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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报》2019年第3期目录及摘要

发布时间:2019-08-28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作者:

论新砦文化与王湾三期文化的关系…………………………………………………魏继印(301)

江南地区周代墓葬的分期分区及相关问题…………………………………………付 琳(327)

秦市亭陶文性质的新认识………………………………………………………… 后晓荣(359)

山西沁水下川遗址小白桦圪梁地点2015年发掘报告…………………………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383)

山东青岛土山屯墓群四号封土与墓葬发掘……………………………………

………………………………………………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 黄岛区博物馆(405)

《考古学报》2019年3期内容提要

论新砦文化与王湾三期文化的关系

魏继印

(河南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开封 475001)

新砦文化和王湾三期文化都分布于河南中部一带。依据地层关系和陶器演变规律,王湾三期文化可分为八期,新砦遗址的王湾三期文化可分为四期,分别相当于其第三至六期的前段。新砦遗址的新砦文化可分为早、中、晚三期,根据其包含的王湾三期文化因素判断,分别相当于王湾三期文化的第六期后段、第七期和第八期。新砦遗址王湾三期文化结束的时间和新砦文化产生的时间均在王湾三期文化第六期之时,但两种文化面貌差别显著,应是不同的文化。新砦文化在双洎河流域形成之后,不断进行扩张,它先是向北占领郑州、荥阳一带,随后经洛汭沿伊洛河谷进入洛阳盆地,晚期时又向南越过禹州瓦店遗址,占领了平顶山蒲城店遗址,折而向西北沿汝河河谷过煤山遗址经龙门进入洛阳盆地。新砦文化进入洛阳盆地后与当地王湾三期文化融合,最终形成二里头文化。总之,新砦文化既不是从王湾三期文化向二里头文化的过渡性遗存,也不是普遍存在于河南龙山文化和二里头文化之间的一个阶段性文化,而是一支独立的考古学文化,它是豫东地区造律台文化西进,取代当地王湾三期文化并融合其部分因素而形成的,然后在不断对其他遗址王湾三期文化进行影响和取代过程中发展成为二里头文化。

江南地区周代墓葬的分期分区及相关问题

付 琳

(厦门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厦门 361005)

江南地区主要包括长江下游干流以南的今苏南、皖南、浙沪全境以及赣东北和闽北地区,区内已发现大量周代的土墩墓、土墩石室墓、竖穴土坑墓和少量支石墓及崖葬,可能是吴越及百越族群的考古学遗存。本文首先对江南地区周代墓葬中经常出土的原始瓷豆、碗、盅式碗、盘口尊、鼓腹罐、筒腹罐、双耳盖罐,印纹硬陶瓿、坛和夹砂陶鼎等10类典型随葬品进行类型分析。再依据层位关系和典型随葬品之间的共出关系,将江南地区周代墓葬分为13组,并进一步归纳为5期9段。各期年代相应为商周之际至西周中期,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春秋中、晚期,战国早、中期,战国晚期至秦代。之后,以随葬品组合和墓葬形制等反映出的葬俗差异为依据,把江南地区周代墓葬划分为9区,并在分期基础上考察各区墓葬在不同时期内的分布范围及其变迁情况。最后,结合文字史料确定A区墓葬应是和于越族及越国密切相关的遗存,第二期A6小区及其后A区墓葬的主体族属为于越,第三、四期A区墓葬的国别为越国,第五期A区墓葬是越国遗民的墓葬。指出B区墓葬主要是吴国墓葬,I区墓葬的族属为楚人,并推定出可能属于干越、瓯越和闽越等族群的墓葬遗存。以墓葬研究为视角,大致勾勒出江南地区周代各族群的时空分布与势力消长。

秦市亭陶文性质的新认识

后晓荣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089)

秦汉考古文物中,有一类内容为某市、某亭、或某市亭的戳印陶文,有关其时代、性质和作用,众说纷纭。本文在全面系统整理这类文字资料的基础上,分成四部分进行详细讨论,第一部分:时代明确为秦“市” “亭”陶文;第二部分:时代不明确出土的“市”、“亭”陶文辨析;第三部分:传世文物中的“市”、“亭”陶文辨析;第四部分:有关秦“市”、“亭”陶文特点和性质。在认真分析所有出土“市” “亭”陶文及相关出土文物的基础上,结合历史文献,分析指出此类陶文的时代主要集中于战国秦至秦代,都是典型的秦陶文,并没有汉代陶文,更没有所谓的三晋陶文、或楚国陶文。即“市”、“亭”陶文实际上都是秦代郡县制下县邑市亭制度的产物,二者在时代上基本同步,并不存在“此早彼晚”现象。秦代县邑市亭制度是与秦逐步推行郡县制、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等活动同步进行的,是保证后者能顺利实施的“配套”工程。从现有秦“市”、“亭”陶文所涉及的秦郡县范围看,有秦本土属县、原关东六国属地置县、也有北境边郡属县和江南新附属地,几乎涉及秦朝的东西南北,反映了该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实施的广泛性和彻底性,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秦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等各项制度的顺利推广和严格的实施。

山西沁水下川遗址小白桦圪梁地点2015年发掘报告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下川遗址小白桦圪梁地点位于下川盆地下川村与梁山村之间公路的东侧的一个圪梁上,圪梁从盆地东侧山前延伸至公路旁。 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和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联合组队在地势较平的东侧山前区发掘了3个5米×5米探方和1个3米×5米探方,共 90平方米。共获得石制品2691件。综合地层、绝对年代和文化性质,下川遗址小白桦圪梁地点的年代从30000年前延续到25000年,包含两个文化层;早期文化为华北地区传统的简单石核—石片文化,时代早于30000年,工具类型包括圆头刮削器,边刮器,楔形析器,鸟喙状器、锯齿刃器和砍砸器。晚期为石叶细石叶文化,时代为27000—25000年。细石核主要类型有船形石核、半锥形石核、锥形石核、楔形石核,石叶石核数量较少,但从制作石器的毛坯来看,有一定数量的工具是用石叶做毛坯的;工具类型主要有边刮器、圆头刮削器、雕刻器、三棱尖状器、楔形析器;另有少量的凹缺刮器、锯齿刃器和齿状器,但不典型。通过阿尔泰地区、西伯利亚南部、蒙古北部、俄罗斯远东地区、中国西北地区、东北地区和华北地区同一时期石叶细石叶文化的比较,认为距今27000—25000年期间石叶细石叶文化的出现,代表现代人从蒙古、俄罗斯远东地区向东北和华北地区的一次扩散。

山东青岛土山屯墓群四号封土与墓葬发掘

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 黄岛区博物馆

2016年5月至2017年11月,为配合基础工程建设,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联合黄岛区博物馆,对土山屯墓群部分区域进行了考古发掘。共发掘汉代封土15处、汉代墓葬125座,其中四号封土(封4)下的M147和M148,遗存较具代表性、出土遗物丰富且保存情况较好。四号封土南侧发现有砖构“祭台”,封土下东西并列分布两处墓葬(M147、M148)。据封土剖面地层,封土可分为两期,每期封土下一座墓葬。两座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岩坑墓,其中M147带有墓道。葬具棺椁俱全。两座墓葬出土随葬品较多,主要有陶器、原始青瓷器、铜器、铁器、漆木器、玉器和纺织品等,其中墨书玉印、玉席、玉温明、衣物疏和堂邑“上计”文书牍尤为重要。四号封土的封土、“祭台”、棺椁形制、出土文物等均保存较好,构成完整的有机整体,较为罕见。墓葬形制及出土器物具有鲜明的吴越文化特色,对鲁东南沿海地区的汉代封土墓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也为秦汉时期南北沿海地区经济文化交流等研究中提供了考古材料。遣册和“上计”文书牍等出土文献资料,内容丰富详尽,为研究汉代名物制度、政治制度、行政司法等提供了宝贵的原始资料,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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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报》

《考古学报》2019年第3期目录及摘要

发布时间:2019-08-28

论新砦文化与王湾三期文化的关系…………………………………………………魏继印(301)

江南地区周代墓葬的分期分区及相关问题…………………………………………付 琳(327)

秦市亭陶文性质的新认识………………………………………………………… 后晓荣(359)

山西沁水下川遗址小白桦圪梁地点2015年发掘报告…………………………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383)

山东青岛土山屯墓群四号封土与墓葬发掘……………………………………

………………………………………………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 黄岛区博物馆(405)

《考古学报》2019年3期内容提要

论新砦文化与王湾三期文化的关系

魏继印

(河南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开封 475001)

新砦文化和王湾三期文化都分布于河南中部一带。依据地层关系和陶器演变规律,王湾三期文化可分为八期,新砦遗址的王湾三期文化可分为四期,分别相当于其第三至六期的前段。新砦遗址的新砦文化可分为早、中、晚三期,根据其包含的王湾三期文化因素判断,分别相当于王湾三期文化的第六期后段、第七期和第八期。新砦遗址王湾三期文化结束的时间和新砦文化产生的时间均在王湾三期文化第六期之时,但两种文化面貌差别显著,应是不同的文化。新砦文化在双洎河流域形成之后,不断进行扩张,它先是向北占领郑州、荥阳一带,随后经洛汭沿伊洛河谷进入洛阳盆地,晚期时又向南越过禹州瓦店遗址,占领了平顶山蒲城店遗址,折而向西北沿汝河河谷过煤山遗址经龙门进入洛阳盆地。新砦文化进入洛阳盆地后与当地王湾三期文化融合,最终形成二里头文化。总之,新砦文化既不是从王湾三期文化向二里头文化的过渡性遗存,也不是普遍存在于河南龙山文化和二里头文化之间的一个阶段性文化,而是一支独立的考古学文化,它是豫东地区造律台文化西进,取代当地王湾三期文化并融合其部分因素而形成的,然后在不断对其他遗址王湾三期文化进行影响和取代过程中发展成为二里头文化。

江南地区周代墓葬的分期分区及相关问题

付 琳

(厦门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厦门 361005)

江南地区主要包括长江下游干流以南的今苏南、皖南、浙沪全境以及赣东北和闽北地区,区内已发现大量周代的土墩墓、土墩石室墓、竖穴土坑墓和少量支石墓及崖葬,可能是吴越及百越族群的考古学遗存。本文首先对江南地区周代墓葬中经常出土的原始瓷豆、碗、盅式碗、盘口尊、鼓腹罐、筒腹罐、双耳盖罐,印纹硬陶瓿、坛和夹砂陶鼎等10类典型随葬品进行类型分析。再依据层位关系和典型随葬品之间的共出关系,将江南地区周代墓葬分为13组,并进一步归纳为5期9段。各期年代相应为商周之际至西周中期,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春秋中、晚期,战国早、中期,战国晚期至秦代。之后,以随葬品组合和墓葬形制等反映出的葬俗差异为依据,把江南地区周代墓葬划分为9区,并在分期基础上考察各区墓葬在不同时期内的分布范围及其变迁情况。最后,结合文字史料确定A区墓葬应是和于越族及越国密切相关的遗存,第二期A6小区及其后A区墓葬的主体族属为于越,第三、四期A区墓葬的国别为越国,第五期A区墓葬是越国遗民的墓葬。指出B区墓葬主要是吴国墓葬,I区墓葬的族属为楚人,并推定出可能属于干越、瓯越和闽越等族群的墓葬遗存。以墓葬研究为视角,大致勾勒出江南地区周代各族群的时空分布与势力消长。

秦市亭陶文性质的新认识

后晓荣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089)

秦汉考古文物中,有一类内容为某市、某亭、或某市亭的戳印陶文,有关其时代、性质和作用,众说纷纭。本文在全面系统整理这类文字资料的基础上,分成四部分进行详细讨论,第一部分:时代明确为秦“市” “亭”陶文;第二部分:时代不明确出土的“市”、“亭”陶文辨析;第三部分:传世文物中的“市”、“亭”陶文辨析;第四部分:有关秦“市”、“亭”陶文特点和性质。在认真分析所有出土“市” “亭”陶文及相关出土文物的基础上,结合历史文献,分析指出此类陶文的时代主要集中于战国秦至秦代,都是典型的秦陶文,并没有汉代陶文,更没有所谓的三晋陶文、或楚国陶文。即“市”、“亭”陶文实际上都是秦代郡县制下县邑市亭制度的产物,二者在时代上基本同步,并不存在“此早彼晚”现象。秦代县邑市亭制度是与秦逐步推行郡县制、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等活动同步进行的,是保证后者能顺利实施的“配套”工程。从现有秦“市”、“亭”陶文所涉及的秦郡县范围看,有秦本土属县、原关东六国属地置县、也有北境边郡属县和江南新附属地,几乎涉及秦朝的东西南北,反映了该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实施的广泛性和彻底性,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秦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等各项制度的顺利推广和严格的实施。

山西沁水下川遗址小白桦圪梁地点2015年发掘报告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下川遗址小白桦圪梁地点位于下川盆地下川村与梁山村之间公路的东侧的一个圪梁上,圪梁从盆地东侧山前延伸至公路旁。 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和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联合组队在地势较平的东侧山前区发掘了3个5米×5米探方和1个3米×5米探方,共 90平方米。共获得石制品2691件。综合地层、绝对年代和文化性质,下川遗址小白桦圪梁地点的年代从30000年前延续到25000年,包含两个文化层;早期文化为华北地区传统的简单石核—石片文化,时代早于30000年,工具类型包括圆头刮削器,边刮器,楔形析器,鸟喙状器、锯齿刃器和砍砸器。晚期为石叶细石叶文化,时代为27000—25000年。细石核主要类型有船形石核、半锥形石核、锥形石核、楔形石核,石叶石核数量较少,但从制作石器的毛坯来看,有一定数量的工具是用石叶做毛坯的;工具类型主要有边刮器、圆头刮削器、雕刻器、三棱尖状器、楔形析器;另有少量的凹缺刮器、锯齿刃器和齿状器,但不典型。通过阿尔泰地区、西伯利亚南部、蒙古北部、俄罗斯远东地区、中国西北地区、东北地区和华北地区同一时期石叶细石叶文化的比较,认为距今27000—25000年期间石叶细石叶文化的出现,代表现代人从蒙古、俄罗斯远东地区向东北和华北地区的一次扩散。

山东青岛土山屯墓群四号封土与墓葬发掘

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 黄岛区博物馆

2016年5月至2017年11月,为配合基础工程建设,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联合黄岛区博物馆,对土山屯墓群部分区域进行了考古发掘。共发掘汉代封土15处、汉代墓葬125座,其中四号封土(封4)下的M147和M148,遗存较具代表性、出土遗物丰富且保存情况较好。四号封土南侧发现有砖构“祭台”,封土下东西并列分布两处墓葬(M147、M148)。据封土剖面地层,封土可分为两期,每期封土下一座墓葬。两座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岩坑墓,其中M147带有墓道。葬具棺椁俱全。两座墓葬出土随葬品较多,主要有陶器、原始青瓷器、铜器、铁器、漆木器、玉器和纺织品等,其中墨书玉印、玉席、玉温明、衣物疏和堂邑“上计”文书牍尤为重要。四号封土的封土、“祭台”、棺椁形制、出土文物等均保存较好,构成完整的有机整体,较为罕见。墓葬形制及出土器物具有鲜明的吴越文化特色,对鲁东南沿海地区的汉代封土墓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也为秦汉时期南北沿海地区经济文化交流等研究中提供了考古材料。遣册和“上计”文书牍等出土文献资料,内容丰富详尽,为研究汉代名物制度、政治制度、行政司法等提供了宝贵的原始资料,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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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中国考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