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简介

苏秉琦

  
  河北高阳人。卒于北京。1934年毕业于北平师范大学历史系。1934~1949年任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1956年任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后改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其间,1952~1982年任北京大学考古专业教授,兼考古教研室主任。1978~1984年任考古研究所第三研究室主任。从1978年起为考古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1983年为北京大学考古系学术委员会委员。1979年当选为中国考古学会副理事长,1986年当选为理事长。1983年被任命为文化部国家文物委员会委员。1991年被推选为中国科技考古学会名誉理事长。
  苏秉琦在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主持工作期间,为办好这个专业,培育考古人才,充实全国各地的考古队伍作出了突出贡献。
  苏秉琦从1934年起在陕西省的渭河流域从事田野调查,并参加宝鸡斗鸡台墓地的发掘。在其所著的《斗鸡台沟东区墓葬》(1948)报告中,就周秦文化的面貌进行分析,并提出先周、先秦文化的问题。1950年,参加河南辉县(今辉县市)战国墓的发掘和《辉县发掘报告》的编写工作。1954年主持洛阳中州路(西工段)沿线的发掘工作,对认识洛阳地区的仰韶文化和商殷、两周、汉唐各时期的物质文化面貌及其发展的阶段性有意义。在《洛阳中州路(西工段)》(1959)报告的结语中,他运用地层学和类型学,对仰韶文化和商、周、汉、唐几种不同文化遗存的分期和性质进行了理论性探索。其中对东周墓葬的分期研究,为建立中原地区东周墓葬的断代标尺奠定了基础。1957~1960年间,先后主持河北省邯郸市涧沟和龟台龙山–商周遗址、陕西华县泉护村遗址和元君庙墓地以及洛阳王湾遗址的发掘,这些工作对揭示中原地区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面貌及其类型划分,具有重要学术价值。他发表的《关于仰韶文化的若干问题》、《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考古类型学的新课题》等学术论文,就一些考古学文化的渊源、特征、发展途径等问题作了尝试性分析,对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区域分布的格局、系统等问题提出创见,并对此赋予研究方法的意义;20世纪80年代后又提出“古文化古城古国”,在考古学界有广泛影响。晚年积极推动考古学普及化。
  主要学术论著还有《瓦鬲之研究》(1941)、《中国文明起源初探》(1997)以及一系列论文,其中主要的论文已被编为《苏秉琦考古学论述选集》(1984)、《华人·龙的传人·中国人——考古寻根记》(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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