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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报》2016年第2期目录及摘要

发布时间:2016-05-27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作者:
包山楚简“集箸”、“集箸言”的性质再辨…………………………………………… 王红亮(153)
论黑格尔Ⅰ型铜鼓…………………………………………………………李昆声  黄德荣(173)
契丹早期墓葬研究……………………………………………………………毕德广  魏坚(207)
重庆云阳丝栗包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
…………………………………………………………重庆市文物局  云阳县文物管理所(231)
苏州木渎古城2011—2014年考古收获……………………………………………………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苏州市考古研究所苏州古城联合考古队(263)
 
包山楚简“集箸”、“集箸言”的性质再辨
王 红 亮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西安  710119)
 
  包山楚墓二号墓出土的文书简中,有一些被称为“集箸”、“集箸言”的竹简,其对研究战国时期楚户籍或名籍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但是,学者们对其性质始终聚讼不已。实际上,要判断“集箸”、“集箸言”简的性质,必须首先要对其进行复原。通过复原可见,“集箸”、“集箸言”的固定格式是在每件事情记录完以后,记录者的落款中经常会出现“某某内(之)”的字样。“内”是动词,其宾语通常为“典”、“中”、“等(志)”一类的司法文书,这类文书既包括户籍的内容,又涉及司法狱讼的内容,“内”的对象:“中、“典”、“等(志)”等应属于“簿书”,所以,“集箸”、“集箸言”的具体内容虽然是关于人口记录的调查,但其跟上计密切相关,所以被冠以“集箸”、“集箸言”之名。“集箸”、“集箸言”从名上看,类似于《周礼》中的“簿书”,也类似于汉代的“集簿”,其本质上是一种带有总括性的、综合性的统计文书,其作用是用于上计的。对于“集箸”、“集箸言”的讨论,应该是与对左尹邵佗的身份和职掌的判断相吻合的,“集箸”、“集箸言”的固定格式“某某内”之“内”的主语即是左尹邵佗,其身为重要的楚国中央司法官员,是联系楚王与地方官员的纽带。地方官员将“集箸”、“集箸言”上计至左尹,其中涉及到楚王的内容当然要由左尹上报楚王。
 
论黑格尔Ⅰ型铜鼓
李昆声
(云南大学民族考古研究中心,昆明  650091)
黄德荣
(云南省博物馆,昆明  650032)
 
  黑格尔Ⅰ型(HegerⅠ)铜鼓分布在中国和东南亚越南、老挝、印尼、泰国、缅甸、马来西亚、柬埔寨等国家。这一类型的铜鼓,在中国又称石寨山型,在越南又称东山铜鼓A型和B型。据本文统计,截止目前为止,全世界共发现黑格尔Ⅰ型铜鼓247面,其中越南137面,中国73面,老挝9面,印尼9面,泰国8面,缅甸5面,马来西亚4面,柬埔寨2面。本文将黑格尔Ⅰ型铜鼓分三亚型,石寨山亚型分四式,东山亚型下分三式,文山亚型分三式。黑格尔Ⅰ型铜鼓三亚型的年代上限为战国晚期,下限为东汉初期。东山亚型铜鼓的年代下限可延至东汉中晚期。关于黑格尔Ⅰ型铜鼓的源流,三亚型均来自万家坝型铜鼓。其中,石寨山和文山亚型铜鼓是万家坝型铜鼓的直接继承者。石寨山亚型的一支发展成冷水冲型铜鼓,另一支消亡。东山亚型是在万家坝型铜鼓影响下产生的,后来发展演变成为冷水冲型铜鼓。通过铅同位素检测发现,黑格尔Ⅰ型铜鼓的三亚型中,石寨山和文山亚型的矿料来自中国,东山亚型矿料来自越南。三亚型矿料均为就地取材,但也存在互相交流的情况。
 
契丹早期墓葬研究
毕德广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大连  116081)
魏坚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872)
 
  契丹族是中国古代的一个重要的游牧民族,曾经创造了灿烂的民族文化,对中国中古时代的广大北方地区产生过深远影响,成为20世纪以来中国古代北方民族历史与考古研究的重镇。中国学术界在契丹考古学文化研究领域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研究的重心为辽代的契丹考古学文化遗存,对建辽前的包括墓葬在内的契丹考古学文化遗存的研究相对薄弱。根据已有的考古发现,建辽前的契丹考古学文化遗存主要为墓葬及其出土物。本文将建辽前的契丹墓葬称之为契丹早期墓葬。这些墓葬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东南部和辽宁西部,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与黑龙江大庆市发现的唐代墓葬中也出土了契丹风格的陶器。墓葬类型包括土坑竖穴墓、石棺墓、砖室墓和石室墓等,葬式包括尸骨葬和火葬,墓中出土器物有陶器、瓷器、铁器、铜器、石器、骨器等,主要的出土物为陶器,纹饰以篦点纹为主,器物组合以罐和壶为主。本文对主要陶器进行了类型学分析,在此基础上,将契丹早期墓葬划分成早、晚两期,并概括了各期墓葬的基本文化特征,进而结合相关文献记载,探讨契丹早期葬俗的形态、起源及其发展演变。
 
云阳丝栗包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
重庆市文物局  云阳县文物管理所
 
  遗址位于长江北岸边重庆市云阳县双江镇群益村,地理坐标E108º42‘15“、N30º55‘16“,海拔145—150米。新石器时代遗存位于该遗址文化堆积最下层的第15—17层。遗迹有灰坑7座,遗物有石器和陶器。石器82件,以砾石为原料。其中打制石器57件,器类有斧、手斧、锛、锛形器、锄形器、凿形器、切割器、刮削器、砍砸器、锥(钻)、锥形器、尖状器等;磨制石器25件,部分为局部磨制,器类有斧、锛、凿、刀、矛、切割器、环、磨石等。陶器为夹砂陶和泥质陶两类。夹砂陶数量居多,有褐、灰褐、红褐、红、灰黑、黑褐、黄褐等颜色,还有很少量的为外表黄内表橘红色、外表红褐内表黑或灰褐色、外表黑内表红色等。泥质陶多为深褐、黑、灰、红褐、黄褐色等,还有外表黑内表红色。有部分磨光黑陶。纹饰主要有拍印纹、刻划纹、戳印纹、压印纹、附加堆纹、抹划纹、彩绘等。器类主要有折沿罐、盘口罐、卷沿罐、折沿盆、折腹钵、曲腹钵、壶、厚壁缸、尊形器、筒形杯、曲腹杯、盘等约120件。与本遗址新石器时代遗存文化面貌相近的遗址在重庆三峡库区长江沿岸还发现很多。此外,本遗址有少量陶器明显具有屈家岭文化的因素。时代属于新石器时代末期,推测绝对年代为距今5000~4400年。
 
苏州木渎古城2011-2014年的考古收获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苏州市考古研究所          苏州古城联合考古队
 
  2011—2015年,联合考古队针对木渎古城亟待解决的学术问题持续展开考古工作。在五峰地点,除了发现城内水系和内城壕,构建起本区域的布局框架外,更重要的是确认五峰段城墙直接与两侧山体相接,认识到整个城址仅在重要山口设防,依托周边山体构筑起防御体系。在合丰地点的工作,发现一座小型城址,合丰小城呈圆角长方形,南北长约500米,东西宽约450米,面积约22万平方米。城墙外侧有城壕环绕。春秋早期墓葬M80打破城墙,结合城墙内出土遗物,确认合丰小城的始建年代在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在合丰小城上清理一批东周至西汉时期墓葬,表明小城经过较长时间的沿用。在城址周边也展开工作,在南侧的太湖岸边发现战国时期的千年寺小城,遏制住木渎古城通向太湖的重要通道。在西北侧的善山清理了一批战国-西汉墓葬。通过以上工作,多方面深化了城址的认识,认识到木渎古城所在的区域有着复杂的发展演变过程,城址布局有着小聚居、大散居的特点。仅能凭借现有的考古资料暂时认为木渎是一座具有都邑性质的大型城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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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报》

《考古学报》2016年第2期目录及摘要

发布时间:2016-05-27

包山楚简“集箸”、“集箸言”的性质再辨…………………………………………… 王红亮(153)
论黑格尔Ⅰ型铜鼓…………………………………………………………李昆声  黄德荣(173)
契丹早期墓葬研究……………………………………………………………毕德广  魏坚(207)
重庆云阳丝栗包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
…………………………………………………………重庆市文物局  云阳县文物管理所(231)
苏州木渎古城2011—2014年考古收获……………………………………………………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苏州市考古研究所苏州古城联合考古队(263)
 
包山楚简“集箸”、“集箸言”的性质再辨
王 红 亮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西安  710119)
 
  包山楚墓二号墓出土的文书简中,有一些被称为“集箸”、“集箸言”的竹简,其对研究战国时期楚户籍或名籍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但是,学者们对其性质始终聚讼不已。实际上,要判断“集箸”、“集箸言”简的性质,必须首先要对其进行复原。通过复原可见,“集箸”、“集箸言”的固定格式是在每件事情记录完以后,记录者的落款中经常会出现“某某内(之)”的字样。“内”是动词,其宾语通常为“典”、“中”、“等(志)”一类的司法文书,这类文书既包括户籍的内容,又涉及司法狱讼的内容,“内”的对象:“中、“典”、“等(志)”等应属于“簿书”,所以,“集箸”、“集箸言”的具体内容虽然是关于人口记录的调查,但其跟上计密切相关,所以被冠以“集箸”、“集箸言”之名。“集箸”、“集箸言”从名上看,类似于《周礼》中的“簿书”,也类似于汉代的“集簿”,其本质上是一种带有总括性的、综合性的统计文书,其作用是用于上计的。对于“集箸”、“集箸言”的讨论,应该是与对左尹邵佗的身份和职掌的判断相吻合的,“集箸”、“集箸言”的固定格式“某某内”之“内”的主语即是左尹邵佗,其身为重要的楚国中央司法官员,是联系楚王与地方官员的纽带。地方官员将“集箸”、“集箸言”上计至左尹,其中涉及到楚王的内容当然要由左尹上报楚王。
 
论黑格尔Ⅰ型铜鼓
李昆声
(云南大学民族考古研究中心,昆明  650091)
黄德荣
(云南省博物馆,昆明  650032)
 
  黑格尔Ⅰ型(HegerⅠ)铜鼓分布在中国和东南亚越南、老挝、印尼、泰国、缅甸、马来西亚、柬埔寨等国家。这一类型的铜鼓,在中国又称石寨山型,在越南又称东山铜鼓A型和B型。据本文统计,截止目前为止,全世界共发现黑格尔Ⅰ型铜鼓247面,其中越南137面,中国73面,老挝9面,印尼9面,泰国8面,缅甸5面,马来西亚4面,柬埔寨2面。本文将黑格尔Ⅰ型铜鼓分三亚型,石寨山亚型分四式,东山亚型下分三式,文山亚型分三式。黑格尔Ⅰ型铜鼓三亚型的年代上限为战国晚期,下限为东汉初期。东山亚型铜鼓的年代下限可延至东汉中晚期。关于黑格尔Ⅰ型铜鼓的源流,三亚型均来自万家坝型铜鼓。其中,石寨山和文山亚型铜鼓是万家坝型铜鼓的直接继承者。石寨山亚型的一支发展成冷水冲型铜鼓,另一支消亡。东山亚型是在万家坝型铜鼓影响下产生的,后来发展演变成为冷水冲型铜鼓。通过铅同位素检测发现,黑格尔Ⅰ型铜鼓的三亚型中,石寨山和文山亚型的矿料来自中国,东山亚型矿料来自越南。三亚型矿料均为就地取材,但也存在互相交流的情况。
 
契丹早期墓葬研究
毕德广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大连  116081)
魏坚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872)
 
  契丹族是中国古代的一个重要的游牧民族,曾经创造了灿烂的民族文化,对中国中古时代的广大北方地区产生过深远影响,成为20世纪以来中国古代北方民族历史与考古研究的重镇。中国学术界在契丹考古学文化研究领域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研究的重心为辽代的契丹考古学文化遗存,对建辽前的包括墓葬在内的契丹考古学文化遗存的研究相对薄弱。根据已有的考古发现,建辽前的契丹考古学文化遗存主要为墓葬及其出土物。本文将建辽前的契丹墓葬称之为契丹早期墓葬。这些墓葬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东南部和辽宁西部,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与黑龙江大庆市发现的唐代墓葬中也出土了契丹风格的陶器。墓葬类型包括土坑竖穴墓、石棺墓、砖室墓和石室墓等,葬式包括尸骨葬和火葬,墓中出土器物有陶器、瓷器、铁器、铜器、石器、骨器等,主要的出土物为陶器,纹饰以篦点纹为主,器物组合以罐和壶为主。本文对主要陶器进行了类型学分析,在此基础上,将契丹早期墓葬划分成早、晚两期,并概括了各期墓葬的基本文化特征,进而结合相关文献记载,探讨契丹早期葬俗的形态、起源及其发展演变。
 
云阳丝栗包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
重庆市文物局  云阳县文物管理所
 
  遗址位于长江北岸边重庆市云阳县双江镇群益村,地理坐标E108º42‘15“、N30º55‘16“,海拔145—150米。新石器时代遗存位于该遗址文化堆积最下层的第15—17层。遗迹有灰坑7座,遗物有石器和陶器。石器82件,以砾石为原料。其中打制石器57件,器类有斧、手斧、锛、锛形器、锄形器、凿形器、切割器、刮削器、砍砸器、锥(钻)、锥形器、尖状器等;磨制石器25件,部分为局部磨制,器类有斧、锛、凿、刀、矛、切割器、环、磨石等。陶器为夹砂陶和泥质陶两类。夹砂陶数量居多,有褐、灰褐、红褐、红、灰黑、黑褐、黄褐等颜色,还有很少量的为外表黄内表橘红色、外表红褐内表黑或灰褐色、外表黑内表红色等。泥质陶多为深褐、黑、灰、红褐、黄褐色等,还有外表黑内表红色。有部分磨光黑陶。纹饰主要有拍印纹、刻划纹、戳印纹、压印纹、附加堆纹、抹划纹、彩绘等。器类主要有折沿罐、盘口罐、卷沿罐、折沿盆、折腹钵、曲腹钵、壶、厚壁缸、尊形器、筒形杯、曲腹杯、盘等约120件。与本遗址新石器时代遗存文化面貌相近的遗址在重庆三峡库区长江沿岸还发现很多。此外,本遗址有少量陶器明显具有屈家岭文化的因素。时代属于新石器时代末期,推测绝对年代为距今5000~4400年。
 
苏州木渎古城2011-2014年的考古收获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苏州市考古研究所          苏州古城联合考古队
 
  2011—2015年,联合考古队针对木渎古城亟待解决的学术问题持续展开考古工作。在五峰地点,除了发现城内水系和内城壕,构建起本区域的布局框架外,更重要的是确认五峰段城墙直接与两侧山体相接,认识到整个城址仅在重要山口设防,依托周边山体构筑起防御体系。在合丰地点的工作,发现一座小型城址,合丰小城呈圆角长方形,南北长约500米,东西宽约450米,面积约22万平方米。城墙外侧有城壕环绕。春秋早期墓葬M80打破城墙,结合城墙内出土遗物,确认合丰小城的始建年代在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在合丰小城上清理一批东周至西汉时期墓葬,表明小城经过较长时间的沿用。在城址周边也展开工作,在南侧的太湖岸边发现战国时期的千年寺小城,遏制住木渎古城通向太湖的重要通道。在西北侧的善山清理了一批战国-西汉墓葬。通过以上工作,多方面深化了城址的认识,认识到木渎古城所在的区域有着复杂的发展演变过程,城址布局有着小聚居、大散居的特点。仅能凭借现有的考古资料暂时认为木渎是一座具有都邑性质的大型城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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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