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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山东滕州商村北遗址发现大汶口文化聚落

发布时间:2026-02-12 来源:文博中国-中国文物报 作者:方权等
  遗址概况
  商村北遗址位于山东省滕州市姜屯镇商村北约300米处,东临奚仲路,北靠远大路。从地貌环境来看,遗址位于鲁中南山地的西南延伸地带,属于黄淮冲击平原的一部分,北距北沙河约2千米,勘探显示遗址坐落于一处河套形古河道内侧,该古河道古时应与北沙河相通。
 
遗址在山东省的位置示意图
 
  该遗址最早在“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发现,最初登记信息为“商村遗址”。1994年6月,商村(北)遗址被公布为“滕州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2024年1月至2月,为配合土地出让,落实“考古前置”政策,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区域内进行了勘探,勘探表明该地存在大量汉代墓葬及部分灰坑。
 
商村北遗址(墓地)位置示意图
 
古河道走向实测图
 
  2024年10月至2026年1月,为配合区域内工程建设,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商村北遗址(墓地)进行了配合性发掘,面积3万余平方米。本次发掘清理了周汉唐宋等各时期墓葬600余座,除墓葬外,最重要的收获是相对完整地揭露了一处大汶口文化中期小型聚落。
  发掘收获
  本次发掘共清理大汶口文化各类遗迹200余处,其中房址22处、墓葬49处、陶窑3处、灰坑103处、柱坑7处;聚落内布局清晰,功能完备,是研究大汶口文化中晚期聚落结构不可多得的新材料。
  1.房址
  本次发掘的大汶口房址可分为半地穴式和地面柱洞式两种。房址集中分布在该遗迹的核心区域。半地穴式房址具有保温、隔热、防风等优点,适合当时的气候条件,同时挖地穴的土可就地用作糊墙、屋面,减少土方运输量,具有方便实用的特点。地面柱洞式房址具有通风、防潮等优点,更适合大汶口中晚期气候转暖湿润的环境。当时居住方式由半地穴式房址转为地面柱洞式房址,展现了先民在适应环境、技术创新上的卓越能力。
  半地穴式房址:
  F1开口①层下,位于发掘区北区东南部T1715东北部并向探方外延伸。该遗迹为半地穴式加柱洞式房址,柱洞分布于门道外,共有4个柱洞,柱洞直径20厘米至34厘米,深20厘米至24厘米。该房址西部被破坏,但房址的大致范围和形状以及结构较为清晰,地穴分为门道和穴坑两部分,穴坑部分平面形状呈近圆形,穴坑西北部及北部被两个现代坑打破,穴坑西部被汉墓M406完全打破。穴坑南北最大直径504厘米,东西最大直径544厘米,深60厘米至62厘米,底部较为平整为近平底,穴坑底部较大范围内都存在脚踏面痕迹,穴坑北部略高于南部;地穴东南部发现一处椭圆形坑状遗迹,推测为房址内部存储结构。房址的地穴面积约为21平方米。门道位于地穴东北方向,平面形状呈梯形,外窄内宽,由外向内呈斜坡状,长220厘米,宽122厘米至180厘米,深4厘米至42厘米,门道面积约为4平方米。房址总面积约为25平方米。
 
大汶口时期房址F1
 
  地面式房址:
  F21开口于①层下,位于发掘区南区东北部T1714。该房址是地面基坑柱洞式房址,平面呈近方形,房址北部被M628破坏,房址的大致范围和形状以及结构较为清晰,房址尺寸:南北长4.6米,东西宽4.4米,面积20.2平方米。房址共设5个基坑,9个独立柱洞。其中4个均为“L”形基坑,分布于房址四角;1个为长方形基坑,分布在房址西侧,基坑内均设两个柱洞。“L”形基坑长径118厘米至130厘米,短径74厘米至98厘米,深26厘米;基坑内柱洞直径34厘米至46厘米,深34厘米至48厘米。9个柱洞7个分布于基坑之间,其中3个柱洞内有柱心;另外2个分布在房址中部,柱洞直径36厘米至60厘米,深20厘米至30厘米,柱心直径16厘米至24厘米,深24厘米至34厘米。
 
大汶口时期房址F21
 
大汶口时期房址F21JK4示意图
 
  F8开口于①层下,位于发掘区北区南部T1515西南部和T1514西北部。该房址是地面柱洞式房址,平面呈近圆形,房址西部被M351破坏,房址的大致范围和形状以及结构较为清晰,房址尺寸:直径5米,面积19.6平方米。共有16个柱洞,一个柱坑柱洞,两个柱坑,柱坑作为中心柱支撑房梁及房顶。柱洞直径为16厘米至40厘米,深30厘米至34厘米;柱坑柱洞的柱坑直径30厘米,深30厘米,柱心直径18厘米,深34厘米;柱坑直径44厘米至46厘米,深34厘米至36厘米。
  2.墓葬
  本次发掘的大汶口文化墓葬可分为单人墓、双人合葬墓和瓮棺葬三类,整体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空间布局上,可分为若干墓组,每组墓葬有5至8座不等,均为成排成列的规律性分布,打破关系较少,且每组墓葬似与其附近的房址有相对应的关系。
  (2)墓葬结构上,均为东西向土坑竖穴墓,头向东,墓向多介于80至100度;葬具为木质单棺,有的无葬具;人骨保存差,从可辨墓例看,应流行仰身直肢葬。个别墓葬带有生土二层台。
  (3)墓葬规模差异较明显,不仅墓组中有差异,墓组之间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体现在墓圹面积、葬具有无、随葬品多寡等方面,这可能代表了墓主人之间、家户与家户之间的财富水平分化情况。
  典型墓葬举例:
  M419双人合葬墓保存较好,土坑竖穴,开口①层下,东西向,墓向86度,墓圹平面形状呈近长方形,直壁平底,长255厘米、宽140厘米至150厘米、深70厘米。墓室内置木质双棺,棺木腐蚀严重,仅残存棺痕,北侧棺痕长176厘米、宽39厘米,残高8厘米;南侧棺痕长203厘米、宽34厘米至60厘米、残高8厘米;板灰厚2厘米至4厘米。葬式均为仰身直肢,头向东。出土玉璧2件、石锛1件、石环1件、石器1件、陶器1件、陶鼎4件、陶罐3件、陶纺轮1件、陶豆2件、陶壶1件等。
  
墓葬M419
 
M419出土部分陶器
 
遗址出土部分玉器
 
  M458单人墓保存较好,土坑竖穴,开口①层下,东西向,墓向88度,墓圹平面形状呈长方形,直壁,平底,长226厘米、宽100厘米、深67厘米。墓室内置木质单棺,棺木腐蚀严重,仅残存棺痕,棺痕长186厘米、宽48厘米、残高18厘米、板灰厚2厘米至5厘米;仰身直肢,头向东。出土石锛1件、石斧1件、砺石1件、陶簋1件、陶鼎3件、陶罐3件、镂孔豆2件、陶豆1件等。
 
墓葬 M458
 
M458部分陶器
 
其他墓葬出土器物
 
  M602单人墓,土坑竖穴,开口①层下,东西向,墓向82度,墓圹平面形状呈近长方形,直壁平底,长210厘米、宽60厘米至70厘米、残深18厘米。墓圹内未发现葬具,在人骨头部及脚部均有陶器残片覆盖,推测为特殊葬俗(瓮棺葬);葬式为仰身直肢,头向东。出土耳珰2件,背壶1件,陶罐1件。
 
墓葬M602
 
遗址出土部分石器(正视)
 
遗址出土部分石器(侧视)
 
  3.陶窑
  共发现的陶窑位于聚落北部,三座陶窑呈“品”字形分布。其中Y1保存较为完整,Y1开口①层下,仅残存陶窑底部,平面形状呈马蹄形,东西最长135厘米、南北最长136厘米、深28厘米。陶窑残存可辨结构,由窑门、火塘、烟道组成。陶窑壁均有长期火烧形成的青灰色烧土和红烧土,厚度不均,青灰色烧土厚约2厘米至14厘米,红烧土厚6厘米至14厘米。
 
大汶口窑址区
 
大汶口窑址Y1
 
  4.灰坑
  本次发掘的灰坑数量较多、类型多样,有用于粮食存储的袋装坑,灰坑多数集中分布于遗址北部。平面形状多不甚规整,底面多有高低层次之分,部分坑内还见有动物骨骼。还有较多灰坑整体较小,圆形或椭圆形,多圜底。
  如H16,开口最大径114厘米、底部最大径116厘米、深80厘米,土样经浮选显示存在较多植物遗存,显示其功能应为一处粮食窖藏坑,坑内出土的一件双鋬灰陶盆应为舀取粮食之用。
 
大汶口时期H16
 
H16陶器
 
  如H12,开口最大径232厘米、底部最大径244厘米、深66厘米;坑内有火烧痕迹,并清理出较为完整的猪上半身骨架,猪骨亦经过火烧,并且出土较多陶器,目前已修复陶鼎3件、有领大罐1件、石斧1件,初步推测H12应为一处祭祀类遗存。
 
大汶口时期H12
 
大汶口时期H12猪上半身骨架
 
  发掘意义
  本次揭露出的大汶口文化聚落是近年来滕州地区,乃至鲁南地区首次完整揭露大汶口文化中期小型聚落,极大地丰富了以岗上城址为核心的聚落群中小型聚落的材料,对研究大区域内的聚落等级分化、社会组织关系等具有重要意义。该聚落揭露完整、布局清晰、遗迹类型丰富,为研究大汶口文化小型聚落结构,家庭组织模式、家户分化等提供了重要材料。
  执笔:方权 刘振起 王明 王龙(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山东省滕州市博物馆)
  来源:“文博中国-中国文物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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