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中期房址及住居形态考察(摘要)
房屋的产生、发展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所以,对古代遗址中房屋遗存的研究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课题。从整个史前时期来看,认识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中期以房址为中心的住居形态特点,对探索我国聚落的起源、发展乃至中国文明起源过程中聚落形态的演变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首先对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中期的房址进行类型学分析,将它们分成半地穴类和地面类两大类。按照房址的平面形状,将半地穴式房址又分为圆形类、不规则形类和方形类。圆形类分为3型8式,不规则类分为2型5式,方形类分为2型3式。从这些房址资料的分类可以看到,新石器时代中期的人们在使用房屋时,房屋的功能有了分化,人们已经自觉地对不同功能的房屋进行不同的装饰。
房址资料的分类,也为我们对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中期住居形态的考察奠定了基础。我们从单个房址、房址与房址及周围遗迹关系、房址与聚落(村落)关系上分别对老官台文化、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和后李文化诸典型遗址发现的房址进行了分析,并总结了黄河中下游新石器时代中期房址及住居形态总的特点。我们将该时期的住居形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称为裴李岗模式;一种称为后李模式。裴李岗模式的单个房址以圆形和不规则形为主,一般都为半地穴式。房址面积以5~10平方米为多。一般房址内都有灶。房址内居住面和穴壁加工较粗糙。房址内没有出现较强的功能分区,房址以单间为主,少量多间建筑。裴李岗模式的单元组合的组成内容也较单纯,单元组合内之间的关系也较简单。在聚落内规划上,早期整个聚落杂乱无章。直到晚期,居住区与墓葬区才较明确地分开。后李模式的房址主要以圆角长方形为主,面积较大。房址内出现较强的功能分区。单元组合内功能也出现分化迹象。聚落整体有较强的规划,出现环壕聚落。。裴李岗模式和后李模式分别代表了该时期黄河中游和下游的住居形态特点。
为了更进一步了解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中期房址及住居形态,我们最后还对黄河流域与北方的兴隆洼文化和长江中游的彭头山文化的房址及住居形态作了一个简要的比较。从比较来看,兴隆洼文化和彭头山文化的房址及住居形态与黄河流域的房址及住居形态有一定的共性,同时又有较大的区别。
作者简介:黄运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2004级硕士,专业方向为中国史前考古,导师为朱乃诚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