杜金鹏:《偃师商城与夏商文化分界》,《考古》1998年第10期。
 
[13] 邹衡:《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文物》1978年第2期。
 
[14] 张立东、任飞编著:《手铲释天书:与夏文化探索者的对话》第335-338页,高炜笔谈,大象出版社,2001年。
 
[15] 许宏:《最早的中国》第50页,科学出版社,2009年。
 
[16] 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第38、72-74页,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
 
[17] 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第86-88页,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
 
[18] 许宏:《方法论视角下的夏商分界研究》,《三代考古》(三),科学出版社,2009年。
 
[19]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4年第4期。
 
[20] 赵芝荃、徐殿魁:《河南偃师商城西亳说》,《全国商史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殷都学刊增刊,1985年。
 
[21] 夏鼐:《碳-14测定年代和中国史前考古学》,《考古》1977年第4期。
 
[22] 仇士华、蔡莲珍、冼自强、薄官成:《有关所谓“夏文化”的碳十四年代测定的初步报告》,《考古》1983年第10期。
 
[23] 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第76-77页,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
 
[24] 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第76-77页,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李伯谦:《关于早期夏文化——从夏商周王朝更迭与考古学文化变迁的关系谈起》,《中原文物》2000年第1期。
 
[25] 张雪莲、仇士华:《关于夏商周碳十四年代框架》,《华夏考古》2001年第3期。
 
[26] 张雪莲、仇士华、蔡莲珍:《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碳十四年代分析》,《中原文物》2005第1期。
 
[27] 张雪莲、仇士华、蔡莲珍:《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碳十四年代分析》,《中原文物》2005第1期。
 
[28] 赵芝荃:《关于二里头文化类型与分期的问题》,《中国考古学研究(二集)》,科学出版社,1986年。
 
[29] 赵春青:《关于新砦期与二里头一期的若干问题》,《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6年。
 
[30] 仇士华、蔡莲珍、张雪莲:《关于二里头文化的年代问题》,《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6年。
 
[31] 仇士华、蔡莲珍、张雪莲:《关于二里头文化的年代问题》,《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6年。
 
[32] 张雪莲、仇士华、蔡莲珍、薄官成、王金霞、钟建:《新砦-二里头-二里冈文化考古年代序列的建立与完善》,《考古》2007年第8期。
 
[33] 郑光:《试论二里头商代早期文化》,《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
 
[34] 高炜、张岱海、高天麟:《陶寺遗址的发掘与夏文化的探索》,《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
 
[35] 冯时:《“文邑”考》,《考古学报》2008年第3期。冯时:《中国古代的天文与人文(修订版)》第二章第四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
 
[36] 冯时:《“文邑”考》,《考古学报》2008年第3期。
 
[37] 冯时:《“亳中邑”考》,《“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北京,2013年。
 
[38] 许宏:《大都无城——论中国古代都城的早期形态》,《文物》2013年第10期。
 
[39]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1年。
 
[40] 冯时:《<</span>保训>故事与地中之变迁》,《考古学报》2015年第2期。
 
[41] (美)艾兰:《论甲骨文中“中”及中国古代的“中央”观念》,《夏商都邑与文化》(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
 
[4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偃师二里头(1959年~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第40-74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
 
[43] 许宏:《“连续”中的“断裂”——关于中国文明与早期国家形成过程的思考》,《文物》2001年第2期。
 
[44] 许宏、刘莉:《关于二里头遗址的省思》,《文物》2008年第1期。
 
[4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1999-2006)》结语,文物出版社,2014年。赵海涛、许宏、陈国梁:《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宫殿区考古新收获》,《2011 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2012年。
 
[46] 德留大輔:《二里頭文化二里頭型の地域間交流——初期王朝形成過程の諸問題から——》,《中国考古学》第四號,日本中国考古学会,2004年。
 
[47] 许宏:《“连续”中的“断裂”——关于中国文明与早期国家形成过程的思考》,《文物》2001年第2期。许宏:《嵩山南北龙山文化至二里头文化演进过程管窥》,《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学术研讨会文集》,科学出版社,2006年。
 
[48] 许宏:《二里头文化聚落动态扫描》,《早期夏文化与先商文化研究论文集》,科学出版社,2012年。
 
[4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1999-2006)》结语,文物出版社,2014年。
 
[50] 岡村秀典:《夏王朝——王權誕生の考古學》,講談社(東京),2003年。
 
[51]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1999-2006)》结语,文物出版社,2014年。
 
[52] 许宏、陈国梁、赵海涛:《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考古》2004年第11期。
 
[53]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商城(1953年~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结语,文物出版社,2001年。
 
[54] 许宏:《都邑变迁与商代考古学的阶段划分》,《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考古学──庆祝佟柱臣先生八十五华诞学术文集》,文物出版社,2006年。
 
[55] 张忠培:《关于中国考古学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思考》,《中国考古学:走近历史真实之道》,科学出版社,1999年。
 
[56] 夏鼐:《谈谈探讨夏文化的几个问题——在〈登封告成遗址发掘现场会〉闭幕式上的讲话》,《河南文博通讯》1978年第1期。
 
[57] 邹衡:《试论夏文化》,《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5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夏商卷》绪论(高炜撰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
 
[59] 沈长云、张渭莲:《中国古代国家起源与形成研究》第213-214页,人民出版社,2009年。
 
[60] 沈长云、张渭莲:《中国古代国家起源与形成研究》第183页,人民出版社,2009年。
 
[61] 常怀颖:《“早期夏文化学术研讨会”纪要》,赵新平、徐海峰、常怀颖:《首届“先商文化学术研讨会”纪要》,《早期夏文化与先商文化研究论文集》,科学出版社,2013年。
 
[62] 许宏:《最早的中国》,科学出版社,2009年。许宏:《何以中国——公元前2000年的中原图景》,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
 
[63] 许宏:《最早的中国》第50页,科学出版社,2009年。
 
(原文刊于:《南方文物》201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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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方法、新思路

关于二里头为早商都邑的假说

发布时间:2015-10-09

  【宏按】2009年,本人推出系列博文“商假说”12篇。今发此文,延续多年的思考。从文中您可知本人仍持“有条件的不可知论”(即主张没有甲骨文一类当时的自证性文书资料出土,不可能解决都邑的族属和王朝归属问题),认为到目前为止,任何假说所代表的可能性都不能排除。
 
  去年主编《夏商都邑与文化》,在收入2012年京都大学演讲提要时,本人仍保留了“二里头与偃师商城的兴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王朝更替——夏商革命的说法,不能不说仍是最能自圆其说的假说”这一评价。那是因为愚以为这与重提二里头商都说并无矛盾:各种假说所代表的可能性是不排他的。
 
  所以,如果您也不认为中国史前和原史时代(前殷墟时代)的都邑性质问题已可定论,而绝无其他的可能性,那我们的看法就是一致的。认为二里头姓夏、姓商甚至姓别的啥的观点,既然都属不排他的推论假说,那它们之间就没有矛盾。假说在被证实前,有其共存的合理性。50%和99%的可能性也并非质的差别。既然暂时无法确证,那么任何反证旁证乃至另外的可能性本人统统认可接受。
 
  一句话,这篇小文,不过是在新的时点上,对假说之一的重提而已。显然,其中所显现的理论和方法论问题,才是我们最关心的。恳望继续交流切磋批判。
 
  从考古遗存中辨析出古代文献所载最早的两个王朝——夏、商王朝的更替,是20世纪后半叶以来中国考古学的一大热门议题。二里头遗址自1959年发现伊始,就成为夏商王朝分界研究的焦点所在,先后有众多的提案被推出,尝试在二里头文化各期和二里岗文化之间区分夏、商王朝文化。形形色色的观点包括“二里头主体商都说”、“二里头前夏后商说”、“二里头全为夏都说”,以及“二里头主体夏都说”等等[1]。
 
  由于这一议题讨论的时段尚处于“原史时代”[2],缺乏像甲骨文那样的自证性文字材料,因而上述观点仍只能归于假说和推断之类,而无法定论。由于假说只提示可能性,所以假说间是不具有排他性的。在既往的相关论著中,似乎还没有哪位学者在标题中即明言个人观点仅为“假说”。以“假说”入题,意味着与以往参与讨论的学者相比,笔者对自己倾向性观点的“自信度”并不高。鉴于此,笔者并不企望通过此文推进相关研究走向深入,而只是想藉此作一提醒:在作为目前主流观点的假说之外,还存在着另外的假说,且其所提示的可能性似不容忽视。
 
  在目前的时点上,最新的系列测年结果、出土文献中提供的新线索以及对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演变的新认识乃至对相关阐释理论和方法论的再反思,都为我们重新审视“二里头商都说”提供了新的契机。
 
  学史视角:“共识”不居 假说依旧
 
  从学术史上看,随着发现与研究的进展,上述假说曾先后作为主流观点甚至“共识”流行于世,间或呈摇摆之势。徐旭生1959年“夏墟”调查中发现二里头遗址,根据传世文献的记载推定其“在当时实为一大都会,为商汤都城的可能性不小”[3],这一观点在学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之后,夏鼐进一步总结到:“根据文献上记下来的传说,二里头可能为商灭夏后第一个帝王成汤的都城西亳。如果晚期是商汤时代的遗存,那么较早的中期(或包括早期)遗存便应属于商代先公先王时代的商文化,因为三者文化性质是连续发展、前后相承的。如果事实上夏、商二文化并不像文献上所表示的那样属于两种不同的文化,那么这里中期和早期便有属于夏文化的可能了”[4]。可以认为,作为1960-1970年代主流观点的“二里头前夏后商说”(二里头文化二、三期之间分界)[5],以及后来的“二里头主体商都说”(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之间分界)[6],大体都是基于如此考虑。
 
  1977年,是夏商分界研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年份。在这一年召开的登封告成现场会上,夏鼐关于“夏文化”概念的界定,决定了此后夏文化讨论的路向与结局[7]。邹衡在会上提出了新说,更令人瞩目:“可以肯定地说,二里头文化就是夏王朝所属的考古学文化,即夏文化”;“而郑州商城就是成汤的亳都”[8]。在后来的论著中,邹衡又对“二里头夏都说”做了全面系统的阐述[9]。众所周知,邹衡以扎实的研究建构起了从殷墟上溯至龙山文化的系列考古学编年和谱系,极见功力而具有方法论上的示范意义。这奠定了他在夏商考古学领域崇高的学术地位。但在国内学界,还鲜有学者在评价邹衡时把他的辉煌业绩分成奠基性的实证研究和有待验证的假说两大块来看待[10]。
 
  以此为契机,“二里头夏都说”逐渐成为1980年代以来的主流观点。“二里头主体夏都说”(二里头文化三、四期之间分界[11],或二里头文化四期前、后段之间分界[12])或指认郑州商城为亳都,或指认偃师商城为亳都,都可纳入“二里头夏都说”的范畴。
 
  我们注意到,上述主流观点或“共识”的确立,都不是建立在获得决定性证据(即甲骨文一类自证性文字材料的出土)的基础之上的。诚如邹衡所言,“所有主张二里头文化是商文化者都依靠一条最主要的证据,就是: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所在地是成汤所都的‘西亳’。我们主张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其主要依据之一,就是成汤所都在‘郑亳’”[13]。由是可知,各方都是把今人依据传世文献而提出的推论和假说当作争论的主要证据。
 
  而主张“二里头商都说”的学者转而同意“二里头夏都说”的契机,同样如此。曾持“陶寺夏都说”的高炜在后来的笔谈中坦承,“我们当年提出‘陶寺说’一个重要的思想基础,从史学观点来说,便是信从‘二里头西亳说’和刘歆以来的传统古史年代学……1983年偃师商城发现后,考古所内诸多师友转而主张‘偃师商城西亳说’,对原来‘二里头西亳说’形成致命冲击。我个人的观点不可避免地要经受这一新的重大考古发现所带来的震荡”,最终接受了“二里头遗址的主体为夏文化”的观点[14]。这一心路历程颇具代表性。
 
  可知,上述假说的提出以及放弃,都是建立在另外的假说及其变化的基础上的。它们是否足以构成否定“二里头商都说”的决定性证据和充分的理由,大有继续讨论的空间。说到底,不会说话的考古遗存、后代的追述性文献、并不“绝对”的测年数据,以及整合各种手段的综合研究,都无法作为定论,彻底解决都邑的族属与王朝归属问题[15]。在夏商分界探索领域,到目前为止还不能排除任何假说所提示的可能性。但测年技术等的进步可以使我们不断调整假说,增大了研究者不断迫近历史真实的可能性。
 
  测年视角:渐晚渐短入商年
 
  一般认为,西周王朝的始年,也即“武王克商”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是推定夏、商年代的一个基点。据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统计,两千多年来,中外学者根据各自对文献和西周历法的理解推算,对于“武王克商”的年代形成了至少44种结论。最早的是公元前1130年,最晚的是公元前1018年,前后相差112年。再往前推算,关于夏、商的积年,各种文献也说法不一。夏为400多年,但存在多种说法;商则由400多年至600多年,差异悬殊[16]。由于采用不同的说法,从西周初年开始计算的累计误差,就超过200年。夏商周断代工程给出的年表(夏 公元前2070-1600年;商前期公元前1600-1300年;商后期 公元前1300-1046年)[17],可作为一种便于记忆的参考。
 
  在碳十四测年技术应用于中国考古学研究之前,关于夏文化的推定有很大的推衍甚至想像的空间。最初是彩陶文化或仰韶文化说(1930-1940年代),后来是黑陶文化或龙山文化说(1950年代)。介于二里岗商文化和龙山文化之间的“洛达庙类型”(后改称二里头文化)发现后,一般认为它仍属于商代文化范畴[18]。
 
  碳素测年技术这一革命性技术的应用,给了中国考古学界以极大的鼓舞,由考古材料解决狭义史学问题的热情高涨。1970年代以后,新的数据不断公布,导致假说纷呈。
 
  1974年,二里头遗址1号宫殿基址简报在《考古》杂志上发表,标题中直接出现“早商”字样。简报认为,这座“商代早期的宫殿建筑,为汤都西亳说提供了有力的实物证据,从而二里头遗址的性质问题也就清楚了”[19]。从整合研究的角度看,除引用《汉书·地理志》河南郡偃师县下注“尸乡,殷汤所都”这条文献(偃师商城发现后,这条文献又被用来证明该城为“殷汤所都”[20])外,最大的证据就是发掘简报最新公布的两个碳素测年数据:与宫殿基址同时的二里头文化三期的一个数据的树轮校正值是公元前1300~1590年,被认为“相当于商代早期”;稍早的二里头文化一期的一个数据的树轮校正值是公元前1690~2080年。
 
  不久,夏鼐梳理二里头遗址已测定的4个碳素测年标本,认为“其中三个数据成一系列,包括二里头文化的一期至四期,年代约自公元前1900至1600年”,因“可能是有误差”而剔除了属于三期“但测定年代反较上层(四期)的为晚”的一个数据[21]。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数据恰是被上述简报作为最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三期“相当于商代早期”的。
 
  至1980年代初期,已测定了二里头遗址的33个标本。在此基础上,测年专家围绕二里头文化的年代学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从统计学的观点总体来看二里头遗址的时代应不早于公元前1900年,不晚于公元前1500年,前后延续300多年或将近400年”[22]。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的全部或其后期文化的推断,一时成为主流观点。
 
  2000年出版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公布了对二里头遗址新的碳素标本的测定结果。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拟合后的日历年代在公元前1880~前1521年之间[23]。鉴于此,工程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二里头文化可能只是夏代中晚期的夏文化,而早期夏文化则要在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中寻找”[24]。此后,已很少有人坚持只有二里头一至四期才是夏文化的观点。
 
  与夏商文化分界相关的测年结果的变化,是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负责夏商周断代工程测年技术的首席科学家仇士华等,在工程阶段性成果公布不久,又撰文发表了不同于已公布成果的最新数据拟合结果。如《简本》中曾推断“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始建年代在公元前1610-前1560年之间”,新发表的论文则认为“两个商城最早的年代均不早于公元前1560年~公元前1580年”,而“郑州商城的始建年代难以老上去,应处于公元前1500年前后”[25]。这一最新测年认识的契机,是没有收进《简本》的“郑州商城黄委会A区1999年采集的洛达庙-二里岗系列人骨测年结果”的加入。
 
  数年后,测年专家对此又做了进一步的阐释:“二里冈下层一期前面增加了洛达庙中晚期的7个单位的样品,使得形成的系列加长,因而拟合结果更加明确、具体,误差范围相对更小。其结果比之简本中的年代上限下移71年,为公元前1509年—公元前1465年”。与此相应的一个测年结果是,“洛达庙中期和二里头三期的年代均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26]。
 
  测年专家提醒道,“假如历史上夏商年代的分界大约在公元前1600年,那么二里头文化三、四期,洛达庙文化中、晚期还能都是夏代文化吗?郑州商城还能是汤亳吗?如果商朝是从二里冈文化开始的,那么目前测出的年代只能到公元前1500多年。因为商后期有八代十二王,商前期是十代十九王。现盘庚以前的商朝只有200年,比商后期的年代还短,这与历史文献不合。加之目前由夏商周断代工程研究得到的武王克商年而建立的年代学体系,相对来说年代较晚,盘庚迁殷的年代已不大可能晚于公元前1300年,所以将商的开始推定于公元前1600年再不可能有大的出入”。“另外,从新砦遗址的年代测定来看,二里头文化一期的年代仅处于公元前1700多年,这同二里头文化四期末的年代在公元前1500多年是相顺应的。虽然这样的年代框架不是没有误差,但足可以向考古学界提出,当您把考古学文化同历史挂钩的时候,既不能没有充分的证据,也不能不考虑现在的年代测定”[27]。
 
  说到新砦,世纪之交对“新砦期”遗存的测年的确在学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由1980年代估计其上限在公元前2000年[28]到“暂估计为公元前1850~前1750年”,“出乎预料的晚”[29],是学界的共同感受。
 
  嗣后,仇士华等首次正式披露了河南龙山晚期—新砦期—二里头期—二里岗期测年数据长系列拟合结果:“新砦期的上限不早于公元前1850年,二里头一期的上限不早于公元前1750年,二里岗期上限不早于公元前1540年”[30]。针对有学者对新的测年数据不断偏晚变短的不解,测年专家做了说明:“由于相应段树轮年代校正曲线的关系,二里头文化一期的年代上限在公元前1730~前1880年之间,范围很大,这同1983年的报告是一致的。但若在拟合时使用边界条件来限定,就可以把上限缩小,向公元前1730年靠拢。现在采用新砦文化的系列样品同二里头文化的系列样品一起拟合,可以更客观地把二里头文化一期的年代上限定在不早于公元前1750年”[31]。
 
  测年专家张雪莲、仇士华等在2007年正式公布了关于新砦—二里头—二里岗文化长系列年代测定结果:“新砦早期的年代约为公元前1870~前1790年,新砦晚期的年代约为公元前1790~前1720年,二里头第一期的年代约为公元前1735~前1705年,二里头第四期的年代约为公元前1565~前1530年”[32]。其中,“北京大学加速器测年对从龙山文化晚期到新砦期的18个样品进行了测定……有5个样品送到维也纳加速器实验室进行了比对测定”,考古所实验室又“将新砦遗址测得的年代数据与二里头遗址测得的年代数据共同拟合”。这是得到国内外三家测年机构相互认可、测定结果高度一致的数值,颇为难得。
 
  在二里头文化的年代上限被估定为公元前1900年的二三十年间,“二里头文化主体属商文化”假说的提出者,曾在文献中找出商年的极端值如公元前1751年或1766年[33];曾坚持“陶寺文化为夏文化”假说的学者,则找出了夏王朝可上溯到公元前二十三四世纪的说法[34]。现在,他们都不必做类似的整合层面的努力了。高精度系列测年数据看来更支持“二里头商都说”(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之间分界或二里头文化二、三期之间分界)以及“陶寺文化为夏文化说”等当前属少数派学者的假说。
 
  文献视角:“亳中邑”与地中
 
  传世文献中与二里头遗址商都说有关的记载,前人梳理甚详,这里不再赘述。冯时研究员一直坚持“陶寺文化为夏文化说”[35]。最近,他关于先商与早商问题的文献梳理与此相呼应,渐成系统,可备一说。
 
  冯时指出,在夏、商及西周文明中,作为王朝的中心聚落,也就是君王所在的京师之地,都是以(没有城墙的)“邑”的形式出现的。商代甲骨文显示,商王朝的政治中心为大邑商,而大邑商之外的地区则为商王同姓子弟和异姓贵族分封的“国”,因此,商代实际至少是由位居中央的作为内服的大邑商的“邑”和邑外作为外服的同姓和异姓贵族所封的“国”共同组成的政治实体。王都采用无城之邑的形制,正有使教命流布畅达的象征意义,这些观念应是早期王都以邑为制度的重要原因[36]。又史称汤都亳,然而亳都称“邑”却无明文记载。而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尹诰》中的“亳中邑”,使我们知道亳都为邑;而《尹诰》、《尹至》两文对读,又可知汤居之亳于灭夏前但名曰“亳”,夏亡商兴之后则称“亳中邑”。这一事实的澄清对于研究三代都邑制度的形成与演变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37]。
 
  冯时研究员的文献分析,与本人从考古学的角度提出的“大都无城”的中国古代早期都邑存在模式[38]不谋而合。商汤亳都为邑而不设防,二里头、殷墟、丰镐、周原、洛邑的聚落形态,或许正是商周时期大都不设防的真实写照。
 
  最近,冯时又发表了对清华大学所藏战国竹简《保训》[39]的研究结果。他认为,“《保训》所述的早期地中乃由舜所测得,地在历山,当今濮阳一带。其时囿于夷夏东西的政治格局,致所求之地中更重南、北的取中。晚期地中则由(商汤六世祖先)上甲微所测得,地在河洛有易之地,当今河南嵩山、洛水一带。其时在夏王朝开创的新的政治地理的框架下,地中的思想不独限于南、北,同时也要考虑东、西的取中,从而在九州的基础上形成了四方之中的观念”。
 
  他进而推论到,“新作的夏邑一方面需要围绕着以河洛嵩山为中心的新的地中而选建,另一方面又必须呈现为没有城墙的邑制,从这两个特点分析,目前的考古遗存唯有二里头遗址可以当之”。而二里头文化的“年代上限不早于公元前1750年,这意味着二里头文化第一期的年代恰好落在了商汤六世祖先上甲微变求地中的时代。很明显,文献记载与碳十四测年及考古学研究三者的契合使我们相信,不仅早晚地中变迁的史实可以得到印证,而且正是由于这一史实的澄清,使我们得以据居中而治及以邑制为主庭的传统思考认为,二里头一期文化属于夏王朝晚期遗存的结论更具意义”[40]。
 
  美国汉学家艾兰教授也有类似的释读:“在最近公布的竹简《保训》中,文王告诫他的儿子,也就是将推翻商朝建立周朝的未来国君——武王,古人通过‘得中’而得到天下……要实现统治,君王必须处在中心”。从甲骨文看,“大地有一个公认的中心,那是一座作为世界轴心以及王权之源的高山。这就是处于河南省的嵩山……它在宗教仪式上的重要地位应该可以追溯到商代以前”。“尽管商人的都城迁离了嵩山一带,甲骨文里还包括一个强大的山神‘嶽’,经常与‘河’一起被祭祀。‘嶽’指的可能就是嵩山,它的地位与黄河相当”[41]。
 
  商人与嵩山河洛一带关系密切,上甲微“变求地中”于此,“在九州的基础上形成了四方之中的观念”。这对于理解二里头文化作为东亚大陆最早的“核心文化”的形成,及其在中国文明史上开创纪元的历史地位,都不无裨益。
 
  聚落视角:二里头都邑变迁的动向
 
  二里头都邑几乎在各期之间,都有较显著的聚落形态上的变化。变化的原因当然可以有多种阐释,这里聊记备考。
 
  由以往的发掘材料知,二里头文化第一期遗存在遗址中东部区域有广泛的分布,文化堆积范围逾100万平方米。由于破坏严重,它究竟属于一个大型聚落抑或是由数个聚落组成的大遗址群,尚不得而知。这一时期的遗存已显现出不同于嵩山周围同时期一般聚落的规模和分布密度。遗存中已有青铜工具、象牙器、绿松石器等规格较高的器物和刻划符号发现[42]。此期的二里头遗址很可能已是较大区域内的中心聚落。从聚落时空演变的角度看,作为二里头文化中心聚落的二里头在伊洛平原的出现具有突发性,而没有源自当地的聚落发展的基础[43]。如此迅速的人口集中只能解释为来自周边地区的人口迁徙[44]。
 
  但这些,与第二期开始的都邑大建设相比,差异显著。从第二期开始,二里头都邑进入了全面兴盛的阶段,这一时期的遗存开始遍布现存300万平方米的遗址范围。新的发掘结果表明,宫殿区在此期已得到全面开发。其中,3号、5号基址所代表的大型多进院落宫室建筑群开始营建,院内开始埋入贵族墓;该区域的外围垂直相交的大路已全面使用。官营作坊区兴建了围墙并开始生产铜器,可能还有绿松石器[45]。从判定考古学文化最重要的元素——陶器上看,具有二里头文化特色的陶器群形成于二里头文化第二期[46]。作为东亚历史上最早的核心文化,在文化因素上取大范围吸收、大规模辐射之势的二里头文化,也是始于二里头文化第二期的[47]。自二里头文化第二期始,二里头文化向北越过黄河,向东、西方向也有所推进,而向南推进的力度最大[48]。
 
  二里头文化第三期持续着第二期以来的繁荣。总体布局基本上一仍其旧,道路网、宫殿区、围垣作坊区及铸铜作坊等重要遗存的位置和规模几同以往。但与前一期相比,这一阶段的遗存也出现了若干显著变化,值得关注。首先是在宫殿区大路上偏内侧增筑了宫城城墙,宫城城墙围起的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一大批大中型夯土建筑基址兴建于此期。在宫城南大门中轴线上,兴建起了面积达1万平方米的1号基址。宫城东部,二里头文化第二期时由前后相连的多重院落组成的3号、5号基址已废毁。这一区域有一个宫室建筑和使用的空置期,前后约数十年的时间,原来的3号基址的遗墟上散布着小型房址和灰坑等。新建的2号、4号基址另起炉灶,采用单体建筑纵向排列,压在被夯填起来的3号基址的原址上。其中2号基址的主殿和部分院落,是在填平夯实3号基址北院内的大型池状遗迹的基础上建成的。两个时期的建筑格局大变,同时又基本上保持着统一的建筑方向和建筑规划轴线,是颇耐人寻味的[49]。
 
  随着宫城城墙与一批新的大型建筑基址的兴建,宫城内的日常生活遗迹,如水井、窖穴等在数量上显著减少。这一现象似乎昭示了宫殿区功能的变化。在围垣作坊区的北部,一处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区域被用作绿松石器的生产。与此同时,铸铜作坊开始生产作为礼器的青铜容器。除了青铜礼器,贵族墓中也开始随葬大型玉礼器,其奢华程度较二里头文化第二期又上了一个台阶。联系到大型宫室的营建,有学者认为真正的“朝廷”与“宫廷礼仪”应是发端于此期的[50]。
 
  要之,“连续”中的“断裂”,或曰“断裂”中的“连续”,是观察二里头文化第二、三期遗存最大的感受。这也给了夏商分界研究者以极大的分析乃至想像的空间。
 
  关于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岗文化的年代关系,我们倾向于认为二里头四期晚段与二里岗下层早段大体同时[51]。这一阶段,二里头都邑持续繁荣。所有建于第三期的宫室建筑与宫城,绿松石器作坊、铸铜作坊及其外的围垣设施,以及四条垂直相交的大路都沿用至此期末,均未见遭遇毁灭性破坏的迹象。此外,至少有3座新建筑得以兴建,围垣作坊区的北墙得以加固增筑,随葬有青铜和玉礼器的贵族墓频出[52]。此期,这里仍集中着大量的人口,存在着贵族群体和服务于贵族的手工业。
 
  二里头铸铜作坊与郑州南关外铸铜作坊在时间上前后相继[53]。随着铸造青铜礼器作坊的战略迁移,二里头都邑沦为一般聚落,二里头时代也就正式为二里岗时代所取代。如果把视野下延至殷墟时代,可知二里头文化向二里岗文化、二里岗文化向殷墟文化演进的契机,就是这一大的历史发展阶段中王朝的主都由二里头至郑州商城,再向安阳殷墟的迁徙[54]。可以说,都邑的迁移是导致社会复杂化阶段考古学文化演变的重要因素。但都邑的迁徙和文化因素的变化,是否就一定是王朝更替的结果,还是需要加以深入探究的。
 
  理论视角:一族一王朝=一种文化?
 
  首先,以物质遗存为标识的考古学文化,与以社会心理认同为主要特征的族的共同体,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这种认同会在物质层面有一定的反映,但在复杂的人类社会,精神与物质层面的不吻合往往存在甚至会成为常态。就本质而言,“考古学只能见到人们表现于物质的活动,和能揣测到物质遗存所能体现的人们的关系及其他思想等方面的内容”[55]。“揣测”当然已进入了无从验证的范畴。因此,将考古学文化与族的共同体划等号的认识存在着相当大的认知上的问题。
 
  在以往关于夏商分界的讨论中,一个默认的前提是,夏商周三代是不同的族群建立的王朝,它们只能属于不同的考古学文化,而一个王朝在同一时段上只能对应于一种考古学文化。在这样的理论前提下,陶寺文化、王湾三期文化、二里头文化、二里岗文化等相关考古学文化的王朝归属,大都被认为是排他的。
 
  考古学界关于夏文化的经典表述是:“‘夏文化’应该是指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56]。“夏文化,也就是夏王朝所属的考古学文化”[57]。“‘夏文化’是指夏代在其王朝统辖地域内夏族(或以夏族为主体的人群)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遗存,核心内容是关于夏王朝(国家)的史迹”[58]。但对何为“夏民族”、“夏族”,却没有展开充分的论述。
 
  从对古典文献的梳理上看,夏族应“是以夏后氏为首的夏王朝治下众多氏族部落的统称”。比照商周两个王朝的情况,其王都周围“还居住着一批与两个王朝的王室同姓的贵族及其所属的氏族,如商都大邑商周围的‘多子族’,宗周地区内与周王同姓的……姬姓贵族”,甚至包括“商代甲骨卜辞中与‘多子族’对称的‘多生(甥)族’,以及西周金文所见与诸姬贵族保有婚姻关系的非姬姓氏族”。所以,“按照商周两个王朝的氏族构成对夏进行考察,所谓夏族主要便是各个夏后氏的同姓及姻亲氏族,是他们构成了夏代国家的主体”[59]。要之,“根据文献记载,组织成夏代国家的那些氏族部落(即所谓‘夏族’)确实很难被编织进一个单纯的考古文化谱系。既然说夏已进入文明社会,一个已经进入文明的复杂社会是绝不会与一单纯的考古文化相对应的。这个道理,请国内从事夏文化探索的考古工作者三思”[60]。类似问题,的确值得深思。
 
  这里,我们不拟多议“一个考古学文化只能属一个族群”、“(原史时代的)考古学文化可以直接以族属来命名”、“由日用陶器的变化可以判定族属和王朝分界”、“(推定出的)王朝都邑已属已知,可以由此推定未知”等等论点。值得欣慰的是,在“早期夏文化研讨会”和“先商文化研讨会” 上,都有多位学者对会议名称中使用的相关概念提出冷思考[61],反映了学界的不断“自觉”与成熟。
 
  我们将二里头所代表的政治实体称作东亚大陆最早的广域王权国家,或“国上之国”[62],无论其姓夏还是姓商,它是东亚地区最早实现了较大范围内区域社会整合的复杂的政治实体。如果二里头为早商遗存,而二里头之前的中原考古学遗存不见王朝气象,那么庞大的“夏”是否有可能是在后世文献中被放大的?如倾向于陶寺文化为夏文化,那么,是否陶寺以外同时代相关地域的考古学文化也就都可以排除在夏文化之外了?二里头所代表的政治实体仅限于二里头文化吗?如果我们认可二里岗文化和殷墟文化这两个不同考古学文化同属于商王朝的文化,那么为什么二里头文化和二里岗文化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们共同体(商王朝)的文化?疑问多多。秦文化由春秋到秦代,随社会剧变与文化交流而面目全非,但考古学上仍统称秦文化;田氏代齐,王族彻底换人,但考古学上仍统称齐文化;明代因王朝内部集团的更迭而由南京时代进入北京时代,巨变发生于同一王朝之内……由近推远,应会使我们的思维复杂化,进而虑及历史发展的复杂性。就考古学而言,除了可以依凭的材料仍显不足以外,我们一直没有建立起有效地说明考古学文化与族群、考古学文化的变迁与社会政治变革之间相互关系的解释理论。这种学术背景,决定了这一课题的研究结论也不可避免地具有推断和假说的性质。
 
  要之,排除了二里头文化的“商王朝考古学编年”和“商代史”,未必是完整的商王朝编年和完整的商代史。仍想强调的是,“以往的相关讨论研究都还仅限于推论和假说的范畴。二里头都邑王朝归属之谜的最终廓清,仍有待于包含丰富历史信息的直接文字材料的发现和解读”[63]。
 
[1] 河南省考古学会、河南省博物馆:《夏文化论文选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中国先秦史学会编:《夏史论丛》,齐鲁书社,1985年。郑杰祥编:《夏文化论集》,文物出版社,2002年。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
 
[2] 许宏:《商文明——中国“原史”与“历史”时代的分界点》,《东方考古》第4集,科学出版社,2008年。
 
[3] 徐旭生:《1959年夏豫西调查“夏墟”的初步报告》,《考古》1959年第11期。
 
[4] 夏鼐:《我国近五年来的考古新收获》,《考古》1964年第10期。
 
[5]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4年第4期。殷玮璋:《二里头文化探讨》,《考古》1978年第1期。
 
[6] 郑光:《试论二里头商代早期文化》,《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
 
[7] 许宏:《高度与情结——夏鼐关于夏商文化问题的思想轨迹》,《南方文物》2010年第2期。
 
[8] 邹衡:《关于探索夏文化的途径》,《河南文博通讯》1978年第1期。
 
[9] 邹衡:《试论夏文化》,《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10] 诚如罗泰教授所言,“像与之同代的大多数中国考古学家一样,邹衡先生将自己同时视为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他关于考古遗址与中国早期王朝之间关系的观点,尤其他将河南省偃师市二里头遗址当作古史传说中夏王朝首都的观点,尽管并非没有争议,却一直到现在在学术界还颇有影响。”Lothar von Falkenhausen , “Zou Heng (1927-2005).”
 
Artibus Asiae 66 (2006): 181-194.
 
[11] 孙华:《关于二里头文化》,《文物》1980年第8期。
 
[12] 高炜、杨锡璋、王巍、杜金鹏:《偃师商城与夏商文化分界》,《考古》1998年第10期。
 
[13] 邹衡:《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文物》1978年第2期。
 
[14] 张立东、任飞编著:《手铲释天书:与夏文化探索者的对话》第335-338页,高炜笔谈,大象出版社,2001年。
 
[15] 许宏:《最早的中国》第50页,科学出版社,2009年。
 
[16] 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第38、72-74页,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
 
[17] 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第86-88页,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
 
[18] 许宏:《方法论视角下的夏商分界研究》,《三代考古》(三),科学出版社,2009年。
 
[19]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4年第4期。
 
[20] 赵芝荃、徐殿魁:《河南偃师商城西亳说》,《全国商史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殷都学刊增刊,1985年。
 
[21] 夏鼐:《碳-14测定年代和中国史前考古学》,《考古》1977年第4期。
 
[22] 仇士华、蔡莲珍、冼自强、薄官成:《有关所谓“夏文化”的碳十四年代测定的初步报告》,《考古》1983年第10期。
 
[23] 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第76-77页,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
 
[24] 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第76-77页,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李伯谦:《关于早期夏文化——从夏商周王朝更迭与考古学文化变迁的关系谈起》,《中原文物》2000年第1期。
 
[25] 张雪莲、仇士华:《关于夏商周碳十四年代框架》,《华夏考古》2001年第3期。
 
[26] 张雪莲、仇士华、蔡莲珍:《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碳十四年代分析》,《中原文物》2005第1期。
 
[27] 张雪莲、仇士华、蔡莲珍:《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碳十四年代分析》,《中原文物》2005第1期。
 
[28] 赵芝荃:《关于二里头文化类型与分期的问题》,《中国考古学研究(二集)》,科学出版社,1986年。
 
[29] 赵春青:《关于新砦期与二里头一期的若干问题》,《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6年。
 
[30] 仇士华、蔡莲珍、张雪莲:《关于二里头文化的年代问题》,《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6年。
 
[31] 仇士华、蔡莲珍、张雪莲:《关于二里头文化的年代问题》,《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6年。
 
[32] 张雪莲、仇士华、蔡莲珍、薄官成、王金霞、钟建:《新砦-二里头-二里冈文化考古年代序列的建立与完善》,《考古》2007年第8期。
 
[33] 郑光:《试论二里头商代早期文化》,《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
 
[34] 高炜、张岱海、高天麟:《陶寺遗址的发掘与夏文化的探索》,《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
 
[35] 冯时:《“文邑”考》,《考古学报》2008年第3期。冯时:《中国古代的天文与人文(修订版)》第二章第四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
 
[36] 冯时:《“文邑”考》,《考古学报》2008年第3期。
 
[37] 冯时:《“亳中邑”考》,《“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北京,2013年。
 
[38] 许宏:《大都无城——论中国古代都城的早期形态》,《文物》2013年第10期。
 
[39]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1年。
 
[40] 冯时:《<</span>保训>故事与地中之变迁》,《考古学报》2015年第2期。
 
[41] (美)艾兰:《论甲骨文中“中”及中国古代的“中央”观念》,《夏商都邑与文化》(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
 
[4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偃师二里头(1959年~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第40-74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
 
[43] 许宏:《“连续”中的“断裂”——关于中国文明与早期国家形成过程的思考》,《文物》2001年第2期。
 
[44] 许宏、刘莉:《关于二里头遗址的省思》,《文物》2008年第1期。
 
[4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1999-2006)》结语,文物出版社,2014年。赵海涛、许宏、陈国梁:《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宫殿区考古新收获》,《2011 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2012年。
 
[46] 德留大輔:《二里頭文化二里頭型の地域間交流——初期王朝形成過程の諸問題から——》,《中国考古学》第四號,日本中国考古学会,2004年。
 
[47] 许宏:《“连续”中的“断裂”——关于中国文明与早期国家形成过程的思考》,《文物》2001年第2期。许宏:《嵩山南北龙山文化至二里头文化演进过程管窥》,《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学术研讨会文集》,科学出版社,2006年。
 
[48] 许宏:《二里头文化聚落动态扫描》,《早期夏文化与先商文化研究论文集》,科学出版社,2012年。
 
[4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1999-2006)》结语,文物出版社,2014年。
 
[50] 岡村秀典:《夏王朝——王權誕生の考古學》,講談社(東京),2003年。
 
[51]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1999-2006)》结语,文物出版社,2014年。
 
[52] 许宏、陈国梁、赵海涛:《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考古》2004年第11期。
 
[53]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商城(1953年~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结语,文物出版社,2001年。
 
[54] 许宏:《都邑变迁与商代考古学的阶段划分》,《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考古学──庆祝佟柱臣先生八十五华诞学术文集》,文物出版社,2006年。
 
[55] 张忠培:《关于中国考古学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思考》,《中国考古学:走近历史真实之道》,科学出版社,1999年。
 
[56] 夏鼐:《谈谈探讨夏文化的几个问题——在〈登封告成遗址发掘现场会〉闭幕式上的讲话》,《河南文博通讯》1978年第1期。
 
[57] 邹衡:《试论夏文化》,《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5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夏商卷》绪论(高炜撰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
 
[59] 沈长云、张渭莲:《中国古代国家起源与形成研究》第213-214页,人民出版社,2009年。
 
[60] 沈长云、张渭莲:《中国古代国家起源与形成研究》第183页,人民出版社,2009年。
 
[61] 常怀颖:《“早期夏文化学术研讨会”纪要》,赵新平、徐海峰、常怀颖:《首届“先商文化学术研讨会”纪要》,《早期夏文化与先商文化研究论文集》,科学出版社,2013年。
 
[62] 许宏:《最早的中国》,科学出版社,2009年。许宏:《何以中国——公元前2000年的中原图景》,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
 
[63] 许宏:《最早的中国》第50页,科学出版社,2009年。
 
(原文刊于:《南方文物》2015年第3期)

 

作者:许宏

文章出处: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